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河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办理须知
一、创业担保贷款对象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象,指法定劳动年龄内(女性18-52岁、男性18-57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七里河区内从事个体经营的城乡劳动者,具体包括: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4.刑满释放人员5.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7.返乡创业农民工8.农村自主创业农民9.网络商户1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网络商户)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含新招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自然人个体和小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之日起,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且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对象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三、创业担保贷款范围
个人及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行业是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外的所有行业。
四、贷款用途
创业担保贷款用于经营流动性资金。
五、贷款额度及期限
(一)个人及合伙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责任限额分别为20万元、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六、反担保方式
(一)个人借款人可采取以下方式之一进行反担保:
1.以第三责任人作为反担保人。反担保人一般应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稳定收入的企业员工或其他有担保能力的人员,个人单笔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提供一名反担保人即可。
2.以不动产抵押担保:指产权明晰的房产等。房产抵押需房产所有人配合办理《抵押资产他项权证》及其他手续,费用个人不承担。房屋房龄最好不要超过20年,所有人年龄不要超过60周岁。
(二)新发放的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
(三)企业借款人以不动产抵押担保:指产权明晰的房产等。
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八、创业担保贷款限制
创业担保贷款只能用于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者的经营活动及企业的发展,不得用于从事国家明文禁止的行为,也不得用于个人消费支出以及投资于股票、债券、基金、房产等其他非生产经营性支出。
九、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提交材料
1.《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一式四份)
2.借款人自愿提出,配偶签署意见的贷款申请书(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经营状况、借款金额、期限、用途及还款方式等)(一式三份)
3.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已婚者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6.本人、配偶及担保人或抵押权人征信资料
7.担保资料
(1)以反担保人工资为反担保方式的须提交《七里河区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承诺书》、反担保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2)以房产作为反担保抵押的,身份证、房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办理《抵押资产他项权证》及其他手续(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8.不同类别借款人还需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须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2)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须持有复员转业退役相关证明
(3)刑满释放人员须持有刑满释放相关证明
(4)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须持有《毕业证书》
(5)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须持有企业出具的相关证明
(6)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民须持有户籍坐在地村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7)返乡创业农民工须持有县级及以上劳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网络商户须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且在第三方网络平台实名注册
(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须持有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
(10)合伙创业还须持有《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伙人同意贷款书。
9.入户调查表(社区、乡镇街道签字盖章),附入户照片
十、小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提交材料
1.《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一式三份)
2.担保贷款申请书(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经营状况、贷款项目可行性分析、贷款金额、期限、用途及还款方式、安置符合条件人员比例)(一式两份)
3.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账号(一式两份)
4.企业章程、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一式两份)
5.股东会和董事会关于借款事项的决议(一式两份)
6.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财务负责人身份证,法人、财务负责人简历(一式两份)
7.单位职工花名册(一式两份)
8.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相关材料(身份证、人员类别材料、劳动合同)(一式两份)
9.企业工资表或工资发放凭证(一式两份)
10.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一式两份)
11.社保部门出具无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证明(一式两份)
12.企业出具无拖欠职工工资的承诺书(法人签字单位盖章)(一式两份)
13.符合条件的反担保相关资料(一式两份)
十一、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流程
个人借款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借款人提交资料。借款人向七里河区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提交《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人审核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明等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反映借款人基本信息、经营状况、借款金额、期限、用途及还款方式等事项。
(二)区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经办银行书面审核。区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银行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借款人资料初步书面审核,无异意进行入户调查。
(三)经办银行、街道社区贷款入户调查。经办银行和街道社区就业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借款人贷款入户调查,符合条件的街道社区填写入户调查表,并在审核表签注意见加盖公章,银行进行发放贷款。
(四)银行评估放贷。经办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受理、调查至发放,需办理反担保、抵押等手续的工作日适当延长。对不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需要补充完善手续的一次性告知借款人。
企业借款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贷款前实地调查
区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小微企业贷款受理、调查、审核至推荐。由经办人签字后提交创业担保贷款审贷会议审核,按规定加盖公章后转经办银行评估放贷。
(二)经办银行审核评估放贷
经办银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受理、调查至发放,对不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需要补充完善手续的一次性告知借款人。
十二、创业担保贷款受理地址及业务资讯电话
地址:七里河区小西湖西街55号人力资源市场(陆军总院后门附近)。
电话:0931-2750936
注:请个人贷款申请人到经营地所在社区进行办理小微企业贷款申请人到七里河区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进行办理。
来源:七里河就业
省市共享企业信用数据 创业担保贷款实现线上办
湖北日报讯(记者张阳春、通讯员高晨)“线上便捷顺利申请贷款,让我们少跑了很多腿。”近日,宜昌宇晟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在宜昌网上金融服务大厅平台顺利线上成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今年以来,该公司加大业务拓展力度,急需融资支持,拟通过地方信用信息平台“网上金融服务大厅”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然而,宜昌网上金融服务大厅平台纳税信息、欠税信息、税务部门非正常户认定、不动产查封等关键涉企信用信息数据不够完善,一时还不能满足企业线上“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服务。在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中,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信息中心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联合宜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成立工作小组,通过“鄂融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优势实现对宜昌急需涉企信息的数据共享,为创业群体进行融资申请提供了充分保障。
利用省市数据融通共享为企业画像,实现信息全覆盖,“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化申贷系统顺利开通。该公司通过网上填写基本资料,其他信息自动关联补充,填写资料相较线下业务减少了95%以上,并省去40多页纸的复印资料。最终,顺利获批40万元贷款。
“鄂融通”是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融资便利性低等问题牵头建设的融资信用平台。自2021年9月上线以来,“鄂融通”连接汉融通、宜昌网上金融服务大厅等17个市州融资平台,入驻全省金融机构877家,汇集1890个金融产品,融资总金额已超416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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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资料的通知
各位创业培训学员:
根据省人社厅和相关部门《关于决定创业担保贷款投放力度支持宣传专项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全省39个乡村振兴指导帮扶县推广10万元以内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免担保”惠民政策,现将具体作事项告知大家,望大家互相提醒,按要求提交贷款申请资料。
一、受理范围
此次提交创业担保贷款资料的人员包括:
2019年1月--2022年12月期间参加创业培训创业培训合格证的学员,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也可申请10万元以内“贴息免担保”创业担保贷款;其中:10万元以内的创业担保贷款不再要求提供担保人工资证明和工资流水,也无需提供房产抵押物资料,其他需要提供的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资料不变。
二、受理时间
此次受理贷款资料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12月22日(节假日除外)。过时不再受理,等待下次通知。
办理贷款所需的资料以及模板已发,请大家及时关注,自行打印准备贷款资料。
特别注意:附件1需要村、乡(镇)或社区盖章,一式两份(农村户籍需加盖村、镇两个公章(须有经办人签字);城镇户籍加盖社区公章,盖章经办人必须签字。不得随意修改附件1格式,需严格按照原版打印填写。
三、注意事项
1.所有申请人员,必须提供个人真实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虚假证件者,经查实取消贷款资格,三年内不得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贷款申请人已累计享受过3次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不得申请;
3.已经享受退休待遇的创业者不能享受创业担保贷款;
4.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成功后,通过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包括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等)考试就业的,上岗前必须立即归还创业担保贷款。
四、贷款办理时限: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年度内贷款目标任务完成为止。
五、受理地点
古浪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古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创业担保贷款办公室)
附件1:古浪县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
附件2: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所需资料顺序表
附件3: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模板(10万以内)
附件4: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书模板(11万-20万元)
附件5:反担保人工资证明模板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935-5661512
古浪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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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古浪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