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利息”贷款?给身份证能贷?权威专家揭秘网贷陷阱
“近三年来,北京西城法院每年受理互联网信贷类纠纷均在数千件以上。”
互联网信贷引发的纠纷与日俱增
主要有哪些争议点?
消费者申请互联网信贷时
应该注意什么?
来看
北京金融法院司法指导中心
“融小法•呵护碎银双月谈”中
各位专家怎么说
01
互联网信贷纠纷三大争议焦点
据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金融街法庭庭长杨成龙法官介绍,司法实践当中此类纠纷的争议焦点往往集中在三大方面:
一是贷款合同是否是本人签署,是否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
二是合同约定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等与实际履行的情况是否一致;
三是实际利率标准是否超过法定上限的问题,是否存在通过收取保证金、手续费等方式变相收取利息的问题。
此外,欠款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也是一大争议焦点。
北京金融法院审二庭法官李默菡在访谈中表示,互联网信贷的最大优势在于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进行了数字化,从而使金融机构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对借款人的风险评估成本得到有效降低。但与此同时,也衍生出个人信息的非法获取问题。
“互联网金融涉及到个人信息,都是敏感信息范围,例如身份证号码、银行卡信息、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这些信息一旦被坏人获取,最严重的后果是导致个人金融账户不再安全,不法分子可以据此进行精准诈骗。”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副教授朱巍在访谈中提醒金融消费者,要提高保护个人信息的警惕性,不要点击陌生链接,避免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被盗。
02
申请贷款先看平台资质
申请互联网信贷时应该注意什么?在李默菡法官看来,最首要的是识别贷款平台的合法性。
李默菡表示,在互联网信贷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可能会在营销、获取贷款客户、联合贷款、信息科技、逾期催收等多方面与其他机构合作。这些合作机构可能是其他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也可能是融资担保公司、电子商务公司、贷款催收公司等非金融机构,这就潜藏了一些风险。
例如,一些所谓“零利息”的互联网贷款产品,实际的管理费、信息费等远超利息。有的宣称拿身份证就能办理的平台,实际是在骗取个人信息。
朱巍表示,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从事信用贷款业务必须获得金融许可,并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还要履行ICP备案等相关手续。实践中,很多网络平台本身不具备相关资质,但他们以信息中介的方式,实际从事信用贷款业务。这种实质信用贷款业务如果得不到规范,极易导致虚假宣传、暴力催收、高额利息、电信诈骗、网络骚扰等情况出现,严重扰乱金融秩序,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要注意,不要只看宣传。
首先,要看贷款平台是否有金融资质,是不是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备案。
其次,看贷款平台的营业范围。信用贷款大都是属地经营,营业范围为全国的网贷产品一般存在巨大隐患。
再次,还要看贷款利率。过低的利率是不符合商业逻辑的,很可能存在管理费、中介费等不透明费用。
此外,要坚持正确的消费观,尽量不要超前消费。
03
遭遇纠纷注意留存证据
杨成龙法官表示,发生互联网信贷纠纷时要注意保存证据。通常来说,重要的证据有贷款合同、放款记录、还款记录以及与平台客服或贷款机构工作人员沟通过程的微信、邮件等记录,证明发生争议或遇到问题时双方的沟通情况。
“因互联网信贷均在互联网平台办理,证据通常留存于线上平台、网站等,而借款人事后想要调取这些平台证据往往存在困难。建议借款人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提高留存证据的意识,及时通过截屏、录屏、录音录像等方式保存好证据。”
记者/聂国春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银保监会曝光贷款中介三大陷阱 提醒消费者理性借贷
央广网北京10月14日消息10月14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警惕贷款中介不法行为侵害的风险提示。
银保监会消保局指出,贷款市场上,有一些非法中介假冒银行名义,打着正规机构、无抵押、无担保、低息免费、洗白征信等虚假宣传的旗号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其实这些诱人条件背后是高额收费、贷款骗局等套路陷阱。银保监会消保局提醒,有借款需求的广大消费者要警惕非法中介或不法行为侵害权益,注意防范以下陷阱风险。
陷阱一:假冒银行名义发布办理贷款的广告信息。非法中介会冒充“xx银行”“xx银行贷款中心”等名义发布贷款广告信息,或是向消费者推送贷款额度,声称“在银行内部有关系”“可走内部流程办贷款”等,诱骗消费者通过其办理贷款。其实,此类中介机构与银行并无关联,是为诱骗借款人进行的虚假宣传。
陷阱二:骗取高额手续费。非法中介常以“低价手续费”“百分百获得贷款”等幌子吸引消费者。在借款人从银行获得贷款后,非法中介又以各种名义要求借款人将贷款资金打入指定账户“走账”,伪造“流水”,借款人一旦进行转账操作,这笔资金大多以“服务费用”等名义被截留,借款人很难要回资金,面临维权困难。
陷阱三:提供名不副实的中介服务。非法中介往往瞄准对贷款业务、流程不熟悉,或征信有问题的消费者群体下手,提供所谓的“优惠贷款”“迅速放款”服务,从中抽取极高的费用。事实上,消费者完全可以通过银行等正规机构官方渠道自行办理贷款业务。有些不法中介甚至会不顾消费者偿还能力,怂恿消费者从各类网络借款平台申请贷款,有的贷款产品本身就有很高利息,不法中介仍要再骗取一笔高额费用,其目的就是快速敛财而不是提供服务。
针对以上中介不法行为,银保监会消保局提醒有借款需求的消费者,要树立合理的消费观念,理性借贷,从正规机构、正规渠道办理贷款业务。
从正规机构获取融资服务。消费者如果有借款需求,应通过正规金融机构、正规渠道进行咨询或者办理。如确需中介服务,不要轻信间接的贷款服务要约,要注意核实中介机构资质,详细了解中介服务与合同内容,警惕贷款营销宣传中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息费标准等虚假宣传行为。
了解贷款产品的重要信息。向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办理贷款时,要注意看清贷款条件、综合息费成本、还款要求等重要信息。坚持诚信理念,向正规机构提供真实贷款申请资料,珍惜个人征信,理性借贷,及时还款。
警惕向无关账户的转账要求。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对于超出贷款合同约定的转账要求要注意,警惕以“刷流水”“走账”为由的打款要求,不随意向无关账户转账打款,防范被骗取资金风险。如发现自己陷入不法中介陷阱,应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通过报警、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银保监会发布风险提示 警惕贷款中介三大陷阱 低息免费、洗白征信等背后暗藏高额收费、贷款骗局风险
10月14日,银保监会发布风险提示称,贷款市场上,有一些非法中介假冒银行名义,打着正规机构、无抵押、无担保、低息免费、洗白征信等虚假宣传的旗号,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其实这些诱人条件的背后是高额收费、贷款骗局等套路陷阱。这些不法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风险提示,提醒有借款需求的广大消费者,要选择正规机构办理贷款,警惕非法中介或不法行为侵害权益,注意防范以下陷阱风险。
警惕!
3个非法贷款中介陷阱
陷阱1
假冒银行名义发布办理贷款的广告信息
非法中介会冒充“xx银行”“xx银行贷款中心”等名义发布贷款广告信息,或是向消费者推送贷款额度,声称“在银行内部有关系”“可走内部流程办贷款”等,诱骗消费者通过其办理贷款。其实,此类中介机构与银行并无关联,是为诱骗借款人进行的虚假宣传。
典型案例
无锡市民曾先生接到自称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称可以办理贷款,让他下载了某金融A进行贷款,之后对方又称需要激活解冻验资等程序,要求他通过网银转账49000元,曾先生转账后发现无法联系对方,方知被骗。
南通市民储先生报警称,他接到一自称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让他下载某A申请贷款,他贷款提现未成功,对方又以需要提交贷款金额的30%作为验证金为由,要求他通过网银转14400元,他转账后无法联系对方,发现被骗。
扬州市民王先生报警称,他接到一自称某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以提供贷款业务为由,让他下载一款A注册并申请贷款,后对方以银行卡号填写错误需缴纳解冻费为由,要求他通过网银转账13000元,他转账后无法联系对方,发现被骗。
陷阱2
骗取高额手续费
非法中介常以“低价手续费”“百分百获得贷款”等幌子吸引消费者。在借款人从银行获得贷款后,非法中介又以各种名义要求借款人将贷款资金打入指定账户“走账”,伪造“流水”,借款人一旦进行转账操作,这笔资金大多以“服务费用”等名义被截留,借款人很难要回资金,面临维权困难。
典型案例
因装修急需资金,今年3月,成都市民钟某找到位于青羊区雄飞中心的四川信达普惠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信达普惠公司”)进行贷款。
钟某说,当时工作人员称他们是银行直贷的个贷中心,并非中介机构,也不会收取服务费,“只有8‰的风险金,贷20万元只要1600元。”
但在放款后,公司却以申请装修贷款,银行需要查装修流水为由,让钟某把其中的6万元转到一家装修公司“走账”。但当钟某要求将“走账”的钱要回时,对方却坚称这是公司为其提供咨询服务而收取的服务费。之后,她曾数次找到该公司要求退款,对方均不予理睬。
记者采访发现,实际上,钟某的贷款并不需要“中介”服务,其自行即可通过银行A操作完成,信达普惠公司仅仅是帮她操作了A而已。经报道,钟某拿回了该笔钱,而该公司则迅速关门,不久又注销公司。
陷阱3
提供名不副实的中介服务
非法中介往往瞄准对贷款业务、流程不熟悉,或征信有问题的消费者群体下手,提供所谓的“优惠贷款”“迅速放款”服务,从中抽取极高的费用。事实上,消费者完全可以通过银行等正规机构官方渠道自行办理贷款业务。有些不法中介甚至会不顾消费者偿还能力,怂恿消费者从各类网络借款平台申请贷款,有的贷款产品本身就有很高利息,不法中介仍要再骗取一笔高额费用,其目的就是快速敛财而不是提供服务。
典型案例
2020年6月,家住苏州市相城区的张某接到了自称贷款中介小刘的电话。彼时,张某的公司因为资金问题陷入运营困境,听到对方说可以快速帮他贷款,张某没想太多就答应了。
随后,在小刘的介绍下,张某认识了该贷款中介公司的老板马某。在马某的帮助下,张某很快申请到了一笔82万元的贷款,解了燃眉之急。然而没过多久,这笔贷款就出现了“问题”。
“你的贷款风控不行,银行最近查得严,弄不好的话会被收回。”2020年12月29日,张某收到马某发来的消息。得知这一情况后,张某想将贷款一次性还清,但马某给他出了新的方案:“年底有个100万元低利息额度的贷款,你先把之前贷的钱还掉,我公司再帮你申请新的,很优惠!”禁不住更低利息、更高额度贷款的诱惑,张某最终同意了这个方案,分两次将82万元汇入了马某的公司账户中。汇款后不久,马某以办理新的100万元贷款需要提前缴纳保证金为由,让张某又给其转了8万元。
然而,新的贷款始终没有办下来。而张某已陆续转账给马某150万余元,他这才意识到事情不对劲。此后,在他多次追讨下,马某归还了28万元。2021年10月15日,马某的一再拖延让张某忍无可忍,张某选择了报警,警方于2021年12月4日将马某抓获归案。
注意!
安全借款的正确“姿势”
针对以上中介不法行为,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有借款需求的消费者,要树立合理的消费观念,理性借贷,从正规机构、正规渠道办理贷款业务。
一、从正规机构获取融资服务
消费者如果有借款需求,应通过正规金融机构、正规渠道进行咨询或者办理。
如确需中介服务,不要轻信间接的贷款服务要约,要注意核实中介机构资质,详细了解中介服务与合同内容,警惕贷款营销宣传中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息费标准等虚假宣传行为。
二、了解贷款产品的重要信息
向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办理贷款时,要注意看清贷款条件、综合息费成本、还款要求等重要信息。
坚持诚信理念,向正规机构提供真实贷款申请资料,珍惜个人征信,理性借贷,及时还款。
三、警惕向无关账户的转账要求
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对于超出贷款合同约定的转账要求要注意,警惕以“刷流水”“走账”为由的打款要求,不随意向无关账户转账打款,防范被骗取资金风险。
如发现自己陷入陷阱,应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通过报警、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权益。综合每日经济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