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女孩欠3000元网贷不还,被强制执行,母亲:谁借的钱让谁去还
不到三千的手机,待还金额滚到上万元!手机租赁平台被指向未成年人放高利贷
广东江门:串通捏造借款事实参与诉讼 法院对虚假诉讼行为人开出42万元罚单
22岁女孩欠3000元网贷不还,被强制执行,母亲:谁借的钱让谁去还
在阅读此文之前,麻烦您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与分享,又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子女欠债,父母就该替孩子还债吗?
面对这个问题,辽宁沈阳的一位王女士给出了不同的答案。
在女儿欠钱不还、法庭工作人员找上门来之后,她直接将他们拒之门外,明确表示:谁借的钱让谁去还!
寥寥几千元,王女士为何宁肯让女儿上征信黑名单,也不愿帮她去还?这场轰动一时的借款风波,又该如何收场呢?
欠钱不还,法院上门“催收”22岁的王小姐,独自在外面生活,因为收入微薄,个人开销又大,所以很快便陷入了没钱的窘境。
恰好此时,王小姐听说网上可以无抵押贷款,于是便找到了一个网贷平台,借了3000元,也算是解了一时燃眉之急。
可花钱花的容易,还钱却很困难,还不上钱的王小姐并没有选择“以贷养贷”,反而是直接删除了软件、更换了号码,直接和网站平台说了“拜拜”。
由于始终联系不上王小姐,所以网贷平台在90天后,直接一纸诉状将王小姐告上了法庭。
经法院核实,王小姐应归还本金3000元以及利息1572元,累计4572元。
由于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那天,王小姐直接缺席,所以最终法庭判处王小姐须在10日内还上欠款,否则她将会被列入征信名单。
当然,法院方面也不希望王小姐就这样成为老赖,于是顺着借贷平台给予的线索,法院工作人员最终找到了王小姐的母亲王女士的家。
可令人诧异的是,他们居然直接被拒之门外了!
只见王女士明确表示,“谁欠的钱你们就去找谁,不要来打扰我的生活”。
法院工作人员哭笑不得,连忙表示他们只是希望通过王女士联系上王小姐。
可是王女士却直言,女儿早就搬出去住了,自己与她也很久没有联络,根本不知道该怎么联系她。
不仅如此,王女士还说她和女儿的关系并不好,女儿平时也没回来看过自己,自己含辛茹苦把她养大,如今落得了个这样的结果,属实令人心寒。
眼见通过王女士联系王小姐这条路也走不通,法院工作人员陷入到了两难之中。
这钱要是再还不上,王小姐可就真的要上征信名单了,一个20多岁的年轻人,因为几千块的欠款而无法乘坐飞机、高铁,怎么看这笔买卖都是划不来的。
出于这种考量,法院工作人员再次提出,希望王女士能够先替王小姐缴纳这笔欠款。
原本在工作人员的劝说下,王女士的态度也算有所缓和了,可是一听要还4000多元,王女士再次气极,
“我没这么多钱,这事你们该找谁就找谁吧,我是没办法替她还的。”
话说到了这一步,法院工作人员也只能无奈的离开。
引起争议,欠款该由谁还?不出意外,王小姐是要被挂上征信名单了,而这件事情在网上被曝出后,也迅速引起了广泛争议。
有人说,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可是这家网贷平台已经有明显的“高利贷”性质了。
寥寥几年利息就涨到了本金的一半还多,利息这么高,不知道害了多少人,王小姐就不该还。
也有人说,一人做事一人当,既然是王小姐借的钱,那么就应该让王小姐自己来还,找她母亲算是怎么回事呢?
毕竟王小姐已经是个成年人了,借钱的时候,王小姐的母亲也并不是担保人一类的角色。
网贷平台提供信息,法院工作人员跑到王女士的家里去,这是不合适的。
针对该不该还、该谁还这些问题,网友们可以说是争论不休,不过还有一个问题引起的争议更大。
那就是王女士作为母亲,替女儿还这笔钱是不是天经地义?
持肯定观点的人表示,父母对于子女的爱是不求回报的,父母爱子女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因此子女若是闯下祸事,父母也理应替他们理清首尾、买单负责。
再者说了,古语有云“子不教,父之过”,子女误入歧途,父母本身也是有责任的。
像我们上面提到的王小姐,如果不是与母亲产生矛盾,独居在外,如果不是缺乏父母在网贷这一块的教育,又怎么会走上网贷的不归路呢?
至于持否定观点的人则表示,父母虽然有养育、教育孩子的责任,但是这些责任毕竟是“有限的”。
尤其是在孩子成年之后,他们应该自己对自己负责、为自己的错误买单。
父母对孩子的爱,同样也是这个道理,父母虽然会不计回报地去爱自己的孩子,但是这不应该成为孩子们肆意索取的理由。
仗着父母的宠爱就胡作非为,出了事儿再躲在父母身后,这是不对的。
那么我国法律针对这种情况,又是如何界定的呢?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有效合同的约束力仅限于签字双方,是坚持不到双方父母的,也就是说王女士完全可以拒绝替王小姐还款。
其次,只有一种情况下,父母应该替孩子还债,那就是孩子出了事,而父母继承了孩子的遗产,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也是要一同继承的。
不过在这个案例中,王小姐很明显没什么遗产要给王女士继承,因此王女士也不需要考虑什么债务的问题。
既然王小姐选择了更换号码、删掉平台,且拒不还款,那么她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该被催收就被催收,该上征信名单就上征信名单,所有的后果都由她自己承担,谁也不该将压力给到王女士身上。
细节纠纷,法院存在的问题实际上,每年被列上征信名单的人都不在少数,而网贷平台起诉借款人欠钱不还的时候,基本上都是成批起诉的。
那为什么其他人都掀不起波澜,唯独王小姐引发了广泛争议呢?
答案很简单,那就是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工作人员的做法,很多网友认为是存在一定问题的。
第一,工作人员在表述上有欠妥当,多种行为都不合理。
在和王女士沟通的过程中,法院执行庭工作人员明确表示,王女士应该尽到义务,帮助他们与王小姐沟通,并打开门让他们进去搜查有关王小姐的财产。
且不说王女士是否有什么“协助沟通”的义务,在王小姐已经从家里搬出去的情况下,执行庭工作人员是没有权利要求搜查王女士的房屋的。
因为他们并没有证据能表明王小姐仍有财产遗留在王女士的家中。
即使一定要搜查,那么也应该是法庭在就相关问题审理判决过后,而不是当时那种情况。
其次,工作人员在“自证身份”这一块,和王女士产生了争执。
在王女士看来,这些人主动找上门来,就是为了帮助网络平台催收,因此她很怀疑工作人员的身份。
虽然工作人员随后出示了自己的相关证件,但是在王女士准备拍照留证、录音录像的时候,却遭到了工作人员的严厉拒绝。
一番争执后,他们甚至表明要没收王女士的手机。
毋庸置疑,这些人的确是法院执行庭的工作人员,但是由于他们过度劝说,王女士怀疑他们的身份要求他们自证,这也无可厚非。
结果双方就这一问题产生矛盾,这足以证明工作人员的态度与做法有失妥当。
最后,工作人员将压力都给到了王女士,反复提出由她代缴,已然是过犹不及。
我们可以理解法院执行庭工作人员是出于好意,不想让王小姐20多岁就上了征信名单,影响她以后的生活,所以才提出由王女士代缴费用。
但是这也不意味着我们可以不尊重他人的意见,不考虑实际情况就给予他人压力、帮他人做决定。
王女士与王小姐虽是母女,但是极为复杂的家庭情况,使得他们的关系也非常僵硬。
在王女士提出这一点,且明确表示自己身患重病,没有钱给王小姐代缴费用后,工作人员就应该适可而止,及时退去。
再者说了,就算这次王女士替王小姐还了钱又怎么样呢?
假如王小姐并没有认识到网贷的危害,甚至因为母亲代为还款就产生了“侥幸之心”,继续沉沦在网贷的泥沼之中。
那么以后等待她的恐怕是更为可怕的厄运,这可比被列入征信名单严重多了。
那么我们究竟该如何看待网贷?不慎踏入后,又该如何脱身呢?
拒绝网贷、珍爱生命可能有人会说,网贷这个东西“有利有弊”,只要适可而止、理性对待,那么非但不会使人坠入深渊,反而还有利于资金周转。
可事实真的是如此吗?
2018年6月,重庆曾经曝出过这样一则新闻,一名女大学生为了做微商网贷了3000元。
结果到最后发现利息太高根本还不起,利滚利之下最终欠款一路涨到了10万多!
刚开始的时候,女大学生签订的合同是借款3000元,一个月内还清。
可是没过多久对方就变了卦,不仅实际上只下发了2000元借款,而且还要求在7天内还完。
女大学生不服,结果网贷平台指着双方签订的“又臭又长”的合同,说得有板有眼,愣是把女大学生说服了,可是还不上钱怎么办呢?
也很简单,在平台的指导下,该名女大学生开始了“以贷养贷”。
她累积从13家网贷平台借了钱,每到还款日期的时候就拆东墙补西墙,可是每拆一次,她欠的也就更多。
在这13家网贷平台的高额利息下,她最终累计欠下了10万元。
因为实在无力偿付,她最终被告上了法庭。
可能你会觉得,只要效仿我们上面所提到的王小姐,借钱之后把电话拉黑、再把平台删掉,就能够万事大吉,不用还钱,可实际上这根本不是这样。
在借款的时候,你就得填写各类有效信息,比如说电话住址以及各类亲友的联系方式等等。
即使你拉黑了网贷平台的电话,避开了“电话轰炸”,你的亲戚朋友也躲不开。
闹到最后反而是大家都知道了你在外面欠了一屁股债的事情,迫于压力,你最终也只能还钱。
当然,这是最坏一步的结果,那么是否有办法让你在幡然悔悟后,及时抽身呢?
答案是肯定的。
在发现自己根本无力偿还借款后,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向家里人坦白,让家人帮自己还清欠款,且向家里人保证,再也不会踏出这个领域,让家里人监督。
如果你实在无法向家人开口,那么可以试着逾期跟平台协商还款。
在这里我们主要提供三个方案:
第一,直接申请延期还,一般只要平台比较靠谱,那么应该能够延期1~2年,在此期间停催停诉。
第二,申请单次还清,直接与平台方面商量截止日期,然后一次还完,在此期间同样停催停诉。
第三,约定时间分期还款,停止计算利息、每月定期打款,当然停催停诉也是必须的。
可能有人会问,如果按照这种方式来,那么网贷平台不是要损失很多利息吗?
事实的确如此,不过一般那些比较正规的网贷平台,在客户长期逾期未还款时,还是会答应这些条件的。
一来是这很好地维护了他们的形象,二来是这也降低了他们的坏账率,避免最后颗粒无收。
至于具体的操作流程,则是先逾期,然后主动致电网贷公司的客服热线,表明要协商还款的意愿。
一般来说客服是没有这个权限的,因此会帮你转接给信贷专员,通过有效沟通后,信贷专员会帮你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商量协商还款的事情了。
总的来说,网贷就是个无底洞,大家最好不要轻易涉足,如果已经涉足了,那也要及时抽身,否则搞到最后只会害人害己,让自己和家人都深陷于痛苦之中。
不到三千的手机,待还金额滚到上万元!手机租赁平台被指向未成年人放高利贷
在信息时代,手机几乎成为每个人的生活必备,但你考虑过租手机用吗?如今,在互联网上,就有打着“0首付低分期”的手机租赁平台,通过线下合作商户向消费者“出租”手机。被吸引的群体,大多为刚踏入社会涉事未深、消费能力有限的年轻人,甚至不乏未成年人。
近两年,一款叫“嗨租”的手机租赁平台在网上悄然兴起。但有大量消费者通过各种渠道投诉称,该平台涉嫌引诱未成年人分期租手机,而逾期后产生的利息高于手机原本价值数倍。公开信息显示,目前已有一千多起手机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诉至法院。所谓的“0首付低分期”,诱人的宣传背后隐藏着什么?又该如何在法律上界定这一新兴的“商业模式”?
消费时以为是买而不是租
不到三千的手机待还金额滚到上万元
2020年11月,刚满16岁的杨雪(化名)在广东东莞的一家手机店里,看到店里宣传“零首付,分期付款手机”,于是在店老板的引导下,在手机上登录一款叫“嗨租”的软件,“租”了一部当时市场售价不到3千元的手机。
但杨雪称,起初她消费的时候,并不知道手机是“租”来的。“我以为就是买,我也不知道是租。然后利息到1万多块钱,当时那个手机(售价)3千左右。(以为)是3000块钱分12期来还的,(其实)不是。是一个月520元,(总价)算起来是6000多元。”
杨雪在网络消费投诉平台上留言称,此前她对这种“以租代购”的消费方式毫不知情。为了促成这笔生意,线下的手机店老板在她的手机上,通过软件与平台工作人员视频通话,并对客服人员谎称她在东莞有工作,于是她就稀里糊涂地通过视频签了一份合同,还被要求办了一张东莞的手机通信卡,对方让她充了100元话费。工作人员还要求他给“嗨租”平台交了150元的订金,如果第一期费用逾期,这150元订金就不退还了。
△未成年人杨雪(化名)在网上投诉平台的消费投诉
“刚开始我就还了第一期的520元,剩下的11期都没有还,我家人叫我不要还,利息太高了。”杨雪告诉记者,逾期后,起初“嗨租”平台方态度强硬,声称将其告上法庭,甚至还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最终,家人为她支付了手机的全价与“嗨租”平台和解。
诸多消费者投诉
称被线下店铺或“嗨租”平台诱导办理分期
杨雪的遭遇并非个例。
今年刚满17岁的王绪(化名)也是在“嗨租”平台租了一款3千多元的手机。按照系统自动计算的租金,他每月要还490元,分12期。但他事后发现,逾期后利息越来越高,目前逾期产生的费用已高达6千多元。
王绪说,逾期两天后,要还的钱就一下涨到5000多元,第二次逾期后,就涨到了6000多元,而手机本身才价值3000多元。“(平台)打电话就说要起诉我,然后他就打给我家人,我家里人帮我还了一点,(平台)就没起诉。还差4000多元,已还了2000多元。”
没有固定收入的王绪,不知道这笔钱要还到何时。
△王绪(化名)手机里“嗨租”平台上显示的付租状态
记者联系到多名未成年人,他们均表示被“嗨租”平台误导,逾期利息利滚利,无力偿还。
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搜索“嗨租”“手机租赁”等关键词,查询到600多条相关投诉,大多消费者反映称被线下店铺或“嗨租”平台诱导办理分期,甚至有不少投诉称,该平台涉嫌违规操作高利贷,诱骗未成年不良消费。
△网络投诉平台上有大量“嗨租”的消费投诉,不少涉及未成年人
范先生是一名成年人,也到网上投诉“嗨租”。他对记者表示,很多人都像他一样被手机店工作人员连哄带骗地忽悠了,“我在手机店办理的,就帮我们下载个A,然后测试一下我们的(信用)额度是多少。一般未成年的话,额度往往要倒贴钱进去才可以办理。像我们成年人,基本上价格都是说的刚刚好给你的,然后要150元押金,就这样就通过(审核)就k了。”
因消费者逾期未按时付租还息
该租赁公司将大量消费者告上法庭
“嗨租”平台的运营方为重庆趣嗨租科技有限公司。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于2017年注册登记,注册资本为500万,法定代表人为黄某某,登记机关为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嗨租运营方重庆趣嗨租科技有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信息
在重庆趣嗨租科技有限公司官网上,这家公司宣称,自2016年以来,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嗨租”平台,实现共享手机的租赁模式。“嗨租”为全国各地的蓝领提供优质的租赁服务,租赁产品包含电子设备(手机、电脑、相机等)、办公用品(办公桌椅、空调、复印机等)租赁和销售服务(以手机租赁为主)。目前业务覆盖了重庆、上海、四川等地的几万家线下实体店。
这家公司宣称打造hi生活蓝领综合服务平台,其官方账号发布的视频称:“hi生活平台汇集各类大牌及电子产品,可享受随租随换随退,让用户不仅只是租赁一部手机,而是享受hi生活平台庞大的商品库。”
在其官网产品专区,记者看到,租赁一部5G苹果12型号的手机,每天只要9.9元起;平板电脑租赁,每天3.3元起;电脑租赁,每天3.5元起;耳机配件每天1元起。而期违约金分别为:20%、15%、10%、5%。
△重庆趣嗨租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官网的产品宣传
11日,记者通过工商登记备案的办公电话,联系到重庆趣嗨租科技有限公司的前台工作人员。对于消费者大量网络投诉,这名工作人员称:“第一我们没有卖手机,第二我们也不是高利贷。”
记者给前台工作人员留下了姓名和电话,但截至发稿,未收到该公司的任何回复。记者查询公开信息发现,因消费者逾期未按时付租还息,在重庆市渝北区法院,该公司作为原告,将大量消费者告上法庭。截至目前,累计的司法案件达1019件,裁判文书已多达574份,其中2021年的案件占比最大,案由均为租赁合同纠纷。
律师:若未成年签合同时被欺诈或胁迫
可请求法院撤销该租赁合同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员李斌律师认为,此类消费投诉,如果涉及未成年人,应首先判断合同是否有效。“分期的费用是不是过分高于损失,怎么认定;违约金的标准能不能调整,怎么调。这个成本到底该支付多少是合理的,这应该是个争议焦点。”
北京市地石律师事务所窦冬辰律师认为,投诉的消费者中有不少是未成年人,或是刚入社会的年轻人。这类群体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往往在不理解合同内容的情况下签订协议,最终导致权益受损。如果这部分消费者签订合同过程中被欺诈或胁迫,应诉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租赁合同。
△未成年人王绪(化名)因逾期付租收到的“嗨租”平台律所发来的法律提示
乔烽律师事务所主任乔烽律师也对总台央广中国之声表示,涉案金额多为几千元,属于小额诉讼,但平台诉诸法院后,出于恐惧、维权成本过高等因素,大多未成年人逃避问题导致不积极应诉,错失主张权利的机会。
在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看来,即使法院支持了原告的部分请求,也不意味着“嗨租”平台的所谓租赁行为就一定合理合法。
陈音江表示:“本身它是一个租赁机构,网上这么多消费者投诉,它的经营模式起码应该值得有关部门重视。有关部门应该及时介入,查清楚这是不是一种合法合理的经营行为,是不是存在隐性的安全风险,尤其是否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陷阱行为?”
栏目主编:秦红文字编辑:房颖题图来源:视觉中国图片编辑:曹立媛
来源:作者:中国之声微信公号
广东江门:串通捏造借款事实参与诉讼 法院对虚假诉讼行为人开出42万元罚单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诉讼标的额超3000万元的民间借贷案件,诉讼参与人因恶意串通,捏造借款事实进行虚假诉讼,被法院处以42万元罚款。
李某与某实业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借款”3000万元支付至公司名下账户。李某于2021年8月起诉主张公司偿还借款本息,并提供借款协议、转账明细以及催收记录等证据。
虽然证据链完备,但承办法官却发现了案件疑点:一笔3000万元的巨额借款居然无任何担保,李某的行为明显与日常认知不符。承办法官细致地翻阅了系统信息,发现借款公司竟有多起案件的被执行人身份,再结合双方在庭审中对借款事实无异议并积极主动达成调解协议的情节,承办法官推断这起案件可能涉及虚假诉讼。
为进一步查明事实真相,承办法官以款项流向作为突破口,在庭审结束后依职权向银行调取借款公司收款账户流水明细,经仔细核查甄别,发现涉案公司在收款后先后多次将全部款项都转给李某实际控制的一家贸易公司。在证据面前,李某终于承认其通过该贸易公司将款项回流到自己手中,借款并未实际支付。李某交代,其在数年前分别向涉案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区某出借款合计约2900万元,因“担心超过诉讼时效”,李某与区某合谋,企图通过循环转账方式形成借款3000万元的表象,再将新债起诉至法院,一方面满足李某确保诉讼时效合法有效的目的,另一方面满足区某试图将个人债务转嫁给公司的目的。
李某、区某及某实业公司相互串通,虚构借贷关系妨害民事诉讼秩序,已构成虚假诉讼。法院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并分别对李某和区某罚款6万元,对实业公司罚款30万元,同时将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黄海磊梁沛杰
编辑:史梓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