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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二十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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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首付降至20%,最高可贷80万,南昌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6月7日晚,江西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称,该市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含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购买二套普通住房(含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利率上浮10%不变。

以上政策执行时间自2022年6月7日(含)起,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房以契税完税证载明时间为准,商转公业务以受理时间为准。

今年3月4日,南昌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市城区双缴存职工60万元、单缴存职工50万元,南昌县双缴存职工50万元、单缴存职工40万元,进贤县、安义县双缴存职工40万元、单缴存职工30万元)统一调增至双缴存职工80万元、单缴存职工70万元。

同时,南昌还将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南昌市城区每月1200元,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每月1000元)统一调增至每月1500元,单身职工减半执行。

不光是南昌,今年以来,一城一策的房地产调控框架下,我国陆续有多个城市下调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至20%。

此外,还有多个城市降低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至30%,如江西宜春。多个城市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大幅上调,如四川成都双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为80万元;福建福州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如果夫妻还是双职工,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至100万元。

编辑:李永华

公积金最高可贷80万,首付最低20%……江西新余楼市新政来了

中新经纬8月10日电据微信号“新余发布”消息,江西新余市发布《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包括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20%,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至80万元,最高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等。《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已明确时间的以规定时间为准。

《措施》明确,实行购房财政补贴。凡在2022年8月8日至2023年2月8日期间,购买中心城区范围内(包括高新区、渝水区、仙女湖区、新宜吉合作示范区,下同)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由受益财政给予以下补贴:属首次购买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属改善型的,给予100元/平方米补贴。

《措施》提出,加大信贷融资支持。在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20%、按揭贷款利率不低于相应期限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30%,按揭贷款利率不低于相应期限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同时,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上调贷款最高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至80万元,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20%,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30%。

此外,为拓展库存去化渠道,《措施》还允许调整住房套型结构。对已报建但尚未开工建设的商品住房项目,报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允许开发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调整规划设计,降低容积率。(中新经纬APP)

银川: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至80万元,可“一人购房全家帮”

9月20日,据微信公众号“银川发布”,宁夏银川住房公积金政策迎来新的调整,在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同时,明确提出“一人购房全家帮”政策。

按照新政,缴存职工个人购买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夫妻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从70万元提高到80万元。

新政指出,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偿还自住住房贷款可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缴存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其直系亲属在区外(含区内各市县区)购买的自住住房购房款。

缴存职工及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区外(含区内各市县区)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缴存职工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缴存余额用于支付直系亲属购房款,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款。此外,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其直系亲属在区外(含区内各市县区)的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值得注意的是,缴存职工个人购买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最高贷款限额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由不高于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提高到25倍;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限额内,由不高于缴存职工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提高到25倍。

另外,新政提出,延长再交易住房(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入年限,缴存职工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房屋使用年限要求从20年延长到不得超过25年。全面推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凡在全国任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银川地区自住住房的,均可在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含商转公),贷款政策与银川本地缴存职工保持一致。

据介绍,本次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的调整,旨在有效解决缴存职工购房资金困难,减轻还贷压力。提取政策的调整主要体现了“一人购房全家帮”,缴存职工本人公积金及其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互用于支付其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区内外购房款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贷款政策的调整主要体现了提升缴存职工购房资金能力,缴存职工个人及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和可贷额度的提高,以及交易住房(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入年限的延长和组合贷款和异地贷款支持范围的扩大,有效扩大了市民购房资金来源,解决了购房资金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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