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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 a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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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部地区首单贷款模式知识产权ABS成功获批

来源:人民网-湖南频道

2022年12月22日,湘江新区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兴证圆融-湖南湘江新区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喜获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复的无异议函,这不仅是湖南发行的第一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也是中西部地区第一单贷款模式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更是全国第一单民营担保机构担保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

该项目采用知识产权质押委托贷款模式发行ABS,整体发行规模为1.35亿元,产品将择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发行。参与此次证券化项目的企业包括新区范围内的湖南湘江鲲鹏、长沙智能驾驶研究院等12家国家级及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届时,97项专利质押构建的债权将“打包上市”,可为企业融资1.35亿元。

此次湘江新区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由湘江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得到了省知识产权局和长沙市知识产权局的支持指导。产品由湘江发展集团作为增信主体,其子公司中盈投资作为原始权益人,兴业资管、兴业证券分别承担计划管理、产品销售工作,项目管理人则由湖南省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和北京智慧财富集团共同担任。中金浩评估公司、联合资信评估公司、金杜律师事务所等知识产权及金融行业内一批知名的专业服务机构参与了此次发行工作。

为全面落实湖南省“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奋力实施“强省会”战略,湘江新区充分发挥新区先行先试平台和要素资源集聚的优势,积极探索知识产权金融改革新路径,将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列为今年重大创新任务和“真抓实干”考核内容。本次项目的成功获批,不仅是贯彻落实二十大报告精神的重要实践,也是服务湘江新区实体经济、优化营商环境和知识产权金融创新的一项重大举措,为拓宽新区企业融资渠道、破解融资难题,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撑区域产业升级蹚出了新路子。(朱莉李丽莎)

五分钟看懂资产证券化ABS是什么

资产证券化,简称ABS(A-kSii),是一种非常流行的融资性金融工具,本文就为你揭开它神秘的面纱。

何为资产证券化想要理解什么是资产证券化,大家需要先了解什么叫贴现。贴现的意思就是你有一笔定期存款存在银行,下个月才能到期,但恰巧明天iPh7预售,身边正好又没有其他的现金。于是,你只好带着用红布层层包裹细心保存的存折来到银行,让银行的工作人员帮忙把这笔定期存款以折价的方式换成现金,然后就可以去苹果体验店买新款苹果了。这里,你用定期存款换现金的行为叫做贴现,定期存款预期到期的本息与换回的现金之间的差额,就是贴现的成本。资产证券化融资,其实非常类似于贴现的行为,只是它的方式更加多样化,可以满足融资方和出资方各种各样的需求。

资产证券化的实质就是将个人、企业,甚至一个项目在未来能够取得的现金的权利在当下进行贴现,使当下能够获得最大限度的现金。

什么样的资产可作为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进行融资债权(如企业收取的你归还的信用卡贷款、房贷等)、未来收益权(未来某个项目的收益)、租金(房租、地租等各种租赁费),任何可以在未来产生现金流量的权利在理论上都可以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通俗的讲,只要你能够让人相信你的某个账户可以在未来不断的有钱打进来,而且可以准确预测打进来的钱的金额与频率,那么你就可以以此作为融资的依据,以这个账户未来的现金流换取别人现在手里的现金。

为何会产生资产证券化这种形式的融资需求大家都知道,现金流就是企业的血液,一旦现金流中断,企业的一切经济活动都将停止。远水难解近渴,不管企业未来预计的现金流量有多么大,如果当下拿不到现金,企业可能就直接破产了,于是企业会通过各种融资的方式将拥有的债权换成现金。由于银行的风险控制最严格(也是因为各种法规的要求),当企业找到他们的时候,他们会把债权里面最优质、未来现金流最确定的部分进行贴现或者将其作为质押物贷款给企业现金,由于债权优质、未来的收回概率很高,所以银行收取的贴现费用或者质押贷款的利率相对较低。可是,企业拥有的优质债权毕竟只占总债权的一部分,如果这部分换回的现金仍然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那就必须想办法用质量稍微差一些的债权换回一些现金,这个时候,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手段成了企业的救命法宝。

企业会把质量稍差的债权划分成无数的小资产包,每个资产包都意味着未来能够收回一定金额的现金。企业自己或者委托中介机构将这无数个资产包以一个特定价格出售给投资者,这个价格换算的利率通常要低于企业以相同条件从银行获取贷款的利率(如果高于贷款利率,企业不如直接去银行贷款),同时又要高于相同风险的存款利率(如果出售的金融产品利率太低,投资者会认为无利可图,将无人为津)。资产证券化形成的金融产品,其实就是我们大家看到的各种形形色色的理财产品中的一种。

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融资利率如何确定学习过金融学的朋友都清楚,贷款的形式包括信用贷款(依赖于过往的信用水平确定利率)、质押或抵押式贷款(依赖于质押或者抵押的财产的金额确定利率)。由此可见,提供担保可以降低贷款的利率。同样的,企业如果能够对未来收取现金的时间与金额做出担保,也可以降低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利率。

资产证券化产品增加信用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不但包括质押、抵押,还包括差额补足(未来收回的现金不足预期时,企业自身、大股东或者第三方机构承诺拿出资金向投资者支付差额的部分)、分层优先清偿(基础资产会划分优先级、劣后级,对于购买优先级产品的投资者,即使资产包收回的现金来自于劣后级的基础资产,该部分现金也优先支付给优先级的投资者)、超额现金流覆盖(选取的基础资产包未来形成的现金流超过应当支付给投资者的现金流,即使有一部分收不回现金也不会影响投资者的利益,从而起到一个缓冲的作用)

另外,通过律师与会计师检查相关基础资产的合同、发票、以及对收款权利的认定,可以大幅降低投资者未来无法收回现金的风险,这也是消除融资者与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一个重要手段。

何谓出表与不出表在现实生活中,债权以及其他任何未来可以获得现金的权利,都存在最终收不回现金的风险,没有什么比手里握着现金更安心的事情了。因此,相对于债权,企业更愿意将其从财务报表中剔除,转而变为现金,从而实现降低企业风险、优化财务报表结构的效果。但是根据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并非出售的每一项债权都可以从财务报表中剔除,具体仍需要参照准则要求: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第七条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这里需要把握的就是企业是否将几乎所有(通常是超过95%)的风险与报酬转移给购买者,也就是所谓的继续涉入的程度,体现在企业自身购买劣后级的比例、对于无法偿付的债权的追索清偿比例、差额补足的比例、对于现金归集账户收回的现金进行再投资的权利(无权进行再投资)等等。95%这个比例也只是一个参考值,不同情况下需要做出谨慎的职业判断。

从实务上来看,由于企业用来做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基础资产通常不全是非常优质的,因此做到完全转移出财务报表的操作难度是很大的,要么是因为继续涉入金额过大,要么是承担的融资成本过高导致项目流产。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越来越严格,笔者认为未来企业想通过交易结构的特殊设计实现出表的成功率会越来越低。

循环购买是什么何为循环购买,通俗的说就是在一定时间段内企业不断用新的基础资产多次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由于基础资产池内新注入的基础资产具有同质性,相对于单独再次重新发行,循环购买的形式对于基础资产的核查具有规模经济的优势。循环购买的频率最快可以达到每天一次,主要取决于基础资产的注入频率以及企业和监管机构的归集、核查能力。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企业总会误解以为循环购买的资金来源于企业的专用现金归集账户,其实并不是,现金归集账户收回的现金将由管理人保管并发放给投资人,与循环购买的资金并无直接关联。现金归集账户中的现金,企业是绝对禁止使用的,因为这部分现金的所有权实际是归属于资产证券化投资者的。

资产证券化融资的难度企业想要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方式获取融资,关键的难点就在于证明拥有的基础资产是否优质(预计收回的现金流金额),是否有能力让投资者相信未来可以及时足额的获得现金流(增信措施),以及货币市场大环境的利率水平(决定了是否可以顺利出售金融产品)。

在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的趋势下,资产证券化融资将完全变为企业融资的重要工具,通过设计交易结构的方式实现出表,进而粉饰财务报表的难度将会非常大,不如将研究重心转移到如何去更好的证明基础资产的优质性。

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其实并非看起来那么复杂,看完这篇文章,你是否已经看透它的实质了呢?如果你有其他疑问,请关注头条公众号后给我留言。

PPP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条件、主要特点、主要模式及流程-上市并购网

2016年12月26日,国家发改委、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这是国家发改委和证监会首次联合发文力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简称“PPP+ABS”)的创新融资模式,资产证券化由此成为PPP项目2017年的开台锣鼓。

PPP项目经过资产证券化后,将凝固的资产转化为流动资本,使项目资产活化并市场化,缓解了政府的资金压力,同时铺设了一条社会投资可进可退的通道,只要PPP项目运营符合要求,理论上两年后,社会资本方就有可能提前收回投资,这将大幅提高社会资本的资金使用效率,可提升社会资本的投资热情,成为PPP项目发展的重要引擎。而且资产证券化融资具有表外融资的显著特点,有独立的风险隔离功能,证券化后的PPP项目资产在资本市场流动,具有可交易性,能够更好地发挥基础资产的融资作用,达到融资的最大化。同时,也不会增加项目公司的负债,不会挤占项目公司的融资额度和空间。

一、PPP+ABS的基本条件

若以PPP项目贷款或金融租赁债权作为基础资产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则发起机构为商业银行或金融租赁公司,该类业务模式属于银行间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需符合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一般性的“合格标准”,具体可参考后面的“国开行棚户区改造贷款资产证券化项目”案例。

若以PPP项目未来产生的收费收益权与/或财政补贴作为基础资产开展证券化,则可以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票据或资产支持计划。下面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为例,介绍这种模式下PPP项目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从资产支持票据和资产支持计划的法规来看,对于基础资产的要求基本相同,只是对于原始权益人(或发行人)的要求有些区别,但整体差异不大),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对原始权益人的基本要求

(1)原始权益人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或事业单位。

(2)原始权益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无重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3)原始权益人最近3年未发生重大违约或虚假信息披露,人民银行企业信息信用报告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4)原始权益人最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对基础资产的基本要求

(1)基础资产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权属明确,可以产生独立、可预测的现金流且可以特定化。基础资产的交易基础应当真实,交易对价应当公允,现金流应当持续、稳定。若以存量项目(或已建成开始运营的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则还要求基础资产运营已有一定期限(比如1年以上),且现金流历史记录良好,数据容易获得。

(2)基础资产不得附带抵押、质押等担保负担或者其他权利限制,但通过专项计划相关安排,在原始权益人向专项计划转移基础资产时能够解除相关担保负担和其他权利限制的除外。原始权益人可以通过如下3种方式解除基础资产的抵质押等权利负担:①与贷款银行(或提供融资的其他金融机构)协商替换担保措施,将基础资产的抵质押释放出来;②用部分募集资金提前还款,解除基础资产抵质押;③发行前寻找过桥资金,提前还款解除基础资产抵质押。

(3)基础资产不属于《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的附件《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负面清单》的范围。

二、PPP+ABS的主要特点

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与一般类型基础资产的证券化在基本原理和操作流程方面基本相同,主要区别在于基础资产的特点不同,以及资产证券化在项目产业链中的定位有所不同。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主要基础资产类型为收益权资产,资产证券化在PPP项目产业链中的作用如图3.2所示。

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与一般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主要差异如下:

1、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与特许经营权密切相关,运营管理权和收益权相分离

PPP模式是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是PPP模式的重要法规。PPP项目的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因此,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中,基础资产大部分情况下与政府特许经营权密切相关,但由于国内法规对特许经营权的受让主体有非常严格的准入要求,使得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中运营管理权和收益权将发生分离,运营管理权转移比较困难,但收益权可以分离出来作为基础资产,实质上为PPP项目资产的收益权证券化。

2、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合规性更强

一般资产证券化业务中财政补贴难以作为基础资产,而基金业协会在《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中对“地方政府按照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下应当支付或承担的财政补贴”进行了豁免,这有利于进一步拓宽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范围。

3、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的期限更长

目前国内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期限绝大部分在7年以内(超过7年的资产证券化项目非常少)。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目前国内资产证券化市场缺少中长期机构投资者,保险资金的投资门槛较高,企业年金、社保基金等大型机构投资者在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投资准入方面有较大限制;另一方面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流动性较弱,投资者对于中长期限资产证券化产品要求较高的流动性溢价,难以满足优质主体的融资成本要求。而PPP项目的存续期限通常为10~30年,相比一般类型的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基础资产的期限要长很多,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从投资准入和产品流动性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这需要市场主体不断进行政策推动和交易机制的改善。

4、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中地方政府或融资平台提供直接增信的难度较大

PPP项目与一般的政府融资平台项目有很大不同,政府融资平台项目普遍含有政府信用和财政兜底,且资产抵质押要求高;而PPP项目属于项目融资范畴,对项目本身的偿债能力要求较高,主要特点包括现金流明确、资产抵押(股权、合同权利)、封闭运作等,政府不能对债务进行兜底。因此在PPP项目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中,虽然地方政府可以采取政府付费模式(需履行严格的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财政预算程序)作为特定项目的还款来源之一,但地方政府或融资平台提供直接增信(比如政府出函兜底或提供土地抵押等方式)的难度较大。因此相比一般类型的资产证券化,PPP项目资产证券化需要弱化“政府信用兜底”,更关注PPP项目本身的现金流产生能力和社会资本方的支持力度。

5、PPP项目一般在进入稳定运营阶段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特定项目也可以在建设期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由于PPP项目在建设阶段需要很大金额的融资资金支持,PPP项目未来产生的现金流(比如收费收益权或财政补贴)通常会质押(或作为还款来源保障)给前期提供融资支持的金融机构作为增信方式。在运营阶段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时,需要考虑现金流的竞合问题,也需要比较资产证券化与其他融资方式的不同优势,很多时候需要提前还款替换之前的融资(若资产证券化具有比较优势)。PPP项目在建阶段的融资需求相比运营阶段更强,如果项目预期现金流稳定且不能完工风险较低,特定项目也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进行融资,但对基础资产形成和产品方案创新的要求更高。

三、PPP+ABS的主要模式

1、按照基础资产类型分类

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简称“PPP+ABS”)的基础资产主要有3种类型:收益权资产、债权资产和股权资产。其中收益权资产是PPP项目资产证券化最主要的基础资产类型,包括使用者付费模式下的收费收益权、政府付费模式下的财政补贴、“可行性缺口”模式下的收费收益权和财政补贴;债权资产主要包括PPP项目银行贷款、PPP项目金融租赁债权和企业应收账款/委托贷款;股权资产主要是指PPP项目公司股权或基金份额所有权。

2、按照项目阶段不同分类

PPP项目主要分为开发、建设和运营等阶段,其中开发阶段和建设阶段合称“在建阶段”。

在建阶段由于PPP项目尚未产生现金流,可以采取如下资产证券化模式:一是设计“双SPV结构”,以在建保障房项目未来现金流收入所支持的信托受益权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二是以重大在建项目未来的现金流作为支持,发行保险资管资产支持计划;三是以在建阶段商业银行的项目贷款或金融租赁公司提供设备融资的金融租赁债权作为基础资产,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

由于PPP项目在运营阶段开始产生比较稳定的现金流,开展资产证券化的条件更为成熟,可以采取如下资产证券化模式:一是以收费收益权和/或财政补贴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票据或资产支持计划;二是以运营阶段商业银行的流动资金贷款或金融租赁公司提供设备融资的金融租赁债权作为基础资产,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三是以PPP项目公司的股权或股权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发行类REIT产品。

3、按照合同主体不同分类

在这种分类标准下,可以围绕PPP项目合同体系设计相应的资产证券化方案。PPP项目合同体系主要包括如下四类与资产证券化相关联的合同主体:一是PPP项目的实施主体,即PPP项目公司;二是为PPP项目提供贷款融资的商业银行或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的租赁公司;三是PPP项目的投资方,即社会资本(专业投资者与财务投资者);四是PPP项目的合作方,即承/分包商。具体内容如图3.3所示。

根据合同主体的不同,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可分别采取如下操作模式:

一是以PPP项目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或发行人,以收费收益权与/或财政补贴作为基础资产。

二是以商业银行或租赁公司作为发起机构,以PPP项目银行贷款或租赁债权作为基础资产,资产出表后释放额度,继续发放新的贷款或租赁款,支持PPP项目建设。

三是以社会资本作为原始权益人或发行人,基础资产类型进一步扩展,可以跳出PPP项目本身,以社会资本自身拥有的符合要求的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募集资金以增资扩股或股东借款方式支持PPP项目公司。

四是以承/分包商作为原始权益人,以PPP项目公司的应收账款或其他类型资产作为基础资产,承/分包商获得募集资金后以垫资或委托贷款方式支持PPP项目公司。

四、PPP+ABS的操作流程

1、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基本流程

图3.4是一个资产证券化交易的典型交易结构图,可以看到资产证券化中涉及的主体主要包括融资方(原始权益人/发起人)、资产管理机构、证券承销机构、信用增级机构、信用评级机构、资金托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投资者等。

为更深入地理解资产证券化的内涵,需首先了解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流程。通常一个完整的资产证券化交易可以概括为如下3步:

(1)成立SPV,发起人将需要证券化的资产转移给SPV。

(2)SPV对基础资产现金流进行重组、分层和信用增级,并以此为支持发行有价证券,获得资金对价。

(3)资产服务商负责基础资产现金流的回收和分配,主要用以归还投资者的本金和利息,剩余部分则作为发起人的收益。

2、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操作流程

PPP项目贷款的资产证券化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银行将对PPP项目公司的贷款信托予受托机构。

(2)受托机构以该信贷资产设立信托,发行以信托财产支持的资产支持证券,委托主承销商销售该等证券。

(3)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向投资者发售资产支持证券,并将募集款项扣除发行承销费用后的余额划付给受托机构。

(4)受托机构将该余额扣除必要费用(如证券登记托管费)后作为对价支付给发起银行。

(5)在信托存续期间,银行作为贷款服务机构负责已设立信托的贷款的本息回收工作,并将回收款转付至信托账户,用于偿还证券本息。

(6)发起银行通过资产证券化交易可以实现资产出表,释放贷款额度,可以以募集资金继续向PPP项目公司发放贷款。

3、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操作流程

PPP项目在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模式下的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设立专项计划:券商(或基金子公司)作为专项计划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作为销售机构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资金,次级资产支持证券通常由原始权益人自持。

(2)购买基础资产:管理人以募集资金向原始权益人(PPP项目公司)购买基础资产,原始权益人通常作为资产服务机构负责基础资产的后续管理和运营。

(3)现金流归集和计划分配:

①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将定期归集到原始权益人在监管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或称“资金归集账户”),并按照约定定期划转到管理人在托管人处开立的专项计划账户。

②管理人对专项计划资产进行管理,托管人根据《托管协议》对专项计划资产进行托管。

③若基础资产现金流不足以支付优先级产品当期本息,则由差额支付承诺人(如有)履行差额支付义务,担保人(如有)对差额支付承诺人的差额支付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④托管人按照管理人的划款指令进行产品本息分配,通过中证登向投资者兑付产品本息。

4、资产支持票据的操作流程

PPP项目在资产支持票据模式下的操作流程具体如下(以不引入SPV结构作为示意):

(1)发行人(PPP项目公司或其母公司)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票据(ABN),并与主承销商签署《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等交易文件。

(2)发行人以其合法享有的基础资产产生的回收款作为第一还款来源,并定期归集到资金监管账户。

(3)发行人对基础资产产生的回收款与ABN应付本息差额部分负有补足义务。

(4)在ABN本息兑付日前,监管银行将本期应付票据本息划转至上海清算所的账户。

(5)上海清算所将前述资金及时分配给ABN持有人

5、资产支持计划的操作流程

PPP项目在资产支持计划模式下的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原始权益人(PPP项目公司)与受托人(保险资管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将基础资产转让给受托人。

(2)委托人通过签署《认购协议》,委托受托人管理资金,用于购买基础资产。

(3)受托人与托管人签署《托管合同》,由托管人保管资产支持计划资产并负责资产支持计划项下资金拨付。

(4)若当期基础资产现金流不足以偿付资产支持计划该期应付本息,则由增信机构履行补足义务。

(5)托管人根据受托人指令,及时向受益凭证持有人分配资产支持计划本金和收益。

6、产品方案设计示意

下面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模式作为示意,介绍某自来水公司开展收费收益权资产证券化的产品方案设计思路。

假设某自来水公司2014年自来水收费收入为2亿元,资产证券化产品最长期限为7年,分为1~7年七档产品,其中6年期和7年期两档产品分别设计为5+1年和5+2年(在第5年末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产品评级为AA+,各档产品均为每年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则发行规模测算过程示意如下:

第一步:由资产评估公司对未来7年的水费现金流进行预测,假设未来每年增长率为5%。

第二步:假设1~7年七档产品的发行利率预测值分别为5.2%、5.5%、5.8%、6.2%、6.5%、6.6%和6.7%(5+1年和5+2年相比5年期略有溢价)。

第三步:将平均超额覆盖率(各期基础资产现金流/产品应付本息与期间费用之和)设置为1.2倍左右。

第四步:设计各档产品的本金规模初值,通过不断调试(即将每年的超额覆盖率调节到1.2倍左右),计算出各档产品的预期本金规模。

第五步:与评级机构进行沟通,确定最终各档产品本金规模。

根据上述思路,测算出1~7年7档产品的本金规模分别为1.05亿元、1.2亿元、1.35亿元、1.55亿元、1.70亿元、1.95亿元和2.2亿元,融资规模之和相当于未来7年基础资产现金流总额的6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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