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贷款提前还款该如何算利息
商业贷款提前还款,似乎在大家资金充足的情况下是一个不错的决定,因为可以早日摆脱每个月都要从银行里被扣钱的情况,一次性摆脱债务的感觉也是很多朋友都比较期望的,那么商业贷款提前还款会不会对于银行付款的过程造成的影响呢?
(1)利息应该如何计算?
其实很多人最关心的就是商业贷款提前还款是如何计算利息的,例如说贷款100万元,如果是30年的时间,基本上是需要最终偿还的价格为200万左右,也就是说利息可能高达一倍,那么商业贷款在买房的时候,如果想要提前还款,是不是会缴纳全部的利息呢?根据目前的相关情况来看的确是这样的,即使是提前还款,也需要向银行的利息计算完,实际上并没有太多的优惠,而且提前还款的过程当中也会有一些其他的注意事项。
(2)是否有违约金的情况。
因为在很多朋友签订买房合同的过程当中,通过商业贷款也是要签约一份贷款合约的,在贷款合约当中可能会规定提前还款是否有手续费等情况,基本上这几年商业银行收取违约金的情况已经越来越少了,但如果是在10年之前选择商业贷款的朋友,打算进行商业贷款提前还款的一定要拿出之前的贷款合同,对于里面的每一个细节进行确认,尤其是涉及到提前还贷违约金等条款,一定要打电话给银行了解一下,目前是否还有这样的情况。
(3)提前还贷的基本操作。
如果已经决定了要通过商业贷款提前还款的方式摆脱自己之后的负担,那么所需要通过自己的银行服务人员,提前一个星期到一个月的时间以书面申请的方式进修,一般约定好最终的全款还款时间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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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提前还款,利息怎么计算?
如何理解《民法典》第677条和《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30条关于债务人提前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的规定?
一、案例甲从乙处借款人民币200万元,期限二年,出具了借条,约定2023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还清,月息1%,甲不得提前还款。后甲提前一年偿还借款,乙要求甲按原二年的期限计算利息,甲则将支付利息60万,后经双方协商,乙同意甲只支付利息总计50万元。
二、案例分析1.双方约定还款期限的目的是什么?
是保障借款人甲对资金的使用时间?还是保障出借人乙基于借款获得利息的收益?
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个人(也包括其他非金融机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从事金融放贷业务并以此获取利息。在最新的法律和相关政策中已经逐步加大了对“职业放贷人”的管理和打击,禁止个人以非自有资金放贷并营利。
因此,结合近些年的立法变化和司法趋势,民间借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激活民间闲置资金对经营活动的支持,为了增加市场主体的活力,减少市场主体融资难的问题,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期限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借款人使用资金的时间,并不是为了保护出借人以此获取更多的利息利益。
也就是说,民间借贷合同的利益保护应当以借款人为出发点。
《民法典》和原《合同法》中均规定了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且法院支持以实际借款的时间计算利息,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2.提前还款是否违约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了明确的履行期限,而一方违反该约定的均应视为违约行为。在民间借贷合同中同样如此,未经出借人同意的提前还款行为在客观上确实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
3.提前还款的违约行为是否给出借人造成损失?应当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首先,提前还款已经保证了借款本金的安全,本金没有损失。
其次,实际借款期间的利息也已经得以实现,没有实际利息损失。
再次,出借人的期待利益有损失,即出借人想通过出借资金获得更多利息的期待不能实现。
三、出借人的期待利益损失应否由借款人承担呢?我认为不能。
前面已经讲了,关于民间借贷的法律和政策的主要出发点是为了解决市场主体融资难的问题,鼓励个人将自有的闲置资金出借给有融资需求的个人或企业,并不是为了让有闲置资金的人为获取利息而出借资金,利息只是融资方需要付出的成本。
从另一角度考虑,如果借款人提前还款仍然需要按约定的时间支付利息,则没有任何借款人会提前还款,反而有可能对出借人本来可以收回的本金和利息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为借款人现在有钱还,不代表将来一定有钱还。则出借人的损失将更大。
相应地,根据权利义务对等的要求,如果不允许借款人提前还款,是不是意味着出借人认为借款人有还债障碍的时候也不能要求提前还款?显然说不通的。
因此,原则上不应由借款人承担出借人的期待利益损失,何况,出借人将全部本金和实际借款时间内的利息已经全部收回,也不存在实际损失。否则,期待利益实际上是变相允许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进行放贷行为,保护的是法律不允许的营利行为,与法律规定和精神相违背。
四、法律规定关于提前返还借款的法律规定,主要见于原《合同法》第208条,现《民法典》第677条和《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30条,这些法律规定规范的不仅仅是民间借贷关系,如下图:
三个条文的主要内容基本保持一致
《合同法》第208条和《民法典》第677条均是对所有借款合同的规定,包括了金融借款合同和民间借贷合同,没有区分金融机构借款和民间借贷的不同特点。而在《案由规定》中的借款合同案由包括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等六个不同的案由,诉讼程序中对不同主体之间的纠纷明确了不同的案由,也就意味着不同的法律适用。
因此,在适用《合同法》和《民法典》关于能否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时的利息如何计算的规定时,首先就要区分是民间借还是金融借款,然后才是法条的具体适用。
可以明确的是,所有的借款都可以提前还款,只是提前还款的法律后果不同,适用的法律也不同。金融借款合同比如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均对提前还款的违约金有明确的约定,且均可得到法律的支持。
本文主要讨论民间借贷的提前还款,而《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是专门针对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关于提前还款事项应当首先适用该规定。所以本文主要讨论的就是《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30条的具体理解和适用。
五、结论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
否则,如果仍然允许出借人继续赚取利息,则可能涉嫌职业放贷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同时,如果不能提前还款或提前还款要承担违约责任,则没有人会提前还款,反而对出借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最后连本金也无法收回。
提前还房贷利息怎么算?要不要提前还款?
提前还贷利息怎么算?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全部提前还款,另一种是部分提前还款。全部提前还款是指一次性结清房贷本息。全部提前还款之后,利息计算截止到还清银行本息的当日,换句话说就是你借了银行多久的钱就算多久的利息。
部分提前还款是只归还贷款的一部分本息,还有剩余本息未结清的情况。未结清的贷款本息,利息还是按照原有借款合同上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有优惠就会一直优惠下去)。
对于部分提前还款未结清贷款余额部分,有两种还款方式可以选择,一是缩短贷款还款期限,月供数额不变;二是贷款还款期限不变,减少每月月供数额。相比之下,第一种更能节省利息。
众多周知,房贷是我国目前贷款利率最低的一个贷款品种,特别是公积金贷款(目前的利率仅为3.25%)或者你是首套房贷款,商业贷款的利率一般也只是基准利率(4.9%)左右,对于这个水平的利率,其实个人并不建议提前还款,因为利率太低了,相当于在“赚钱”,你把拟提前还款的钱放在银行的理财产品上或者投资基金,所赚取的收益不难超过你支付给银行房贷的利息了,而且这笔拟提前还款的贷款,由于就在身边,当你临时需要资金周转时,都可以动用的到,流动性相对较高。
针对房贷要不要提前还问题,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计算下自己的年利率,再对比当地银行的存款利率,如果比银行的利率要低,是完全没有必要提前还贷的。有人会说钱会贬值,每月还的钱越来不值钱,所以不要提前还,可是他没说原本要提前还房贷的钱在口袋里也在贬值。所以要不要提前还,完全是根据自己的贷款利率来的,如果你有更好的理财途径,收益利率远远超过你的房贷利率,为什么还要提前还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