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注意了!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且本金可延期偿还
来源:【长城网】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李丽钧通讯员何菲杨皓翔)近日,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和中国银保监会河北监管局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在2022年内应偿还本金或利息的贷款学生,可享受本次免除利息和本金延期偿还政策。《通知》印发前已经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政策资助范围内。
《通知》明确,本次免除的是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贷款学生不需申请,由承办银行直接办理。对于2022年新毕业的贷款学生,免除的是自毕业进入还款期后,在2022年年内个人应付的利息。对于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免除的是2022年内应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以及以前年度的逾期贷款在2022年内产生的罚息。
河北省财政厅。
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如果在《通知》印发前已经偿还了2022年利息,本次要予以免除的话,分为两种情况处理:一是若承办银行未进行扣款操作,则相应资金不再扣款,贷款学生自行使用;二是若承办银行已完成扣款操作,则由承办银行将已扣收的应免除利息退回个人账户。
免息所需资金优先从已拨付给承办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中支付。不足部分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由各级财政另行安排。各承办银行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
处于贷款偿还期的贷款学生,经本人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2022年贷款本金,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最长贷款期限政策不变。本人未提交申请的,默认按原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在《通知》印发前,贷款学生已部分偿还或全部偿还的本金,不可再申请延期偿还。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至2022年年底,贷款学生因受疫情影响原因,如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或隔离、防疫需要隔离或观察、参加疫情防控、受疫情影响无收入来源等,未能及时还款的,可向承办银行提出申请,并按承办银行规定提交个人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承办银行履行相应审核程序后,对相关逾期贷款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逾期记录符合《通知》规定的,经承办银行审核后按相关程序予以调整。
本文来自【长城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大学生信用助学贷款启动受理
北京日报客户端实习记者何蕊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7月21日,教育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面向大学生开放申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日前已启动受理,该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入学前可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贷款将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本次开放申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及其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最长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将全部由财政补贴,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首次贷款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一同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准大学生解决后顾之忧,该助学贷款还开放了高中预申请业务,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若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大学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的基本支出,均可预申请。对象包括但不限于:高中阶段任意学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等。
目前,该信用助学贷款已开通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学生可登录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
@大学新生请注意~你有一份国家助学贷款攻略
各位准大学生们,转眼即将到开学季
进入美好的大学生活
为了让大家顺利地完成学业
这一大波国家助学福利
快快来了解一下吧
01
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额度
原则上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
办理方式
向学校咨询具体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学生到校报到后,可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申请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①家庭经济困难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⑤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申请材料
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④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02
生源地助学贷款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为1000到8000之间的整数,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贷款期限
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
贷款利率
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办理方式
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申请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1.无不良信用记录;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①农村牧区特困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③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⑦老、少、边、贫及偏远农村牧区的贫困家庭;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⑨其他贫困家庭。贷款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申请材料
(一)贷款证明材料
1.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03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介绍
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生到校报到后。
办理方式
通过学校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申请材料
①借款学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原件(个人留存页);
③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说明;
④父母户口簿(卡)复印件;
⑤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⑥学生本人手写并签字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04
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
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或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其在学期间所交学费由国家实行补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最高额度6000元/学年。
以上就是国家给到的助学贷款政策啦~
各位准大学生们请仔细阅读哦
另外国家还特别开通了入学“绿色通道”哦
“绿色通道”是确保普通高校家庭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最直接最有效地措施。针对经济困难的新生,将开辟绿色通道,在新生报到入学时,经审核对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杂费用的,批准暂缓缴纳学杂费,先进入学校学习,然后学校帮助这部分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方式来解决经济困难。
如果有用就扩散给你的同学们吧
点赞~收藏~看一看
祝各位学子,大学生活愉快,学业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