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积金贷款新规权威解读
近日,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对《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大连市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大连市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管理办法》进行了最新修订。
问
新规放宽了哪些贷款审核条件?
住房套数怎么认定?
一起看看
大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解读
放宽办理商品房贷款审核条件
及贷款业务办理地点
01
结合商品房预售实际情况,取消原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贷款”的限制。
举例说明
购房人2020年1月购买商品房,并在当月签订购房合同并登记备案,由于没有封顶等原因,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2021年2月份该项目具备相关条件,并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但是由于购房人的买卖合同备案时间超过一年,仍然不能办理贷款。
这次调整后,取消了一年的时间限制,只要项目和公积金中心的合作协议在有效期内,购房人持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预付款发票随时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02
原办法规定市内五区商品房组合贷款只能在组合银行对应的办事处、二手房只能在所在区域的办事处办理。之前购买沙河口区的二手房,只能在沙河口办事处申请贷款。
这次调整后,只要是市内五区的房屋可以在市内任一办事处申请贷款。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的特殊要求,这个规定自2月1日起开始实行,方便大家自主选择、就近办理,减少活动半径。
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政策
原政策对公积金贷款审核时界定住房套数的规则为“按照借款人家庭未还清的住房贷款情况”,也就是常说的“认贷不认房”,是以贷款情况来认定是否为首套。
这次调整后改为“按照大连行政区域内登记在借款人家庭成员名下住房套数(包括与他人共有)确定”,即“认房不认贷”。这个调整更明确了公积金贷款重点支持职工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需求。
举例说明
调整之前仅看借款人家庭名下的住房贷款情况,无贷款或者贷款已经还清的,界定为首套。
调整之后以住房情况判断住房套数,目前家庭名下没有住房,即认定为首套住房。
要明确的是
住房套数认定是指在大连区域内家庭名下普通住房,不含外地住房情况。而且住房套数是指普通住房,不含公建、写字间、商住公寓等其他类别。
规范申请人的条件
01
原政策允许“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购房时可办理公积金贷款”,也就是说父母买房子,子女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新规定要求借款人应是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即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之一,明确了公积金这种政策性贷款支持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属性。
02
规范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将原“夫妻一方已以本人名义办理贷款,不影响另一方以本人名义申请贷款”,调整为“借款人家庭无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包括夫妻双方名下公积金贷款,含异地公积金贷款)”。
举例说明
之前,如果借款人单人办理公积金贷款,正在还款中,在家庭购买新的住房时,其配偶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就是说借款人家庭允许同时存在2笔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调整之后,还清之前的贷款,可再次申请贷款。
规范贷款类型
按照“应使用本次贷款所购住房作为抵押物”的要求,调整为“购买商品房、存量房、房改房,自建房的,借款人应以购、建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取消无房屋所有权住房、回迁房、互换产权房、置换房屋贷款类型。
放宽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01
放宽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将原“新借款人与原商贷借款人的关系应为本人或配偶”调整为“新借款人与原商贷借款人之一的关系应为本人或配偶”。原有政策限制了新借款人本人或配偶与他人共同借款的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办理,调整后放宽了条件。
举例说明
原商业贷款借款人为父亲和女儿,调整之前如果女儿打算和配偶共同申请商转公贷款是不可以的,放宽条件之后这种情况就可以办理了。
02
按照“应使用本次贷款所购住房作为抵押物”的要求,此次商转公贷款取消先抵后贷方式。调整后商转公贷款提供三种方式,即顺位抵押、先还后贷、阶段性担保,在全国公积金中心仍然属于办理方式最多的。公积金中心今后也将积极协调各商业银行,扩大顺位抵押合作的银行,为职工提供更多的选择。
03
由于组合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方式客观上存在借款人及其配偶同时有两笔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不符合“借款人家庭无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规定,此次予以取消。当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商贷部分可以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
此外,这次调整放宽了贷款展期的申请条件,为收入降低的职工家庭减轻还款压力,具体内容会在3月1日政策正式实施前予以公布。结合当前商业银行实行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实际情况,调整贴息贷款的贴息额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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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连发布(微信号:-f)
资料: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记者:莲钰蓉
来源:大连交通广播
安阳楼市新政:购房契税补贴最高50%,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70万元
【大河财立方消息】近日,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保障群众住房需求,支持合理住房消费,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实施购房契税补贴
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安阳市区内购买商品住宅(含二手房)并缴纳契税的,给予已缴契税50%消费补贴;2022年4月25日前,在安阳市区内购买商品住宅(含二手房),并在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缴纳契税的,给予已缴契税20%消费补贴;购买非住宅商品房(如门面房、公寓、写字楼等),并在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缴纳契税的,给予已缴契税20%消费补贴。以上契税补贴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加大住房公积金和金融信贷支持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双方缴存最高贷款金额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引进人才、生育二孩或三孩的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金额由60万元调整为70万元。放宽贷款条件,缴存人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后,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人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结清,家庭名下现有住房套数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可再次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加大住房融资信贷支持
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对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对区域优势明显的二手房贷款房龄调整为30年以内;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贷款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且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大个人住房贷款投放力度,促进贷款利率适当下行。
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开发针对工会会员、参与抗击疫情一线工作人员、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快递小哥等“新市民”住房按揭贷款产品,灵活设置准入门槛、信用评级、担保方式、贷款额度、利率优惠等条件。支持开展法拍房按揭贷款业务。
优化预售资金监管
房地产开发项目可凭银行保函、商业保险、国有担保公司担保函替代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中的资金,保函额度不超过应监管资金的50%,并可按照预售资金拨付节点予以相应调整。
适当延缓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自本意见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前,房地产开发项目新取得的土地可申请分批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最长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足额缴纳的,不予办理预售许可证,并收取罚息;对房地产企业依法予以综合评级降级处理,由相关部门依法实施惩戒。
加大信贷融资支持
为银企双方搭建桥梁。定期组织银企对接,鼓励金融机构对受困企业贷款展期、续贷,按照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稳妥有序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有效缓解市场主体资金链运行压力。
金融机构要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不随意抽贷、断贷、压贷,不搞“一刀切”,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要在风险可控基础上,适度加大流动性贷款等支持力度,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优化建设项目审批
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房地产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21个工作日以内。实施科学精准的扬尘防控和疫情防控措施,增加有效施工天数。
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多测合一”
整合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房产)、人防等部门测绘项目,规范测绘标准,开展联合测绘,实现一家测绘、成果共享。
实施竣工联合验收
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消防验收(或备案)、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核实、建设工程档案初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并联,实行“一口受理、限时办结”。加快项目手续办理,大力推进商品房“交房即办证”。
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
自本意见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前,房地产开发项目新取得的土地,土地竞拍保证金最低比例可下调至挂牌价的20%,土地出让金可在成交后1年内分期缴纳。但必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剩余价款须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缴清。
按上述规定执行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可凭土地成交确认书和土地出让合同申请容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按合同约定逾期未缴清的,依法收回相关证件。
取消配建公租房
自本意见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前,房地产开发项目新取得的土地可不配建公租房,且不再缴纳商品住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易地建设资金。
合理确定公建设施计容面积
自本意见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前,房地产开发项目新取得的土地,配建的无偿移交政府的公建设施,建筑面积可不计入项目容积率计算范围,不收取土地出让金。
责编:王时丹审核:李震总监:万军伟
贵阳:鼓励实行首套房贷款首付20%政策
时间:2022/04/30来源:贵阳市政府网站4月28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实行首套房贷款首付20%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通知》在减轻企业开发成本方面,宣布调整土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按规定最低比例(挂牌起始价20%)执行,允许按挂牌起始价成交。新出让土地房地产项目周边教育配套、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配套等,由属地区(市、县)政府结合规划设计条件和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统筹组织实施区域配建。地下车位土地出让金专项用于项目公建配套建设。
在信贷需求方面,《通知》提出,要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利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采取个人补息贷款方式撬动商业银行资金,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面。新增个人补息贷款规模20亿元,贷款发放时间控制在3个月内。
争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落实好相关信贷政策,针对优质房地产企业,在风险可控基础上,适度加大流动性贷款、并购业务等支持力度,满足建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引导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不随意停贷、抽贷,最大限度支持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如期竣工交付。
《通知》还要求提升商品房存量流通性。加快盘活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存量,对已出让尚未建设的非住宅商品房项目,在完善公建配套设施的前提下,允许按程序申请调整性质用于住宅或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教育产业、体育产业等用途开发建设,促进非住宅去库存;对于调整为住宅的,原则上用于安置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鼓励实物安置,按照自愿参与、择优选房、自主选择原则,由属地区(市、县)政府组织存量房作为安置房、调剂存量安置房等方式,拓宽安置房源筹集渠道,充实健全安置房源库。
在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方面,要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补贴政策支持。对符合《贵阳市市级青年人才公寓管理暂行规定》租房人员,按标准连续发放两年租金补贴;对新落户并在贵阳贵安工作的新市民、青年人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人员,原则上按同地段同品质房屋租金80%收取房屋租金。另外,要放宽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满足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连续缴纳社保3年及以上、完税两年及以上中任意一条,均可申请购买销售型共有产权住房。
来源:贵阳市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