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 跑一趟就搞定|漳州推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套餐服务
近日,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与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同制定《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套餐服务”实施细则》,推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套餐服务”,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办事需求。
此次实施细则涉及的服务事项分别是:未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预告登记的设立;二手住房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抵押权首次登记。这两种服务事项都可以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套餐服务”。实施对象是符合漳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不动产抵押登记准入条件的购房人员。
如何申办?申请人申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套餐服务”,按照自愿原则依申请办理。窗口工作人员应主动告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套餐服务”的有关程序及具体办理事项。申请人自愿选择“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套餐服务”的,向贷款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窗口申请。
申请人对照实施细则符合办理事项和条件的,可根据需求自愿提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件事套餐服务”业务申请。由漳州市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贷款窗口负责收件,后续流程通过各单位内部流转,直至贷款放款。也就是说,申请人提供完整材料后,无需再为办理后续业务多次“跑腿”。
来源:海峡导报
漳州邮储银行首笔二手房“带押过户”贷款成功放款
2022年11月29日,在漳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邮储银行福建省分行的大力支持下,邮储银行漳州市分行首笔二手房“带押过户”贷款成功发放。整个业务流程极大缩短了卖方筹集资金归还原贷款、原贷款银行注销抵押、过户、重新抵押的时间,实现抵押登记、抵押注销两类业务合并办理,大大优化了业务流程和业务办理时间,有助于推动二手房市场良性循环和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近年来,邮储银行漳州市分行始终秉持“工作效率就是最好的服务态度”。在漳州市金融监管局、漳州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的共同指导推动下,漳州市出台二手房“带押过户”的工作方案后,邮储银行漳州市分行高度重视,积极向上级行申请优化个人二手住房贷款业务操作流程,从受理环节步步跟紧,打通业务流程,加快授信审批,不断赋能个人住房贷款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助推二手房市场健康发展,积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加快房贷业务发展。截至10月末,邮储银行漳州市分行二手房贷款余额32.52亿元,新增2.05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75.01亿元,新增13.91亿元,新增排名列漳州市同业第一名。
“房子想卖掉,但是还有60多万的抵押尾款未结清,一下子要拿出那么多钱是个大难题。没想到在邮储银行漳州市分行,抵押中的房子就可以过户,真的为我们老百姓解决了融资难题,衷心感谢。”叶先生是邮储银行漳州市分行首笔“带押过户”受益者,不用筹钱还贷就可以把房子卖掉,还很快拿到售房款,叶先生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据悉,在传统的二手房交易模式下,卖方需先筹集资金还清贷款,才能先后办理抵押注销、房产转移、抵押新设、按揭贷款发放等业务,中间流程环节多、交易成本高、耗时长,而二手房“带押过户”在房产还在抵押时,最快实现贷款审批、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抵押新设、抵押注销等各环节的无缝衔接,有效缩短交易时间,减少买卖双方来回跑的次数,提高办事效率,大大降低买卖双方交易成本,让买卖双方都能享受到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金融服务,有助于推动二手房市场良性循环和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下一步,漳州分行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扛起国有大行责任担当,继续在漳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深化与漳州市政府有关部门等政银联动,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加快“存量房资金监管系统对接”,让“带押过户”成为二手房交易市场的新常态,为房地产市场高质量良性发展贡献邮储力量。(邮储银行漳州市分行)
福利可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咯~进来看看!
昨日,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称,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市政府同意,9月1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办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即“公转商”贴息贷款。
据悉,“公转商”贷款是缓解公积金流动性不足的重要举措。采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能使借款人享受到的政策性利率优惠与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全一致,有助于支持合理购房信贷需求,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享受住房贷款政策性利率优惠的权利,持续助力全市房地产“去库存”。
从9月15日起,凡运营条件成熟,已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的受托银行,其承办的住房公积金信贷业务,均可纳入贴息贷款运行范围。
届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采用贴息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两种方式灵活结合的运行模式,根据资金流动性状况和相关承办银行密切配合,阶段性采用贴息贷款,即:资金流动性不足时采用银行资金发放贴息贷款;资金流动性改善后,改回使用自有资金发放公积金贷款,对于已审批的贴息贷款,逐步转换回公积金贷款。
什么是“公转商”?
“公转商”贴息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资金流动性紧张,无充足资金发放贷款的情况下,将本应由中心资金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转由受托行以银行资金发放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借款人仍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还本付息,因商业贷款利率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同产生的利息差由公积金中心向受托银行补贴的贷款方式。
以下是公告
关于开办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公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使用率过高,资金流动性紧张。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支持合理购房信贷需求,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享受住房贷款政策性利率优惠的权利,避免因资金流动性不足造成住房公积金贷款积压轮候,持续助力全市房地产“去库存”,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市政府同意,我中心启动住房公积金应急融资,决定开办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公转商”贷)。
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以下简称“贴息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资金流动性紧张,无充足资金发放贷款的情况下,将本应由中心资金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转由受托行以银行资金发放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借款人仍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还本付息,因商业贷款利率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同产生的利息差由公积金中心向受托银行补贴的贷款方式。采用贴息贷款,既能使借款人享受到的政策性利率优惠与住房公积金贷款完全一致,也能解公积金中心资金不足的燃眉之急。
从2016年9月15日起,凡运营条件成熟,已与市公积金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的受托银行,其承办的住房公积金信贷业务,均可纳入贴息贷款运行范围。
我中心将采用贴息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两种方式灵活结合的运行模式,根据资金流动性状况和相关承办银行密切配合,阶段性采用贴息贷款,即:资金流动性不足时采用银行资金发放贴息贷款;资金流动性改善后,改回使用自有资金发放公积金贷款,对于已审批的贴息贷款,逐步转换回公积金贷款。
特此公告。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