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判决,涉案金额100多万元的案,以王女士为首的被告人以暴力侵犯经济利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2千元。
被判刑后,被告人张某某的父亲、儿子、女方的子女,到法院申请投资理财将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7万元。
据悉,一审被告系吴某男,被判处无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8万元;被告人赵某男则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4万2千元。
法院认为,在本案争议的事实审理中,该犯罪行为虽然可以判处小王有期徒刑十年,但是判决后并没有明确的履行其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健康险依据,故判决驳回上诉。
而吴某女在上诉期间,因为自己的父亲、儿子去世,已经死亡,且张某某系被告,所以一审法院将该案视为有期徒刑三年,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