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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信贷 汉中市分行“三轮驱动”

邮储银行陕西省汉中市分行2014年以住房消费贷款、再就业贷款、抵押类贷款为主要动力,以非购房消费贷款、小额贷款创新产品为规模扩张的增长潜力,使零售信贷结余年净增近10亿元,当年零售贷款规模新增列当地金融同业第3位,增幅列第1位。

汉中市分行借力平台做大规模,通过加强与劳动服务局合作,获得担保基金;与29家一手房开发商、30余家二手房中介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与房管部门联系获取新增小微企业的抵押登记信息,使营销更为精准。当年,该分行住房消费贷款、再就业贷款、抵押类贷款占全年总放款量的78%,有效发挥了“三驾马车”的驱动引领作用。

在流程优化方面,汉中市分行推行“中心+支行”作业模式,在小企业客户营销受理过程中突出支行发展与管理的主体地位,强化小企业金融部和授信审批部门的支撑服务与专业引领作用;实行“支行预审机制”,突出信贷条线面对市场终端的快速反应、风险识别、准确决策能力,提升服务效率;推行重点客户“现场审查”模式,使授信审批人员接触客户、了解市场,提升实质性风险把控能力,提升审批效率。

面对贷款基准利率下调、商品房销售持续低迷、抵押类贷款竞争日趋激烈等多种不利因素影响,汉中市分行探索小额贷款集约式发展模式,与政府合作为大东关村蔬菜种植贷款项目、水库移民贴息贷款项目发放贷款,推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基金委员会担保的模式,打开现代农业市场。同时,汉中市分行申请开办了“烟草贷”小额贷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小额贷款、小额循环贷、小微企业增信贷、林权抵押贷款等产品,进一步满足了市场需求。白大陆

实习编辑:王艳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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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脱贫攻坚看汉中|巧借扶贫互助资金助力脱贫攻坚

依托三大平台完善四项机制创新五个结合

汉中市巧借扶贫互助资金助力脱贫攻坚

一直以来,资金短缺是群众脱贫致富道路上的障碍和“瓶颈”,也是脱贫攻坚工作面临最现实和迫切的难题。近年来,我市在贫困村组织建立互助资金协会,通过探索实施扶贫互助资金“345”举措(即依托“三大平台”筹措资金、创新“四项机制”和“五个结合”监管使用资金),变“输血”为“造血”,有力助推群众致富和脱贫攻坚工作可持续发展。自2008年项目实施以来,全市累计建立互助资金协会1215个,其中在贫困村建立协会1001个,覆盖全市11县区、发展会员12.38万户(其中贫困户会员7.73万户),资金总量达6.17亿元;累计扶持农户6.09万户,发放借款6.5005亿元,其中扶持会员贫困农户4.3089万户,发放借款3.4065亿元,协会资金使用率77.36%。实现了贫困村和有劳动能力贫困户入会两个全覆盖,为脱贫攻坚提供了有效资金保障。

依托三大平台

有效破解“建好协会”难题

扶贫互助资金是缓解农村金融发展滞后、解决贫困农户脱贫致富资金短缺最有效的途径。近年来,我市坚持“规范、创新、发展”并重,从有效破解农村金融发展滞后、农户脱贫致富资金短缺等“三大难题”入手,资金辐射带动效应得到充分发挥,互助资金项目成为贫困群众发展产业、增收脱贫的“动力源”。

依托社会平台,吸纳各方资金广扩面。在具备建立互助资金协会的贫困村,整合财政资金、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等各类资金发展互助资金协会。目前,全市1215个互助资金项目村中,中省财政扶持资金建立互助资金协会1141个,整村推进项目建立互助资金协会62个,革命老区彩票公益金项目建立7个,国外机构援助及社会捐赠建立5个。

依托金融扶贫平台,运用信贷资金增总量。紧抓金融扶贫政策机遇,充分发挥互助资金协会的区域性融资平台作用,全市先后投入2043万元资金全额贴息扶持贫困户1.632万户协会借款,在略阳、镇巴、宁强、留坝、勉县开展互助资金金融扶贫创新试点。以互助资金协会的财政扶贫资金作担保金,协调金融机构按照不超过1:5的比例发放贷款,撬动金融资金增加互助资金协会资金量,互助资金协会按照章程向会员借款。

依托国开行平台,创新开发资金全覆盖。积极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市政府与国开行陕西分行签订《开发行金融支持汉中市互助资金协会小额扶贫贷款合作协议》,配套出台《汉中市国家开发银行支持村级互助资金协会小额扶贫贷款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委托汉中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统借统还,支持每个贫困村互助资金协会50万元,动员贫困村加快组建互助资金协会,2016年首批投放165个协会,贷款规模4825万元,为推进脱贫攻坚提供了资金保障。

健全四大机制

有效破解“管好协会”难题

规范运行是互助资金协会的底线,资金安全是协会健康发展的红线,为确保互助资金规范管理和安全使用,我市各级各部门将扶贫互助资金监管作为重中之重,建立完善规范运行、资金使用、风险防范、考评奖惩四项机制,分级分层细化落实职责任务,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工作格局。

规范统一运行机制。结合县区工作实际,出台《贫困村互助资金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贫困村互助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互助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规范上报的通知》等规定,规范互助资金协会运行管理,实现“五有”要求:有牌子、有章子、有管理机构、有档案、有办公场所。县区扶贫办落实了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指导项目村制定协会章程,建立协会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规范村级互助资金管理流程,形成了贫困村互助资金协会内部不同岗位责权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管理制度体系。

规范资金使用机制。市县扶贫、财政等部门围绕贫困村互助资金协会借款发放、回收等重点环节,督促指导各协会统一建立总账、现金日记账、存款日记账、资金管理台账、会员借款台账、会员入会台账“六本账”,同时尽量简化以便适合村级的管理能力和水平。

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始终把协会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联保小组互助担保制度。协会把好项目资金初审关口,县区重点对逾期借款进行跟踪督促回收,市扶贫办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互助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建立考评奖惩机制。为加强互助资金外部监管,发挥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资金监管作用,每年集中开展互助资金协会绩效评估,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协会给予奖励。对资金6个月未启动、借款比例低于50%、不良借款超过10%、贫困户参与率低于30%的8个协会,全部执行整改退出,有力推动了协会整体管理水平提升。

探索五个结合

有效破解“用好协会”难题

如何最大限度用好、用活资金,真正发挥好互助资金协会在精准脱贫中的作用?我市探索实践“五个结合”,切实将扶贫互助资金与增收产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专业协会发展、创业就业扶持、干部结对帮扶结合起来。

与增收产业发展相结合。利用互助资金协会优势,通过“互助资金协会+各类新型经营主体+贫困户”的模式,积极培育发展茶叶、猕猴桃、中药材三大主导产业,以及中蜂、魔芋、鲜果、蔬菜、旅游扶贫等特色产业发展,将贫困户嵌入产业链条,走出了一条龙头企业带动、村集体经济和贫困户“双脱贫”的新路子。

全市扶持会员发展种植业投入1.2亿元,占借款总额的46%;养殖业1.1亿元,占42%;加工业820万元,占3.1%;商业及运输业1000.5万元。项目农户户均实现增收3000元。宁强县舒家坝镇宝珠观村大力扶持会员发展食用菌产业,协会累计向261名会员借款122万元,其中贫困户129户借款57.5万元发展地埋香菇100万袋,贫困户年均收益超过5000元。勉县通过扶贫互助资金扶持,全县共有1722户养猪2.03万头,740户养蜂8200箱,138户发展大棚蔬菜710亩,户均年增收4580元。

与壮大集体经济相结合。坚持互助资金滚动发展,提高使用频次,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积累。目前,全市互助资金项目累计收取占用费1345万元,用于协会办公费等支出820.71万元,提取公益金148.16万元,有效缓解了村级组织经济薄弱状况。

与专业协会发展相结合。依托专业合作社建立互助资金协会,农户既是会员又是社员,实现“会”与“社”相互融合,共同发展。留坝县在11个试点村整合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由县上统一注资60万,建立由村两委主导、贫困户参与的扶贫互助合作社,下设工程建设、环境整治、农忙收种等多支服务队,创新采取五户联保方式,从互助资金协会中借贷产业发展基金,实现了贫困户、合作组织、市场三赢。

与创业就业扶持相结合。投入财政资金100万元在勉县和略阳开展贫困户会员创业就业试点工程,每户借款扩大至2万元,支持勉县浦家坝村每年扶持28户群众发展养殖业项目,略阳县城关镇两流水村每年扶持25户群众发展食用菌、天麻、西瓜等种植业和农家乐项目。

与干部结对帮扶相结合。结合干部结对帮扶工作需要,为贫困户发展增收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陕西理工大学、西飞公司、中环化工和三坪铅锌矿等帮扶单位近年捐赠42万元,优先用于包扶村互助资金建设,扶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实现脱贫,为帮扶村留下了“永不走的扶贫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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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付海旗

审核:高睿

汉中汉台:政府牵头各方联动 法院执行威力凸显

近日,汉台区法院与汉台区政府联动,强制腾退二起执行案件中涉208亩土地上的附着物,恢复耕地性质,受到当地老百姓的热烈欢迎和交口称赞。

汉中市汉台区七里办事处胡家扁村3组和4、5组与汉中聚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案经本院判决后,汉中聚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提起上诉,经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相关内容。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聚鑫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一直未履行相关法律义务。为了维护法律的威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汉台区法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腾退,清除判决书所确定涉案的208亩土地上附着物,恢复耕地性质。该案所涉土地面积大、地上建筑物复杂,且被执行人对租用的土地进行了二次转租,土地范围内除成片胡杨林外还建有农家乐等建筑设施。如此大面积的腾退拆除任务,单凭法院的力量很难完成。最终该案执行由区政府牵头协调组织各方力量联动执行。汉台区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杨建军担任本次强制执行领导小组组长,副院长罗文宇、徐亮担任副组长。会议同时制定了详细的强制执行方案。

2018年10月30日上午8时,随着汉台区法院执行局局长薛凡宣布:“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执行(2018)执1026号和(2018)执1062号执行案件,涉案土地腾退强制执行开始”,电力局切断现场电力,城管执法大队拉起了长长的警戒线,大型挖掘机进入执行现场,各部门充分发挥联动作用按照执行预案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执行过程中,由于前期方案制定得当、分工落实明确、部门联动协作顺畅,现场腾退工作进展顺利,地上附着物清退后,该208亩土地将交还给汉台区七里办事处胡家扁村3、4、5组。此次强制腾退执行充分体现了汉台区法院维护司法权威和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区政府牵头下,相关部门联动合力使腾退工作进展迅速顺利,既推动了联动机制向纵深配合,也凸显了联动机制的威力和效力,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通讯员李文婷余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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