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信消金多重费率疑推高贷款成本 向已结清贷款用户进行催收
据用户反映称,捷信消金的消费贷疑似通过收取客户服务费等变相推高综合费率
《中国科技投资》张婷龙秋月
近期,多位用户向记者反映称,其向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信消金”)申请消费贷后,在查看具体贷款合同明细时发现,除需支付贷款利息外,还需支付客户服务费、灵活保障服务包费等多种费用。捷信消金官网公布的消费贷利率为年化综合息费率单利24%,而实际贷款合同所显示的折算年化综合息费率普遍在32%-36%。用户质疑捷信消金通过收取客户服务费等费用变相推高综合费率水平。
此外,2019年,捷信消金依托广泛的线下业务布局,资产规模达到1045.36亿元,跃居国内头部持牌消费金融机构。而在2020年末,捷信消金资产规模回落至652.07亿元,同比降幅高达37.62%。此前,联合资信发布公告称,经综合考虑,决定将捷信消金主体及“19捷信消费金融债01”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贷款综合费率突破监管红线
用户刘先生向记者反映称,其于2019年4月25日从捷信消金借贷70000元用于装修,分45期还清,每期还款2809.46元。除支付38274.62元贷款利息外,刘先生还需支付12764.58元客户服务费以及5386.5元灵活保障服务包费,折算年化综合息费率达到32%。
*刘先生的贷款合同明细
“当时,贷款专员说勾选购买灵活保障服务包,提前还款可减免很多利息,所以我才办理的”,刘先生告诉记者。实际上,刘先生选择提前还款显示可减免的利息仅为3000元左右,还不及灵活保障服务包费。据捷信消金官网相关信息显示,目前,灵活保障服务包服务已下线。
此前,刘先生向捷信消金致电申请协商还款,但前期一直无法正常接通电话。直至近期,刘先生成功致电捷信消金,公司客服回复其称,无法减免息费,逾期还款会影响个人征信。刘先生到第三方平台进行投诉后,客服才回复表示,建议刘先生到街道办事处办理一份低收入证明,可作为息费减免的依据,并尝试为其申请减免息费。
综合来看,捷信消金官网公布的消费贷利率为年化综合息费率单利24%,但用户反映其贷款合同中实际折算年化综合息费率却普遍在32%-36%,因此,用户质疑捷信消金通过收取客户服务费等费用变相推高综合费率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人民法院应严格依法规制高利贷,对金融机构的利率上限给出了年化24%的规定。若借款人以贷款人同时主张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过高,显著背离实际损失为由,请求对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予以调减的,应予支持。再到2021年7月29日,业内有消息称,根据监管部门的窗口指导,各地消费金融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将个人贷款利率全面控制在24%以内。
早在2015年,《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即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将贷款利率划分为“两线三区”,其中,年化利率24%-36%区间的债务属于自然债务,债务人予以清偿的法律不予制止,债权人请求强制履行的法律不予保护。再到2020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修订的《规定》,将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统一划定为LPR利率4倍。
金融科技研究员韩璐告诉《中国科技投资》记者,“消费金融公司向借款人收取服务费是一个普遍现象,但总体上不符合降低借款人利率负担的监管方向。按照综合费率来计算,收取各项服务费的确是推高了借款人的借款成本。《意见》中亦规定对于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的总计超过年化24%的部分予以减调的,应予支持。目前不少法院均有支持减免超过24%部分费率的相关案例。监管对于持牌消金公司的窗口指导IRR是控制在24%,目前很多机构都在逐步进行调整。”
此外,用户李先生亦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反映称,近年来,其向捷信消金申请多笔贷款,并于今年3月还清该公司的所有贷款后,其与妻子仍不停接收到捷信消金的催收电话及短信,并表示仍需李先生偿还3540元。对此,李先生表示不解,并数次致电捷信消金官方客服电话,均未接通,目前,李先生只能在多个平台发布投诉信息以维护自身权益。
*李先生的贷款结清证明以及收到的催收短信,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资产规模大幅缩水
据了解,在国内成立的30家消金公司中,目前仅有捷信消金尚未公布2021年业绩报告。根据《捷信消金2020年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末,捷信消金资产规模为652.07亿元,同比下降37.62%;贷款净额、负债规模分别为576.32亿元、537.61亿元,均较上年末出现收缩。此前,捷信消金主要依靠线下渠道进行业务扩张,2019年,其资产规模曾高达1045.36亿元。
然而,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依托线下业务布局的捷信消金,信贷规模出现大幅收缩,营业收入、盈利能力均出现下滑。根据公司年报信息披露,2018-2020年,捷信消金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85.16亿元、173.22亿元、112.32亿元,分别同比上升39.69%、-6.45%、-35.16%;净利润分别为13.96亿元、11.4亿元、1.36亿元,分别同比上升36.56%、-18.36%、-88.04%。
信贷质量方面,2018-2020年,捷信消金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3.98%、3.6%、2.8%,逾期贷款占贷款总额比重分别为21%、16%、21.87%。联合资信在评级公告中指出,信贷资产质量下行和拨备计提压力有所加大,受信贷规模大幅收缩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明显下滑。
此外,2020年,捷信消金母公司捷信集团的营业收入为31.99亿欧元,同比下降24.71%;净亏损5.84亿欧元。对此,捷信集团表示,发生较大规模亏损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下捷信集团全球主要经营区域的信贷需求显著下滑,信贷业务规模明显收缩。联合资信对此认为,母公司大幅亏损等或将一定程度影响母公司对捷信消金的支持力度。与此同时,捷信消金多名高管发生变动。2020-2021年,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以及首席风险官总经理等重要职位均发生过变动。
韩璐向记者进一步表示,消金产品的定价结构一般包含资金成本、系统技术成本、坏账成本、获客成本、数据风控成本、人力成本等。捷信消金前期依靠线下作业,人力成本压力增大;此外,捷信消金繁琐的收费以及近期下跌的股价均让其在成本控制和盈利目标上面临巨大压力。
针对捷信消金多重费率以及经营业绩等相关内容,记者致函捷信消金,截至发稿,尚未获得回复。
捷信金融审核不严发放冒名贷款遭消费者起诉名誉侵权
日前,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简称“捷信金融”)因审核不严导致他人冒名借款逾期并形成征信不良信用记录,被“客户”诉上法庭。该公司却辩称“借贷关系真实有效,不存在侵犯客户名誉权的行为”,被法院判决败诉,协助“客户”取消不良信用记录并赔偿“客户”误工费、交通费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元。
法院审判系统披露的文件显示,2015年11月,梁慧琳(化名)被他人冒用其名义填写了《个人贷款申请表(消费贷)》,向捷信金融申请贷款4800元。借款后,借款人并未就上述消费贷款进行还款。梁慧琳查询征信时方知自己因上述借款逾期被纳入征信黑名单,要求捷信金融协助删除征信不良信用记录未果,遂将其诉上法庭。
对此,捷信金融提供的贷款审核意见书显示,万达通通讯店在审核意见书中加盖了公章,该笔借款为购买手机支付的分期贷款。而万达通通讯店却解释说,虽然该店与捷信金融有合作关系,但该店并非手机实际出卖人,梁慧琳也未在该店购买过手机,上述《个人贷款申请表》中的顾问高某并非该店员工,该店公章是被盗用的。
“公民享有名誉权,捷信金融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借款人为梁慧琳,可以认定为捷信金融审核不严,导致他人冒用梁慧琳名义贷款,且逾期未还,致使梁慧琳被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对其名誉造成了侵害,捷信金融对梁慧琳的名誉权被侵害存在过错。”一审法院审理认为,万达通通讯店对借款人信息不作审查就在《贷款审核意见书》盖章确认,也存在共同过错,应与捷信金融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据此,一审法院判决捷信金融和万达通通讯店十五日内协助梁慧琳取消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不良信用记录,并赔偿梁慧琳误工费和交通费损失1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案件受理费由捷信金融和万达通通讯店承担。
“捷信金融与梁慧琳之间签订的《个人贷款申请表》真实有效,双方存在合法的借贷关系,一审法院认定捷信金融侵犯梁慧琳名誉权的事实认定错误。”捷信金融辩称,该公司与梁慧琳之间的借贷关系真实有效,不存在侵犯梁慧琳名誉权的行为和事实,请求撤销一审错误判决。
对此,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捷信金融提供的《个人贷款申请表》中所载明的“梁慧琳”个人信息与梁慧琳本人的真实信息存在多处不同,且该申请表中的借款人签名亦与梁慧琳本人签名存在明显不同,故该申请表不能证明上述贷款为梁慧琳本人所贷。
“捷信金融审核不严,致使他人以梁慧琳名义贷款,并导致梁慧琳被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其行为侵犯了梁慧琳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万达通通讯店未作审查即在《贷款审核意见书》上盖章确认,其行为亦侵犯了梁慧琳的合法权益,应当与捷信金融共同承担侵权责任。”二审法院据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捷信金融和万达通通讯店负担。
捷信集团拟出售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业务,消费贷款中国区总收入同比下降了66%
近日,捷信集团母公司PPF官网披露了最新财务数据,财报显示,2022年上半年PPF经审计亏损为3.18亿欧元,主要原因系计提退出俄罗斯银行市场的相关成本。截至6月30日,PPF的总资产为400亿欧元,2021年年末该数据表现为420亿欧元。
对此,PPF集团首席执行官JiiSj表示,损失源于捷信退出俄罗斯市场。在这种情况下,这是一种善意的声明,而不是挫折。
在俄罗斯市场战略收缩的同时,捷信集团已经宣布以6.15亿欧元的价格出售其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业务的100%股权,该交易已与三菱UFJ金融集团(“MUFG”)附属公司的财团达成,由泰国领先机构Ki银行牵头。根据印尼法规的要求,该财团还包括MUFG银行、AiFi(D银行的子公司,该银行是MUFG的附属公司)和一家印尼当地投资者。这些交易需要Ki股东的批准以及常规的监管批准。预计交易将于2023年下半年结束。
上半年,消费贷款业务是PPF主要亏损板块,消费贷款业务利息净收入总额为6.77亿欧元,净亏损为12.34亿欧元。拆分来看,来自中国区的总营收为2.44亿欧元,来自独联体板块的总营收为2.59亿欧元,东南亚板块总营收为4.74亿欧元,中欧和东欧板块总营收为1.94亿欧元。
去年同期,捷信消费贷款业务在中国区总营收为7.25亿欧元,今年上半年捷信中国区消费贷款业务总收入同比下降了66%。今年上半年,捷信消费贷款业务在中国区的利息净收入总额为1.29亿欧元,同比下降72%。捷信方面表示,中国区业务受疫情影响受到了冲击。
出售部分资产的非经常性损益在一定程度上覆盖公司的经营性亏损。PPF也表示,在过去两年中,集团进行了几项关键交易,包括出售其在MALL集团40%的股份、CETIN集团30%的股份(保留70%的多数控制权),以及出售捷信在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的业务,产生了超过30亿欧元的收益。他们正在支持集团的发展目标和计划投资。
责编:张妍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