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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源地贷款声明

本文目录

2022年牡丹区(含高新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须知

特别提醒:

进入受理现场人员要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码核验,并佩戴口罩。

续贷学生可利用助学贷款系统的“远程受理”功能线上办理。

贷款申请受理时间:7月20日—9月12日。

贷款申请受理地点:牡丹区实验中学。

一、贷款政策

1.贷款额度。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本专科学生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6000元。如贷款金额大于学费和住宿费合计金额,剩余贷款资金可以用于借款学生的生活费。

2.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原则上按剩余在校时间加15年确定,但不得超过22年,最短一般不低于6年。

3.还本宽限期。毕业后只偿还利息不需还本金的期限,2020年起还本宽限期由3年调整为5年。

4.贷款利息。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30个基点(一个基点等于0.01%)执行。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5.个人征信。借款合同一旦生效,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自动产生出借款学生的信用档案,成为借款学生的“第二身份证”。逾期违约不仅会产生高额罚息,还将被载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影响借款人将来的工作和生活。

二、申请条件

1.申请借款学生应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含高考新生);入学前与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牡丹区或高新区;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2.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以是借款学生近亲属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做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3.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由个人书面承诺代替相关部门的证明。

三、申请材料(均需原件)

1.首次贷款学生:(1)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2)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户口簿;(3)高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4)本人签字的贷款申请表;(5)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

高中预申请的高考新生,不须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学信网证明可代替学生证。

2.再次贷款(续贷)学生:(1)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2)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

四、办理流程

1.贷款网上申请。首次贷款学生首先要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简称“系统”),网址:,注册用户。

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点击首页左侧“贷款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点击“导出贷款申请表”,可打开或保存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要根据系统提示导出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书面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注册用户及贷款申请所填写信息务必真实、完整、准确有效,登录名及密码一定要牢记。

再次贷款(续贷)学生直接登录“系统”,提交200字左右的续贷声明并填写续贷申请信息,导出打印申请表。

必须在自然年内登录“系统”2次以上,否则将影响续贷申请。

2.贷款申请受理。(1)现场受理。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续贷申请可由其中的一人)持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申请并接受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借款合同,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含验证码)。

(2)线上受理。续贷学生可利用助学贷款系统的“远程受理”功能线上办理,流程如下:PC端提交续贷申请@学生在线系统;手机端进行实人认证@支付宝手机APP;在线签订电子合同@学生在线系统。

续贷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的,办理变更手续后,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签订合同后,可随时登录“系统”查询贷款办理进度和状态。

3.电子合同回执单确认。贷款学生新学期开学报到时,提请高校学生资助中心于10月10日前,根据《贷款受理证明》或者回执验证短信在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截至10月10日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

借款合同在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

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设立了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电话号码95593,面向全国提供助学贷款咨询解答服务。

乘车路线:乘13、14、37、48路公交车到牡丹区实验中学站下车即到。

咨询电话:0530—5685839

菏泽市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7月18日

靖远县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通告

一、办理时间、地点

(一)时间:7月28日开始办理助学贷款业务(续贷,首贷),具体结束时间以开发银行通知为准。

(二)地点:贷款业务请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教管中心办理;研究生延期及学生其它信息变更等业务请到县统办二号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02室办理。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原则上续贷通过远程网络办理,首贷学生在户口所在乡镇教管中心代办点办理。

二、贷款政策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6.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三)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四)贷款额度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2.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一般情况贷款申请额度为当年学费和住宿费总和,家庭特别困难者,可按照贷款额度上限申请贷款,超出学费以及住宿费部分提现后可作为生活费使用。

(五)贷款期限

助学贷款期限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6年。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从学生于毕业后第五年(毕业当年为毕业后第一年,毕业下一年为毕业后第二年)12月20日前第一次还本,对尚未进入还本期的助学贷款(即学生未毕业或已毕业但未开始偿还本金的贷款),可由借款学生提出申请,通过还款计划变更,在原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内,将宽限期延长至5年,具体变更流程和系统操作与现行系统还款计划变更做法一致。存量贷款继续执行原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

二、申贷以及档案留存材料

(一)首贷材料

1.学生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4.《申请表》原件;

5.户口簿原件;

6.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交《认定表》,《认定表》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同申请表一同导出。

注:办理首贷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各办理点需查验双方户口簿原件,无需留存户口簿复印件;若借款学生《学生证》丢失,可以要求学生提供所在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查验通过后留存;也可以要求学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学生证》。

(二)续贷材料

1.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注:办理续贷时,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三)档案留存材料

本年度只需留存申请表原件以及认定表原件(若有),若学生用《在校证明》、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理学生证的,需留存《在校证明》以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乡镇学生助学贷款办理点需向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打印1份彩色合同以及1份彩色受理证明。

七、办理流程

(一)学生在线申请:借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首贷学生先进行用户注册,逐步填写相关信息;续贷学生直接登录系统,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登录贷款系统后,点击“资料完善”,修改、更新、完善个人信息,保证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二)续贷声明:续贷学生申请贷款时,需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认真阅读并填写约定与承诺书,方可申请续贷。

(三)资格审查:完成在线申请后,导出、打印贷款申请表,学生签字确认便可不再盖任何单位公章。

(四)申请受理及合同签订:首次贷款必须由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共同到场办理、签订合同;续贷可由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到场办理、签订合同(今年续贷不提倡现场办理)。

(五)一旦合同生成后,续贷学生的合同上都会自动生成一个属于自己的支付宝账号,仅供学生自己使用。特别注意:今年首贷学生合同上会自动生成一个属于自己“指定账户”,“指定账户”指的是助学贷款账户编号,用于银行卡绑定,请在贷款后第二天进行银行卡绑定,若不进行银行卡绑定,最终贷款不成功,具体操作流程可咨询业务办理工作人员。

(六)回执录入:开学后,学生10月10日前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回执,由于未及时录入回执造成贷款无法发放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11月份开始省开行统一给各高校贷款学生打款,请每个学生到时登陆自己的支付宝账号(续贷学生)或平安银行APP(今年首贷学生)注意查收。

八、提供优质服务

(一)合理安排受理场所功能区域

各受理场所应划分出学生家长等候、咨询、打印、诚信教育、贷款回收等功能区域,受理地点要提供免费打印设施。需要重点指出的是,各办理点要重点设置诚信教育区,告知学生毕业后按期偿还贷款以及不按期偿还贷款的不良后果。

(二)设置便民服务

各办理点要在受理场所提供防暑、避雨场地,免费提供饮用水等便民服务,尽量减少学生及家长等候时间,确保学生跟家长至多跑一次,受理时文明办理贷款,提升服务意识。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制

各办理点要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受理点体温测量、戴口罩、通风消毒等工作。受理高峰期做好贷款学生分流办理贷款,避免人员集聚。对于续贷,尽量通知学生或者家长一方办理即可,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可设立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回来学生贷款办理专门窗口,将本地学生与省外学生尽量分开办理。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借款学生可随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查询贷款状态。每年至少登录系统两次。

(二)如忘记系统登录密码,可打95593重置密码,也可联系我县资助中心或本乡镇教管中心重置。

(三)贷款学生务必认真阅读贷款相关说明,严格按规程操作,准确填写申请信息。否则,将可能导致贷款不被审批。

(四)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电话:95593;咨询邮箱:zhx@.

(五)使用支付时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95188(续贷学生);使用平安银行APP时有疑问请咨询平安银行或国家开发银行(今年首贷学生)。

(六)靖远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43-6136129,0943-6130492

靖远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0二二年七月

来源:靖远教育

@丹江口人!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全攻略来啦→

亲爱的同学们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来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向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的一项助学政策。湖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湖北分行承办,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代理经办。

1.本专科生1.2万元/年,研究生1.6万元/年

2.用于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3.国家贴息,在校期间免息

4.无名额限制,应贷尽贷

5.不用提供任何担保

咨询电话:

丹江口市学生资助中心0719-5232641

六里坪镇代办点0719-5713338

习家店镇代办点0719-5759276

01政策介绍

①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②贷款额度及用途

③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④利率如何确定?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⑤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是多长时间?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02申请条件

①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②共同借款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03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①高中预申请

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若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均可进行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任一学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复读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学生以及高中(含中职)、县级(或高校)资助中心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②在哪儿可以申请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首次贷款的时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的时候,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湖北省已开通远程续贷,借款学生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根据提示办理。

③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请您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5.温馨提示

●部分地区可能会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向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县级资助中心也提供申贷材料扫描上传服务;

●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6.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④现场续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注意事项:请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不少于两次。

1.在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续贷材料

●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先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再进行续贷申请。

3.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续贷远程办理

1.远程办理需满足:以前年度办理办理电子合同;借款学生本人办理;借款学生关键信息不得变更;自备含支付宝APP的手机。

2.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提出续贷申请,选择“线上签订合同”。学生需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书》。

3.确认系统生成合同信息,用支付宝手机APP扫描系统弹出的身份证二维码,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身份认证成功后,完成在线申请办理。

4.接收回执验证短信,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打印受理证明。

5.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注意事项:借款学生远程提交续贷申请后,不会立即收到回执验证短信,需要等待县级资助中心进行审查确认,如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至返校前仍然未收到受理证明信息,可以联系县级资助中心咨询。

04小贴士

来源/丹江口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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