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大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大丰区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一、贷款政策
1、贷款对象: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包括博士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2、贷款条件: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大丰区;当年未获得其他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3、共同借款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户籍在本区境内。
4、贷款用途:首先用于缴纳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剩余贷款资金可以用于借款学生的生活费。
5、贷款额度: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本专科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最高16000元。
6、贷款期限:最长期限为22年(剩余在校时间+15年)。
7、利率利息: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
二、申请材料
(一)首贷学生
1、高校新生(即2022年高中毕业学生):首次贷款需提供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簿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现场签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申请表》完成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办理贷款手续。
2、高校在校生:首次贷款需提供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高校学生证原件或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簿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3、专升本、研究生新生、对口单招及其他:学生可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也可到资助中心打印申请表,现场签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提供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首贷学生需提供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
(二)续贷学生
1.网络办理。通过学生在线系统()远程申请。如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一同前往大丰区教育局现场办理变更手续和贷款申请。
2.现场办理。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系统会自动记录有关登录信息);现场办理时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至少一方到大丰区教育局办理有关手续;只须提交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三、办理日期
贷款办理时间为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的法定工作日;电子回执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0日。
四、签订合同
1、首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要同时到场,贷款合同需要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当面签字;续贷学生可由任一方到场签订合同。
2、签订贷款合同时,学生在资助中心现场完成贷款合同签订、拿到受理证明后,通过扫码下载招商银行APP,打开APP搜索栏搜索“助学贷款”进入“助学贷款”专区了解信息。第二天收到招行95555短信后,到专区绑定助学贷款账户即可。
3、资助中心和国开行留存电子合同,打印一份纸质合同交学生(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
五、合同生效
1、学生到高校报到后,持借款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校通过验证码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确认欠缴金额;续贷学生选择线上续签合同时,贷款回执码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学生手机,学生可以将短信回执验证码交给高校或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自行下载贷款回执单交给高校录入回执。10月10日后高校未完成确认操作的视为该生撤销借款申请。
2、经大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线确认后,合同生效。
六、其他
1、贷款发放日期为11月中下旬,由国家开发银行直接将贷款打入支付宝中,同时根据高校确认的欠缴金额从支付宝中自动转入高校。
2、学生可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提供在线业务受理、信息查询等服务。登录时,一般选择“使用身份证号登录”,初始密码打印在受理证明上,如密码遗失或密码不正确,可以拨打全国助学贷款呼叫中心“95593”重置密码。
3、办理地址:大丰区教育局一楼108室。联系电话:0515-83510950
QQ群号:105369459办理学生可加入QQ群,我们会在群里发布通知,提醒学生还款等。
友情提醒:学生应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如需要提前还款不产生利息,必须在8月15日前提交提前还款申请,8月31日前完成提前还款。学生在校及毕业后5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满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本金和利息(毕业当年专转本和读研的学生可在8月15日前带录取通知书到资助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国家继续贴息)。毕业当年12月1日-15日,我们会将当年9月1日—12月20日产生的利息通过QQ群或者用挂号信寄至家长手中,如在此期间未能收到通知,请主动与我们联系。学生或家长要及时还息,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还本付息,除加收滞纳金外,还要视为违约,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借款人承担。使用支付宝的借款人,可在支付首日前五日收到还本付息的邮件或短信提示,如手机号码发生改变,一定及时告知资助中心,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手机信息。办理的贷款、还款记录会报送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请大家务必按时还款。如有违约,会影响学生的诚信记录,今后在办理信用卡、房贷、车贷等各类贷款时也会有不良影响。请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及时还款!
大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7月18日
快收藏!2022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攻略来啦
生源地助学贷款
申请攻略
濠江区生源地助学贷款
什么是生源地
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
贷款期限
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贷款利率
同期市场报价利率(以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准,称为LPR5Y)减30个基点
贷款用途
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还本宽限期
★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毕业后5年内,为“还本宽限期”,在此期间,借款人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
申请条件
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借款学生
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国籍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信用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户籍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学籍
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籍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家庭情况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共同借款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年龄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其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01
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学生在线系统网址:
高标签]03
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闲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05
持濠江区教育局助学贷款办理中心提供的《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录入电子回执
首次申贷材料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在读大二及以上年级的学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如未通过预申请还需提交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续贷
借款学生可线上申请续贷,由濠江区教育局助学贷款办理中心审核即可。
续贷流程·
(向下滑动图片查看流程)
关于还款
利率
每年12月21日根据利率
最新LPR5Y调整一次
还款日期
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借款人从学生毕业当年开始自付本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正常还款
学生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本息,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当期还款额度,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如密码遗忘可拨打95593进行重置
02
使用以下方式之一还款:
★在支付宝账户内充值还款;
★使用电脑登陆支付宝网页,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
★使用手机登陆支付宝,通过“国家开发银助学贷款”生活号“在线还款”功能还款
★学生或家长持银行卡或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和“云闪付”到濠江区教育局助学贷款办理中心还款
34国家开发银行34微信公众号,区教育局
编辑整理:濠江宣传
2022年牡丹区(含高新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须知
特别提醒:
进入受理现场人员要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码核验,并佩戴口罩。
续贷学生可利用助学贷款系统的“远程受理”功能线上办理。
贷款申请受理时间:7月20日—9月12日。
贷款申请受理地点:牡丹区实验中学。
一、贷款政策
1.贷款额度。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本专科学生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如贷款金额大于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剩余贷款资金可以用于借款学生的生活费。
2.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原则上按剩余在校时间加15年确定,但不得超过22年,最短一般不低于6年。
3.还本宽限期。毕业后只偿还利息不需还本金的期限,2020年起还本宽限期由3年调整为5年。
4.贷款利息。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30个基点(一个基点等于0.01%)执行。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5.个人征信。借款合同一旦生效,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自动产生出借款学生的信用档案,成为借款学生的“第二身份证”。逾期违约不仅会产生高额罚息,还将被载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影响借款人将来的工作和生活。
二、申请条件
1.申请借款学生应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含高考新生);入学前与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牡丹区或高新区;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2.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以是借款学生近亲属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做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3.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由个人书面承诺代替相关部门的证明。
三、申请材料(均需原件)
1.首次贷款学生:(1)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2)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户口簿;(3)高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4)本人签字的贷款申请表;(5)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
高中预申请的高考新生,不须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学信网证明可代替学生证。
2.再次贷款(续贷)学生:(1)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2)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
四、办理流程
1.贷款网上申请。首次贷款学生首先要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简称“系统”),网址:,注册用户。
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点击首页左侧“贷款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点击“导出贷款申请表”,可打开或保存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要根据系统提示导出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书面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注册用户及贷款申请所填写信息务必真实、完整、准确有效,登录名及密码一定要牢记。
再次贷款(续贷)学生直接登录“系统”,提交200字左右的续贷声明并填写续贷申请信息,导出打印申请表。
必须在自然年内登录“系统”2次以上,否则将影响续贷申请。
2.贷款申请受理。(1)现场受理。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续贷申请可由其中的一人)持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申请并接受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借款合同,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含验证码)。
(2)线上受理。续贷学生可利用助学贷款系统的“远程受理”功能线上办理,流程如下:PC端提交续贷申请@学生在线系统;手机端进行实人认证@支付宝手机APP;在线签订电子合同@学生在线系统。
续贷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的,办理变更手续后,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签订合同后,可随时登录“系统”查询贷款办理进度和状态。
3.电子合同回执单确认。贷款学生新学期开学报到时,提请高校学生资助中心于10月10日前,根据《贷款受理证明》或者回执验证短信在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截至10月10日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
借款合同在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
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设立了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电话号码95593,面向全国提供助学贷款咨询解答服务。
乘车路线:乘13、14、37、48路公交车到牡丹区实验中学站下车即到。
咨询电话:0530—5685839
菏泽市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