信用卡风险案例:2022年有哪些新型诈骗“套路”?
过去的一年中,信用卡行业趋向精细化发展,与此同时,黑灰产业也呈现出了团伙化、规模化、自动化等特征,犯罪形式多样。
小编结合媒体报道及公开信息,对2021年以来的信用卡相关风险案例进行了梳理,包括反催收联盟、代理投诉、ETC诈骗、假冒消费金融APP、假借数字人民币诈骗等,为业界人士提供参考,也为社会大众敲响警钟。
一、银行卡买卖:获利小危害大
据《21世纪经济报道》,2020全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判决数量为3033份,但仅2021年1月至7月期间,判决数量就达到6209份。涉“两卡”黑灰产业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推波助澜,已然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屡打不绝的“帮凶”。部分银行卡买卖参与者法律意识淡薄,虽获利不多但造成的危害却较大,近期还出现了截留赃款的“黑吃黑”案例。
案例聚焦
2020年7月,王某甲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办理了两张银行卡,加之其儿子王某乙的两张,一共出售了四张实名制银行卡给一个叫“江南”的人,“江南”给了他1600元作为酬劳,随后让其到西双版纳专门开展办理实名制银行卡的业务,承诺包食宿并每月给其6000元酬劳。
然而,王某甲到目的地后发现“江南”并未履约,为此两人发生了争执。王某甲得知儿子王某乙名下的银行卡,还在被诈骗分子从事非法活动的银行转账,就萌生了“黑吃黑”的想法,他令其儿子王某乙挂失、补办银行卡,并将尚存于卡中的赃款“截了和”。2021年2月26日,济宁高新区检察院以被告人王某甲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二、信用卡代还:以卡养卡风险大
“信用卡代还”这一灰色产业链由来已久,职业养卡人通过代还信用卡收取手续费。每笔代还业务带来的收益并不高,但大量业务的积累,使职业养卡人能获得不低的手续费。然而,在信用卡代还过程中,几乎都是没有真实消费背景的交易,违反了信用卡的使用规范,甚至触犯法律。
案例聚焦
2021年6月,资溪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一起非法经营案,两名被告人因非法从事信用卡代还业务,均被法院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
自2017年开始,被告人江某就开始利用POS机替他人养卡,他还雇佣了一名员工何某专门进行养卡操作。当他人信用卡临近最后还款日时,江某先出钱垫付资金帮助用户把信用卡账单还清,用户信用卡内资金到账后,何某再通过江某名下绑定的POS机,以虚构交易方式将信用卡内资金套出,从而收回垫资款项。截止案发之日,两人累计养卡数量达98张,利用POS机套现的总金额为1526万余元,被告人江某、何某从中获取了大量收益,收取的手续费金额预计超过了10万元。
三、“反催收”:只收钱不办事
近年来,由于监管部门对银行有投诉解决率的考核要求,面对恶意投诉,银行方面“压力山大”,这某种程度上给了“反催收联盟”黑灰产可乘之机。所谓“反催收联盟”常用的套路有两种,第一类为诱导催收员违规并恶意投诉,借机向银行等机构申请分期免息作为赔偿;第二类为伪造材料假装弱势群体以申请分期免息。
与此同时,也出现了打着“反催收”的旗号行诈骗之实的团伙,他们以“无作为”的形式骗取高达6%-20%的佣金和服务费,拿到钱后就直接消失,债务人在无意识之中拖延偿还信用卡欠款,最后导致债务人需承担额外的逾期滞纳金及罚息。
案例聚焦
2021年,湖北宜昌一家反催收机构宜昌思钤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因涉嫌多起诈骗案被立案侦查,且负责人最终获刑。据悉,该公司以提供债务优化方面的有偿咨询、解决持卡人债务问题为名收取债务人高额服务费,但在签订服务协议后并未提供“服务”。
四、ETC卡被冻结?假的!
2021年,诈骗团伙假冒“高速ETC”乃至“交管局”或“交管12123“,ETC诈骗手段不断“升级”。其诈骗过程主要为:首先群发诈骗短信,这类短信通常附上了钓鱼网站链接来诱导点击,或要求用户关注指定的假冒“微信公众号”;随后让用户进入到“钓鱼”网站,并在二级画面填写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支付密码等重要个人信息;最后获取付款验证码,把钱转出。
案例聚焦
2021年6月13日下午15时许,佛山的小黎(化名)在上班期间收到一条写着交管局发来的短信,称其高速ETC处于禁用状态,需点击网址解除禁用,延时将销户。因小黎平时经常使用ETC,担心销户影响出行的他,看完信息后并未产生怀疑,点击了短信附带的链接。小黎按照提示内容填写了自己ETC绑定扣费的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信息,随后,就收到一个验证码,根据网页提示,将验证码输入后就可以等待解除禁用。
15时14分,小黎没有等来解除禁用的通知,却收到了银行发来的境外消费648元的扣款提示信息。看到“境外消费”的字眼,小黎立即意识到自己被骗,马上报警求助。
五、违法?需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假的!
随着数字人民币不断走进居民的日常生活,不法分子也开始钻空子,以数字人民币为借口进行诈骗。常见的手段为诈骗分子通过冒充官方机构或公检法,告知用户违反法律法规,迫使其“配合工作”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令其将银行卡里的钱兑换成数字人民币,再转出至其他目标账户。
案例聚焦
2021年11月2日,廖女士报警称,其接到一个自称是北京密云公安局的陌生男子电话,称其在北京开了一张信用卡涉嫌洗黑钱,需要调查其名下所有银行账户。信以为真的廖女士,根据对方的提示把自己银行账户的资金转到了其新办理的另一张银行卡内,并下载注册了所谓的“安全卫士”APP。下载后,廖女士按照对方的提示操作开通“数字人民币”功能,且把短信验证码提供给对方。最终,廖女士共计被骗走人民币37万元。
针对此类诈骗,警方提示:
认准官方的数币APP,警惕仿冒的应用程序数字人民币不会在数字人民币APP及银行APP之外要求您提供注册账号、密码、支付密码等认证信息数字人民币是法定货币,与纸钞和硬币等价,没有收藏及炒作价值。无论何时,任何关于利用数币推广获利、返现、缴纳保证金的均为欺诈警惕仿冒应用程序和仿冒银行信息,不要访问或回复仿冒网站、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息,避免感染病毒或泄露信息谨防在数币APP及银行APP之外的平台泄露账号、密码、身份证等个人信息
六、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下载APP!
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需擦亮双眼,手机里下载的消费金融APP可能是假的“钓鱼”APP。部分不法分子以消费金融公司的名义制作伪造的APP,诱导消费者下载该APP并申请借款。消费者获得“授信额度”后,不法分子以发放贷款为诱饵,诱导消费者先缴纳一部分操作费、保证金等。
案例聚焦
消费者孔某接到自称是某消费金融公司客户经理宋某的电话,声称可以为孔某办理贷款。孔某同意后,通过宋某发送的链接下载了伪造的某消费金融公司APP,并根据APP的指引完成操作并获取伪造的5万元授信额度。随后,宋某编造多种理由引导孔某向某个人账号先后转账5000元。等到孔某追问贷款情况时,宋某便销声匿迹。孔某找到该消费金融公司进行投诉后,方知自己上当受骗。
七、伪造官方文件、逮捕令利用屏幕共享别信!
疫情让远程“屏幕共享”为大众熟知,但不法分子也开始利用这一操作,进行诈骗活动。不法分子会诱导用户开启“屏幕共享”,将用户手机屏幕上的全部内容录下来,进而实时监控用户手机的所有操作,不仅包括输入密码、解锁的过程,还有弹框显示短信、微信、其他APP推送的内容等。由此,不法分子就获得了用户的银行账户以及短信验证码等重要信息。
案例聚焦
2021年7月,黄先生接到自称“银监会”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给黄先生发送了一些伪造的官方文件,包括所谓的《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通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整治校园贷提前收回额度工作的通知》。在一系列连骗加威胁的手段下,黄先生听从对方的指挥,按照要求下载可以屏幕共享的软件,通过屏幕共享的方式,在某贷款平台上进行贷款操作。对方称之为信用验证不产生真实借款。成功一次后,诈骗分子继续让其在其他平台贷款。当借款平台将钱款打到用户银行后,骗子会要求用户将钱款打回指定账户。
北京银保监局就此提醒,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与陌生人开启“屏幕共享”,不在“屏幕共享”的情况下打开支付软件、银行账户等操作界面或进行涉及输入密码、转账汇款等相关操作。
八、征信洗白?别信!
依据相关法规政策,个人信用报告不良记录不适用于“信用修复”,不良记录在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5年后自动删除。利用非常规手段不仅不能清除展示无误的不良信用记录,甚至会对个人造成不良影响。不法分子以“征信修复、洗白、铲单”,“异议申诉咨询、代理”为名义开办业务或发布广告,有的收取高额费用后失联,有的教唆个人用“非恶意逾期”理由无理申诉,或运用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试图修改不良信息,通常在修改失败后不退款或失联。
案例聚焦
2020年5月,昂某想买房,却因为征信记录不好无法获得银行贷款。他通过朋友认识了自称可以“修复征信”的张某,张某满口答应可以搞定此事,但要求昂某先后两次转账15500元给张某,作为首付款。8月,张某对昂某说征信修复好了,要转全部余款,并让他过几天去人民银行查询。昂某信以为真,当天就把事先承诺的余款19500元转给张某。之后昂某亲自去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查询,结果发现有关信息根本没有修复。气愤之下,昂某多次联系张某未果,才发现张某把自己拉黑了。
法院认为,张某以修复征信为名骗取他人财物35000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后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九、要POS机吗?别信!
虽然监管屡次申明个人持有POS机从事非法活动的危害,但网销POS机的情况并没有终止。据《北京商报》报道,与多年前老式POS机不同的是,现在销售推荐的大部分POS机均可以通过手机应用程序操作套现,POS机销售们继续打着“免费赠机”、“帮助提额办卡”等口号吸引用户目光,将持卡人拉入循环的陷阱。
金融行业不断发展,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也“日新月异”,给各金融机构,以及广大的消费者群体造成负面影响。打击黑灰产业链需要监管、行业和社会大众的共同努力,此外,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也需时时擦亮双眼,保持冷静,任何情况下不要轻易透露自己的重要个人信息。
来源:防骗每日电讯
哪种诈骗手法最嚣张?代办信用卡、贷款类诈骗!
在日常生活中谁都会有手头比较紧的时候
可万万没想到就在你省吃俭用的那段时间里
骗子还盯上了你
在你最需要钱的时候抛下诱饵,
等“鱼”上钩骗走你最后的积蓄。
下面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
什么是贷款、代办信用卡类诈骗
“手机操作简单方便,无需担保,无需抵押,3分钟完成评估,审批额度最低15万元,3分钟放款,方便快捷无风险,解决您的燃眉之急……”相信类似这样的消息您肯定也见过不少吧。诈骗分子通常以贷款利率低,放款快为诱饵,让受害人下载虚假软件,填写贷款信息后以账户非会员、卡号填写有误或征信有问题无法提现等理由进行诈骗。
典型案例
2021年9月24日,受害人突然接到自称贷款平台客服电话,询问是否需要贷款,因为征信存在问题,便想着拒绝,对方却告知称仍可以办理贷款,便按指示下载了企业微信并添加了对方好友,因确实有资金需求,便联系对方办理贷款,确定好贷款金额后,对方以证明还款能力为由要求出示银行存款截图,将截图发给对方后,对方便让受害人转一笔资金到指定账户验证账户资金流通是否正常,转完后对方又称还需进行两次资金验证,再次转给对方后,对方便让耐心等待,并称之前所贷资金及验证金之后对方发放回来,之后对方又称因受害人征信问题还需缴纳所贷金额30%作为保证金,这才发觉不对,损失3万余元。
防骗小技巧
1、诈骗分子以验证账户返款能力正常为由骗受害人转账,且受害人对网络贷款套路不了解,对反诈知识没有认真学习,轻信了所谓的诈骗网贷平台。
2、受害人对网络贷款诈骗不了解,没有任何防备心理才导致被骗。
3、所有要先交费的贷款平台都是诈骗,银行卡填写错误、支付超时、保证金、会员费都是常见的诈骗套路。
4、正规的贷款都有一定时间的审批流程,无抵押、放款快的平台风险很大,容易被骗。
来源:南昌网警巡查执法
从套利“妙招”到监管严打,揭开信用卡偿还保单贷款“原罪”
保险机构作为风险管理的“专家”,按理说,对潜在风险的捕捉和防范应该是最敏感的。但近期,银保监会披露的一纸罚单却揭开了保险公司保单贷款业务操作不规范的“遮羞布”。
9月5日,银保监会针对光大永明人寿开出一张罚单,直指该公司存在违规接受投保人使用信用卡对保单贷款进行还款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这是银保监会首次针对“险企接受用信用卡偿还保单贷款”这一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从罚款金额看,合计23万元的处罚额度虽不算高,但按照《保险法》相关条款对应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几近顶格处罚来看,已传递出监管对该类违规行为的“零容忍”。
究竟用信用卡偿还保单贷款有哪些风险?会给消费者和经营主体带来怎样的不良后果?让我们借着这一典型罚单,进行深入剖析。
先来回溯一下事件经过,据银保监会罚单给出的信息看,2018年1月-2019年3月,光大永明人寿接受部分客户使用光大银行信用卡偿还保单贷款,涉及贷款本息4265.75万元,保单件数2199件。
众所周知,光大永明人寿与光大银行乃是“兄弟”公司,从罚单内容的相关陈述来看,一旦信用卡偿还保单贷款出了“逾期问题”,亲兄弟也要明算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截至2021年8月,光大永明人寿已就313个信用卡账户向光大银行支付赔偿金1290.34万元,尚有270个信用卡账户贷款本息870.85万元未结清,其中41个账户逾期、涉及贷款本息204.53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光大永明人寿在2019年3月发现问题之后,自身做出整改,即“调整保单贷款规则和作业系统功能的设置,关闭信用卡偿还保单贷款的通道”还不够,光大永明人寿还要与光大银行协作开展相关的催收减损工作。
那么,从监管层面看,光大永明人寿究竟触及了哪项违规条款?
依据2016年9月,原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规定,保险公司提供保单贷款服务的,保单贷款比例不得高于保单现金价值或账户价值的80%。保险公司不得接受投保人使用信用卡支付具有现金价值的人身保险保费,以及对保单贷款进行还款。
明令禁止下,光大永明人寿“接受”客户信用卡偿还保单贷款的行为,可谓是“明知故犯”。
按照《保险法》规定,监管可给予保险公司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等。此外,对于相关业务责任人,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从最终银保监会给出的处罚结果来看,光大永明人寿被罚了20万元,对相关人员给予警告并罚款3万元,合计罚款23万元。
虽不是顶格处罚,但从对保险公司的处罚力度来看,20万的罚款额度已然不算小,这或也传递出,监管对该类违规行为的警示信号。
那么,究竟为何监管不允许用信用卡偿还保单贷款,背后又有哪些根本的风险隐患?
不得不说的是,事物的发展,往往是有因才有果。
其实,早在原保监会出台《通知》之前,用信用卡偿还保单贷款,一度被很多人视为资金周转的“小妙招”。其不仅可以起到“拆东墙补西墙”的作用,信用卡还通常有着50天左右的免息期,如果在免息期内迅速偿还保单贷款,还能为相关客户节省利息、积累信用。
更有意思的是,在监管未做出规范之前,还有保险消费者曾因保险公司不允许“保单贷款-信用卡还贷-保单再贷款-信用卡再还贷”这样的循环贷款行为,将保险公司诉诸法庭。
如2013年6月,就有相关媒体报道“险企因限次保单贷款惹官司”一案,对于该案件,最终法院判令保险公司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借款义务不得限制借款次数;此外还应接受补充协议约定原告客户继续使用信用卡刷卡方式缴纳保费、偿还借款。
不过,随着后续监管对信用卡使用行为进行严格规范,这样的“套利”操作便不再光明正大,且相关金融机构也将承担违规责任。
回到光大永明人寿这张罚单,一位资深保险精算师告诉『A智慧保』,信用卡本应用于小额消费,是不可用在偿还债务、借贷等非消费领域的,险企如若接受信用卡偿还保单贷款,等于是将资金坏账风险传导给了银行。
另有业内人士透露,近年来,受宏观经济下行、疫情反复等多重影响,很多消费者面临生意失败、收入中断等问题,继而导致已申请的保单贷款偿还压力加大。这样的背景下,险企若允许消费者以信用卡还保单贷款,无疑会加剧银行的坏账风险,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
实际上,从今年上半年上市系寿险公司保户质押贷款金额来看,亦较去年末出现不同程度上涨。中报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底,中国人寿保户质押贷款金额为2454.6亿元,较2021年末增长3.92%;同期,中国太保保户质押贷款金额为686.77亿元,较2021年末增长2.58%;新华保险保户质押贷款金额为422.29亿元,较2021年末增长近3.5%。
可见,在险企保单贷款规模不断增长的背景下,监管或也开始强化对此类业务相关风险的摸排清理。
需要指出的是,用信用卡还保单贷款除会将风险转嫁给银行外,还可能成为滋生市场乱象、退保黑产的“温床”。据悉,在“代理退保”黑产日益猖獗的背景下,新型的“保单贷款型代理退保”骗局也开始不断涌现。
例如,一些不法分子通过诱导保单持有人声称能帮其全额退保,随后利用保单贷款套取资金,谎称是第一笔退保金,骗取消费者信任,进而再收取所谓“代理退保手续费”后立即失联。这样的诈骗行为下,消费者非但拿不到退保金,事后还要自己偿还保单贷款。
基于此,近期多地监管机构发布相关风险提示通告,引导消费者识别诈骗“套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例如,广西银保监局发布关于警惕“保单贷款型代理退保诈骗”活动的风险提示,详细揭示了“保单贷款型代理退保诈骗”的基本特征;山西监管局发布了关于防范不法人员诱导投保人保单贷款、部分领取购买“高收益理财产品”的风险提示;黑龙江监管局发布了谨慎办理保单贷款、警惕“高收益”骗局等。
由此,为预防“集中作业套取费用后再集中跑路”风险的发生,对违规险企进行处罚与警示势在必行。
当然,于消费者而言,在提升识骗、防骗能力的同时,也应详细了解保单贷款的各项规则。
对此,上述业内人士也提醒消费者,保单贷款业务主要存在于寿险,按照规定,保单贷款的还款期限一般都不超过6个月,如果到期之后无法全额还款,那么保险公司有权终止保险合同效力。此外,消费者在进行保单贷款前要周全考量自身还款能力,且归还保单贷款的账户应是储蓄账户。
本文源自A智慧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