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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生源地贷款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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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家长学子!#河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始办理#啦

河北日报讯(通讯员黄少华记者宋平)从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获悉,7月15日起,河北省11个设区市和雄安新区的131个县(市、区)及定州、辛集市教育局(资助中心),集中受理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预计9月20日结束。

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受理的助学贷款全部执行国家最新政策。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高专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贷款额度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将按最新政策执行。借款学生可按照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选择最长贷款期限。

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6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为方便借款学生和家长,在学生关键信息和共同借款人未发生变化情况下,2020年及以前申请过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今年可选择网上签订合同方式完成续贷申请。

张家口、承德、邯郸、邢台和衡水5市所有县(市、区)均已开办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其他地区学生或家长可致电当地教育局了解开办情况,或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查询,并在线提交贷款申请。如需帮助可致电国开行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注意了!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且本金可延期偿还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李丽钧通讯员何菲杨皓翔)近日,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和中国银保监会河北监管局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在2022年内应偿还本金或利息的贷款学生,可享受本次免除利息和本金延期偿还政策。《通知》印发前已经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政策资助范围内。

《通知》明确,本次免除的是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贷款学生不需申请,由承办银行直接办理。对于2022年新毕业的贷款学生,免除的是自毕业进入还款期后,在2022年年内个人应付的利息。对于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免除的是2022年内应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以及以前年度的逾期贷款在2022年内产生的罚息。

河北省财政厅。

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如果在《通知》印发前已经偿还了2022年利息,本次要予以免除的话,分为两种情况处理:一是若承办银行未进行扣款操作,则相应资金不再扣款,贷款学生自行使用;二是若承办银行已完成扣款操作,则由承办银行将已扣收的应免除利息退回个人账户。

免息所需资金优先从已拨付给承办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中支付。不足部分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由各级财政另行安排。各承办银行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

处于贷款偿还期的贷款学生,经本人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2022年贷款本金,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最长贷款期限政策不变。本人未提交申请的,默认按原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在《通知》印发前,贷款学生已部分偿还或全部偿还的本金,不可再申请延期偿还。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至2022年年底,贷款学生因受疫情影响原因,如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或隔离、防疫需要隔离或观察、参加疫情防控、受疫情影响无收入来源等,未能及时还款的,可向承办银行提出申请,并按承办银行规定提交个人承诺等相关证明材料;承办银行履行相应审核程序后,对相关逾期贷款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逾期记录符合《通知》规定的,经承办银行审核后按相关程序予以调整。

河北:因疫情影响 可合理延后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限

长城网讯(记者张晓明)2月14日,河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联合发布通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加强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工作,实施还款救助,切实帮助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或未毕业但合同已到自付本息的学生)。

救助对象:因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无力按期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借款学生(或未毕业但合同已到自付本息的学生)。

救助额度及条件:借款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因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造成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负担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可由借款学生本人或书面委托他人申请代偿2019和2020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应还本息。如果发生借款学生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由共同借款人或其他近亲属申请一次性代偿全部国家助学贷款应还本息。

通知提到,对于已经毕业且处于还款期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还本付息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精神,可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对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的借款学生、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的借款学生,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家庭学生,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国家开发银行发放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可充分利用95593助学贷款呼叫中心,农信社发放的助学贷款请拨打96369电话咨询,为学生及家长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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