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犯法吗?了解合法的民间借贷与违法的放高利贷的区别
高利贷顾名思义就是在借贷关系中,约定的还款利息较高,高出国家对正常的民间借贷规定为合法并且在司法实践中支持的标准。这种情况下,借款利息不仅高出银行的利率,也高出政府对于民间借贷指导性标准。但是,高利贷毕竟是民事行为,不必然因为违法而导致犯罪行为。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50年代曾经复函给地方法院,对于城市中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如果利息确实高于国家规定的利息,但是,没有其他违法情况的,视为合法。原文:“只要是双方自愿,无其他非法情况,似亦不宜干涉。”
2001年,中国人民银行对于高利贷作出了规定:“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法定贷款利率为5.85%,如把3倍作为认定标准,则年利率超过17.55%的,应被认定为高利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农村信用社可在一年期法定贷款利率(5.85%)的基础上最高上浮50%,农村信用社实际执行的最高贷款利率为8.775%。这样,高利贷认定标准等于农村信用社实际执行的最高贷款利率的2倍。考虑到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幅度可能还会进一步扩大,高利贷利率与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差距会逐步缩小。因此,从4倍降至3倍是适度的”。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很多打击违法放贷、地下钱庄等规定。也就是违法的发放贷款并且获取高额利息,显然是违法的。并且,界定了民间因为个人生活、生产而借贷应是个人之间因生产、生活需要的一种资金调剂行为,即个人以其本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出借给另一特定的个人,目的是帮助解决借入人一时的生产、生活需要,出借人为此获取一定利息回报,但出借人并不将此借款获取利息作为经常性的牟利手段。如果借款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规定的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但行为性质仍为民间个人借贷。
那么什么属于违法的高利贷?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规定的非法发放贷款并获取高利息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就是民间借贷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并且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目标是向不特定的借款对象出借资金,因此牟取高额非法收入的行为。这种高利贷的行为属于一种非法金融业务活动,被界定为违法行为。另外,刑法还规定了高利转贷罪、催收非法债务罪等,都是因为违法的追求高利或者违法收取本身就不合法的债务造成的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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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多少算高利贷?最高法:超过15.4%!律师有说法
一直以来,民间借贷市场,如影子一般徘徊在正规金融体系之外,是正规金融市场的必要补充。规范民间“高利贷”行为,一直是司法部门关注的重点。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正式发布。
民间借贷是除以贷款业务为业的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民事主体之间订立的,以资金的出借及本金、利息返还为主要权利义务内容的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新闻发布会材料显示,最高人民法院表示,民间借贷司法保护上限,调整为一年期利率的4倍,参考央行LPR报价的四倍,大概在16%左右。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
因此,以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有大幅下降。
此前一直有民间呼声认为,年化24%的国家保护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太高了。奥一网了解到,听到这个消息后,众多借款人表示,终于可以还得起P2P网贷平台以及银行信用卡的钱了。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债务人表示,15.4%的利率虽然是浮动利率,但是这样足以让很多偿还不起高额利率的债务人偿还得起债务了,甚至连一些没有能力履行偿还能力的债务人燃起希望,看到自己的未来。
长期以来,关于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也一直是社会各界讨论民间借贷问题时的争论的焦点。修改民间借贷法定保护利率,对于社会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奥一网采访了两位律师。
李家宏:有利于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激发中小微企业发展动力与活力
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李家宏律师:近年来,社会各界普遍反映24%的上限偏高,正常企业经营活动难以承受这么高的融资成本,呼吁大幅下调,加之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对小微企业导致经营困难,因此,为响应国家降低社会融资成本的宏观政策,促进经济与社会稳定发展,调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实属必要,本次调整也将具备显著的社会影响。
李家宏律师表示:民间借贷作为国家正规金融的必要补充,凭借其形式灵活、手续简便、融资快捷等特点满足了社会多元化融资需求,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部分空白,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而民间借贷的利率作为民间借贷的核心要素,其司法保护上限是当事人意思自治与国家干预的重要便捷,调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有利于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激发中小微企业发展动力与活力,有助于在疫情下恢复良好经济发展形势,长远看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长期可持续发展也具备重要意义。
除此之外,修改民间借贷法定保护利率有利于规范民间借贷活动。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民间借贷的利率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借出方通过各种手段提高融资成本、甚至放高利贷的现象并不鲜见,但如果约定利息过高,不仅导致债务人履约不能,还可能引发其他社会问题和道德风险,设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的意义就在于此,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的民间借贷行为都将被界定为高利放贷,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郑博恩:可以更有力保护债务人的利益,平衡双方的利益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郑博恩律师:调整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推动民间借贷利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有利于稳定金融市场健康发展。通常我们理解的合同意思自治,因此认为双方只要约定利息,不超过法律保护违反就有效。但此次大幅度调整民间借贷的利息,在司法实践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不仅让非法借贷行为的风头大幅降低,还可以更有力保护债务人的利益,平衡双方的利益,对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在过往办理的司法实践中,高额的利息在债务人未能及时还款时将会导致巨额利息的出现,甚至超过本金。因此,当债务人偿还不了高额利息时,将会陷入困境,甚至成为黑名单,不利于社会的稳定。所以,本次大幅度调整,更是有利于互联网金融与民间借贷的平稳健康发展。”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我国征信体系的不断完善,全社会的融资成本必然会逐步下降,实践中的民间借贷综合利率也确实已降到远低于24%、36%的水平,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是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引导市场整体利率下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保障公平交易。
你的贷款是高利贷吗?你真的了解什么是高利贷吗?
高利贷是一个金融名词,指索取特别高利息的贷款,又名大耳窿、驴打滚,下图就是一个经典案例。
根据最高法颁布2020年修订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除外。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1年5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85%计算,4倍值为15.4%。
以最常见的3年期等额本息为例,年化15.4%,就是月息0.72,日息万2.4。那么,超过这个利息的贷款是不是都是高利贷呢?答案显然是否。
不信的话,请打开你们的支付宝借呗或者平安普惠(目前放款规模前二),日息万3以上或者月息0.72以上的客户大有人在,他们可是持有金融牌照的大公司,不可能冒着风险去放高利贷。要解答这个疑问,就先要了解民间借贷的定义,民间借贷是除了经过金融监管部门审批、有贷款资质的金融机构,其他的放贷行为一律统称为民间借贷,例如私人借贷、没有金融牌照机构的放贷。民间借贷的上限利率15.4%,并不适用于拥有金融牌照的金融机构,例如各大银行、支付宝借呗、平安普惠、微粒贷、信用卡分期等等。总结:现在是法制社会,民间私人借贷这里不提,市面上已无高利贷,不管你信还是不信,反正我信了。建议大家做贷款时,就看自己的利润能不能覆盖利息,当然也要留出与自己辛劳付出等价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