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启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11月21日,江苏省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淮安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宣布启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启动范围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淮安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并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业贷款”)且尚未结清,在购房地所在行政区域内拥有不超过二套住房,符合淮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商转公贷款。
规定显示,商转公贷款启停将与淮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比率情况联动,与淮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同步实施动态调整。
公告显示,商转公贷款办理方式有带押转贷、先清后贷两种。带押转贷是指,借款人原商业贷款银行在以下范围内的,可采取“带押转贷”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分别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邮储银行、江苏银行、苏州银行、中信银行、南京银行、浦发银行、江苏淮安农村商业银行、江苏涟水农村商业银行、江苏洪泽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金湖农村商业银行、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
先清后贷则是借款人原商业贷款银行在上述银行范围外的,采取“先清后贷”方式申请商转公贷款。
商转公贷款的额度需结合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购房价款、还贷能力、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个人信用等因素综合确定,且同时不高于以下限额:不超过贷款受理时淮安市执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贷款受理时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一定倍数或还贷能力系数计算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保留至千元;采取“带押转贷”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扣除2个月应还本金后的额度,保留至千元。
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本息?公积金缴存合规证明申请?
公积金缴存合规证明如何在线上申请?一
登录住房公积金单位网厅
(官网首页“单位网厅”登录,或直接输入单位网厅地址登录)
二
输入单位公积金账户及登录密码,证书认证成功后,登录单位网厅。
三
主页面上点击“开具证明申请”功能按键。
四
在“开具证明申请”界面,填写申请事项、选择申请原因,点击“下载模板”,下载合规证明模板。如需邮寄请选择“是”,并在“邮寄地址”中写清地址及收件人联系方式。
五
在模板中XXXX及空白待填写处,按照公司实际确保填写无误后,加盖公章。
在单位网厅“开具证明申请”界面,附件上传处将填写好的申请上传。
六
点击“确定”,系统提示合规证明申请上传成功。单位经办人也可以在单位网厅查看合规证明申请审批进度。
后续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反馈。审核通过后会电话通知领取或邮寄。
按年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本息如何在线操作?一、登录浙里办APP,搜索事项“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在“办事”列表中找到“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点击“在线办理”。
二、进行刷脸验证,并选择办理情况(目前仅支持申请人本人办理,委托办理仍需至窗口办理)。
三、进入在线填报界面,首先选择嘉兴公积金中心,其次在“购房合同号”或“不动产权证”任选一项;再次选择房屋所在城市;最后输入正确的“商业贷款银行”及“商业贷款合同号”,并点击下一步。
四、填写“申请提取金额(元)”,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一年内正常还款的还贷总额,且申请的金额不能超过“本次可提取最大金额(元)”;选择收款银行及账户(本人名下一类账户)后点击下一步。
五、进入材料上传界面,目前嘉兴公积金仅需提供还款明细、身份证、借款合同三项内容,其中身份证为已共享获取的材料无需重复上传,还款明细需放款银行的签章凭证。(注:其余材料中有“*”标记的为其他地市住房公积金所必填项,嘉兴地区的缴存职工可重复拍入借款合同首页,后台工作人员在审核过程中会做删除处理。)再次点击“下一步”,进入信息确认界面,确认个人申请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进行认证后提交成功。
六、提取申请提交成功后,中心将进行后续审核,审核成功后资金将划至申请人收款银行卡。
人民建议|网友建议公积金按月签约还商贷 四川绵阳:暂无法实现 但可这样做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人民网成都11月27日电(高红霞)“绵阳公积金现可以签约按月归还公积金贷款部分,但无法签约公积金按月归还商贷部分。不知是否可以开通按月签约归还商贷部分贷款?”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建议四川省绵阳市开通公积金按月签约还商贷业务。对此,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回应称该业务暂时无法实现,然后结合当地政策为网友积极支招解难。
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网友留言及官方回复截图。
收到留言后,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与该网友进行了电话沟通,并根据了解到的情况予以了回复。
根据回复,该网友在绵阳正常缴存公积金,在该市购房申请办理了组合贷款。绵阳市现行政策规定,凡该市正常缴存公积金职工,在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办理委托按月签约还贷业务。因个人信息保护等原因,绵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至今尚未实现与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之间的商贷信息共享,所以暂时无法实现将商业贷款部分纳入按月签约业务。
针对当地实际和网友需求,绵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也积极支招,在回复中称:2022年9月28日绵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绵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022]5号),规定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频次调整为可每月提取1次,且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不超过12次。网友名下组合贷款房可享受此政策。因此,网友也可先撤销已申请的按月签约还贷业务,结合自身实际需要,按“偿还组合贷月供”或者“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的条件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同时,绵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还表示,下一步将强化部门对接和对上汇报,依托省厅“银政通”平台,并结合全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状况,适时稳妥推进“组合贷”中商业贷款部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