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消费贷,莫进校园来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勾建山作(新华社发)
近年来,由于不良网贷机构的推波助澜,一些大学生无力偿还贷款以至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屡有发生,织牢监管网络、防范校园贷风险的呼声很高。中国银保监会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专家表示,重拳出击整顿校园贷,必须落到实处;引导和教育大学生理性消费,需要各方合力。
整治乱象,拒绝“收割”
一段时间以来,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的乱象引发各界关注。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发展,在校大学生群体使用互联网消费贷款的不在少数,消费需求不断增加。
记者了解到,不少校园贷款平台注册简单,甚至无需资料审核,并以免息、零息分期等字眼吸引学生用户使用。但由于无收入来源,且缺乏专业的指导,有的学生常面临还不上贷款的问题。
校园贷款平台带来的隐患不容忽视。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部分互联网小额贷款机构通过和科技公司合作,以大学校园为目标,通过虚假、诱导性宣传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诱导大学生在互联网购物平台上过度超前消费。这导致部分大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杜绝“收割”,《通知》明确要求,小额贷款公司要加强贷款客户身份的实质性核验,不得将大学生设定为互联网消费贷款的目标客户群体,不得针对大学生群体精准营销,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
《通知》还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风险管理,严格落实大学生第二还款来源,规范催收行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所有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信贷信息都要及时、完整、准确报送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对于已发放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通知》要求,小额贷款公司要制定整改计划,已放贷款原则上不进行展期,逐步消化存量业务,严禁违规新增业务。
据了解,银保监会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通知》贯彻落实工作,积极开展违规业务的排查整改,坚决遏制互联网平台精准“收割”大学生的现象,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规范市场,满足需求
如今,年轻人已成为网贷消费的重要群体。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通报中披露,网贷案件被执行人年龄主要集中在20岁至30岁,不少是刚入职的大学毕业生。而据广州互联网法院统计,涉网贷纠纷案件的被告近六成是35岁以下青年。业内人士认为,在校大学生的资金需求客观存在,但不能让年轻人困于过度消费和超前消费之中。整顿借贷消费乱象,有待监管持续发力,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发展。
事实上,近年来中国就大学生贷款市场乱象屡次出重拳。例如,针对“校园贷”“裸条贷”等问题,有关部门及时叫停了P2P网贷机构的校园贷业务。此外,从整体来看,中国针对互联网金融产品尤其是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监管和规范力度不断加强。2020年11月,银保监会会同央行等部门起草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2020年12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警惕网络平台诱导过度借贷的风险提示》;今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召开会议,要求严禁金融产品过度营销,诱导过度负债。
针对校园贷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应当疏堵结合,规范校园金融服务,维护学生群体的合法权益。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表示,规范和健全校园金融市场,一方面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整顿力度,另一方面要满足好大学生合理的金融需求,弥补高校金融服务的短板。
对此,《通知》也提出,为满足大学生合理消费信贷需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开发针对性、差异化的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遵循小额、短期、风险可控的原则。有业内人士建议,可通过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建立免息或低息的公益性贷款服务平台,培养大学生形成正确消费观,同时也为企业培育优质的未来客户。
加强教育,理性消费
部分大学生“有钱任性”的消费需求遇上“力所不及”的贷款风险,是造成不良校园贷的重要原因。对此,各方呼吁应加强教育,帮助大学生群体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
近日在教育部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教育部财务司司长郭鹏表示,要指导各高校结合新生入学教育、日常思政教育等工作,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和“财商”教育,提醒学生警惕电信诈骗和不良校园贷。
教育部思政司副司长张文斌说,各高校应定期排查学生参与校园贷的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利用大数据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纠正,努力做到早防范、早教育、早发现、早处置。
郭鹏指出,织牢政府“资助网”是避免大学生陷入不良“网贷”的重要保障。教育部将督促指导各高校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解决学生临时性、紧急性资金需求,关注发展性需求,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学生拓展学习、创新创业等。
专家认为,大学生群体的信用意识尚未完全建立,过度的、不规范的信用支持往往会引发不理性消费、助长校园攀比之风。对此,学校应强化校园管理,引导、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大学生群体应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不要过度借贷。如确需贷款,一定要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和产品,不要轻易在不了解的网络平台申请贷款。
害死好多人命的校园贷又来了!年化利率最高达199%!亲测7家平台,3家成功下款
那些在校园贷中殒失的鲜活生命,仍未能阻止现金贷平台们将魔爪伸向校园内!那些悲痛欲绝的父母,泪水依稀在眼前,校园贷却死灰复燃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闪银、拍拍贷、及贷等平台在国家取缔校园贷之后,仍悄悄从事该业务。在记者测试的平台中,仍从事校园贷的占比超过42%。其中,闪银平台向学生发放高利贷年化利率高达199.38%,该平台还“发明”了变种砍头息,借1000元,实际只得790元!
从2016年5月开始的1年半时间里,原银监会、教育部等部委不断针对校园贷出台文件,监管态度不可谓不严厉。然而校园贷却屡禁不止,甚至还“创新”出了更多的高利息收取方式。
测试平台授信、下款情况汇总↓↓
制图:邹利
调查校园贷正在卷土重来
每经记者在展开调查前,曾接到多起投诉,均是反映一些现金贷平台向学生发放高利贷。《每日经济新闻》选取了来自不同地方的5名高校学生,共同参与了对闪银、拍拍贷、及贷、51人品、二三四五、豆豆钱、小赢卡贷7个现金贷平台的测试,有行业头部企业,有上市公司,还有大中型平台,测试范围几乎涵盖了现金贷行业各个级别的平台。
经过逐一测试,记者发现,校园贷正在卷土重来!
不仅杭州重点拟上市企业旗下平台爱又米违规从事校园贷(《每日经济新闻》此前曾作报道),美股上市公司拍拍贷以及获得招商局等投资的闪银平台,均在偷偷从事校园贷!抽样测试的平台中,仍在发放校园贷的占比超过42%。
实际上,尽管本轮“重启”的校园贷尚未曝出重大恶性事件,但在监管发布禁令之前,校园贷可以说是“臭名昭著”:
●2016年3月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郑德幸,先后在多个校园金融平台贷款近60万元,无力偿还,在贷款方多种手段催债之后,不堪心灵伐戮的他,从青岛市一宾馆8楼跳下死亡;
●2017年4月
厦门华厦学院一名大二女生因深陷校园贷,被发裸照催债,在泉州一宾馆烧炭自杀;
●2017年9月
21岁的陕西大二学生朱毓迪贷款20多万,无力偿还时跳江自杀。而在失联前,他还给同学发去一段自残的小视频,上面的他左手割了3道很深的伤口。
……
监管多次出手整治校园贷
高利贷、裸条、自杀……正是因为校园贷不断爆出的各类负面消息乃至恶性事件,监管层的态度也不断收紧。
●2016年5月
教育部与原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还侧重在“校园不良网络借贷”上,明确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和实时预警机制。原银监会明确提出“停、移、整、教、引”五字方针,整改校园贷问题。
●2017年4月
原银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重点做好校园网贷的清理整顿工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将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纳入营销范围,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不得进行虚假欺诈宣传和销售,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发放高利贷。
●2017年5月
教育部会同原银监会、人社部共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在鼓励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为大学生提供金融服务的同时,要求一律暂停网贷机构(不仅是之前文件针对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即P2P网贷)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同时,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2017年9月6日
教育部也举行新闻发布会,明确“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
●2017年12月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141号文),则堵住了部分平台以“助贷”名义绕开原有监管规定从事校园贷的行为。141号文一方面再次明确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发放校园贷,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助贷”业务应当回归本源,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应要求并保证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费。
解疑校园贷为何屡禁不止?
●行业观察人士、消金社联合创始人肖世海:
第一是以前的校园贷机构形成了路径依赖,也不会干别的,只会放校园贷;
第二是一些现金贷产品被包装成了常规的消费分期产品,从而渗透到了校园市场;
第三是对于正规金融机构来说,普通学生并不是非常优质的借款人,即便能给予贷款支持,其额度也有限,那么有更多资金需求甚至形成借贷习惯的学生,只能向校园贷伸手。供给和需求一直都存在,而监管未能对“变相校园贷”进行识别和有效惩戒,很难抑制供需双方的结合。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
从借款人角度讲,整个社会倡导提前消费,“00后”“90后”形成了借款消费的习惯,在“6·18”“双十一”等购物节的全方位轰炸下,剁手党走上了借贷之路。从借贷平台角度讲,无非是“利益驱使”,因为在当下环境,校园贷是不错的利润增长点。
●苏宁金融研究院院长助理薛洪言:
监管对于校园贷的监管原则是开正门、堵偏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布局,严禁小贷公司及非持牌机构染指。不过,从实践中看,银行积极性不高,仍遗留很多空白之地,给非持牌机构留下了很多空间。
银行积极性不高,有多方面原因:
一是利率限制。校园贷的盈利模式在于高息覆盖高风险,但银行作为正规军,被各方寄予厚望,不可能走高息的路子,导致银行的校园贷产品很难盈利,缺乏商业可持续性。
二是经营限制。校园贷市场太分散,首先把不能跨区域经营的地方性银行排除在外,而全国性银行都是大块头,校园贷市场空间有限,难以引起战略层面重视。
三是竞争因素。互联网巨头借助支付工具,已经实现了对校园群体的高度渗透,牢牢握住了这个市场,对于银行机构而言,校园贷并非未开发的处女地,即便全力投入,未必能有好的成绩。
四是声誉风险。校园贷业务空间有限,但舆论敏感性很强,极易引发声誉风险,进一步削弱了银行的积极性。
对于小贷公司和非持牌机构而言,大学生虽然没有收入来源,但信用意识比较强,属于相对优质的客户,在经营压力下,这些机构并不愿意放弃这块市场。同时,在实践中,识别借款人的学生身份需要放贷机构主动作为,若放贷机构有意不作为,以未能识别借款人身份为借口向大学生群体发放贷款,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搪塞监管和舆论监督,所以不少机构仍在抱着侥幸心理从事校园贷业务。
演进校园金融的“退”与“进”
●2005年开始
多家银行大量推广大学生信用卡,由于长期以来供小于求的事实,银行一推出该业务,就造成了大学生们的“哄抢”。
为了多抢占客源,银行在发卡数量上并没有控制。当年很多大学生手里,少则两张,多则近10张信用卡。这些初出茅庐的学生,用无节制的观念在不同卡上透支消费,而个人信用额度的滥用也致使当年大学生信用卡市场变得一片混乱。
●2009年6月
原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遵循审慎原则向学生发放信用卡,向学生发放信用卡必须满足两点要求:一是满18周岁,二是第二还款来源方书面同意承担相应还款责任,实际上大学生信用卡被正式叫停。
●2014年开始
随着互联网公司创业潮,以趣分期(趣店集团)、分期乐(乐信集团)、爱学贷(爱财集团)等为代表,数百家学生分期机构涌入市场,分期公司以3C产品(计算机、通信和消费类电子产品)分期购买为桥梁介入校园信贷市场,延续早期银行业的打法,如以招聘校园代理、零费用、小礼品等方式迅速崛起。不久后,多地爆出身负巨债的学生自杀、大学生裸条等恶性事件。
●2016年8月24日
原银监会明确提出用“停、移、整、教、引”五字方针,整改校园贷问题。强压之下,诸多涉及校园分期业务的公司谋求转型或退出。
●2018年
随着银行消费贷业务、零售金融业务以及消费金融公司和助贷市场的发展,校园市场再次成为机构竞争的战场。助贷机构以帮助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消费贷款为名,重返校园贷市场。
平台实测闪银变相收取砍头息,年化利率高达199.38%
测试学生小明说,闪银高举着“砍头刀”,的确对学生也没有放过。
据小明反馈,他在闪银贷款1000元,实际只得到790元,他认为这是挨了210元砍头息。
小明所说的210元砍头息,如何构成的?
一部分,是160元的新人担保凭证白条——小明借款成功后,他在闪银的账单显示为两个:一个是需要在3天内就还款的160元新人担保凭证白条;另外才是他此次借款的真正账单。
图片来源:测试学生供图
另一部分,是50元自动扣款——借款1000元到账后1分钟左右,小明同学绑定在闪银的银行账户被自动扣款50元。
两笔款的收取账户,均为北京闪银奇异科技有限公司。
图片来源:测试学生供图
测试学生小明借款1000元,分三期还款,第一期需要还款379.65元,第二期需要还款340.02元,第三期也是340.02元,总计需要还款1059.69元,看起来利息并不高。但是除掉210元砍头息后,实际仅获得现金790元。以IRR公式计算可知,小明实际上在闪银的借款利率为年化199.38%!
小明的银行流水显示,贷款资金来自金运通网络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账户。
图片来源:测试学生供图
《每日经济新闻》就校园贷问题向闪银方面发去了采访问题。闪银称,自2019年4月开始,闪银即对旗下产品服务做出具体规定:禁止未满22周岁用户通过闪银平台完成借贷。
既然已经禁止,为何测试学生还能成功借款?闪银不能给出合理的解释,闪银要求查看学生的详细信息。显然,出于对当事学生的保护,记者是不能将该学生详细信息提供给闪银的,测试学生的借款凭据都做了保全,供相关监管机构调用。
关于涉嫌变相收取砍头息的问题,闪银答复如下:
用户在闪银平台完成借贷服务后,除借款本息和增值服务外的其他费用为第三方平台提供的相关服务费,并非强制砍头息。其中,担保凭证是第三方担保平台向用户发放的一种虚拟凭证(用户自愿选择勾选,非借款必选项),旨在帮助用户更加便捷快速的享受到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增值服务费用是在用户享受到相应的附加服务基础上收取的费用,为用户自愿原则,非借款必选项。另:用户在确认借款时需手工勾选并确认同意以上相应的服务协议,否则不予提供借款推荐服务,并且闪银会记录用户操作轨迹和时间。
关于年化利率高达199.38%的问题,闪银辩称:
用户的借款申请由闪银平台推荐至相关的资金方,并通过后者的风控审核后,即可享受后者提供的借款服务,并由后者计收利率。具体的利率按照法律规定不超过年化36%的标准,具体视用户的资信状况而定。闪银作为第三方技术支持平台,基于与相关资金方的技术合作,向其收取技术服务费。
事实果真如闪银所辩解的吗?
对于闪银所称自愿勾选问题,据小强(测试学生)提供的贷款过程视频显示,其在闪银申请贷款时,购买担保凭证一项为默认勾选,且下方有小字提示:购买担保凭证有助于增信。
图片来源:测试学生供图
每经记者查询工商资料发现,担保凭证收款方北京闪银奇异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并无为个人贷款提供担保这一项。记者就“闪银公司是否涉嫌非法经营以及是否向用户强制搭售担保凭证行为”再次采访闪银,其给予的回复仍重复了之前的内容,实际是回避了此问题。而且这并非闪银回复的第三方收取,收取担保凭证费的就是闪银自己的关联公司。
图片来源:测试学生供图
据闪银官网信息介绍,北京闪银奇异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7年4月,闪银已拥有超过8000万用户量,先后获得IDG660万美金A轮投资,SIG2000万美金B轮投资,以及招商局、SIG、光远资本等领投的8000万美金C轮投资,总融资金额过亿美金。
●四川路标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凌鹏:电商法禁止默认勾选搭售
不管闪银如何解释,只要学生从其平台获得贷款,其既已违反校园贷禁令。此外,闪银虽然声称年化利率不超过36%,但事实上的利息显示,其是在违法违规从事高利贷和砍头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据此,闪银默认勾选担保凭证的后果应当由闪银平台承担,由于这个默认勾选的后果,平台仍然构成收取变形砍头息的事实。
在利率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我国法律保护的利率实际分两档,一是年利率24%,这一档内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方按24%的利率偿还利息;还有一档是年利率36%,这一档出借方不能要求借款方按36%利率偿还利息,但借款方已经按36%利率甚至超过36%利率偿还了利息的,在36%范围内不需要归还,超过36%的部分则需要归还。闪银贷款实际利率年化高达199.38%,这是违法的。
而《合同法》第二百条明确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而对于各种以“利息”“违约金”“服务费”“中介费”“保证金”“延期费”等突破或变相突破法定利率红线的,最高法也明确应当依法不予支持。闪银默认勾选收取的160元新人担保凭证白条,实际上就是一种变种的砍头息。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中也规定,“出借人将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这一司法解释明确了如何解决本金中扣除利息的问题。小明借款1000元,实得790,那么,小明就只应按790元返还借款,法定范围内的利息,也只能按790元的本金来计息。
拍拍贷虽提示学生不能借钱但仍成功下款
红杉资本等投资的拍拍贷平台,不顾国家校园贷禁令,仍然让学生获得了贷款。
据测试学生小强反馈,其在拍拍贷获得了13000元的授信额度,他提现了1000元。
虽然拍拍贷会特意提醒“不为在校学生提供借款服务”,但事实上,身为学生的小强,从该平台获得了贷款。
据小强介绍,在申请借款时,拍拍贷会跳出一个提醒:拍拍贷不为在校学生提供借款服务,如果您是在校学生,请停止借款。而后有两个按钮,一个是灰色的停止借款按钮,一个是淡蓝色的继续借款。他点击继续借款之后不久,绑定在拍拍贷的银行卡收到一笔来自上海拍拍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1000元。
图片来源:测试学生供图
借款合同显示,测试学生小强这笔1000元的借款来自10名拍拍贷平台的出借人,出借最多的一名是416元,最少的一名为25元。
小强的贷款为分12期偿还,每期为一个月,每月需要偿还88.38元(包含利息,借款利率为年利率11%)。同时,据合同显示,小强还需要给拍拍贷支付6.66元/每月的列表手续费,12期总计79.92元;以及每月支付10.17元的风险保障费,12期总计122.04元。加上这两笔费用,实际上小强每月需要还105.21。
借款本金1000元,每期还款105.21元,以IRR公式计算可知,小强实际上在拍拍贷借款利率为年化45.39%,高于24%的法定利率。
每经记者就发放校园贷的问题采访拍拍贷,拍拍贷回复称:
自2016年起便取消了所有的学生类借款服务。受故于目前国内唯一的学生认证系统并不对任何一家互联网金融平台开放,无法直接通过官方渠道(学信网等)进行学生身份的准确识别,拍拍贷目前通过各种第三方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授权获取的位置信息、用户登录拍拍贷时的常用IP地址等进行二次身份确认。同时若拍拍贷在后续获知借款用户为学生身份后会要求用户退还本金,立即终止借款。
拍拍贷自主研发的大数据风控系统“魔镜”会通过用户在互联网上可被获取的信息及授权获取的新消息进行差异化的风险定价,在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借款利率的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不同用户、不同借款金额、不同借款期限所产生的借款费用也会各不相同。
事实果真如拍拍贷所述吗?
测试学生小强在贷款过程中,联系地址如实填报了具体学校的地址信息,联系人也预留的是同学,仍获得了贷款。
根据贷款人的资信状况给予不同的贷款利率,这没有问题,但拍拍贷也同样回避了高利贷的问题:实际借款利率为年化45.39%,高于24%的法定利率。
拍拍贷是业内的知名龙头企业,据拍拍贷官网显示,拍拍贷(美股代码:PPDF)成立于2007年6月,2012年10月,拍拍贷获得A轮融资,由红杉资本中国基金投资;2014年4月,拍拍贷完成B轮融资,投资机构为光速中国创业投资基金、红杉中国及诺亚财富;2015年4月,拍拍贷完成C轮融资,由联想控股旗下君联资本和海纳亚洲联合领投,VMSLIvFI、红杉中国以及光速中国创业投资基金等机构跟投。
2017年11月10日,拍拍贷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2019年8月5日的最新市值为11.4亿美元。
截至2018年9月底,拍拍贷的累计注册用户超过8300万人。
●四川路标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凌鹏:不能让贷款人自己审核自己
拍拍贷年化45.39%的利率超过法定上限。实际执行过程中,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拍拍贷起诉时也仅能依据24%的年利率来起诉。
此外,拍拍贷虽然在申请页面做了提示,但最终实际没有尽到审核义务,导致将贷款放给了在校学生,仍然违反了禁止校园贷的规定。因为校园贷禁令是针对平台的,那么,平台就有审核义务。未能识别学生身份,责任在于平台,不能让贷款人自己审核自己。而拍拍贷“如果您是在校学生,请停止借款”的提醒,无异是让贷款人自己审核自己。
及贷:年利率高达71.56%还搭售保险
测试学生小王在及贷平台借款过程中,还稀里糊涂被投了天价保险,而且借款利率年化高达71.56%!
小王原申请的借款是1000元,但借款后发现变成了1093元,需要多还93元本金,多出的93元为投保易安保险的意外险产品。
不仅被及贷悄悄搭售易安保险的产品,且保费超易安官网同类产品100倍:1000元保额、保6个月的意外险,保费高达93元;而易安保险官网保额10万、保1年的类似产品,保费也才80元。
借款人到底是如何被投保了保险而在投保前不知情的?这个投保过程显得极为隐蔽,全程并未给出明确的投保提示。借款人在借款的时候,需要将页面最下方的“借款人保障计划”点开,才能取消投保。但这个借款人保障计划也并未直接显示是购买保险产品,一般人很难发现,所以就稀里糊涂地被搭售了保险。
图片来源:测试学生供图
测试学生小王实际获得的贷款为1000元,分6期偿还,每期需还款203.13元,总计要还款1218.78元。调用IRR公式计算,年化利率竟高达71.56%,这显然高出了法定利率。
《每日经济新闻》就学生获得贷款、利率、天价保险等事项采访了及贷。
对于让学生获得贷款的问题,及贷的回复如下:
平台没有开展校园贷业务,平台通过技术手段与人工审核严格甄别用户身份,但是无法排除用户隐瞒其真实的学生身份,通过提供虚假信息和申请资料造假的方式,规避平台审核而获得授信。
而关于年化利率高达71.56%的问题:
及贷予以否认,称平台按照36%/年的限额,设计平台所有的产品和服务模式。
对于搭售保险的问题,及贷解释称:
平台与保险公司是导流合作,为提高借款人抗风险能力设立了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由用户自愿购买保险。保费根据借贷人的资质以及保险公司算法,按照风险程度定价,且保险费用由保险公司直接收取,不存在变相砍头息。
那么,根据及贷的解释,是否说明其是一个合规平台?
及贷声称理论上无法排除用户隐瞒其真实的学生身份,事实若真如此吗?记者根据测试学生提供的录像,其在注册时还进行了学信网验证,显示结果为:找不到学籍信息,可能原因是未毕业。所以,及贷的辩解根本站不住脚。
图片来源:测试学生供图
此外,根据上述律师的法律分析,对于申请贷款人是否是学生的甄别,义务在于平台。如果平台最终为学生身份的贷款人提供了贷款,这是平台没有尽到审核义务。
而利率问题,及贷回避了上述学生贷款实际利率71.56%的问题,只是否认发放高利贷,却并未指出71.56%贷款利率的测算有错误。该名学生的整个贷款过程均有视频证据,能清晰地算出贷款年化利率。
对于搭售天价保险的问题,律师认为及贷的行为涉嫌违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保险法》等法律。
●四川路标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凌鹏:
首先,在贷款服务中搭售保险服务,搭售行为法律并不禁止,但前提是必须明确告知消费者并得到消费者同意,但及贷不仅帮消费者默认勾选了保险服务还未尽提示义务,则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关于“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的规定。
其次,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也就是说,第三方平台在销售产品时需要标注具体承保主体和销售主体,及产品备案号和产品条款链接。
第三,及贷高达71.56%的年化利率,明显高于最高法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
此外,从近年的公开判例看,各级法院对民间借贷中存在的“砍头息”普遍不支持。2017年5月1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中国银监会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银监会出台细则,禁止直接从借款本金中扣除中介费用。
针对变形的“砍头息”,在2017年12月1日发布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各项贷款条件以及逾期处理等信息应在事前全面、公开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关风险。
2017年12月8日,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也提到,要求将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所有借款成本与贷款本金的比例计算为综合实际利率,并折算为年化形式。排查综合实际利率是否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是否存在从贷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或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行为。综合实际利率、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还款方式以及逾期处理等关键信息是否在事前向借款人全面、充分披露并提示相关风险。
51人品学生获授信未能下款查询拒贷原因要收费
据测试学生小张同学反馈,其在51人品APP获得6000元授信额度。该平台背后有中信银行、京东、小米、银泰、新湖中宝、嘉实投资等知名企业和基金。
以借款3000元,借款6个月为例,51人品APP显示,其应还总额为3522.6元,第一期需要还款749.6元(包括195元的审核费),而后五期每期(每期一个月)需要还款554.6元。调用IRR计算公式可知,小明在51人品若借款成功,实际利率为年化60.09%。
但是小张在提交贷款申请之后,审核未通过。而在拒贷通知下方,有个1分钟查询拒贷原因的入口,进入显示需要支付一笔费用才可以查询拒贷原因。每经记者注意到,在借款申请提交成功页面下方,显示还可以购买一个省时宝服务,花费19.9元,就可以享受审核超时最高赔10倍的服务。
51人品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每经记者,预授信额度并不等同于实际借款额度,实际借款额度将根据平台的风控体系对用户的审核评估而定;51人品风控审核拒绝在校学生群体,由此平台会拒绝其借款申请。
51人品是51信用卡旗下产品。据51人品官网介绍,51信用卡于2018年香港主板上市。2012年5月,51信用卡推出了一款可以一键智能管理信用卡账单的APP——“51信用卡管家”。发展至今,51信用卡逐步开发了一个动态及自我强化的生态系统,为用户提供涵盖个人信用管理服务、信用卡科技服务、线上借贷撮合及投资服务的一站式个人财务服务,旗下拥有“51信用卡管家”“51人品”“51人品贷”等多款APP,拥有超过1亿激活用户。
在51人品2019年8月5日页面显示:已累计交易775.9亿元。
图片来源:51人品官网截图
51信用卡的股东名单(官网显示)包括:中信银行、京东、小米、银泰、新湖中宝、嘉实投资等知名企业和基金。
二三四五立即贷申请授信未成功
测试学生小明反馈,在二三四五立即贷注册手机号码,拍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进行人脸识别,提交相关个人信息之后,不久收到审核信息提示:您的资料未满足开户条件,本次申请未通过审核!
二三四五官网显示,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创立于2005年,是A股互联网上市公司(二三四五,002195.SZ)。旗下业务涵盖网络科技、金融科技、星球联盟等三大板块。
豆豆钱要验证公积金账号学生未获授信
测试学生小明反馈:在豆豆钱注册手机号码,进行实名验证,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提交手机运营商认证,进行人脸识别之后,还需要进行信用卡验证或者公积金账号绑定。由于小明还未毕业,没有信用卡,更没有公积金账户,所以未获得豆豆钱的信用额度。
豆豆钱官网信息显示,豆豆钱是维信金科推出的新型互联网金融产品,最高可贷20万元。2018年6月21日,维信金科登陆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股票代码为02003。
小赢卡贷要验证信用卡学生未获授信
测试学生小明称,小赢卡贷也需要验证信用卡信息,其未获得该平台的信用额度。
小赢卡贷官网显示,其是小赢科技旗下产品。小赢科技成立于2014年3月,并于2018年9月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XYF。
小赢科技的创始人唐越还是艺龙旅行网的创始人。小赢科技的股东还包括:朱保国(健康元董事长)、周大福企业、张松桥(2007年胡润房地产富豪榜第20名)、新华联集团(000620)、银泰集团、华瑞世纪集团、金螳螂企业集团(A股上市公司金螳螂母公司)、城市地产等。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实习生张令、余玲、韩清伟对本文也有贡献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测试学生为化名)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害死多条人命的校园贷卷土重来,年化利率最高达199%!亲测7家平台,3家成功下款
那些在校园贷中殒失的鲜活生命,仍未能阻止现金贷平台们将魔爪伸向校园内!那些悲痛欲绝的父母,泪水依稀在眼前,校园贷却死灰复燃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闪银、拍拍贷、及贷等平台在国家取缔校园贷之后,仍悄悄从事该业务。在记者测试的平台中,仍从事校园贷的占比超过42%。其中,闪银平台向学生发放高利贷年化利率高达199.38%,该平台还“发明”了变种砍头息,借1000元,实际只得790元!
从2016年5月开始的1年半时间里,原银监会、教育部等部委不断针对校园贷出台文件,监管态度不可谓不严厉。然而校园贷却屡禁不止,甚至还“创新”出了更多的高利息收取方式。
测试平台授信、下款情况汇总↓↓
制图:邹利
调查校园贷正在卷土重来
每经记者在展开调查前,曾接到多起投诉,均是反映一些现金贷平台向学生发放高利贷。《每日经济新闻》选取了来自不同地方的5名高校学生,共同参与了对闪银、拍拍贷、及贷、51人品、二三四五、豆豆钱、小赢卡贷7个现金贷平台的测试,有行业头部企业,有上市公司,还有大中型平台,测试范围几乎涵盖了现金贷行业各个级别的平台。
经过逐一测试,记者发现,校园贷正在卷土重来!
不仅杭州重点拟上市企业旗下平台爱又米违规从事校园贷(《每日经济新闻》此前曾作报道),美股上市公司拍拍贷以及获得招商局等投资的闪银平台,均在偷偷从事校园贷!抽样测试的平台中,仍在发放校园贷的占比超过42%。
实际上,尽管本轮“重启”的校园贷尚未曝出重大恶性事件,但在监管发布禁令之前,校园贷可以说是“臭名昭著”:
●2016年3月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生郑德幸,先后在多个校园金融平台贷款近60万元,无力偿还,在贷款方多种手段催债之后,不堪心灵伐戮的他,从青岛市一宾馆8楼跳下死亡;
●2017年4月
厦门华厦学院一名大二女生因深陷校园贷,被发裸照催债,在泉州一宾馆烧炭自杀;
●2017年9月
21岁的陕西大二学生朱毓迪贷款20多万,无力偿还时跳江自杀。而在失联前,他还给同学发去一段自残的小视频,上面的他左手割了3道很深的伤口。
……
监管多次出手整治校园贷
高利贷、裸条、自杀……正是因为校园贷不断爆出的各类负面消息乃至恶性事件,监管层的态度也不断收紧。
●2016年5月
教育部与原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还侧重在“校园不良网络借贷”上,明确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和实时预警机制。原银监会明确提出“停、移、整、教、引”五字方针,整改校园贷问题。
●2017年4月
原银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重点做好校园网贷的清理整顿工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将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纳入营销范围,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不得进行虚假欺诈宣传和销售,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发放高利贷。
●2017年5月
教育部会同原银监会、人社部共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在鼓励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为大学生提供金融服务的同时,要求一律暂停网贷机构(不仅是之前文件针对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即P2P网贷)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同时,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2017年9月6日
教育部也举行新闻发布会,明确“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
●2017年12月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141号文),则堵住了部分平台以“助贷”名义绕开原有监管规定从事校园贷的行为。141号文一方面再次明确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发放校园贷,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助贷”业务应当回归本源,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应要求并保证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费。
解疑校园贷为何屡禁不止?
●行业观察人士、消金社联合创始人肖世海:
第一是以前的校园贷机构形成了路径依赖,也不会干别的,只会放校园贷;
第二是一些现金贷产品被包装成了常规的消费分期产品,从而渗透到了校园市场;
第三是对于正规金融机构来说,普通学生并不是非常优质的借款人,即便能给予贷款支持,其额度也有限,那么有更多资金需求甚至形成借贷习惯的学生,只能向校园贷伸手。供给和需求一直都存在,而监管未能对“变相校园贷”进行识别和有效惩戒,很难抑制供需双方的结合。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
从借款人角度讲,整个社会倡导提前消费,“00后”“90后”形成了借款消费的习惯,在“6·18”“双十一”等购物节的全方位轰炸下,剁手党走上了借贷之路。从借贷平台角度讲,无非是“利益驱使”,因为在当下环境,校园贷是不错的利润增长点。
●苏宁金融研究院院长助理薛洪言:
监管对于校园贷的监管原则是开正门、堵偏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布局,严禁小贷公司及非持牌机构染指。不过,从实践中看,银行积极性不高,仍遗留很多空白之地,给非持牌机构留下了很多空间。
银行积极性不高,有多方面原因:
一是利率限制。校园贷的盈利模式在于高息覆盖高风险,但银行作为正规军,被各方寄予厚望,不可能走高息的路子,导致银行的校园贷产品很难盈利,缺乏商业可持续性。
二是经营限制。校园贷市场太分散,首先把不能跨区域经营的地方性银行排除在外,而全国性银行都是大块头,校园贷市场空间有限,难以引起战略层面重视。
三是竞争因素。互联网巨头借助支付工具,已经实现了对校园群体的高度渗透,牢牢握住了这个市场,对于银行机构而言,校园贷并非未开发的处女地,即便全力投入,未必能有好的成绩。
四是声誉风险。校园贷业务空间有限,但舆论敏感性很强,极易引发声誉风险,进一步削弱了银行的积极性。
对于小贷公司和非持牌机构而言,大学生虽然没有收入来源,但信用意识比较强,属于相对优质的客户,在经营压力下,这些机构并不愿意放弃这块市场。同时,在实践中,识别借款人的学生身份需要放贷机构主动作为,若放贷机构有意不作为,以未能识别借款人身份为借口向大学生群体发放贷款,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搪塞监管和舆论监督,所以不少机构仍在抱着侥幸心理从事校园贷业务。
演进校园金融的“退”与“进”
●2005年开始
多家银行大量推广大学生信用卡,由于长期以来供小于求的事实,银行一推出该业务,就造成了大学生们的“哄抢”。
为了多抢占客源,银行在发卡数量上并没有控制。当年很多大学生手里,少则两张,多则近10张信用卡。这些初出茅庐的学生,用无节制的观念在不同卡上透支消费,而个人信用额度的滥用也致使当年大学生信用卡市场变得一片混乱。
●2009年6月
原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遵循审慎原则向学生发放信用卡,向学生发放信用卡必须满足两点要求:一是满18周岁,二是第二还款来源方书面同意承担相应还款责任,实际上大学生信用卡被正式叫停。
●2014年开始
随着互联网公司创业潮,以趣分期(趣店集团)、分期乐(乐信集团)、爱学贷(爱财集团)等为代表,数百家学生分期机构涌入市场,分期公司以3C产品(计算机、通信和消费类电子产品)分期购买为桥梁介入校园信贷市场,延续早期银行业的打法,如以招聘校园代理、零费用、小礼品等方式迅速崛起。不久后,多地爆出身负巨债的学生自杀、大学生裸条等恶性事件。
●2016年8月24日
原银监会明确提出用“停、移、整、教、引”五字方针,整改校园贷问题。强压之下,诸多涉及校园分期业务的公司谋求转型或退出。
●2018年
随着银行消费贷业务、零售金融业务以及消费金融公司和助贷市场的发展,校园市场再次成为机构竞争的战场。助贷机构以帮助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消费贷款为名,重返校园贷市场。
平台实测闪银变相收取砍头息,年化利率高达199.38%
测试学生小明说,闪银高举着“砍头刀”,的确对学生也没有放过。
据小明反馈,他在闪银贷款1000元,实际只得到790元,他认为这是挨了210元砍头息。
小明所说的210元砍头息,如何构成的?
一部分,是160元的新人担保凭证白条——小明借款成功后,他在闪银的账单显示为两个:一个是需要在3天内就还款的160元新人担保凭证白条;另外才是他此次借款的真正账单。
图片来源:测试学生供图
另一部分,是50元自动扣款——借款1000元到账后1分钟左右,小明同学绑定在闪银的银行账户被自动扣款50元。
两笔款的收取账户,均为北京闪银奇异科技有限公司。
图片来源:测试学生供图
测试学生小明借款1000元,分三期还款,第一期需要还款379.65元,第二期需要还款340.02元,第三期也是340.02元,总计需要还款1059.69元,看起来利息并不高。但是除掉210元砍头息后,实际仅获得现金790元。以IRR公式计算可知,小明实际上在闪银的借款利率为年化199.38%!
小明的银行流水显示,贷款资金来自金运通网络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账户。
图片来源:测试学生供图
《每日经济新闻》就校园贷问题向闪银方面发去了采访问题。闪银称,自2019年4月开始,闪银即对旗下产品服务做出具体规定:禁止未满22周岁用户通过闪银平台完成借贷。
既然已经禁止,为何测试学生还能成功借款?闪银不能给出合理的解释,闪银要求查看学生的详细信息。显然,出于对当事学生的保护,记者是不能将该学生详细信息提供给闪银的,测试学生的借款凭据都做了保全,供相关监管机构调用。
关于涉嫌变相收取砍头息的问题,闪银答复如下:
用户在闪银平台完成借贷服务后,除借款本息和增值服务外的其他费用为第三方平台提供的相关服务费,并非强制砍头息。其中,担保凭证是第三方担保平台向用户发放的一种虚拟凭证(用户自愿选择勾选,非借款必选项),旨在帮助用户更加便捷快速的享受到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增值服务费用是在用户享受到相应的附加服务基础上收取的费用,为用户自愿原则,非借款必选项。另:用户在确认借款时需手工勾选并确认同意以上相应的服务协议,否则不予提供借款推荐服务,并且闪银会记录用户操作轨迹和时间。
关于年化利率高达199.38%的问题,闪银辩称:
用户的借款申请由闪银平台推荐至相关的资金方,并通过后者的风控审核后,即可享受后者提供的借款服务,并由后者计收利率。具体的利率按照法律规定不超过年化36%的标准,具体视用户的资信状况而定。闪银作为第三方技术支持平台,基于与相关资金方的技术合作,向其收取技术服务费。
事实果真如闪银所辩解的吗?
对于闪银所称自愿勾选问题,据小强(测试学生)提供的贷款过程视频显示,其在闪银申请贷款时,购买担保凭证一项为默认勾选,且下方有小字提示:购买担保凭证有助于增信。
图片来源:测试学生供图
每经记者查询工商资料发现,担保凭证收款方北京闪银奇异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并无为个人贷款提供担保这一项。记者就“闪银公司是否涉嫌非法经营以及是否向用户强制搭售担保凭证行为”再次采访闪银,其给予的回复仍重复了之前的内容,实际是回避了此问题。而且这并非闪银回复的第三方收取,收取担保凭证费的就是闪银自己的关联公司。
图片来源:测试学生供图
据闪银官网信息介绍,北京闪银奇异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7年4月,闪银已拥有超过8000万用户量,先后获得IDG660万美金A轮投资,SIG2000万美金B轮投资,以及招商局、SIG、光远资本等领投的8000万美金C轮投资,总融资金额过亿美金。
●四川路标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凌鹏:电商法禁止默认勾选搭售
不管闪银如何解释,只要学生从其平台获得贷款,其既已违反校园贷禁令。此外,闪银虽然声称年化利率不超过36%,但事实上的利息显示,其是在违法违规从事高利贷和砍头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据此,闪银默认勾选担保凭证的后果应当由闪银平台承担,由于这个默认勾选的后果,平台仍然构成收取变形砍头息的事实。
在利率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我国法律保护的利率实际分两档,一是年利率24%,这一档内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方按24%的利率偿还利息;还有一档是年利率36%,这一档出借方不能要求借款方按36%利率偿还利息,但借款方已经按36%利率甚至超过36%利率偿还了利息的,在36%范围内不需要归还,超过36%的部分则需要归还。闪银贷款实际利率年化高达199.38%,这是违法的。
而《合同法》第二百条明确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而对于各种以“利息”“违约金”“服务费”“中介费”“保证金”“延期费”等突破或变相突破法定利率红线的,最高法也明确应当依法不予支持。闪银默认勾选收取的160元新人担保凭证白条,实际上就是一种变种的砍头息。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中也规定,“出借人将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这一司法解释明确了如何解决本金中扣除利息的问题。小明借款1000元,实得790,那么,小明就只应按790元返还借款,法定范围内的利息,也只能按790元的本金来计息。
拍拍贷虽提示学生不能借钱但仍成功下款
红杉资本等投资的拍拍贷平台,不顾国家校园贷禁令,仍然让学生获得了贷款。
据测试学生小强反馈,其在拍拍贷获得了13000元的授信额度,他提现了1000元。
虽然拍拍贷会特意提醒“不为在校学生提供借款服务”,但事实上,身为学生的小强,从该平台获得了贷款。
据小强介绍,在申请借款时,拍拍贷会跳出一个提醒:拍拍贷不为在校学生提供借款服务,如果您是在校学生,请停止借款。而后有两个按钮,一个是灰色的停止借款按钮,一个是淡蓝色的继续借款。他点击继续借款之后不久,绑定在拍拍贷的银行卡收到一笔来自上海拍拍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1000元。
图片来源:测试学生供图
借款合同显示,测试学生小强这笔1000元的借款来自10名拍拍贷平台的出借人,出借最多的一名是416元,最少的一名为25元。
小强的贷款为分12期偿还,每期为一个月,每月需要偿还88.38元(包含利息,借款利率为年利率11%)。同时,据合同显示,小强还需要给拍拍贷支付6.66元/每月的列表手续费,12期总计79.92元;以及每月支付10.17元的风险保障费,12期总计122.04元。加上这两笔费用,实际上小强每月需要还105.21。
借款本金1000元,每期还款105.21元,以IRR公式计算可知,小强实际上在拍拍贷借款利率为年化45.39%,高于24%的法定利率。
每经记者就发放校园贷的问题采访拍拍贷,拍拍贷回复称:
自2016年起便取消了所有的学生类借款服务。受故于目前国内唯一的学生认证系统并不对任何一家互联网金融平台开放,无法直接通过官方渠道(学信网等)进行学生身份的准确识别,拍拍贷目前通过各种第三方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授权获取的位置信息、用户登录拍拍贷时的常用IP地址等进行二次身份确认。同时若拍拍贷在后续获知借款用户为学生身份后会要求用户退还本金,立即终止借款。
拍拍贷自主研发的大数据风控系统“魔镜”会通过用户在互联网上可被获取的信息及授权获取的新消息进行差异化的风险定价,在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借款利率的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不同用户、不同借款金额、不同借款期限所产生的借款费用也会各不相同。
事实果真如拍拍贷所述吗?
测试学生小强在贷款过程中,联系地址如实填报了具体学校的地址信息,联系人也预留的是同学,仍获得了贷款。
根据贷款人的资信状况给予不同的贷款利率,这没有问题,但拍拍贷也同样回避了高利贷的问题:实际借款利率为年化45.39%,高于24%的法定利率。
拍拍贷是业内的知名龙头企业,据拍拍贷官网显示,拍拍贷(美股代码:PPDF)成立于2007年6月,2012年10月,拍拍贷获得A轮融资,由红杉资本中国基金投资;2014年4月,拍拍贷完成B轮融资,投资机构为光速中国创业投资基金、红杉中国及诺亚财富;2015年4月,拍拍贷完成C轮融资,由联想控股旗下君联资本和海纳亚洲联合领投,VMSLIvFI、红杉中国以及光速中国创业投资基金等机构跟投。
2017年11月10日,拍拍贷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2019年8月5日的最新市值为11.4亿美元。
截至2018年9月底,拍拍贷的累计注册用户超过8300万人。
●四川路标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凌鹏:不能让贷款人自己审核自己
拍拍贷年化45.39%的利率超过法定上限。实际执行过程中,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拍拍贷起诉时也仅能依据24%的年利率来起诉。
此外,拍拍贷虽然在申请页面做了提示,但最终实际没有尽到审核义务,导致将贷款放给了在校学生,仍然违反了禁止校园贷的规定。因为校园贷禁令是针对平台的,那么,平台就有审核义务。未能识别学生身份,责任在于平台,不能让贷款人自己审核自己。而拍拍贷“如果您是在校学生,请停止借款”的提醒,无异是让贷款人自己审核自己。
及贷:年利率高达71.56%还搭售保险
测试学生小王在及贷平台借款过程中,还稀里糊涂被投了天价保险,而且借款利率年化高达71.56%!
小王原申请的借款是1000元,但借款后发现变成了1093元,需要多还93元本金,多出的93元为投保易安保险的意外险产品。
不仅被及贷悄悄搭售易安保险的产品,且保费超易安官网同类产品100倍:1000元保额、保6个月的意外险,保费高达93元;而易安保险官网保额10万、保1年的类似产品,保费也才80元。
借款人到底是如何被投保了保险而在投保前不知情的?这个投保过程显得极为隐蔽,全程并未给出明确的投保提示。借款人在借款的时候,需要将页面最下方的“借款人保障计划”点开,才能取消投保。但这个借款人保障计划也并未直接显示是购买保险产品,一般人很难发现,所以就稀里糊涂地被搭售了保险。
图片来源:测试学生供图
测试学生小王实际获得的贷款为1000元,分6期偿还,每期需还款203.13元,总计要还款1218.78元。调用IRR公式计算,年化利率竟高达71.56%,这显然高出了法定利率。
《每日经济新闻》就学生获得贷款、利率、天价保险等事项采访了及贷。
对于让学生获得贷款的问题,及贷的回复如下:
平台没有开展校园贷业务,平台通过技术手段与人工审核严格甄别用户身份,但是无法排除用户隐瞒其真实的学生身份,通过提供虚假信息和申请资料造假的方式,规避平台审核而获得授信。
而关于年化利率高达71.56%的问题:
及贷予以否认,称平台按照36%/年的限额,设计平台所有的产品和服务模式。
对于搭售保险的问题,及贷解释称:
平台与保险公司是导流合作,为提高借款人抗风险能力设立了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由用户自愿购买保险。保费根据借贷人的资质以及保险公司算法,按照风险程度定价,且保险费用由保险公司直接收取,不存在变相砍头息。
那么,根据及贷的解释,是否说明其是一个合规平台?
及贷声称理论上无法排除用户隐瞒其真实的学生身份,事实若真如此吗?记者根据测试学生提供的录像,其在注册时还进行了学信网验证,显示结果为:找不到学籍信息,可能原因是未毕业。所以,及贷的辩解根本站不住脚。
图片来源:测试学生供图
此外,根据上述律师的法律分析,对于申请贷款人是否是学生的甄别,义务在于平台。如果平台最终为学生身份的贷款人提供了贷款,这是平台没有尽到审核义务。
而利率问题,及贷回避了上述学生贷款实际利率71.56%的问题,只是否认发放高利贷,却并未指出71.56%贷款利率的测算有错误。该名学生的整个贷款过程均有视频证据,能清晰地算出贷款年化利率。
对于搭售天价保险的问题,律师认为及贷的行为涉嫌违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保险法》等法律。
●四川路标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凌鹏:
首先,在贷款服务中搭售保险服务,搭售行为法律并不禁止,但前提是必须明确告知消费者并得到消费者同意,但及贷不仅帮消费者默认勾选了保险服务还未尽提示义务,则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关于“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的规定。
其次,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也就是说,第三方平台在销售产品时需要标注具体承保主体和销售主体,及产品备案号和产品条款链接。
第三,及贷高达71.56%的年化利率,明显高于最高法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
此外,从近年的公开判例看,各级法院对民间借贷中存在的“砍头息”普遍不支持。2017年5月1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中国银监会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银监会出台细则,禁止直接从借款本金中扣除中介费用。
针对变形的“砍头息”,在2017年12月1日发布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各项贷款条件以及逾期处理等信息应在事前全面、公开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关风险。
2017年12月8日,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也提到,要求将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所有借款成本与贷款本金的比例计算为综合实际利率,并折算为年化形式。排查综合实际利率是否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是否存在从贷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或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行为。综合实际利率、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还款方式以及逾期处理等关键信息是否在事前向借款人全面、充分披露并提示相关风险。
51人品学生获授信未能下款查询拒贷原因要收费
据测试学生小张同学反馈,其在51人品APP获得6000元授信额度。该平台背后有中信银行、京东、小米、银泰、新湖中宝、嘉实投资等知名企业和基金。
以借款3000元,借款6个月为例,51人品APP显示,其应还总额为3522.6元,第一期需要还款749.6元(包括195元的审核费),而后五期每期(每期一个月)需要还款554.6元。调用IRR计算公式可知,小明在51人品若借款成功,实际利率为年化60.09%。
但是小张在提交贷款申请之后,审核未通过。而在拒贷通知下方,有个1分钟查询拒贷原因的入口,进入显示需要支付一笔费用才可以查询拒贷原因。每经记者注意到,在借款申请提交成功页面下方,显示还可以购买一个省时宝服务,花费19.9元,就可以享受审核超时最高赔10倍的服务。
51人品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每经记者,预授信额度并不等同于实际借款额度,实际借款额度将根据平台的风控体系对用户的审核评估而定;51人品风控审核拒绝在校学生群体,由此平台会拒绝其借款申请。
51人品是51信用卡旗下产品。据51人品官网介绍,51信用卡于2018年香港主板上市。2012年5月,51信用卡推出了一款可以一键智能管理信用卡账单的APP——“51信用卡管家”。发展至今,51信用卡逐步开发了一个动态及自我强化的生态系统,为用户提供涵盖个人信用管理服务、信用卡科技服务、线上借贷撮合及投资服务的一站式个人财务服务,旗下拥有“51信用卡管家”“51人品”“51人品贷”等多款APP,拥有超过1亿激活用户。
在51人品2019年8月5日页面显示:已累计交易775.9亿元。
图片来源:51人品官网截图
51信用卡的股东名单(官网显示)包括:中信银行、京东、小米、银泰、新湖中宝、嘉实投资等知名企业和基金。
二三四五立即贷申请授信未成功
测试学生小明反馈,在二三四五立即贷注册手机号码,拍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进行人脸识别,提交相关个人信息之后,不久收到审核信息提示:您的资料未满足开户条件,本次申请未通过审核!
二三四五官网显示,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创立于2005年,是A股互联网上市公司(二三四五,002195.SZ)。旗下业务涵盖网络科技、金融科技、星球联盟等三大板块。
豆豆钱要验证公积金账号学生未获授信
测试学生小明反馈:在豆豆钱注册手机号码,进行实名验证,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提交手机运营商认证,进行人脸识别之后,还需要进行信用卡验证或者公积金账号绑定。由于小明还未毕业,没有信用卡,更没有公积金账户,所以未获得豆豆钱的信用额度。
豆豆钱官网信息显示,豆豆钱是维信金科推出的新型互联网金融产品,最高可贷20万元。2018年6月21日,维信金科登陆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股票代码为02003。
小赢卡贷要验证信用卡学生未获授信
测试学生小明称,小赢卡贷也需要验证信用卡信息,其未获得该平台的信用额度。
小赢卡贷官网显示,其是小赢科技旗下产品。小赢科技成立于2014年3月,并于2018年9月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XYF。
小赢科技的创始人唐越还是艺龙旅行网的创始人。小赢科技的股东还包括:朱保国(健康元董事长)、周大福企业、张松桥(2007年胡润房地产富豪榜第20名)、新华联集团(000620)、银泰集团、华瑞世纪集团、金螳螂企业集团(A股上市公司金螳螂母公司)、城市地产等。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实习生张令、余玲、韩清伟对本文也有贡献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测试学生为化名)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