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尼尔投资贷款信息提供专业的股票、保险、银行、投资、贷款、理财服务

河南省助学贷款

本文目录

上学有困难?别担心!河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启动

大河网讯(记者刘高雅)临近夏日,不少高三学子已忙着高考冲刺,其中有部分小伙伴开始为大学学费担忧。别担心,为了让同学们顺利上大学,4月21日,河南省教育厅印发通知,即日起启动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

记者了解到,此举旨在减轻各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压力,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顺利开展,达到精准资助和应贷尽贷的要求。

时间:即日启动6月起数据录入

据了解,2022年度河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从即日起启动,各相关单位要规范做好政策宣传和预申请资格认定工作。6月10日至6月30日为数据批量录入阶段。6月30日以后原则上只做单个认定和录入。

在此提醒有需要的小伙伴们:记好时间,千万别错过或遗漏。

范围:包含这7类家庭困难学生

那么,哪些困难学生可以预申请?

记者获悉,2022年助学贷款预申请范围为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七类学生、高中学段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高中阶段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也包含因遭遇突发性自然灾害、家庭变故、受疫情影响或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

流程:5项工作助力困难学生轻松上阵

为了做好服务工作,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参加高考,通知列出5大工作流程:

一是做好宣传工作,各市、县级资助中心负责组织辖区内高中、中职学校通过讲好“一堂课”、开展专题讲座、张贴海报、印发宣传材料、播放宣传片等方式使学生及其家长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政策、相关申办流程和还款方式等。

二是做好资格认定。预申请学生名单认定类型:00-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0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02-特困供养学生、03-孤残学生、04-烈士子女、05-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06-获得过国家助学金、07-高中认定、08-中职认定、09-高校认定、10-县中心认定。

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在本校复读的学生和往届毕业生)的认定参照《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和流程进行。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汇总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名单加盖公章报送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因各种特殊原因,未能在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完成资格认定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认定。

三是预申请数据录入。县属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预申请数据录入工作,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据各县属学校报送的预申请名单完成录入;市属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预申请数据录入工作,市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各市属学校报送的预申请名单按照属地原则分配至各县级资助中心,由县级资助中心负责录入;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和省属普通高中的预申请数据录入工作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据各省属学校报送的预申请名单完成。

四是预申请结果使用。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的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在线申请,贷款资格由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受理阶段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携带有关资料一起赴户籍所在县级资助机构办理贷款手续。

五是预申请档案管理。各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留存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材料备查,县级、市级和省级学生资助中心留存加盖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公章的预申请名册备查。

鉴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保质保量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坚决杜绝对学生及家长的推诿扯皮现象,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河南教育厅:去年发放助学贷款51.8亿元 居全国首位

封面新闻记者粟裕

8月30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学生资助改革发展成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书记尹洪斌在会上介绍,河南全面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是全国较早实行两种贷款“双轮驱动”的省份,2021年共发放助学贷款51.8亿元、居全国首位,实现了对省内学生和考往省外的河南籍学生“应贷尽贷”。

教育部新闻发布会现场。封面新闻记者粟裕摄影

尹洪斌在会上介绍,十年来,河南学生资助政策日臻完善,困难学生就学得到全面保障。建立健全了“奖、贷、助、补、减、免、偿”等多位一体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了42项资助政策,实现了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全类别、全学段、全过程的资助政策全覆盖,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

他表示,十年来,河南学生资助投入连年增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显著增强。十年来,河南累计发放资助资金1153.3亿元,资助学生1.22亿人次,其中2021年投入181.2亿元、资助1748.9万人次,分别是2012年的2.7倍、2.3倍。脱贫攻坚期间,投入76.18亿元,资助建档立卡学生804.46万人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投入21.55亿元,接续资助原建档立卡学生192.2万人次。

近年来,高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覆盖面分别由3%和20%提高到3.3%和22%,新增资助6.2万人次;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新增资助13.8万人;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义务教育生活补助范围,新增资助180万人次。

提升资助标准,本专科和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年人均发放额度分别提高到3300元和2000元,增长了10%和33%;国家助学贷款人均贷款额度,从2012年的4771元提升到2021年的8207元,增长了72%。

尹洪斌还表示,河南学生资助管理持续规范,服务质量效能实现大幅提升。全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县级学生资助中心达到183个,较十年前翻了三番,实现了各省辖市和县(市、区)全覆盖。高校、中职、中小学和幼儿园也都普遍成立了专门机构或明确了专人负责。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微信关注:ihx,报料QQ:3386405712】

【重磅发布】河南警察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发布,欢迎报考!

来源:河南警察学院

河南警察学院

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河南警察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以及河南省公安厅、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警察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公安专业招生工作。

第三条

河南警察学院招生工作遵循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河南警察学院,英文名称:HPiC。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1788,学校河南代码:6140。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

第八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龙子湖东路1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

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河南省公安厅的领导下,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办法,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

河南警察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院的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河南警察学院招生工作接受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纪检监察督查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

河南警察学院纪委具体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监督电话0371-56817068)。

第五章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河南警察学院公安专业本科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包括: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警务指挥与战术、经济犯罪侦查、公安管理学、治安学(公安法制方向)、涉外警务、反恐警务、侦查学(生态环境警务方向)。

第十四条

按照《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根据河南省公安机关需求预测,编制生源计划。女生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5%。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上报各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通过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网站、招生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报考公安专业的资格条件

和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要求

第十六条

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河南(本省户籍)考生,志愿报考河南警察学院公安专业的,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五)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0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六)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八)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第十七条

报考河南警察学院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其中一项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一)政治考察。政治考察由河南省公安厅政治部将上线考生名单下达给各地市公安局政治部,组织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考察,政治考察结果由各地市公安局审核后上报省公安厅,由省公安厅招生领导小组最后确定结果。政治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公安院校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二)面试。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思想意识、思维表达能力、身体条件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学院将对考生开展心理素质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辨识考生的重要参考。面试现场实行全程录像。

(三)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²)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对考生身高、体重、面容、外观、血压、视力、色觉、听力和嗅觉等重点项目,由体检医师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范进行现场检查。体检现场实行全程录像。

(四)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体能测评使用全自动高速体能测评摄录系统,实行全程录像。

第七章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本科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为河南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九条

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在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放档案,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审查录取并确定专业。

第二十一条

录取时,坚持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同分排序规则为: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科综合和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科综合和外语成绩。

第二十三条

涉外警务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高考英语成绩须达到单科110分及以上。

第二十四条

学院原则上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学院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其它语种考生若报考我院,录取后需改学英语。

第二十五条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河南警察学院的录取,按照公安部、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公安英烈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保送生,经公安部、教育部批准,由省教育考试院直接办理录取手续。

(二)烈士子女在报考河南警察学院时,可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由学院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三)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河南警察学院,综合结论合格且高考分数达到河南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我院单列计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

(四)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河南警察学院,在分数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

录取通知书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达。录取结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的形式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第八章入学复查

第二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新生入校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收费标准和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八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以及书本费等。按照河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侦查学、治安学、警务指挥与战术、经济犯罪侦查、公安管理学、治安学(公安法制方向)、涉外警务、反恐警务专业4400元/生/年,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侦查学(生态环境警务方向)专业5000元/生/年;住宿费四人间1000元/生/年。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为学生代购教材,按学年预收教材费,教材费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综合表现优异的,经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育警铸剑奖学金贫困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育警铸剑助学金等资助措施。资助标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学院奖学金一等2000元/生/年,二等1000元/生/年,三等500元/生/年;育警铸剑奖学金1000元/生/年;国家助学贷款≤12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档4000元/生/年,二档3300元/生/年,三档2600元/生/年;勤工助学岗位工资一档300元/生/月,二档240元/生/月,三档200元/生/月;学费减免一等3000元/生/年,二等2000元/生/年,三等1000元/生/年;育警铸剑助学金1000元/生/年。

第十章毕业与就业

第三十条

学生在校期间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符合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河南警察学院将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一条

根据人社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97号)、《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文件精神和河南省有关规定,学生在毕业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符合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统一招警考试报名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考试,经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合格的择优录用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第十一章联系方式●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1-56817119

56817120

电子邮箱:jz@h..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东路1号

邮编:450046

学院官网:高标签]学院官方微信公众账号:河南警察学院、河南警察学院学警时光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

河南警察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河南警察学院招生工作以往制度规定若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招生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招生政策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河南警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