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房,双人最高贷款额80万元
5月4日,浙江省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官网显示,近日,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在嘉兴市内正常缴存职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单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上浮至40万元,双人及以上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上浮至80万元。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解读指出,本次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主要内容有两方面:一是上浮首套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嘉兴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其单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上浮至40万元,双人及以上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上浮至80万元。二是上浮住房公积金保底贷款额度。在嘉兴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保底贷款条件的职工,其单人最高贷款额度由15万元上浮至20万元。
按照新政,本次最高额度上浮与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及品质提升等优惠政策不叠加使用,各类人才包括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仍按单人缴存30万元、双人及以上缴存60万元的基础贷款限额确定其最高可贷额度。
住房公积金保底贷款政策方面,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可享受保底贷款,个人可贷额度不足20万元时按20万元计算。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出,在浙江省内嘉兴市外正常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保持不变,即单人30万元,双人及以上60万元。
栏目主编:张武文字编辑:杨蓉题图来源:图虫创意图片编辑:雍凯
来源:作者:澎湃新闻记者计思敏
定了!嘉兴全市重启商转公贷款业务细则公布
2018-06-1314:13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沈烨婷
上个月,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一则《关于全市重启商转公贷款业务的公告》的通知,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不少市民都在焦急地等待有更详细的细则出台。
6月13日上午,记者从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全市重启商转公贷款业务的细则已经公布,申请条件、受理时间、受理地点都非常详细。
阅读文件前,记者先跟大家厘清“商转公贷款”的概念。
商转公贷款: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后,尚未还清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的,以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部分或者全部偿还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活动(具体能贷款多少,按照公积金的政策来测算)。
关于全市重启商转公贷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分中心、各受托银行:
根据《嘉兴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嘉公积金[2015]33号)、《嘉兴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预警机制(试行)》(嘉公积金委办[2016]12号)、《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嘉公积金[2016]36号)等文件精神和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6月20日起全市重启商转公贷款业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商转公贷款须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受理商转公贷款),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二)所购住房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为现房,且已取得《不动产所有权证》,并办妥一般抵押登记手续;
(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银行须为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受托银行,贷款尚未结清,已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且近两年无逾期记录。
二、办理原则
为确保重启商转公贷款业务有序推进,具体业务办理遵循“先贷先转”的原则,即先取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符合本通知商转公办理条件的,优先办理。
三、受理时间、地点
考虑到我市从6月份重启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人数较多,同时为方便百姓就近跑,我们采取分期分批、就近办理的方式进行。为此,缴存职工不用提前申请,只要把握好时间节点来办理,但因故未及时按期办理的可顺延申请。
(一)受理时间:
1.2018年6月20日至7月31日。受理2016年10月9日以前已取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商转公贷款申请。
2.2018年8月1日至9月30日。受理2016年10月9日至12月31日前已取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商转公贷款申请。
3.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受理2017年1月1日至3月31日前已取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商转公贷款申请。
4.2019年度受理的有关要求,届时将另行公布。
缴存职工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可同申请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手续,但仅限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
(二)受理地点:
申请商转公贷款应到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银行的公积金延伸服务网点办理。请各缴存职工可登陆嘉兴公积金官网(地址:www.jxjj.)、关注嘉兴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手机APP等查看公积金延伸服务网点。各县(市)缴存职工可关注本地公积金分中心公布的公积金延伸服务网点。
这份细则发布,可能对不少正在还商业贷款的市民来说,是个不小的好消息。
记者了解到,目前嘉兴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上的利率为3.25%,而商贷五年以上利率为4.75%,且目前利率要上浮,存在着较大的利差,商转公贷款可以为市民减轻不少的还款压力。
嘉兴商转公贷款业务是什么时候暂缓的呢?时间要追溯到2016年9月9日。
2016年9月9日,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作用,防范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现就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暂缓受理商转公贷款。待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连续三个月在95%以下时,重启商转公贷款业务。申请商转公贷款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要求所转房屋须为现房。
二、实行期房贷款轮候制。购买商品房(期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下同)的,自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通过日起轮候6个月发放贷款。
三、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预售楼盘审批规定。
四、本次政策调整由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五、以上政策调整自2016年10月9日起实施。
自2016年10月9日起,嘉兴全市就暂缓了商转公贷款业务,直至今年2至4月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分别为94.58%、93.3%、92.36%,已符合重启商转公贷款业务条件。为保证重启商转公贷款业务顺利实施,经研究,全市将于2018年6月20日起重启商转公贷款业务。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嘉公积金[2016]36号)文件中的第二条政策:“实行期房贷款轮候制”。这条政策目前仍未改变。目前,嘉兴市民购买商品房(期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自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通过日起轮候6个月发放贷款。
此外,对于目前想要去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的市民,记者也想提醒,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适合商转公贷款,建议可以对照细则,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办理该业务。
最后,这份嘉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延伸服务网点收好啦!
嘉兴嘉善上浮首套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双人最高80万元
澎湃新闻记者计思敏
7月6日,据“嘉善发布”,为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普惠作用,加大对刚需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对住房公积金相关使用政策进行调整优化。
本次调整主要内容为上浮首套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及上浮住房公积金保底贷款额度。按照新政,在嘉兴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其单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上浮至40万元,双人及以上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上浮至80万元。
在嘉兴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保底贷款条件的职工,其单人最高贷款额度由15万元上浮至20万元。
同时,2022年6月起,在嘉善县租房的缴存职工符合条件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可选择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按年提取两次申请业务时间须间隔12个月。
办理条件分为两类:一是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嘉善县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可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额度上限1500元/月。
二是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嘉善县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公租房(廉租房),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每月可按实际支付的房租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缴存职工家庭实际支付的房租。
此外,为进一步支持人才安居和一体化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政策的通知》,放宽住房公积金缴存地限制,统一政策口径规范完善申请条件。
对引进使用的D类(含)以上人才,在嘉兴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不受缴存地限制,其贷款额度可按双人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确定;
在长三角区域范围内缴存公积金且服务于嘉兴市的E、F类人才在嘉兴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按双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确定;
在嘉兴市外长三角区域范围内缴存公积金的,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在嘉兴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按单人缴存最高限额确定;
在嘉兴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在嘉兴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贷款额度可按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上浮50%确定;
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范围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人才,在嘉善县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根据嘉公积金〔2020〕31号文件规定,其贷款额度可按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上浮50%(45万元)确定。
责任编辑:刘秀浩图片编辑:张同泽
校对: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