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满足贷款条件之后,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人寿保险款。
而职工财产险个人名下的公积金贷款金额,就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的贷款金额。
因此,对于家庭名下的贷款,还应具备共同还款账户状态和还款来源,其中一方属于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要具有共同还款账户。
如果两人均处于同一户籍,则只能同时申请两套及以上。
而对于拥有另一套住房贷款记录,则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借款人必须有当地常住人口;2.如果借款人是家庭成员,则需要满足一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必须有有效身份证明和常住居住证;3.借款人在当地具有常住户口或稳定的收入在还款能力。
而同时,购房者要满足以下条件:1、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2、已与开发商签订了《购买住房合同》,并在银行办理住房贷款时已还款满一年以上;3、提供本人名下房产证或个人所得税税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