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逾期债权被转让,到底谁有资格来追债?丨《投教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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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在债权转让场合,常常出现受让人在未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情况下,直接提起对债务人的诉讼。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受让人是否有资格向债务人追债?法官会如何判呢?
2022年8月24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便披露了一桩类似案例。
债权被转让2次
2019年8月22日,刘某某通过深圳中兴飞贷金融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飞贷”APP成功向华润信托贷款58000元,依据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58000元,贷款期限12个月”。
合同签订后,华润信托于当日依约向刘某某指定账户转账58000元,但刘某某自2020年1月22日起未能按照上述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刘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违约。
2020年6月22日,华润信托与深圳市飞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FD-2020-ZR03号《债权转让合同》,将对刘某某的债权本息转让给深圳市飞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深圳市飞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又与青岛安成德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深圳市飞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将其对包括刘某某在内的债权转让给青岛安成德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9日,深圳市飞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在《齐鲁晚报》B04版发布《债权转让公告》,公告通知债权转让。
随后,青岛安成德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向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起诉刘某某,称其享有深圳市飞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对刘某某的全部债权,请求法院判令刘某某偿还剩余未还本金及利息。
受让人需承担举证责任
刘某某则答辩称,该案为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青岛安成德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债权转让已经通知债务人,转让行为对债务人刘某某不发生法律效力。
对此,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该案系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法院指出,追偿权作为债权的一种,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青岛安成德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华润信托将债权转让给深圳市飞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履行了通知义务。深圳市飞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将追偿权转让给青岛安成德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后,虽然在《齐鲁晚报》B04版发布《债权转让公告》,但该转让公告内容上仅说明深圳市飞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将享有的债权转让给原告,并没有附转让债权清单,相关债务人及债权数额,该公告不能明确显示刘某某的债务已经转让给了青岛安成德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法院认为,青岛安成德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债权转让已经通知债务人,转让对债务人刘某某不发生效力。对于青岛安成德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要求刘某某偿还借款本息的诉求,本院不予支持。
人民法院出版社2022年6月出版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法官会议纪要》指出,法律就债权转让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规定了法定的通知条件,即无论是原《合同法》第80条抑或《民法典》第546条均规定了如未通知债务人,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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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马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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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通过民事诉讼追债?
我们借了钱给别人,别人不肯偿还怎么办?很多人会使用自己的力量去追讨,例如上门去闹、殴打债务人、甚至非法拘禁债务人。这样的方式追讨欠款,不仅效果不好,而且还有可能触犯刑法。本文介绍一下,如何使用诉讼的途径追讨欠款。
自己追债的刑事风险自己去讨债,很有可能会触犯刑法,例如刑法第293条的寻衅滋事罪。下列行为会构成寻衅滋事:1、随意殴打他人;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3、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4、在公共场所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的。笔者见过为了讨债,对债务人公然实施殴打,也见过去债务人的门上使用油漆写大写,这些行为都会触犯寻衅滋事罪。注意一下,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二千元以上或者三次以上的,就需要刑事立案。
除了寻衅滋事以外,还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绑架,甚至是抢劫。笔者曾经遇到一些债权人,直接将债务人“绑”到某个地方,然后要求其家人偿还债务,对于这种情形,已经构成非法拘禁,根据立案标准,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应予立案。如果是追讨赌债等非法债务而实施非法拘禁的,同样构成非法拘禁罪,如果追讨的金额过大,还有可能涉嫌构成设施勒索罪或者绑架罪。
举个例子,甲欠乙10万(含利息),乙将甲拘禁,向其家属索要15万元,此时乙的行为已经构架绑架罪。如果乙拘禁甲之后,没有向甲的家人要钱,而直接使用暴力要求甲支付15万元,甲通过手机将钱转到乙账户上,此时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金额为5万元。
除了以上犯罪外,自己去追债还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侮辱、非法侵入住宅等犯罪。很多朋友问,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对方欠的钱,我该追讨呢?我们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诉讼途径追债的缺点在此之前,笔者先跟大家讲下,通过司法途径追债的缺点,如果大家觉得麻烦以及效率太低,可以另寻途径,不需要再往下看。
通过诉讼追债主要有以下缺点:
一、成本高:我们需要到法院起诉,此时就要缴纳诉讼费,如果请律师的话,还要花费律师费。不仅金钱,去法院起诉,还需要投入较多的时间,时间、金钱都需要投入。
二、效率低:我们去法院起诉后,法院会通知债务人,同时也需要排期开庭,整个流程,快的话两、三个月就可以出一审判决,慢的话,有可能延长到一年左右。
三、执行存在未知数:债务人是否能找到?找到后是否有财产可供执行?这些问题都是未知的,法院也无法保证一定可以执行到位。
既然不一定可以执行到位,那为什么还起诉呢?起诉的话可以帮我们固定债权,一般情况下,如果你不主动主张债权,一旦过了诉讼时效,在法律上,对方就有权不偿还借款。
法院起诉法院起诉前,我们需要准备以下几样材料:
一、起诉状:写清楚原被告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写清楚诉讼请求,例如原告要求被告偿还10万元借款及利息,还要写清楚事实和理由,款是什么时候借的?通过什么方式借的?法院都需要知道这些信息。
二、证据材料:一般需要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最好就有借款合同(借条、欠条等)、转账记录,没有的话,可以提供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
三、双方的身份材料:原告、被告双方的身份材料。有些朋友说,不知道对方的身份材料,此时就要想办法获取了,连借了钱给谁都不知道,估计就悬了。不一定要身份证复印件,有身份证号码也行,起码要知道对方是哪里人、出生年月,这样也比较好找。
除了以上材料外,其他的程序性材料,可以具体与法院联系。注意一下,一般的民间借贷,可以到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缴纳诉讼费这里说的诉讼费,实际上是指受理费。每个法院都有不同的诉讼费缴纳方式,目前广州缴纳诉讼的方式较为方便,立案后法院会给一个缴费二维码当事人,可以使用微信、支付宝扫描缴费。我们先看下,诉讼费是如何计算的。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财产案件按以下方式计算诉讼费: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以10万元债务为例,受理费为2300元,如果是2万元的债务,则受理费是300元。对于一些小额的借贷,对方不还的话,你是否愿意花费300元,将对方纳入失信执行人员名单呢?
具体的诉讼费标准,请以当地法院为准,以上仅供参考。
开庭与申请执行立案后,我们就要等待开庭,一般情况下,法官会尽力寻找被告,有些法官会努力让被告尽量偿还借款,双方达成和解是他们最愿意看到的。法院在排好期之后,会通知双方开庭日期,一般情况下,我们只要按时到法院开庭即可,开庭时注意带上身份证件、证据原件。
在开庭的时候,我们只要按照事实跟法官沟通即可,不过有些法官可能会给原告挖坑,例如笔者曾经见过,法官询问原告:你是不是借了两万元给被告赌博?原告回答说是。此时,根据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在开庭后,一般的民间借贷,会在一个月内宣判,在收到判决书后,还要等一定时间,判决才会生效,具体要看情况,可以与当时的经办法官联系。在判决生效后,我们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下图是笔者提供的一份申请执行书模板,仅供大家参考。
总结不是被逼得走投无路,谁会到法院起诉?实际上,这句话是不对的,一旦我们的权益在实现时存在障碍,我们就应当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也就是说,不一定要到走投无路的时候,才想起法院,面对社会的不公,我们应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民间借贷,建议尽早起诉,特别是对于一些没有写明利息的借款,起诉后可以开始计算利息。
转自:杨恩雄律师
我在小额贷款公司做催收
在这个利益至上的市场里,人性中那些闪光的美好成为了被欺压剥削的弱点,“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古语,也被扭曲成了欺负老实人的天道,似乎只有丢弃脸皮,撒泼斗狠,才不至于被这吃人的规则啃得渣都不剩。
听说他们死于煤气自杀,
家里的墙壁被高利贷涂满了污言秽语,
报警也只能换来一时的平安。
我有时在想,
假如我早点接受这个案件,
听到他们的故事,
会不会早点跟他们结清案件,
让他们至少卸去一部分压力呢?
我知道最终让生命崩溃的,
往往就是那么一点点。
1
互联网诞生至今,许多职业都有了新的名头,比如从前“要债的”,到了互联网金融、P2P公司雨后春笋般大量冒出的2015年前后,成为了“电话催收员”,还一度行业内人才急缺。
然而,高速的发展,必然带来快速地膨胀以及不匹配的人员入内。
我,就是其中一员。
首先,我们应该理解什么是P2P互联网金融公司,即点对点,个人对个人,通过互联网金融公司,在网络借贷。他们换了一个名目,最开始说,你将钱存在我这里,年利率高达10%以上,然后将这些资金以至少年利率24%借给需要贷款的个人。左手倒右手,中间赚取差价,就是P2P的模式。
听起来似乎还不错,对吗?
其实根本不然,其中最关键的信息差就在于利息高低。明面上,他们的利息刚好触及国家规定的24%,其实这是扣除所谓的手续费(就是砍头息)情况下。如果算上手续费,大多数贷款的利息都是超过36%的。而更可怕的在于逾期费用,在逾期利息上,它们好像找到了法律之外的自由之地,堪比高利贷式的利滚利,这也是让借贷人后知后觉的根本原因。
当然,也是让我感受到人性扭曲的原因。
2
先介绍两个记忆犹深的案例。
一个是上海女性,她贷款逾期超过三个月,本金还剩一万八未处理,剩余利息加本金大概有三万,分期是24期。
我刚接手这个案件的时候,还保持着礼貌,以发信息开始。
“A女士,您好,您在我们公司的贷款已经严重逾期98天,现在可以适当给予一定减免,减免利息之后,以两万五的金额与你结清该笔贷款。”
没有回复。
我等待了一天之后,以我们公司签约律师所的名义,向她发送了催收律师函件。
这回我等来了回复。有条短信回复称他是A女士的爱人,A女士借贷原因是为了自己的生意,现在生意垮掉,暂时资金困难,请求延后还款。
在我看来,这样的借口,以我每天电话催收上百个人的经验来讲,会有九十个人采用这样的借口。而且深挖之后就会发现,一般来借这种贷款的,大多数都是因为染上了赌博或者其他不良习惯,其次就是文化水平不高,受了广告的蛊惑,小额贷从来不会直接说利率多少,他只会告诉你每天应该还多少,给人造成一种很便宜的假象。还有一点很重要,为什么说做生意的不会轻易借小额贷,因为前文说了,这种高利率的贷款,一般人是不会借的,信用好的,银行会下款,信用不好的,也做不了生意。并且,这种小额贷款,一般金额都只在四五万金额以下,对于做生意的资金需求来说是远远不够的。
所以,我自然是不相信这样的说法,于是我回短信,告知他该案件已经在律师所备案,如果多次催收无果,可能会进入打官司的程序,希望谨慎考虑。
他沉默了,我没有立即打电话过去询问。一般来讲,以我的风格,会给债务人一定的时间,可能是我性格造成的,我自己也不太爱咄咄逼人。
第二天,我在他们的沉默中,拨通了他们的电话,接电话的是A女士,我和她表明身份之后,她就将电话给了另外一个男人,不是她的老公。
该男子称,自己可以帮A女士还款,但是只愿还本金。
一般欠款人逾期时间长了,都会只想还本金,于是我问他和A女士的关系,他不愿告知。这在我看来,他就是想套话,双方都在试探底线,试图讲价还价。
于是我说:“这个案件,是由A女士借的,签了合同,现在逾期了,我们作为债权方,没有去逼问你们的逾期原因,而是主动给予减免,试图和你们结束这种债务关系,为什么我们主动退一步,你们反而还要得寸进尺呢?”
该男士回答:“现在没有能力还款,并且由于你们的经常骚扰,对A女士造成了精神损害,所以我们在能力上只能以本金结清,在情感上,你们要为你们的骚扰付出代价。”
我答:“骚扰这事从何说起呢,按照合同要求,A女士如果出现资金断裂,不能按期还款,应该主动致电借款公司,告知缘由,而A女士没有这样做,反而采取了逃避态度,我在电脑上看到的催收电话记录,几乎都是无人应答,这种逃避债务的方式,竟然被你们说成了骚扰,还要我们反给你们的本金结清,你认为合理吗?如果你和A女士之间没什么关系,我希望请A女士来回答这个问题,我想问问她,好不好意思。”
“那你们的意思是不是不愿本金结清?”
“让A女士回答问题。”
事情在这里僵住,其实在我内心,我是愿意并有权限和A女士本金结清的,原因在于,金融公司要的就是效率,高效地回笼资金,对于他们来说就是赚,因为就算是收回剩下的本金,他也已经赚取了手续费和前面几期的利息,而相比这种逾期时间过长的案件,收回本金总比变成烂账还要一直请人催收好得多。
但是在谈判的过程中,没有看清对方的诚意和底线之前,我不能轻易露出这张底牌,否则主动权就交给了对方,我从一个催收主动方,变成了讨债的被动方。
可是,他们沉默了,挂掉了电话。
我再次拨打过去的时候,A女士情绪爆发,轻微安抚之后,又由那位男士接电话,还是回到了本金问题。
我被A女士哭得有些头痛,于是随意问了句:“你们到底什么关系,凭什么这事不由她老公和她本人来做决定,你到底是她什么人,关系搞得这么乱,事情还要搞得这么麻烦。”
哪知这句话被A女士听到了,她彻底失控了,说我侮辱她,并且立马挂了电话,通过公司平台投诉了我。
第二天公司的处理结果就下来了,让我和A女士本金结清。
我问为什么,我只不过要搞清楚他们之间到底是谁做主,人物关系是什么,由此判断他们说话的可信程度。
领导告诉我,公司听到的投诉是,A女士说我乱讲她的男女关系,侮辱她的精神,不过公司听了录音之后,发现这个事实不成立,但公司现在在发展上市的阶段,希望少惹事,只要她愿意本金结清,息事宁人也是可以的。
公司为什么息事宁人,我是能够猜到答案的。
因为在2018年,国家开始大力整治这种小额贷公司,无论有理没理,一旦电话打到了互联网金融协会,一定会引起上面的审查,从而会爆发更多的问题,比如砍头息等等。
最后的结果,A女士不仅得到了本金,还得到了本金分期。很多时候,谈判失败,退一步往往就会退很多步。
3
而,与A女士的故事形成强烈对比的,是一个老实的广西男士,我称他为B先生。
B先生最长逾期记录是十八天,按理来说这种案件是不会到我们这些外包催收人员手里的,但是领导为了方便我们完成业绩,也会给一点这种还款相对轻松的案件。
B先生那边我从来没有打通过他的电话,发短信也不回,但是发了律师函件之后,B先生通常会在一两天之内,补齐期款及利息。长此以往,他还了一年,已经超过本金一万多元,还剩12期,总计一万左右。
我有些于心不忍,想要让他还两期期款,直接跟他结清。
但是领导一直不允许。
看到这里,相信大家应该会有判断了。A女士无理取闹一通,就能够换来本金分期结清,而B先生,虽有逾期,却成了被剥削的对象。
为什么我要说是剥削呢?
因为公司本身,就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制度,首先是砍头息,这是国家命令不允许的,但是市面上的很多公司都能以手续费的名义巧立名目,规避审查,其次B先生逾期十几天的时候,逾期费用立刻上涨了三四百,而他的期款也不过一千五左右,上涨幅度如此之快,令人不齿。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对待A女士这种能撒泼的人,立刻退让,对待B先生这种老实还款的,却要一直吃到底。
一句古语,到了今天,却成了一个欺负老实人的天道,更有甚者,一度让人失去生命。我当催收员的时候,每个月都会碰到身亡的客户,其中印象最深的是一对夫妻,两尸三命。
他们夫妻都是老师,妻子怀孕,两人感受到了生命的到来,也感受到了生活负担的加重,因此他们想做做生意,却亏了本,借了许多高利贷以及小额贷。而他们的债务,在我们公司,只剩下最后一期,如果会反驳,早就能够结清。
听说他们死于煤气自杀,家里的墙壁被高利贷涂满了污言秽语,报警也只能换来一时的平安。我有时在想,假如我早点接受这个案件,听到他们的故事,会不会早点跟他们结清案件,让他们至少卸去一部分压力呢?我知道最终让生命崩溃的,往往就是那么一点点。
而与之类似的情况,我也感受过很多。
4
有一个来自海南的C女士,她的老公死于车祸,在我们公司贷款还剩一万多。我打电话过去的时候,C女士一直都在哭泣,她是这样说的:“其实,我可以不接这个电话,我问过律师了,他是瞒着我借这个贷款做生意的,不算夫妻共债,现在他去世了,别人欠他的钱,借条放在哪里我都不知道,我只知道你们这些贷款公司,一个个电话打到我这里来。他才去世一个多月,你们每打一次电话给我,我就要被提醒一次他刚刚去世,这种压力,我实在难以承担,我真的快要崩溃了。”
“我知道你心里不好受,但是生活会继续。”我觉得应该安慰她,应该用更加实际的方式安慰她,“你可以拿着你老公的身份证,去银行查清楚,他到底欠了多少钱,做到心中有数,有些不正规的贷款,没有上征信的,了解清楚情况,和他们谈判,不要被他们牵着鼻子走。唉,你还有孩子,好好照顾他吧,别哭了。”
当我给予了她善意,她立刻回答我:“欠钱我一定会还,你放心,你现在把他的合同发给我,我发了工资一期一期地还。”
庆幸的是,最后我是以几乎本金的形式与她结清的。
不幸的是,我也迎来了老板的冷嘲热讽,他和同事都说:“善良是没有用的,这样一个案件,早就应该逼一逼结清,而不是让她一直分期还款,她说她老公死了,你就相信了吗,谁知道真相呢?”
我哑口无言,人一旦陷入资本的贪婪,当然会选择无视那张我给他看过的死亡证明。
而他想要告诉我的,无非就是,在公司就应该忠于公司的利益,而不是跑到债务人的立场说话。在老板看来,立场错了,是一件极其严重的事情。
我想,人性大概就是在此刻扭曲的。
人是因为能够分辨善恶,而能够知礼成人,而有的人却在资本操纵之下,成为了奴隶。或许也是这个时代的一些悲哀吧,只看金钱立场,不考虑人性立场。正好应了毛主席那句话:方向不对,知识越多越反动。
好在,我终于脱离了这样的职场,国家也在大力打击这个市场,同时,也引进国外的金融公司,通过竞争,开始规范整个市场。
一切都将会好起来的吧。
题图图片来自《暗金丑岛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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