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车抵押就能低息贷款?这个套路贷集团嫌疑人已被警方抓获
表面上,有汽车就能抵押贷款,利息低放款还快。实际上,钱拿不到车还没了,要赎车代价得翻倍!2017年,一涉恶“套路贷”集团在重庆连续作案,导致30多名受害者被骗,涉案金额达300多万元。
接到受害者报案后,重庆江北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捣毁其位于红旗河沟世纪英皇的窝点,一举打掉该犯罪集团。随后,该集团3名重要成员潜逃国外。今年,随着公安部“云剑”行动的开展,江北警方通过12天跨境追逃,将在逃3名嫌疑人缉拿归案。7月26日,3名嫌疑人被警方押解回渝。
▲押解犯罪嫌疑人回渝
抵押贷款豪车被扣车主遇上“套路贷”
“钱没贷到,车还被扣了!”2017年7月,家住江津区的李先生向江北区红旗河沟派出所报案称,他在江北一家“小贷公司”用自己的保时捷卡宴汽车作为抵押贷款,不想钱没拿齐,车子还被扣。找对方理论,却被告知要多付9万元才能赎回车辆。他怀疑,自己中了“套路贷”的骗局。
究竟怎么回事呢?
据李先生介绍,他本向该公司借款15万元。签合同前,该公司“爽快”地先打款9万元到他的账户上,并表示剩余款项会以现金方式直接支付。见对方“耿直”,他未细看便与对方签订了相关合同。
之后,情况便不对劲了!该公司以给车辆安装GPS为由,开走了他名下的保时捷卡宴汽车。随后告知他需要交纳一系列费用,包括3.5万元的风险保证金,1.5万元的跟踪管理费,以及2250元首月利息等共计5.6万元。并直接从贷款余额中进行了扣除,剩下的6万元尾款,李先生仅拿到4000元。此时,车辆也不知所踪。
李先生当即表示要还款取车。但该公司称,李先生涉嫌违约,需要缴纳贷款总额20%的违约金,同时在不退还风险保证金等费用的情况下,他必须偿还全部15万元的贷款,否则不会归还车辆。
多次交涉无果,李先生选择报警。
捣毁犯罪团伙窝点3名嫌疑人在逃
据办案民警介绍,李先生并非唯一的受害者,截至2017年7月,警方接到了十余人的报案,涉案金额上百万,案情重大。江北警方随即成立专案组,对该公司立案侦查。经过周密侦查,一个以四川老乡结帮做案的涉恶套路贷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2018年3月,江北警方通过长期侦查,掌握了多方证据,一举捣毁了该团伙位于江北区红旗河沟的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
经审讯,嫌疑人郭某供述,2017年年初,涉案嫌疑人郭某,伙同同乡陈某、李某等10余人,在江北区红旗河沟租用办公室作为平台放贷,通过连环贷款诈骗“套路”,扣取客户贷款金额的30%—50%作为手续费、管理费,再威胁利诱将客户的车辆扣押,迫使受害人凑钱高价赎车。经过调查,此案涉及受害者共30余人,涉案金额超过300万元。
不过,案发后,涉案嫌疑人陈某(男,31岁)、李某(男,23岁)、李某某(男,32岁)在听到风声后潜逃,三人户籍均为四川大英县蓬莱镇人。江北警方随即对其发布了网上追逃。
▲抓捕犯罪嫌疑人
12天4000公里跨境追逃民警逮回嫌疑人
今年2月,警方在工作发现,此案3名在逃嫌疑人2018年5月外逃至缅甸境内。江北警方随即成立了跨国追逃专案组,2019年7月14日,江北警方从重庆出发,会同联合抓捕组进入缅甸。经过12天总行程4000多公里的跨国追逃。7月25日,联合抓捕组成功将3名嫌疑人抓捕归案,7月26日押解回渝。至此,此案共抓获16名嫌疑人,其中9人被起诉,4人被追诉,3人被刑拘。经法院判决,本案嫌疑人最高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万元人民币。
警方提醒切勿借钱高消费当心被套路
江北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避免借高利贷,倘若是急需用钱而金额并不大,可以向亲朋好友请求支援,切勿借钱高消费。同时,若借款时发现利率超过银行数倍、到手现金“打折”、高额罚息等霸王条款,一定要谨慎注意。最好到正规的金融机构办理借款,查看贷款机构资质,了解贷款公司背景。
当心:套路贷这样让你“入坑”
“套路贷“实施连环诈骗,大致分为以下步骤:
第一步,找“客户”
由公司底层业务员在QQ、微信群中寻找“客户”,“客户”特征很简单,有车(不论品牌、车型)、有贷款需求。
第二步,谈额度
“客户”来到公司后,会有经理级别的员工对车辆进行评估,根据车型确定贷款额度。并故意告知对方不需要扣押车辆,只需安装GPS即可贷款,并声明费用和常规小额贷款差别不大。
第三步,签“合同”
签合同是该“套路”最为重要的步骤之一。该公司通过先付一定款项的形式,麻痹贷款者,降低防备心。随后让客户签下借条和收条、汽车质押合同、风险保证金承诺书、承诺书等相关合同,其中合同条款充满了各种猫腻,挖好坑等着“客户”跳,并大玩“文字游戏”,骗取保证金等款项成为无限的“死循环”。
第四步装GPS
这一步是获取要挟客户的资本。该公司会以安装GPS为由,获得客户的车辆钥匙,并将车辆开走。
第五步:结算
通过结算,扣除各项费用后,客户只能拿到贷款金额的50%或更少的贷款。“公司”还会以“考察不合格”由,并索要高档香烟、高档白酒等作为考察通过的“疏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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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彭光瑞文警方供图
警方查获抵押车40辆!一恶势力犯罪团伙7人受审
近日,
南宁市青秀区法院依法对被告人
危崧等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套路贷”
案件进行一审宣判,
7名被告人分别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
6年6个月至1年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并处10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被告人家属到庭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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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
杭州万翼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在南宁市成立杭州万翼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以下简称“南宁新升贷公司”),被告人危崧为南宁新升贷公司负责人。该公司设有业务部、客服部、后勤部等部门,各部门分工配合,成员之间分工明确,依托浙江万维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新升贷网贷平台”开展放贷业务。
南宁新升贷公司业务部业务员以车辆抵押贷款为名招揽客户,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以扣除“服务费”“保证金”“其他押金”等费用为由,要求被害人签订贷款金额虚高的单方空白合同及系列附件,将车辆的备用钥匙、车辆登记证书留在该公司,同时安排工作人员在被害人汽车上安装GPS定位器。
客服部人员审核已签订的合同,并由浙江万维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发放贷款,其间由客服部人员向被害人催收欠款。该公司以被害人逾期还款或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安排后勤部人员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事先安装的GPS定位器找到抵押车辆,使用被害人留在该公司的备用钥匙将车开走并藏匿,并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拖车费等高额费用后才将车辆归还;若被害人未还款,其车辆则被一直扣留或过户给他人。
南宁新升贷公司成立后至2019年3月,以上述手段开展车辆抵押借贷业务为名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危崧、方义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张海有、王任、童建军、周亮明、王日祯为较为固定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2019年3月19日,公安机关在南宁新升贷公司车库查获被该公司扣留的抵押车辆40辆。
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危崧等7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追讨非法债务,合伙以扣车为手段对苏某等10名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数额巨大,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性质和社会危害性,依照有关法规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有车即可借款?小心落入高利贷、暴力催收陷阱
新华社上海10月16日电题:有车即可借款?小心落入高利贷、暴力催收陷阱……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王淑娟
“有车即可借款,0手续费到账快”“放款快,不押车”……这些诱人的宣传令不少人选择了汽车抵押贷款——将个人汽车抵押,获得贷款分期偿还。
近日,“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随着不少融资租赁公司进入车贷市场,一些“抵押贷款”摇身变成“融资租赁”,对借贷人来说,可能面临高利率甚至暴力催收的风险。
有人贷款不到4万元要还7万元多,有的遭遇暴力催收
在安卓软件商店输入“车贷”关键词,有近百个相关APP,纷纷宣称“有车就能贷”“门槛低不押车”“按揭车也可贷”。此外,类似的宣传语在各大网站以及社交平台也随处可见。
然而,这些看起来“很美”的宣传很可能是“陷阱”。2018年12月25日,广东中山的程成在深圳投哪金融机构旗下的“畅快车贷”办理了汽车抵押贷款,合同上的贷款金额是46650元,但扣除服务费等费用后,实际到账只有39680元。这些贷款分36期偿还,每期2092元。最终,3年总还款额高达75000多元。
程成告诉记者:“还款8期后,在9月26日还款日,我银行卡上的金额是充足的,因为他们自身系统问题没有扣款成功。10月8日早上,在没有通知我的前提下,他们居然把车偷偷拖走,然后告诉我想拿车必须一次性全部还款,加上滞纳金等共需57000多元。”也就是说,程成虽然实际借款仅39680元,但10个月得还7万多元。
与程成有相似遭遇的借贷人不在少数。河南的杨先生因资金周转困难,于2018年在“神州车闪贷”办理了一笔抵押贷款。今年9月,他未及时还款,平台在没有通过法律程序和告知他的情况下,用抵押的备用钥匙直接把车开走了。
“我认为,在不走法律程序也不告知的情况下扣车,属于侵犯个人财产。”杨先生说,通过报警、投诉并一次性结清剩余贷款后,公司才将车还给了他。
广东揭阳的黄先生则遭遇了暴力催收。因为没有按时把机动车登记证上交给易鑫公司,已经正常还款6个月的黄先生遭到了威胁恐吓。“公司有3个人跑到我老家威胁恐吓我母亲,我害怕他们继续骚扰家人,就按照他们的要求一次性结清贷款,并支付了3000元的所谓上门催收费。3.6万元的贷款最后还了大约5.7万元。”
记者在“聚投诉”平台上输入“车贷”,发现有近2000条相关投诉。初步梳理发现,相关投诉主要集中在几方面:以各种名目变相收取高额“砍头息”,实际到账普遍低于合同金额;高利率,有的超过24%;以各种理由私自收车,暴力催收。
以为办理的是“汽车抵押贷”实际却是“融资租赁”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车主以为办理的是抵押贷款,实际却是融资租赁。二者的本质区别在于,融资租赁并不是贷款,而是售后回租模式,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相当于车主将自己的车转让给了机构,机构再出租给车主,每月的还款实际上是付租金。
利用车主急需用钱的心理和信息不对称,不少融资租赁机构玩起了套路,车主一不留神就会“入坑”。
——用“低月供”诱导车主。多位受访车主表示,对外宣传时,机构往往不直接说明年化贷款利率是多少,而是用较低的月供金额或者日供利率来模糊宣传。如果算清楚,年化贷款利率往往是吓人的数字,很多甚至高达20%以上。
——用合同掩盖“砍头息”等乱收费项目。记者看到车主签订的多份合同上均是0手续费,但不少车主反映,“贷款金额分两笔到账,第一笔到账后会要求转一笔数千元的服务费才下发余款。”
河南汤先生2018年8月份在易鑫办理的车贷,合同上放款金额是64800元,但被业务员以GPS租赁费等名目收取了“砍头息”6587元,实际到账金额只有58213元。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设置苛刻的逾期责任。今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通报的一例案件显示,被告人针对抵押机动车客户故意设置各种陷阱,在借贷过程中提供格式合同签订霸王条款,让被害人承担苛刻的逾期责任。同时,被告人使用备用钥匙私自开走被害人车辆,迫使被害人支付高额“违约金”“拖车费”。
借贷人维权难,乱象亟待监管整治
近年来,车贷业务市场规模迅速增长,但对于借贷人而言,相关金融产品复杂程度较高,容易被机构误导,权益受损后维权难。
上海财经大学国际金融系教授奚君羊认为,汽车融资租赁在很多国家实际上是一种比较成熟的融资方式,在国内相关领域出现的乱象,与机构急功近利和监管不力有关。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与汽车融资租赁有关的案件有14000多条。记者调查发现,不少车主被强行收车却只能吃哑巴亏,原因就在于双方签署的是融资租赁合同而非汽车抵押贷款合同。
“当时业务员跟我说是办汽车抵押贷,一直催着让我签字,也没跟我说过融资租赁和贷款有什么区别;这样专业的模式我也不懂,稀里糊涂就签字了。”河南的汤先生告诉记者。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认为,“在宣传营销与合同签署环节,很多平台事先没有明确告知或刻意误导贷款者,很不规范,需要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
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5月发布的《汽车融资租赁业务自律公约》要求,协会各成员单位依法合规经营,不得从事信用贷款、抵押贷款等非融资租赁性业务,杜绝在融资租赁合同、产品宣传资料、APP平台等出现“贷”“贷款”等带有误导性质的语言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