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使用公积金贷款了两次,现在都已经还清了。请问如果还想买房,还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二套房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用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需要还清之前房贷吗?小学入学录取是什么顺序?回复来了
之前使用公积金贷款了两次,现在都已经还清了。请问如果还想买房,还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回复意见:您好!您的诉求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公积金贷款政策和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的次数以及在购房所在地家庭的住房套数有关。公积金中心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不包含自建房、房改房、继承房、赠与房、析产房、征迁安置房。但购买二手自建房、房改房、继承房、赠与房、析产房、征迁安置房认定为二手房,应纳入套数计算。因此,如果您办理过两次以上公积金贷款(抵押类),再购房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参照如下政策:除别墅外,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不论面积大小,同时符合下列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1)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抵押担保类住房公积金贷款,下同)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基准利率为:5年以内(含)2.75%,5年以上3.25%;(2)已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购房(首次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满一年)可以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目前基准利率为:5年以内(含)2.75%,5年以上3.25%;(3)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以贷款受理审批时查询到的职工家庭在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机构的房产信息为准。住房套数认定不包含自建房、房改房、继承房、赠与房、析产房、征迁安置房。但购买二手自建房、房改房、继承房、赠与房、析产房、征迁安置房认定为二手房,应纳入套数计算。(4)在龙岩中心城区和永定区购房,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在漳平市、上杭县、连城县、长汀县、武平县购房,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二、根据《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政策的有关通知》(龙住公〔2020〕5号):在我市办理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抵押类贷款并结清的职工,其家庭名下无房或仅存一套住房(套数认定以房屋登记机构的房产信息为准,包括商品房、二手房、自建房、房改房、继承房、征迁安置房等,下同),再次购建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但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在我市办理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抵押类贷款的职工,且家庭名下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再次购建房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也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感谢您对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的参与和支持!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5月20日(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2020-05-2010:21:59)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二套房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近日,武汉市民熊先生向本台《行风连线》节目及武汉全媒体监督督办平台咨询:
首套房已经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还清后,二套房想继续使用公积金贷款。
可以贷款的额度具体如何计算?
是否和公积金账户里面余额有关?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件后,回复称:
首先要明确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认定二套房进行公积金贷款标准。
根据《武汉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细则》(武公中规〔2019〕1号)规定,凡在武汉地区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需满足以下贷款条件:
借款人年龄在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
借款人及配偶信用良好;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若购买存量房,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在半年之内,已支付给卖方不少于20%的首付款,所购房屋的房龄在30年(含30年)以内且具有完全产权的成套住宅,并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产权明晰且尚未过户至借款人名下;
家庭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且无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同意用所购住房进行抵押担保,或者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担保;
《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套房进行公积金贷款,如何认定?
二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
1►借款人及配偶首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登记仅有一套住房,并与拟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非同一套住房的;
2►借款人及配偶在公积金系统中仅有一次贷款记录并已结清,且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无房或者仅有一套住房,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
上述2种情况按公积金贷款二套房认定。
额度
/公积金贷款核定标准
关于熊先生咨询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核定标准,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根据我市最高贷款限额、贷款最高比例、借款人家庭实际还款能力及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4项因素取最小值确定可贷额度。
敲黑板!划重点!
►最高贷款限额
缴存职工家庭购买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最高比例
(1)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0年(含10年)以内,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80%;
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
(2)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1-20年(含20年)以内: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
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21-30年(含30年)以内: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
注意!其中房屋总价的认定以房屋评估价格、实际成交价格和交易计税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为准。
►实际还款能力
贷款额度不高于按照借款人及配偶的还款能力。
►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
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按借款人及配偶缴存余额之和据实计算,且近6个月内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为方便市民更好了解自己公积金贷款相关额度,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出两个试算公式,
供市民进行贷款额度试算:
实际还款能力公式
贷款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35%(还贷比例)×12个月×贷款年限。
住房公积金缴存状况公式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注意
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上述各种因素,取最小值确定可贷额度。
(来源:武汉新闻广播编辑:沈佩枫吕艳丽)
用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需要还清之前房贷吗?小学入学录取是什么顺序?回复来了
用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需要还清之前房贷吗
从肇东到大庆需要隔离吗
近日,有网友通过“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进行问政:
现有一套按揭住房是公积金贷款,现在想买另一套房子,需要把现在的房子贷款还清吗?流程是什么?
8月14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如下:
您好,必须结清现有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才能继续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公积金账户余额充足,不需要现金还款,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携带各自身份证件到就近的中心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网点柜台办理结清即可;如果需要现金还款,则需要提前将现金存入还款卡里。
小学入学录取是什么顺序
从肇东到大庆需要隔离吗
近日,有网友通过“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进行问政:
亲属家孩子2022年上小学,房子是新村3-50号楼,属于机关一小和庆风小学公共学区。想问一下,机关一小的录取顺序是先录取本学区内的,然后再录取公共学区的吗?还是本学区和公共学区一起按房产证时间排序录取?提前一年落户的学生都能被录取吗?
8月14日萨尔图区回复如下:
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办回复:学生入学录取顺序是先录取本学区内的,然后再录取公共学区;提前一年落户的学生都能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