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公积金新政: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60万元
千呼万唤!湛江房地产市场迎来重磅利好,5月23日,根据《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升至60万。
早在4月20日,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对《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预告“湛江公积金政策即将松绑”。
具体内容如下:
1、贷款额度调整。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25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
2、异地贷款政策调整。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夫妻双方有一方户籍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在我市,可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与我市缴存职工标准一致。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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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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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户最高可贷60万元
5月23日,广东省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自2022年5月25日起,湛江公积金首套房最高可贷60万元。其中,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与之前保持不变;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20万元上调至25万元。另外,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上调至60万元;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上调至50万元。按照新政,最高贷款额度与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年限相关联:贷款额度A=住房公积金申请日余额×6(申请日余额,含预提住房公积金交付该房首期房款金额)贷款额度B=各缴存年限的贷款额度对单方缴存来说,贷款额度A与贷款额度B两者中的最大值为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但第一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第二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25万元。对双方缴存来说,按单方缴存计算的贷款额度相加,相加之和为双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但第一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第二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
另外,《通知》提出对异地贷款政策调整。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湛江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夫妻双方有一方户籍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在湛江市,可以在湛江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与湛江市缴存职工标准一致。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出,通过调整贷款额度,将每户最高贷款额度调高至60万元,以及放宽异地贷款条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只要夫妻双方有一方户籍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在我市,就可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该政策的调整,将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政策保障作用,有效提高缴存职工购建住房能力,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有利于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澎湃新闻
原标题:广东湛江: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户最高可贷60万元
湛江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阶段性调整 最高贷款额调回40万元
各有关单位、各住房公积金缴存户: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湛公积金委〔2018〕7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本期末贷款余额∕本期末缴存余额×100%)低于90%时,执行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明确规定的贷款额度。根据测算,我市2018年第四季度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为88.45%,据此,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调整为40万元(精装房45万元),具体如下:
一、在赤坎区、霞山区、麻章区、坡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双方40万元(精装房45万元),单方20万元(精装房23万元),具体计算见附表1。
二、在雷州、廉江、吴川、遂溪、徐闻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双方35万元(精装房40万元),单方18万元(精装房20万元),具体计算见附表2。
本通知自2019年1月20日开始执行。
附表1:贷款额度核算表(适用于在赤坎区、霞山区、麻章区、坡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购房)
附表2:贷款额度核算表(适用于在雷州、廉江、吴川、遂溪、徐闻购房)
据了解,2018年10月12日,湛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曾发布通知,将公积金贷款额由40万元下调至36万元(精装房由45万元下调至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