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车贷保证保险保后催收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车贷保证保险保后催收专项委托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就车贷保证保险保后催收专项委托服务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报名。一、项目名称:车贷保证保险保后催收专项委托服务二、项目编号:CGXMBH-2022-3094三、项目简介1.采购内容:针对车贷违约客户以短信、电话、信函、上门拜访等方式对指定的欠款人进行催收等服务2.采购期限:暂定1年3.中选数量:1家4.预算金额:290万元(含税)四、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有固定的营业场所;2.具备自有、正常运转且足以保证信息、数据安全的作业系统和设备;3.拥有一定规模的电话还款提醒团队;4.成立2年以上,并具有1年以上银行信贷业务逾期还款提醒经验;5.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日止无违法违规记录,信用情况良好,无重大法律纠纷;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磋商文件领取:1.获取时间:2022年11月19日至2022年11月25日,(节假日除外)2.获取方式: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完全满足磋商人基本条件的有关要求,证明材料(除原件、截图等)每页必须加盖公章须将以下证明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车贷保证保险保后催收专项委托服务项目+供应商名称(全称)”)进行登记(疫情期间暂不接受当面登记)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1)供应商基本信息表(2)合法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的扫描件。(3)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2.地址:厦门市思明区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不予受理七、磋商有关信息1.磋商时间:2022年11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2.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联系人:郭工181-0126-7445(同微信)
快讯丨光大永明人寿被罚20万,违规接受投保人使用信用卡对保单贷款进行还款
财经网金融讯9月5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因违规接受投保人使用信用卡对保单贷款进行还款,被监管罚款20万元。相关责任人吉楠被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以下为原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银保监罚决字〔2022〕37号)
当事人: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永明人寿)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街道西三环南路14号院2号楼16层
法定代表人:孙强
当事人:吉楠
职务:时任光大永明人寿总公司运营管理部专家(一级),保全业务部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银保监会对光大永明人寿涉嫌违法违规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在法定陈述申辩期内,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光大永明人寿存在违规接受投保人使用信用卡对保单贷款进行还款的违法行为:
2018年1月—2019年3月,光大永明人寿接受部分客户使用光大银行信用卡偿还保单贷款,涉及贷款本息4265.75万元,保单件数2199件。截至2021年8月,光大永明人寿已就313个信用卡账户向光大银行支付赔偿金1290.34万元,尚有270个信用卡账户贷款本息870.85万元未结清,其中41个账户逾期、涉及贷款本息204.53万元。光大永明人寿在2019年3月发现问题后,调整了保单贷款规则和作业系统功能设置,关闭了使用信用卡偿还保单贷款的通道,并与光大银行协作开展催收减损工作。
光大永明人寿运营管理部下属的保全业务部负责保单贷款与还款业务的受理、审核等具体工作。吉楠自2015年2月起—2018年6月任运营管理部保全业务部负责人,2018年6月—2019年9月任运营管理部专家(一级)分管保全业务部同时兼任保全业务部负责人,是对上述事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上述事实有光大永明人寿公司相关情况说明、客户保单贷款还款记录、公司内部业务操作规范、相关人员的调查笔录及任职文件等证据资料证明。
综上,银保监会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6〕76号)第四条和《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和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光大永明人寿罚款20万元,对吉楠给予警告并罚款3万元。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的代理银行进行缴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2022年8月30日
保险公司的理财保险可靠吗?人寿保险公司和银行哪个信用等级高
保险公司的理财保险可靠吗?这是一个网友付费向我咨询的一个问题。这也是很多人都有的疑问吧?而且,大家内心真正的问题应该是:保险公司到底是不是可靠?
真实的情况是:我国的人寿保险信用是以国家法律背书的,信用等级比银行高,安全性仅次于国债。如果按安全性给金融产品排队的话:那排第一的是国债,有政府信用背书第二是人寿保险,有国家法律背书第三是银行存款第四才是其它各式金融产品。
为什么这么说?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我们国家有一部法律,叫做《保险法》。
保险法中所有条目当然都是规范保险业的。而有关保险安全性的条文是《保险法》中的第89条,原文如图所示:
《保险法》第89条
看图中划红线的这句话: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什么意思呢?就是如果你开了一家普通的公司,无论什么原因吧,你不想干了可以把公司解散了,但是如果你开的是人寿保险公司,你说我不想干了,把它解散了,不行,不允许。人寿保险公司变动只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是分立,就是一家公司拆分为多家
第二是合并,就是一家与另一家合并成为一个公司。
这两种情况,保险公司还是继续经营的,保单服务继续。
第三是依法撤销,也就是国家不让你干了。这种情况,保单是不是就会有损失呢?别急,保险法还有专门的规定,保险法第92条原文如下图:
《保险法》第92条
什么意思呢?就是国家不让保险公司干了,会要求保险公司将持有的人寿保单和责任准备金转让给其它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公司没能力转让的,由国家指定和保险公司来接受转让。
传言说保险公司不能破产,就是因为以上两条法律规定,现在我们看完法律条文了,可以看出,说保险公司不能破产,是不严谨的,保险公司可以破产,只是保险公司自己不想干不可以,得是依法撤销。即使破产了,对于人寿保单,国家也有安排,怎么安排,条文里面也明确了。所以,说人寿保险的信用是国家法律背书的。
再来看看银行,银行是可以倒闭的,这是大家都有的共识了,当然,银行轻易也不会破产倒闭的。到目前为止,国内倒闭的银行有四家,一是1998年倒闭的海南发展银行;第二家是河北省肃宁县上村农村信用社;第三家是汕头商业银行,第四家是于2020年11月破产的包商银行。
银行破产,兜底的是哪里?是保险公司。2015年5月1日《存款保险条例》实施后,各商业银行会强制缴纳存款保险。
《存款保险条例》规定:当银行破产时,同一个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最高偿付金额50万,也就是说一个存款人不管在一家银行存多少钱,最高赔付50万。
另外,在银行贷过款的人,有没有被银行要求购买贷款信用保险的?有些银行有这个要求的啊,这种保险银行作为被保险人,如果一旦借款人无法归还贷款,银行能从保险公司获得补偿。
也就是银行都需要保险公司来兜底,大家觉得保险和银行哪个信用等级高呢?
只是因为保险本身是个专业性极强的东西,不好懂,我们国家又缺少保险方面的人才,在销售层面更是各种问题层出不穷,久而久之,保险名声不好,大家没有好感,所以造成大多数人认为银行的信用等级更高。
保险本身没有问题,它确实是我们家庭财务规划的重要工具,给我们家庭兜底,是社会的稳定器。有国家法律背书。
回到网友提的问题,保险公司的理财保险可靠吗?大家觉得呢?理财保险当然是可靠的。但是,保险的理财跟银行的储蓄性质是不一样的,银行储蓄是中短期性质的,保险储蓄是中长期的。在配置理财保险时,清楚两类工具的差异,清楚自己买保险的目的,再选择对应的保险产品,保险就不会买错。
还有一个问题,大家应该也很关心,那就是买保险要不要选保险公司,我的回答是:需要!这可能有人有疑问了,保险公司不是信用高吗?那哪个产品好我买哪个好了,为什么还要看保险公司呢?有此疑问的可以去问问河南村镇银行的受害者们,在不能正常兑付的时候他们的感受如何。先不说收益怎么样?兑付情况怎么样?就问你:如果你买保险的公司三天两头被接管,三天两头的出负面新闻,你心情如何?看到不少保险中介的前辈,之前认为保险公司经营状况不重要的,经过多年保险行业的浸泡,现在都在告诫买保险也要关注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了,何况是我们普通的消费者。买保险,安心最重要不是吗?
最后,再强调一句,保险理财是可靠的,人寿保险公司信用等级高于银行。买保险第一要匹配自己的需要,不要错配,第二要看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保证长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