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假办信贷窃钱财 合谋作案被起诉
湘潭在线4月23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欧阳天通讯员胡琴席虎啸)近日,岳塘区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李某、寇某、刘某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经审查,2017年12月21日,被告人李某、寇某、刘某按照约定来到成先生家中,假装上门办理网络贷款业务。三人事先商量好各自分工,由李某负责操作贷款事宜,寇某负责引开被害人注意力,刘某负责食宿、交通费用。次日,被告人李某用成先生的手机、身份信息、银行卡在“中银消费金融”贷款平台办理了5000元贷款,经修改被害人支付宝手机支付密码后转到自己的支付宝账号上,尔后删掉手机上所有的贷款信息离开现场。时隔不到一个月,被告人李某、寇某又采用同样的作案手法,用被害人刘先生的手机、身份信息、银行卡在“新易贷微贷款”平台上贷款人民币20000元,采用微信转账方式将钱转走。
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检察官提醒,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大量民间借贷及非银行官方网站上的借贷广告铺天盖地。然而借贷市场“鱼龙混杂”,广大市民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融资,切勿轻易相信不法分子的花言巧语,不要被诸如“我们有熟人可低价借贷”的谎言所迷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个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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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牌消费金融利率高不高?芝麻分不到700的恐怕要哭了
新金融头条郑嘉
近日,英国《金融时报》一篇报道火了!该文章援引中金公司的数据称,中国90后一代年轻人开始靠贷款生活。文章指出,过去几年大量信贷机构和小微金融机构瞄准大学生,向他们出借高利贷,而大学生们则开心地纵情消费智能手机、大牌衣服。消费金融借款会成为压垮中国年轻人的最后一根稻草吗?目前消费金融机构的借款成本到底有多高?小编亲自实测后发现,即便是唯一正规的持牌金融机构,综合借款成本也高达20%以上。对于那些芝麻分不到700的借款用户,综合利率成本可能高至36%以上。
个别平台费率打监管擦边球
消费金融通常指以消费为目的的信用贷款,期限一般一年以内,金额低至几千块,最高不超过20万。目前国内从事消费信贷的机构主要包括: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电商平台、P2P等。艾瑞研究院报告显示,2015年—2017年,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放贷规模从1183亿一路增至4.4万亿元,年增速分别高达546%、269%和904%。在这一海量市场中,持牌消费金融机构是唯一的正规军。去年底,监管部门141号文和57号文发布后,一方面无持牌机构丧失放贷资格,被逐出市场;另一方面消费金融再次成为各机构抢夺的网红资产。
在这一大背景下,持牌消费金融机构迈入了收获季。据新金融头条统计,从2017年17家消费金融公司披露的经营业绩来看,12家实现盈利,净利润达49.7亿元,另外5家亏损2.7亿。其中中银消费金融、招联消费金融、捷信消费金融净利润最高,分别为13.75亿元、11.89亿元、10.22亿元,与2016年相比,三家平台净利润增幅分别为156%、267%、10%。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内,无论与小贷公司还是P2P平台相比,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的盈利能力遥遥领先。
而在行业发生强监管之前,“贷款9千,还款1.8万元”这样具有冲击力的数据,其实也是发生在很多人身上真实的借款故事。据媒体报道,2017年3月,90后的小张通过手机在一个名为“佰仟金融”的消费金融平台申请的贷款,看似便捷的分期贷款,却让他陷入高利贷陷阱。而类似佰仟金融这种现金贷只是业内乱象的冰山一角。
从搜索引擎中搜索发现,随着消费金融领域的大爆发,80后、90后的年轻消费者与消费金融贷款产品快速接轨。然而,这些消费金融公司在红海浪潮中也迎来了投诉声,多数人都遭遇了还款总额比本金至少高1倍的情况。不得不感叹,这又是一个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年代。
在行业强监督后,曾经处在公众口诛笔伐之下的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利率表现又如何?新金融头条对盈利能力强的10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的产品进行梳理发现,与中小消费金融产品类似,持牌消费金融公司贷款产品大体分为信用贷、消费分期和抵押贷等三种类型。消费金融公司的消费信用贷款日息普遍在万分之3至万分之7之间,实际年化利率基本在10%-24%左右。对于借款用户资质,平台会按照贷款用户的质量分为优质客户、符合标准客户、次级客户,不同层级的客户获批的贷款类型不同,最终导致实际的贷款利率也不同。
从各家公布的表面利率看,持牌机构都将利率控制在36%以内。按照平台纸面公布的最高利率,中银消费金融年化利率按照客户资质不同披露了贷款利率,其中,基于互联网方式授信的小额贷款产品“新易贷-微贷款”,最低利率10.95%,最高达35.7%,平均计算下来其年化利率不超过24%。而中原消费金融在官网公布的信用贷产品“提钱花”贷款手续费仅9%,并未对实际利率情况给予说明。
优质客户成本才能低于24%
那么,中原消费金融的实际利率到底是多少?计算之前,我们首先明确,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新金融头条小编亲测了中原消费金融的“提钱花”,当完成注册、身份验证后,提示按照芝麻信用分给出相应的利率范围。小编的支付宝芝麻信用分为723分,属于优质借款用户。填写资料申请5分钟后,中原消费金融显示,小编最高贷款额度为2.84万元,日利率为万分之6.41,折合年化利率23.39%。也就是说,对于芝麻信用分值较高的用户,借款利率才会低于24%。而如果对于芝麻信用分较低的用户,其贷款利率很容易超出24%。
而考虑到国内消费金融的服务对象大多都是银行无法触达的客户,这就意味着绝大多数借款人实际承受的利率要高于24%,落在24%—36%之间。当然,这还没考虑除利息之外的其他可能的费用。如果计算综合费率,很多借款人的实际成本可能要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
为了更直观的反映中原消费金融的费率高低情况,小编又通过另外一家海尔消费金融的消费贷产品“够花”进行了对比。下载海尔消费金融APP、完成注册后,平台APP计算器借款提示,日利率在万3-万8之间,折算成年化利率为10.95%-29.2%。假设贷款1000元,12个月期限,按等额本息方式还款最低利息为88.5元,最高利息186元。同样的贷款期限、额度,海尔消费金融的优质客户收取的利息要比中原消费金融高出43元,如果是资质较差的用户,海尔消费金融收取的费率已经超过24%。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消费信用贷市场的主流依然是商业银行、持牌消费金融以及互联网巨头等公司的产品,它们的业务流程相对比较规范,超过30%以上利率的产品非常少。而上述提到的主流贷款渠道,仍然是面对质量高的借款用户,对于那些资质较差的个人或中小微企业,只能绕道而行。
多因素决定利率高低
除了用户资质外,年化综合息费率是根据贷款本金,每月应还本金,应还利息,月客户服务费折算的综合年化费率。每月还款额包括按等额本息或者一次性还本付息的方式偿还的贷款本金、利息、月客户服务费。也就是说,采用哪种方式还款,也决定费率的高低。
例如,苏宁消费金融还款类型包括随借随还与等额本息两类。其中,随借随还最长借款期限45天,假设借款1000元,每日利息按0.66元收取。这样计算下来,45天下来需要的还款利息为29.7元。如果按每月等额本金方式还款,最低借款期限3个月计算,需要的利息为40.2元,每日利息按0.45元收取。通过不同的还款方式可以看到,随借随还的每日借款利息要高于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
除上述两种决定利率高低的因素外,还有一种是,在同一平台借款,如果产品不同,利率也有所不同。
作为杭银消费金融,根据官网介绍,其贷款类型分为消费分期贷(仅限杭州本地或工作年满一年的外地人)与综合消费贷(无抵押、无担保)两类。从利息上看,如果在消费分期贷借款,以贷款2万元,还款期限12个月为例,根据官网提供的贷款计算器,每月应还款额为1734.23元,12个月下来,加上本金与利息总共需要还款20676元,利息676元。
如果是综合消费贷,同样是贷款2万,还款期限12个月,每月还款额为1776.98元,12个月下来,利息为1312元,与消费分期贷相比需要多还636元。
【警惕】近期天峻县此类案件频发,千万不要再上当了!
诈骗套路深,千万别当真!网络电信诈骗已经发生在您的身边。
天峻县公安局针对近期发生在身边的几期典型案件,还原了诈骗手段及过程,希望能够为全县各族群众防范电信诈骗有所帮助。
网络贷款诈骗
简要案情:
2020年5月22日,天峻县发生一起网络贷款诈骗案,受害人甲被骗21200元。
被骗经过
受害人甲因需要用钱,便在手机上下载了“新易贷”APP。注册个人信息后,申请了20000元贷款,但钱迟迟未到账,甲在核对贷款合同时发现自己的银行卡号有误,便联系客服,客服以修改卡号为由,让甲用手机银行将10600元钱转给客服指定的账户,并称20分钟后31600钱都会到账,甲按照客服所说在指定账户转了相关费用,可是20分钟后客服称认证失败,需再转10600元进行二次认证。甲毫无警觉,按照客服要求将10600元钱再次将资金转入客服指定的银行卡号,等待20分钟后钱还是没有到账。甲再次询问客服,客服称甲征信有问题,贷不了款,甲便要求客服将转入的21200元退还,但客服却要甲赔50%的违约金,此时甲才发觉被骗,便前往刑警队报案。
警方提醒:
因疫情原因很多企业、个人都需要资金周转,大家贷款时切莫被所谓的高额、低息、无息诱惑,不要点击来源不明或陌生号码、网站发送的网址、链接,不要随意泄露、填写个人敏感信息,尤其是银行账户密码、手机验证码等信息,更不要向陌生人转账。
征信洗白诈骗
简要案情一:
2020年5月23日,天峻县发生一起征信洗白诈骗案。受害人乙接到自称是“360客服人员”的电话,该通话以清除乙的贷款记录为由,让乙添加360客服的QQ账号,并按照客服所说的步骤进行操作,将6600元现金转到了他们提供的账户上,之后受害人乙发觉被骗,便前往刑警队报案。
简要案情二:
2020年5月24日,天峻县发生第二起征信洗白诈骗案。受害人丙接到自称是“360借条公司”的电话,以要清除丙的借款记录,并将丙学生贷款的身份变更为社会人员贷款身份为由,让丙添加360公司的QQ客服账户,并让丙按照客服所说的步骤进行操作,之后丙就按照对方要求操作,结果被骗了59400元。
警方提醒:
不法分子事先通过黑客技术或者非法渠道掌握受害人的基本信息,通过短信向受害人发送异常征信记录或者直接打电话,以此引起受害人重视、骗取信任。随后,不法分子再一步步设置陷阱,诱导受害者实施转账,从而完成诈骗。凡是自称贷款平台客服,提供注销不良网贷记录的电话都是诈骗!接到此类自称网贷平台工作人员的电话,一定要提高警惕,对存疑的事项,要登录官方平台或官方客服咨询。一旦被骗,要保存相关资料并立即报警。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民警提醒
1、提高警惕。犯罪分子往往利用受害人的侥幸心理,或是以关乎受害人利益的事情为切入点,对受害人进行套路,从而实施诈骗。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盲目相信网络信息,加强防范,切勿心存侥幸、贪图小便宜,最后上当受骗。
2、慎用各类手机软件。现代网络通讯发达,电脑、手机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社交工具。而犯罪分子就是利用人们手机不离手这个特点,给您推荐木马链接,钓鱼网站,二维码收付款等信息让您中招。所以,请您在网上凡是涉及到转账、汇款购物返佣金刷信用卡挣积分、提信用额度、激活账号、利用QQ、微信让您转账时,千万不要轻信,因为等着您的就是被骗。
3、谨记“四不原则”
❶不轻信: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管他冒充的是谁。
❷不透露: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要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信息。
❸不链接:切勿点击陌生号码发来的链接或随意拨打短信中的电话。
❹不转账:绝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