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大学生们,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了解一下
恭喜已经领取到录取通知书的准大学生们,
即将进入人生下一站,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入学、完成学业,
拥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国家出台一系列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一起了解一下!
入学前
国家助学贷款
金额: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期限: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在校期间(包括因病休学)利息由国家承担。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
(小提示:同一学年内,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只能选择申请办理一种类型的国家助学贷款)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金额: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范围:中西部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
咨询部门:当地县级教育部门。
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
教育部:010—66097980、010—66096590
受理时间:9月15日前,每天8:00—20:00(含周六、日)
“绿色通道”
全国所有高校都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使没有筹齐学费,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入学后
国家助学金
金额:平均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
资格: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小提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学费、住宿费,还有生活费补助,因而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金额:每生每年5000元。
资格: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国家奖学金
金额:每生每年8000元(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奖励6万名。
资格:
√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国家奖学金评定);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前10%~前30%(含)的学生,其他方面表现突出。
(小提示:会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哦。)
勤工助学
岗位: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为主。
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寒暑假可适当延长。
固定岗位按月计酬:以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计酬基准,可适当上下浮动。
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可参照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合理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12元人民币。
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
临时救助
加大对生活困难未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的救助帮扶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临时救助等相应帮扶措施。面对疫情,多所高校和省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疫情防控专项生活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申请、隐形伙食补贴等,不少高校提供暖心物资和心理援助。
毕业后
@高校毕业生
免除今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生今年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免息资金由国家财政承担;本金可申请延期1年偿还,不计复利。毕业生因疫情影响今年未及时还款的,不影响征信。预计免息20多亿元、延期还本50多亿元,惠及400多万毕业生。
去入伍当兵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去基层就业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去当乡村教师
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公费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有意报考地方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省份地方师范院校招收的“优师计划”师范生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具体咨询。
抓紧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来了,最高12000元
快到九月开学季
江津的准大学生们
是否迫不及待想去理想大学了?
不过
也有部分家庭条件相对困难的同学
正为学费、生活费发愁
别担心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来啦!
即日起至8月30日可申请办理
▼▼▼
大学新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本专科生、预科生
贷款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研究生
贷款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学生在大学读书期间不用支付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学生毕业后3年期间为还本宽限期,之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全部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随时偿还。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1
首先做好预申请
1
第一步:填写预申请表
2
第二步:到村(居)委会签字盖章或者学校盖章
3
第三步:学校统一上交资助中心
1
到区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1
需提供资料:学生身份证、户口薄、录取通知书,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薄。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
2
学生本人、共同借款人(担保人)均必须到现场。
办理须知
◆办理地点:区资助中心(江津区琅山体育场一楼)
◆联系电话:47525302
其他相关资助政策
01
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学费资助
1.资助对象和条件
享受学费资助的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是指纳入重庆市贫困农户公开查询系统管理,经户籍所在区县扶贫、教育、财政部门共同确认,在市内外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院校就读、教育层次为全日制本专科学历教育的学生。成教、自考、函授、技师学院、专修学院的学生不享受资助。
2.助学金标准
学费标准在8000元以内的全额补助,超过8000元的定额补助8000元。
3.提交资料
(1)高校录取通知书
(2)建档立卡贫困证明
(3)学费标准证明
(4)身份证、户口簿
(5)《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
4.受理时间
9月1日-9月30日(工作日)
02
泛海助学行动资助
1.资助范围和标准
“泛海助学行动”项目优先资助江津区户籍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和城乡低保家庭应届高考本科新生,艺术类专业考生不纳入资助。具体名单由市教委根据学生高考填报贫困情况确定。
审核通过者一次性资助每生5000元。
(提示:只有被本科院校录取的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和城乡低保家庭应届高考本科新生才能申请,在6月下旬高考成绩知晓后上本科分数线的这类学生按要求加QQ群,了解并及时申报。)
2.提交资料
申请表、贫困证明、学生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录取通知书、1吋照片。
3.申报时限:具体时间根据市教委安排确定。
03
江津区生源地大学新生助学金
1.资助对象和条件
(1)当年被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录取,取得真实、有效的录取通知书(包含单招生);
(2)入学前户籍在我区;
(3)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①城乡低保户子女
②未享受学费资助的建档立卡困难户子女
③孤儿
④烈士和重点优抚对象子女
⑤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子女
2.助学金标准
符合条件的学生一次性资助本科生4000元/人,高职专科生3000元/人。
3.办理程序
①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在收到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填报《江津区_年生源地大学新生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供学生身份证、户口薄、录取通知书、贫困证明材料,监护人身份证、户口薄等相关材料。
②资格审查。申请材料由江津区生源地贫困(优秀)大学生助学金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并会同区民政局、区农委扶贫办分别审核。
③资金发放。采用发卡方式发放。
4.受理时间
7月26日—8月31日(工作日)
04
新生入学资助
1.资助对象
被国家正式批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职)正式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优先资助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等。
2.办理程序
学生本人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项目申请表”,并提交学生身份证、户口薄、录取通知书、1吋照片、贫困证明材料,监护人身份证、户口薄等相关材料。
评审落实资助对象。发放资助金。
3.资助标准
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4.申报时限:8月15日前
●注:以上【01】、【02】、【03】项资助,不能重复或者相应扣减。
这么多大学生资助政策
快转给身边需要的朋友吧
绝不让一个孩子
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上不了大学
《江津日报》记者李婉龄
实习记者彭燕宇
通讯员柳卫
值班副总编辑胡小龙袁孝椿
编审吴刚责任编辑陈柳颖
实习编辑吴雅欣杜雨彤
@庆阳高考生: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如何申请?请看这里
国家资助·助你成才
甘肃省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高等教育阶段及高中教育阶段
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和研究生阶段建立起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一)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是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三年间为还本宽限期。
(三)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省属普通高校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
(四)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省属普通高校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五)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省属普通高校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在校学生期间的生活费,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六)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省属普通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生每人每年30000元,硕士生每人每年20000元。
(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奖励省属普通高校中表现良好的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生每人每年10000元,硕士生每人每年8000元。
(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省属普通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博士生每人每年13000元,硕士生每人每年6000元。
(九)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十)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接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省属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十一)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省属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可获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十二)高职(专科)院校学生免除学费和书本费
对进入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就读的58个连片贫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免除(补助)学费和书本费,其中学费4500元,书本费500元。
(十三)大学生村官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在我省乡镇行政村工作达到3年及以上(甘南州为2年及以上)且连续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可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十四)其他资助政策与措施
1.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予以资助。
2.学费减免
公办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及优抚家庭子女、孤儿等,可获得减免学费资助。具体办法由高校制订。
3.辅助措施
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国家还在高中教育阶段(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设立了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还有国家奖学金、顶岗实习等多种高中教育阶段相关学生资助政策。
(十五)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考入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享受中职国家免学费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品学兼优、技艺出众的学生可以享受中职国家奖学金;三年级(转段生之外)学生可以去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可获得相应报酬;除此之外,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享受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
1.免学费:甘肃省所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一般普通专业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农医类专业(不含口腔和美容)每生每年2300元,艺术类非戏曲专业每生每年3000元,艺术类戏曲专业每生每年4000元)。
2.国家助学金:甘肃省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发放2000元国家助学金。
3.国家奖学金: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将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从在校中职学生中评选出品学兼优、技艺出众的优秀学生,可享受每生每年6000元中职国家奖学金。
4.顶岗实习:在三年级(转段生之外)学生可以去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可获得相应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5.学校资助:部分中等职业学校除国家助学金、免学费之外,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和特殊困难补助,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予以资助。
6.社会资助:一些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爱心人士针对部分中等职业学校设有社会资助项目,可以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资助。
(十六)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考入甘肃省普通高中的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可享受高中免除学杂费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高中国家助学金;还可以享受部分地方政府资助、学校校内资助和社会资助。
1.免学杂费: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四类高中学生免除学杂费,具体为:公办学校免学杂费标准按照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民办学校按当地同类办公学校免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低于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按照实际标准免除;高于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可另行向学生收取。
2.国家助学金:接受甘肃省普通高中阶段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个人申请及学校评定并公示无异议后,可享受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3.地方政府资助:部分地区出台地方性奖学金、助学金、专项免费等政策。
4.学校资助:部分普通高中学校除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之外,设立学校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予以资助。
5.社会资助:一些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爱心人士针对部分普通高中学校设有社会资助项目,可以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资助。
来源: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陇报君推荐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进驻甘肃,公布举报电话!
44人获刑!庆阳市西峰区法院集中宣判3起涉黑案
庆阳市西峰区法院公开宣判申小东、白军军等37人涉黑案!
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分五组下沉督导甘肃这10个市州
值班主任郝芳责任编辑范亮
陇东报社新媒体部
新闻热线:0934-8353311
0934-6660011
觉得不错点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