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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单质押贷款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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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万没想到!柳州男子托人到当铺抵押手表,结果被骗20多万

·惋惜!柳州女子从高层住宅楼坠落,重重摔在二楼平台上,再也没醒过来

·柳州“风情港”变成“风晴港”?新名字惹市民争议,记者调查发现→柳州一马姓市民,把一块价值25万元的手表通过中间人拿到典当行抵押,结果被中间人编故事诈骗20多万元。柳州市公安局沙塘派出所接到报案后,迅速侦破案件,已将诈骗嫌疑人抓获。

7月5日,沙塘派出所接到马某报案,称他在去年8月26日至今年1月30日间,被一姓黄的的男子诈骗。黄以缴纳抵押款项利息为由,多次让他通过微信向黄某转账,前后共被黄骗走20余万元。

接到报案后,沙塘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民警经过多日侦查走访,很快查明黄某藏身在柳北区跃进路的某旅馆内。7月7日,民警即成功将黄某抓获。

经审查,诈骗嫌疑人黄某今年33岁,柳州市人,他对自己诈骗被害人马某20余万元的犯罪实供认不讳,称所得赃款已全部用于个人资金周转了。

原来,被害人马某因临时急用钱,想将自己的一块价值25万元的手表抵押给当铺。通过朋友介绍认识黄某后,黄某便以中间人身份帮他找了市内一家当铺,2021年8月1日,马某将该手表抵押给该当铺,当期1个月。

8月底,马某资金仍未周转过来,因当铺抵押不续约,黄某便主动提出帮马某找人接当,但称需要加收手续费。马某同意了。

然而,黄某并没有找到接当的人,他却一直隐瞒,导致马某的手表因断当而被出售。

尽管如此,自2021年9月起至2022年1月,黄某仍每月要求马某支付“接当”利息及手续费共计近5万元。今年1月底,马某打算赎回自己的手表,先后3次给黄某转账共计17余万元,并称待赎回手表后再付余款。而黄收了钱后,几个月来一直找各种理由推诿未将手表要回。马某最终醒悟,便向公安机关报案。

目前,黄某涉嫌诈骗,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综合南国今报

伪造存单骗贷1575万,男子潜逃7年终被抓

央视网消息(记者李文学):7年前,他为钱财铤而走险,伪造假存单,骗取银行资金上千万......然而,尽管机关算尽,却终究没能逃脱警方的追捕。

近日,在哈尔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统带下,木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全员参战,行程1000多公里,在辽宁省绥中县将伪造假存单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利抓获。

2015年6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利伙同王某辉利用5张总价值1750万元的虚假银行存单做抵押,分别在哈尔滨城郊信用社、哈尔滨市木兰县信用社贷款诈骗1575万元。案发后,二人携款潜逃。接到报警后,木兰县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但李某利好似人间蒸发一般失去了踪迹。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期间,木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始终未放弃对犯罪嫌疑人的追查,终于在今年5月获得重要线索,于当日赶到辽宁省开展工作。经过警方分析研判,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住所,并迅速对其实施抓捕。民警于5月25晚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利成功抓获,于6月9日押解回木兰县。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利对其贷款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7年来,他心存侥幸以为可以躲过警方的抓捕,但最终还是难逃法网。目前,侦查员正在开展追赃挽损工作。

为了偿还债务,一男子竟把租来的汽车质押给他人进行诈骗…

滕州融媒讯为了偿还债务,男子竟把租来的汽车质押给他人进行诈骗。近日,滕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辗转滕州、青岛、临沂三地,将以租赁汽车进行诈骗的杜某某及收购涉案车辆的刘某、徐某抓获归案,并为被害人追回损失共计13万余元。

事情要从7月11日说起。市民卜先生发现,杜某某在他公司租用车辆后失联,被租用的汽车不知去向,于是报警求助。“接警后,我们迅速开展侦查工作,经过走访排查,了解到嫌疑人杜某某在卜先生的公司租赁了一辆黑色的帕萨特轿车后,通过微信寻找到临沂一家‘地下’专业收购抵押车的车贩子,将租赁的汽车以3.5万元卖给了车贩子。随后犯罪嫌疑人杜某某逃往外地,又以同样的手段骗取一辆奥迪A4轿车,将该车以3.8万元卖给他人。”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李强说。

办案民警经过进一步追查,将犯罪嫌疑人杜某某在一小区内抓获。经审讯得知,杜某某因承包工程欠下了不少债务,无力偿还,便萌生了非法抵押租赁车辆骗钱的想法。民警根据犯罪嫌疑人杜某某提供的线索,进一步分析发现收车人微信号是一名年轻女子,她虽然家在潍坊市,但长期在青岛活动,和民警掌握的收车嫌疑人情况明显不相符。

民警进过缜密的侦查和分析,发现该女子的男友刘某有多次车辆过户信息,怀疑其做二手车生意。李强说:“我们在获取该线索后,迅速前往青岛,找到刘某,可发现刘某并不是收车嫌疑人,但是他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真正的收车人在临沂有一处长期收售抵押车的地点,这也和杜某某之前供述的收车嫌疑人情况完全相符,随即我们组织人员连夜前往临沂市进行抓捕。”最终民警将两名收车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徐某抓获归案,为被害人追回损失共计13万余元。

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姚波针对此类案件提醒广大市民,近年来,随着汽车租赁行业的迅速发展,“以租代购”案例不断出现,一些不法分子以租车为名骗租汽车,随即通过变卖或典当、质押的方法套取现金、致使受害人蒙受巨大损失。“以租代购”陷阱多,风险大,租赁双方应提高法律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应验明车辆和车主信息,切勿购买或者接受抵押来路不明的汽车,否则一旦牵涉到案件,将会承担法律责任。

闫沛刘阳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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