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家庭购买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广州新规→
生娃不仅仅是“添一张吃饭的嘴”,更关系着父母的职业发展、家庭的住房、托育等潜在成本。
12月9日,广州市16届2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规定》(简称《规定》),《规定》明确提出通过完善住房、财政、教育、金融、人才、就业等支持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优化生育服务。
其中,在公租房分配时,广州市将对有未成年子女的三孩家庭按规定给予优先保障。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二孩以上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最高额度可以适当调整提高。
灵活调整奖励假、育儿假
为家庭照护宝宝创造便利
为了让新生儿的父母可以更安心地陪伴宝宝成长,《规定》提出了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等一系列的福利。
根据《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再享受80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子女3周岁以内的父母,每年还将各享受10日的育儿假。
此外,《规定》提出了“灵活休假”的制度。即夫妻双方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调整奖励假、育儿假的假期分配,女方自愿减少奖励假、育儿假的,男方享受的陪产假、育儿假等可以增加相应天数,让更多爸爸也参与到孩子的成长过程中。
对于不少育龄女性来说,在生育抚养下一代的过程中,承受更多职业风险和成本。《规定》明确了保障婚育女性平等就业的合法权益。
按照要求,市、区人社部门将规范用人单位招录、招聘行为,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妇女平等就业等专项督查,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鼓励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为家庭照护婴幼儿创造便利条件。
有未成年子女的三孩家庭
公租房分配按规定给予优先保障
生育子女的成本,还体现在住房上。广州市也完善住房支持措施体系,保障房配租、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向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及三孩家庭倾斜。
根据《规定》,广州市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住建主管部门在实施公租房保障时,可以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对有未成年子女的三孩家庭按规定给予优先保障。
为了更好地满足三孩家庭的刚性住房需求,《规定》提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二孩以上的家庭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可以适当调整提高。
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破解“带娃难”“托育贵”
带娃难、托育贵,也一直困扰着年轻父母。
为了缓解婴幼儿家庭的后顾之忧,《规定》提出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并依托村(居)委会等基层力量,提高婴幼儿的照护能力。
《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幼儿。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在属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引下,结合实际提供托管服务;鼓励社区内的家庭互助帮扶,充分挖掘社区资源,提供婴幼儿临时照管帮助,组织开展各类亲子活动。村(居)民委员会可以利用社区活动室、村民活动室等,为社区内育儿家庭组织的亲子活动提供场地。进一步降低托育成本。
带娃是个“专业活”,特别是0~3岁的婴幼儿托育,更需要专业的服务。为了进一步提高托育机构的专业化服务能力,《规定》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专业。同时,鼓励银行机构为托育机构提供多种贷款产品和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相关责任险以及托育机构运营相关保险。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
子女每年将有五天护理假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按照国家、省和市的相关规定继续享受相关独生子女优待奖励;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日常照料等必要的扶助补助。
根据此前实施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年满六十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五日的护理假;患病住院治疗的,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假。
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落实基本养老、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发放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提供无偿或者低收费托养服务;对住房困难的,优先纳入住房保障;对有就业意愿的,予以优先就业帮扶。
生育登记工作可线上办
推动“出生一件事”联办
《规定》还要求发展改革、公安、民政等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制度,促进人口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和有效利用,推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同时简化生育登记流程,采取现场办理和线上办理相结合。拟生育子女的人员可以通过“粤省事”等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填写提交生育登记表。登记申请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可以调取电子证照的,免予提交。办理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生育登记凭证。
综合:南方日报、南方+
来源:南方新闻网
增加额度、两添“新兵”,再贷款担金融支持实体“主力”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程维妙)在引导金融资源流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方面,近年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操作愈发成熟,成为金融支持实体的“主力”。据央行5月4日公告,经国务院批准,央行增加1000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额度,专门用于支持煤炭开发使用和增强煤炭储备能力。近一个月内,央行还设立了科技创新和普惠养老两项专项再贷款。
央行有关负责人介绍称,当前世界局势复杂演变,国际能源价格持续高位波动,对我国能源安全和经济平稳运行带来更大不确定性和挑战。央行此次增加1000亿元专项再贷款额度,专门用于支持煤炭开发使用和增强煤炭储备能力,有利于保障能源稳定供应,支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本次新增的千亿额度具体支持领域包括:煤炭安全生产和储备领域,包括现代化煤矿建设、绿色高效技术应用、智能化矿山建设、煤矿安全改造、煤炭洗选、煤炭储备能力建设等项目;以及煤电企业电煤保供领域。
在此之前,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已在安徽阜阳、山西阳泉等地落地。公开资料显示,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于去年11月创设,采取“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央行通过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向七个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领域内的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以安徽阜阳落地的一笔再贷款为例,据地方媒体报道,今年2月,安徽省首笔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6000万元发放至中国银行阜阳分行,用于支持阜阳华润电力有限公司二期2X66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项目建设。
该项目是安徽省基础建设重点项目之一,建成后将成为皖北电网的重要支撑点,规划年发电量65亿千瓦时、年产值22亿元。项目采用国际领先技术,同时配套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超洁净”标准,按年供电量60亿千瓦时测算,全年可节约标煤21万吨,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1.64万吨。
除了对绿色发展的支持,近年来,央行通过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工具,引导金融资源流向普惠金融、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操作愈发成熟,使用规模不断上升。例如央行近期创设2000亿元科技创新再贷款和400亿元普惠养老再贷款,并将加快投放1000亿元再贷款到交通物流领域;在此前已有工具支小再贷款的带动下,去年上半年普惠小微信贷新增额历史上首次超过房地产贷款新增额。
招商基金研究部首席经济学家李湛表示,再贷款作为我国“宽信用”政策的一个重要举措,可以有效帮助资金直达企业端,对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具有非常好的作用。再贷款所撬动的资金,预计将对相关行业提供有力支持,避免断贷、限贷等问题出现。
编辑宋美璐
校对李立军
央行增加一千亿元专项再贷款额度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5月4日电(记者吴秋余)记者4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增加1000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额度,专门用于支持煤炭开发使用和增强煤炭储备能力。新增额度支持领域包括煤炭安全生产和储备,以及煤电企业电煤保供。此次增加1000亿元额度后,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总额度达到3000亿元,有助于进一步释放煤炭先进产能,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支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据悉,2021年11月,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人民银行创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简称“专项再贷款”),总规模2000亿元,支持煤炭安全高效绿色智能开采等7个领域。专项再贷款政策出台以来,在保障我国能源安全,推动科学有序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取得良好成效。当前世界局势复杂演变,国际能源价格持续高位波动,对我国能源安全和经济平稳运行带来更大不确定性和挑战。根据国务院部署,人民银行此次增加1000亿元专项再贷款额度,专门用于支持煤炭开发使用和增强煤炭储备能力,有利于充分发挥我国富煤的资源禀赋特点,保障能源稳定供应,支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支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增加的1000亿元专项再贷款额度专门用于同煤炭开发使用和增强煤炭储备能力相关的领域,具体支持领域包括:一是煤炭安全生产和储备领域,包括现代化煤矿建设、绿色高效技术应用、智能化矿山建设、煤矿安全改造、煤炭洗选、煤炭储备能力建设等项目;二是煤电企业电煤保供领域,金融机构应优先支持煤炭安全生产和储备的项目贷款,对于煤电企业电煤保供领域,金融机构发放的煤电企业购买煤炭的流动资金贷款可按要求申请专项再贷款支持。
专项再贷款采取“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按月发放。金融机构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向支持范围内符合标准的项目发放优惠贷款,贷款利率与发放时最近1次公布的同期限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大致持平,可根据企业信用状况下浮贷款利率。对于符合条件的贷款,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等额提供专项再贷款资金支持。《人民日报》(2022年05月05日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