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启动 还款期限有调整
怀化新闻网讯7月20日,记者从怀化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全市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已经启动。7月20日至10月10日,考生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而今年的助学贷款在还款期限及利率方面做了调整。
据了解,今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本专科生(含预科生)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综合确定。
据介绍,首次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要在国家开发银行网上页面申请电子合同,由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到户籍所在地的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而再次申请贷款的学生也需要签订新的合同,由借款学生或者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到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预计今年全市将有7000多人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同时,今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政策方面进行了调整。
怀化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金桓宇告诉记者,助学贷款还本期限从3年延长到5年;贷款期限从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调整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从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的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30个基点执行。(记者向文娟通讯员金桓宇)
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2022年度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公告
来源:【中国学生资助】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国家开发银行将对本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助学贷款,下同)实行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范围
(一)免息范围
按照《通知》要求,开发银行将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
(二)本金延期偿还范围
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借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
二、办理流程
(一)免息流程
借款学生无需对本人名下符合《通知》免息范围内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提出免息申请,开发银行将按照《通知》有关规定自动免除相关利息。借款学生可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或《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合称《借款合同》)约定的2022年偿还日(含)前5个自然日内,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以下简称“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到相应的免息情况。
(二)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流程
如借款学生需要对本公告第一条第二款“本金延期偿还范围”内本人名下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进行延期偿还,请于《借款合同》约定的2022年偿还日(不含)前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线上申请本金延期偿还,并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相关操作。
如借款学生对名下多笔国家助学贷款的本金申请延期偿还,则需在不晚于相关《借款合同》约定的2022年偿还日(以下简称“原偿还日”)中最早的偿还日(不含)前,通过学生在线系统针对各笔拟延期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一并申请。已成功申请本金延期的借款学生,不得撤销延期申请,但在延期内可以申请提前还款。
本金延期偿还时间为一年,延期后的偿还日(以下简称“延期偿还日”)为2023年的同月同日(即原偿还日推迟一年后的同月同日)。延期偿还的本金的利息计算和偿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借款合同》约定执行,延期贷款不计罚息、不收复利,在《通知》范围内的利息将予以免除,超出部分由借款学生自行承担。
若借款学生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或因申请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导致申请不成功的,可按《通知》要求继续享受免除2022年利息政策,但其余应还款项仍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还款。
成功申请本金延期偿还的借款学生原2023年(含)及后续年度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仍需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还款。如果因成功申请了本金延期偿还,导致延期偿还日晚于相应《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内最后一年的本金偿还日(即“合同到期日”),则合同到期日自动顺延至延期偿还日,原合同到期日应偿还的本息需于延期偿还日偿还,相应新增利息也需由借款学生于延期偿还日一并偿还。
三、温馨提示
请借款学生注意,延期偿还的本金仍将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正常计收利息,并于延期偿还日一并偿还(按照《通知》要求予以免息的部分除外),并非不产生任何利息。请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申请本金延期偿还。
开发银行不会以免息和延期还本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要求转账汇款或索取个人信息,如收到此类邮件、电话或短信,请勿轻信,以免蒙受损失。
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呼叫中心95593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至17:30。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国家开发银行的信赖与支持!
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网址: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标签]高校助学贷款:高标签]国家开发银行
202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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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2022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通告
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已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免除,学生个人不需要偿还本年度利息。现将到期本金偿还有关事宜通告如下,请各位未做本金延期偿还申请的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务必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偿还年度本金。
一、还款时间
即日起至12月20日
二、还款方式
1.云闪付APP还款: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在手机上下载云闪付APP,并注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点击“在线还款”使用身份证号一键查询,快速还款。
2.POS机还款: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就近到乡镇教管中心使用POS机扫微信、支付宝付款码或刷任何银行开户
的银联储蓄卡还款。
3.支付宝还款:登录手机支付宝APP,在“朋友”页签选择“生活号”,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选择在线还款。输入助学贷款支付宝还款账号和身份证号,查询还款信息,充值还款。
三、违约责任与后果
1.影响个人信用记录。信用记录是借款人的“第二身份证”,贷款逾期违约将形成不良信用记录,对今后的就业、消费、办理银行信用卡、车贷、房贷及有关国家优惠政策的享受,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2.收取罚息。不按合同约定期限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银行会根据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为合同利率的130%。
3.逾期信息公布及法律责任。若恶意拖欠贷款,情节严重者银行将公布借款人基本信息以及违约行为,并追究借款人相关法律责任。
借款人一定要珍爱自己和家庭的信用记录,遵守合同,按时还款。
四、温馨提示
1.由于疫情影响,鼓励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通过云闪付APP和支付宝两种线上方式还款,尽量避免人员接触。
2.助学贷款发放及还款均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现金。
会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