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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七万余元石沉大海,河间警方破获一起货款诈骗案

近日,河间市公安局郭村刑警队经缜密侦查,在该局合成作战中心的配合下,一举抓获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于某建、于某洋,破获一起涉案金额达七万余元的诈骗案件。

案件始末

“亮剑2020”行动开展以来,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不受侵害,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河间市公安局不断拧劲加压,针对“盗抢骗”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侵财案件重点打击,破获各类案件多起。6月22日10时许,受害人吕某来到郭村刑警队报警称:6月7日,其通过黄骅的中间人于某介绍,订购了货主窦某的一批货,在将七万余元货款转至对方提供的银行卡后,对方却一直没有发货,手机也无法接通。

接到报案后,鉴于案情重大,侦办民警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固定相关证据。民警在调查中发现于某提供的发货磅单系伪造,同时结合对转账银行卡资金流的追踪,发现被骗现金最终流入了中间人于某的银行卡内。种种迹象表明:这是一起有预谋的诈骗行为。由于被诈骗数额较大,受害人十分焦急,情绪很波动。面对受害人期盼的眼神,办案民警一边对受害人进行安慰,一边暗下决心一定全力攻克此案,切实保护辖区百姓的财产安全。

伪造的过磅单

随着对案件线索的深度研判,一个由于某建、于某洋构成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二人均为黄骅籍人员,行踪飘忽不定,这给案件侦破带来困难。经多方工作,在河间市公安局合成作战中心大力协助下,办案民警获悉了嫌疑人于某建近期的活动情况。侦查民警立即前往嫌疑人的活动地黄骅进行进一步摸排。

在进行了整整一个晚上的蹲守后,嫌疑人于某建第二天上午在黄骅市中捷农场一小区院内出现,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河间警方一举将嫌疑人于某建抓获。不久,迫于强大的压力,另一名嫌疑人员于某洋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审讯,于某建、于某洋二人对伪造发货磅单,冒充货主“窦某”对受害人实施诈骗的行为供认不讳,现二人已被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经商人员,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销售信息,一定要擦亮眼睛,核实清楚对方的真实身份,谨防上当受骗,不给不法分子进一步布设圈套的机会。保证自己的资金安全,绝不轻易向陌生人汇款、转账。万一上当受骗或听到亲戚朋友被骗,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掌握的不法分子的详细情况,以便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破案。

(通讯员王亚娟、秦韵燕都融媒体记者韩泽祥)

河间男子全款购车却发现“被贷款”,4S店:是一款理财产品,可取消

前几天,河间市王先生看中了一套房子,在办理贷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告知他的名下有一笔7万元的贷款尚未还清。王先生对此感到非常诧异,随后,他到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后发现,他的名下果然有一笔贷款。6月8日,惊慌失色的王先生赶紧到当地公安局报了警。

购房发现自己名下有一笔7万元贷款

前不久,河间市王先生看中了当地的一套房子,“上周五(6月5日)签完了销售合同,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告诉我,贷款没法办了,因为我的名下有一笔7万元的贷款还没有还清。”

王先生左思右想也没有头绪:“之前的确曾在银行办理过贷款,但都已经还清了。”银行工作人员提醒一头雾水的王先生:这笔贷款显示为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王先生这才想起来,去年3月,他在河间市国和众信汽车销售公司以11.8万元购买了一辆大众汽车,“但是全款购买的呀,根本就没有办理过贷款啊!”

人行查询:贷款尚有两万多没还清

“星期一(6月8日)一上班,我就急匆匆赶到河间市人民银行,在征信中心查询到了这笔贷款的信息。”王先生向燕都融媒体记者提供了征信中心出具的一份信贷交易信息明细。

△信贷交易信息明细。

这份借款金额为7万元的信贷交易信息明细显示,账户管理机构为: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种类为:个人汽车消费贷款;还款期数为:24个月,自2019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12日;剩余还款期数为:11个月;本月应还款为:1964元;最近一次还款日期为:2020年4月12日;余额:21599元。“也就是说,我还有两万多元贷款没有还清。”

4S店:是一款理财产品,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贷款

王先生说,他手里握有购车发票和车辆登记证,这些都可以证明他是全款购车,而非分期贷款。那么这笔7万元的贷款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王先生的购车发票。

王先生联系到汽车销售人员,对方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只是告诉他,可以一次性还清剩余的贷款,让他到4S店去一趟,提供一个短信验证码,然后就可以取消这笔贷款业务,不会影响他的征信,也不会影响他购房贷款。

“4S店在没有征得我的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利用我的身份信息办理贷款,并且给我购房带来了困扰,有关人员已经涉嫌违法犯罪。”6月8日,王先生赶到河间市公安局报警寻求警方帮助。

6月9日上午,燕都融媒体记者就此采访了河间市国和众信汽车销售公司有关负责人张经理。张经理表示,王先生名下的贷款实际上是上汽集团财务公司推出的一款理财产品,只针对全款购车的客户,当初已经告知客户王先生,并且对方也已授权面签,如果王先生购房贷款额度受到影响,他们可以立即向厂家反映,出具结清证明,取消此项业务。

对于4S店张经理的说法,王先生不能认同。他说,当初销售人员根本就没有提到过什么理财产品,更没有提到还要贷款。他觉得4S店的行为有欺诈消费者的嫌疑,他相信警方会对此给出一个公正的说法。

(燕都融媒体记者韩泽祥)

签合同提不到车,月月还要还贷款,河间两男子“0元购车”落陷阱

本报讯近日,河间公安局破获一起“0元购车”诈骗案,将涉嫌诈骗的嫌疑人王某某抓获归案。

2017年7月,受害人葛某、张某得知可以“0首付”购车后,在一个朋友介绍下与女子王某某取得联系。王某某称,她可以替客户买车,客户只需每期支付租金给她所在的公司。等到租金付清之日,汽车所有权就会转给客户。她所在的公司负责承担其中的风险,并赚取一定的差价。随后,王某某给葛某、张某发来一堆合同(包括汽车融资租赁合同、抵押合同、划款授权委托书等),并要求二人打印出来并签字。两人完成上述步骤后,王某某却以手续时间长、车型暂时缺货等为由,不给两人兑现车辆。这一拖就是一年多。两名受害人没见到车,每个月还要负担车辆的分期款。无奈之下,两人选择报警。

河间警方迅速调查,固定了大量的证据。他们多次传唤王某某等人,但王某某等人一直未到案,河间警方随即对王某某等人进行网上追逃。

今年11月19日,办案民警得知王某某在海兴出现的消息,立即驱车赶到海兴,在当地警方配合下,将王某某抓获。

经审讯,王某某供述,她伙同他人,以“0首付购车”为由诱骗受害人购买汽车,并在购车时要求受害人填写汽车融资租赁合同、抵押合同、划款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随后,他们将受害人的车辆抵押给担保公司获利。

目前,嫌疑人王某某已被河间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秦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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