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大学生们,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了解一下
恭喜已经领取到录取通知书的准大学生们,
即将进入人生下一站,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入学、完成学业,
拥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国家出台一系列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一起了解一下!
入学前
国家助学贷款
金额: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期限: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在校期间(包括因病休学)利息由国家承担。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
(小提示:同一学年内,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只能选择申请办理一种类型的国家助学贷款)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金额: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范围:中西部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
咨询部门:当地县级教育部门。
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
教育部:010—66097980、010—66096590
受理时间:9月15日前,每天8:00—20:00(含周六、日)
“绿色通道”
全国所有高校都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使没有筹齐学费,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入学后
国家助学金
金额:平均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
资格: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小提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学费、住宿费,还有生活费补助,因而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金额:每生每年5000元。
资格: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国家奖学金
金额:每生每年8000元(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奖励6万名。
资格:
√二年级及以上年级(特殊学制的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国家奖学金评定);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前10%~前30%(含)的学生,其他方面表现突出。
(小提示:会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哦。)
勤工助学
岗位: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为主。
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寒暑假可适当延长。
固定岗位按月计酬:以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计酬基准,可适当上下浮动。
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可参照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合理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12元人民币。
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
临时救助
加大对生活困难未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的救助帮扶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临时救助等相应帮扶措施。面对疫情,多所高校和省份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疫情防控专项生活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申请、隐形伙食补贴等,不少高校提供暖心物资和心理援助。
毕业后
@高校毕业生
免除今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生今年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免息资金由国家财政承担;本金可申请延期1年偿还,不计复利。毕业生因疫情影响今年未及时还款的,不影响征信。预计免息20多亿元、延期还本50多亿元,惠及400多万毕业生。
去入伍当兵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去基层就业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去当乡村教师
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公费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有意报考地方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省份地方师范院校招收的“优师计划”师范生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具体咨询。
(中国政府网微信公号)
高校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汇总!请一定别放弃读书
来源:人民日报微博
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也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不断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建立起了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拥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其中,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补偿代偿、“绿色通道”等。
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7.师范生公费教育
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公费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有意报考地方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省份地方师范院校招收的“优师计划”师范生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具体咨询。
8.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中西部生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9.勤工助学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10.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1.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
研究生教育阶段国家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奖励4.5万名。其中,硕士研究生3.5万名,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研究生1万名,每生每年30000元。
2.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各高校确定。
3.国家助学金
资助全日制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中央高校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3000元。
4.“三助”岗位津贴
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岗位津贴。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条件、程序等有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高于16000元。
教育部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暑期集中受理时段已开始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教育部2022年度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暑期集中受理时段已开始,至9月15日共计79天。每天受理时间由其他时段每个工作日的8:00—11:30、14:00—17:00,调整为每天8:00—20:00(含周六、日)。教育部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号码为010-66097980、010-66096590,主要用于受理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帮助学生准确了解高等教育阶段国家资助政策,顺利申请办理相关资助项目。
教育部要求各省区市及所属高校、中央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均开通热线电话,并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集中受理时段和具体受理时间。
今年是教育部暑期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开通的第18年,是热线电话全年开通的第2年。多年来,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为数以百万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家长答疑解惑、排忧解难,给他们送去了帮助与温暖。
教育部特别提醒学生和家长:开学前后是诈骗高发期,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诈骗,有问题通过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等正式渠道咨询,或及时向老师求助,避免造成损失。
2022年教育部和各地高校学生资助热线电话
覆盖全学段!甘肃最新学生资助政策看这里→
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月7日发布《2022年甘肃省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实现了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所有学段全覆盖,各学段均有相关资助和奖励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和学习优秀的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其中,对甘肃户籍的困难家庭子女,2022年高考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一次性补助1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一次性补助8000元。
01
普通高等教育
1.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2.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
3.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
4.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生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万元。
6.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省属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标准以及在校生30%的比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以及在校生人数10%的比例给予支持。
7.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有固定的工资收入的除外)。省属高校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元。
8.高职(专科)院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减免学费和书本费:在脱贫攻坚和脱贫攻坚政策延续阶段,对具有省内高职(专科)院校正式注册学籍且正常在校就读的58个连片贫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减免学费和书本费(不包括上一个就学阶段已脱贫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其中学费4500元,书本费500元。
9.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贷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5年间为还本宽限期。
10.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省属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11.基层就业国家助学贷款学费代偿:对到我省三类到五类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省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基层工作一定期限后,对其用国家助学贷款缴纳的学费进行分阶段代偿,代偿额度按其实际缴纳的学费计算,不能超过本人当年实际国家助学贷款。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12.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2022年省政府为民实事):对具有甘肃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2级的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包括: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2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2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02
中等职业教育
1.国家奖学金: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学费。补助标准为一般普通专业每生每年2000元,农医类专业(不含口腔和美容)每生每年2300元,艺术类非戏曲专业每生每年3000元,戏曲表演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
3.国家助学金: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我省连片特困地区的58个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不含县城)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03
普通高中教育
1.免学杂费: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杂费。免学杂费标准按照人民政府及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杂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对于新进入普通高中就读的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重新认定,符合条件的方可享受相应资助政策。其中,对于存在返贫和致贫风险的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将其认定为可以享受免学杂费等政策。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经批准的学杂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国家助学金: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04
义务教育
1.免学杂费: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补助公用经费。
2.免费教科书:向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费配备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从2022年春季学期起,对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以及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等存在返贫风险和致贫风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均每年1000元,初中生均每年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均每年500元,初中生均每年625元。
4.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由学校按标准统一提供营养早餐、课间加餐或午餐。营养膳食补助资金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学生或家长个人。
05
学前教育
减免保教费:减免省内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具有甘肃户籍的在园幼儿以及普惠性幼儿园中非甘肃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保教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在脱贫攻坚和脱贫攻坚政策延续阶段,对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原建档立卡户贫困家庭在园幼儿每年再减免1000元(不包括入园前已脱贫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按照政府及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年收费低于减免标准的,按实际收费标准免除;年收费超过减免标准的,超出部分幼儿园可向幼儿家庭另行收取。
转自:兰州晨报
来源:每日甘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