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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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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生源地助学贷款可以办了......

注意!注意!注意!

桐梓县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请办理工作已经开始

有需要的小伙伴

赶紧来看看

↓↓↓

政策解读

1.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最高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上限额度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3.贷款期限

从2020年开始,最长贷款期限为剩余在校时间加15年(如某4年本科学生读完大一,今年读大二,则最长贷款期限为18年(3+15)。

4.利率的确定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5.还本宽限期、还款方式及学生自己开始还款时间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从毕业当年9月起,自己开始还款(系统实际上是从毕业当年8月21日起开始算利息,因为每个月的利息是从上月21日算到当月20日)。

还本宽限期:从2020年起,还本宽限期从原来的3年延长至5年。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升学:含专升本,本读研,硕读博),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从第6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加利息(第6年从8月21日起开始分摊本金)。毕业后,因病休学需延期毕业或在还款期内专升本和继续攻读学位的需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除因病休学、升学及学制错误的可以变更还款计划外,其余如留级、入伍等不能变更还款计划;但都可以变更就学信息,按时变更后没有不良记录的仍可继续贷款),经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变更并经审核通过后,可继续贷款并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贷款期限”即每笔合同签订的最终还款期限。如某笔合同订的期限为6年,则6年内必须本息全额结清,时间以最后1年的8月31日为止,超过时间未结清本息的算违约)。

还款方式:目前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学生自己网上还款,另一种是带银行卡到县级资助中心刷卡还款。

第一种方式:学生自己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学生在线系统),进入“生源地”,在正常还款(系统提示必须还的款)下,点击每笔合同,查看每笔合同的应还款额,然后加总算出应还款总金额,将该笔款项存入贷款合同上指定的支付宝账号,到扣款时间系统自动扣款(每月系统扣款时间为当月21日)。要提前还本金的,对拟还合同提出还款申请,申请多少还多少(100元的整数倍,不低于500元),申请时间为每月15日(含)之前,于申请当月20日(含)之前还款,系统21日自动扣款。

第二种方式:带银行卡(开通银联的储蓄卡,哪个银行的都行,前提是卡能正常使用)到所属县级资助中心刷卡还款(提前还款和正常还款都可以到县级资助中心还款,提前还款在网上没申请的,也可以到县级资助中心请资助中心老师代为申请后还款)。

学生正常还款时间:不提前还本金的,按正常还款时间还款。助学贷款为有息贷款(非部分学生和家长理解的无息贷款),学生在读书期间利息由财政补贴,从学生毕业当年9月份起自己还本付息(毕业当年实际计息时间从8月16日起,算到当年12月20日,共4个月;从毕业第二年1月1日起算全年12个月的利息)。每年年底还款时间,从11月1日起至12月20日止,超过12月20日该还款而没有还款的,系统自动记违约,同时自动上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不提前还本金的,就是每年年底还1次款,平时每个月不需还利息,系统也不支持)。

我县的刷卡还款目前在教育局二楼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申请条件

1.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必须是本县户籍(贷款学生户籍以入学前户籍为准,即入学前户籍在我县的,入学后将户口迁到学校,仍可回我县贷款;其他县外省外户籍,只要在入学前将户籍转到我县的,也可以在我县贷款)。

2.贷款学生必须是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校、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3.讲究诚信,按时还款。

4.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必须遵纪守法。

5.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的,无需年龄限制,但必须身体健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除父母以外的其他共同借款人,必须年满25周岁,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

6.本身有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作为其他贷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贷款所需资料

1.首贷学生:录取通知书原件、本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未通过应届高中预申请的学生还需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在读大学生首贷需提供有效注册的学生证原件或学校《在读证明》(不用《录取通知书》),其他资料同应届首贷。

2.现场续贷学生:续贷申请表原件(扫描进系统);本人、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扫描进系统)。(续贷可以是本人办理,也可以是共同借款人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的,需在当年贷款前同另一共同借款人(带上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一起到资助中心做变更手续,签字认可。

3.远程续贷的参看《远程续贷手册》。注:无需其他纸质资料(全面电子化)和任何单位签字盖章的贫困证明(在读大学生“首贷”的除外,无有效《学生证》的,就要所在大学《在读证明》)。

贷款申办流程

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或者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按提示完成注册并输入本人录取院校、专业、学制等信息和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并打印申请表(纳入预申请的学生只需打印申请表,未纳入预申请的学生同时还要打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首贷的,本人和共同借款人(担保人)一同到指定地点办理贷款手续(每年具体办理地点听后通知)。续贷的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来均可,均需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远程续贷的,具体操作请参看附件《远程续贷操作手册》(生源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具体办理程序:

1.资料审核;

2.电子合同签订并打印,同时打印《受理证明》;

3.持《受理证明》在入学时交给高校(沿虚线剪下,将下面部分自己保存,上面部分交给高校),并请高校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到期未录入回执的,作自动放弃本年度贷款处理,系统自动(或人工)谢绝。

办理地点、开始及结束时间

2021助学贷款办理地点仍设在军招(教育局隔壁)。从7月20日开始,结束时间预计8月31日,每天早上8:30-11:30点,下午2:00-5:00,周末休息。8月31日后,还没有办理并需要办理贷款的学生(家长),到教育局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办理。

办理方案

从2020年起开始采用网上预约办理,学生可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桐梓县助学贷款信息网),先阅读“预约须知”上关于申请、还款、政策业务宣传等资料,再点击“下一步”进入“预约”模块,根据提示完成网上预约。除网上预约外,我们同时采用现场领号(排队)办理。网上预约每天安排200号,系统自动生成早上和下午各100号,每天200号预约满后学生再选择接下来的时间预约;现场领号(比较适合在桐梓附件的学生)每天也放200号,同样分早上和下午。在现场办理时,每天按预约和领号的先后顺序分早上和下午分批进行,特殊情况的除外,如重度残疾人,其他预约等。预约或领号后不按时办理的,自然作废,需重新预约或领号。如果当天业务量少,我们也采取排队的方式进行办理。

疫情防控

为了安全、高效、平稳、顺利完成2021年助学贷款工作,请前来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家长佩戴口罩,按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保持1米以上距离,先扫“行程码”“健康码”,再进行体温测量,经检测一切正常的按次序进场办理助学贷款;从省外中高风险地区回来的,还必须要有县级以上医院的正常核酸检测报告,并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

联系电话:0851-26633486联系人:范老师

桐梓县教育局

2021年7月20日

农发行桐梓县支行发放430万元农业小企业贷款 破题民营小微企业

近年来,农发行桐梓县支行敢于担当,积极主动作为,精准对接,服务到位。破题桐梓县民营小微企业“首贷难、抵押难、续贷难”,切实解决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续贷难”等问题。近日,桐梓县支行向民营小微企业遵义市桐梓县宇强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发放430万元农业小企业贷款,用于满足公司采购面粉、大米、菜籽油等原材料的资金需求。继2020年首次支持该公司后,本年为确保该企业业务持续发展不受影响,保障民营小微企业资金供应不间断,在上一笔贷款收回后又再次投放430万元,做到资金供应的无缝衔接,有效助推民营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同时,桐梓县支行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对民营小微企业进行减费让利。据悉,桐梓县支行对该公司贷款利率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公布的1年期(LPR)的基础上优惠100BP,切实破除了民营小微企业“融资贵”问题,有效降低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民营经济、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做好支持和培育民营小微企业发展,是履行农发行做为政策性银行的使命担当。农发行桐梓县支行作为桐梓县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助推民营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破题民营小微企业首贷难、抵押难、续贷难,纾解民营小微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朱令华)

冒充贷款公司 实施电信诈骗 3被告获刑

去年底,桐梓县警方打掉一个冒充贷款公司员工的电信诈骗团伙。昨日,记者从检察机关获悉,该案经审理,被告人谢某、韦某甲、韦某乙分别被判处一年至一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2月,被告人谢某先后伙同韦某甲、韦某乙在广西北海、桂林等地,冒充小额贷款公司员工,以发放贷款的方式实施电信诈骗。其中谢某负责在网络上购买受害人资料、用于作案的电话及银行卡,并冒充贷款公司客服经理,伪造贷款公司合同、持银行卡到银行取款等;韦某甲、韦某乙负责冒充贷款公司客服人员、打电话联系受害人、转移诈骗资金。

2018年5月9日,3人采取上述手段,以提供贷款为由,骗取被害人应某信任,之后以发放贷款需要保障费、做银行流水等为由,骗取被害人应某7680元。

2018年5月26日,3人故技重施,通过电话和QQ联系被害人徐某,以提供贷款为由,骗取徐某的信任,之后以发放贷款需要保障费、做银行流水等为由,骗取徐某25880元。随后,谢某持卡于2018年5月27日、28日在北海市两家银行的ATM机上提取现金。

据悉,接到该案一名桐梓籍受害者报案后,桐梓县公安局介入调查,奔赴广西将该团伙一网打尽。被告人谢某、韦某甲、韦某乙涉嫌诈骗罪,于去年底移送检察机关。

日前,桐梓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韦某甲、韦某乙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韦某甲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判处韦某乙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同时责令谢某、韦某甲、韦某乙分别退赔被害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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