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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贷款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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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经营类贷款与股东会决议

个人经营类贷款与股东会决议

借款主体与用款主体

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其中,个人经营类贷款涉及到一个借款主体与用款主体的问题,个人经营类贷款是指银行向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个人发放的,用于定向购买或租赁商用房、机械设备,以及用于满足个人控制的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和其他合理资金需求的贷款。它是一种特殊的短期贷款品种。借款主体是借贷法律关系的双方债权人和债务人,这个主体往往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司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用款主体是实际用款人,这出现一个问题即借款主体与用款主体不一致。所以个人经营类贷款的担保方股东会决议内容必须明确借款主体与用款主体,这是本文的重点。

借款人一定是借款的主体,但是,个人经营类贷款的借款人即个人是借款主体,贷款用于实体经营,实际用款人为所属企业,就是说用于借款主体的个人所在的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但企业不是借款主体,这是企业股东会决议容易出错之处。个人经营类贷款的公司担保和个人担保的股东会决议内容以下讨论:

(1)某公司抵押担保的股东会决议,主体内容(但不限定)如下。

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

地点: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具体人员名及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同意将某某公司的不动产位置及产权号抵押给某银行分行,用于某人向某银行分行申请个人经营类贷款,本笔借款用于某某公司改建、扩建、购买原料等等用途,借款金额为xⅹ万元,借款期限为xⅹ年。最终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股东签名:

年月日

(2)某公司保证担保的股东会决议,主体内容(但不限定)如下。

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

地点: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具体人员名及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同意将某某公司(公司名)为某人(个人名)向某银行分行申请个人经营类贷款提供担保,本笔借款用于某某公司改建、扩建、购买原料等等用途,借款金额为xⅹ万元,借款期限为xⅹ年。最终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股东签名:

年月日。

(3)个人抵押担保(但不限定)内容:

同意书

xx与xⅹ为夫妻关系,同意某某夫妻共有资产位置及产权号向某银行分行提供担保,用于**(个人名)申请个人经营类贷款,用于某某公司xx用途,借款金额为人民币x万元,借款期限为xⅹ年,最终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有权人签名:

年月日

注意,上述如为股东决议,还应具体限制会议、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具体人员等内容,不限制时间。

这些只是一般的常见的个人经营类贷款的股东会决议,还有其它融资类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在实际工作中行文重点强调,努力做到意思表达的准确性。

最后强调:借款主体与用款主体

借款主体:用于某人贷款,用于某人向某银行分行申请个人经营类贷款。

用款主体:用于某某公司,本笔借款用于某某公司改建、扩建、购买原料等等用途。

贷款的股东会决议与股东会决议的区别

贷款的股东会决议与股东会决议的区别

所谓名称即标题,标题是文章内容、思想情感的高度概括。股东会决议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议的名称,其名称标题不要求对标题进行任何修辞方法,什么是修辞方法,比如关于某某公司同意贷款的股东会决议,货款即为修辞,很多时贷款的股东决议其内容包含有担保决议事项。举两个例子。

例1,关于某某公司贷款的股东会决议,而决议内容为贷款事宜,但由于用本公司不动产权抵押,因而在决议内容中又体现本公司担保内容,实际这是一份贷款与担保的决议,但题目已做了限定即贷款决议,事后就有可能出现对担保环节不应有的争议。

例2,关于某某公司担保的股东会决议,而决议内容最后,授权某某公司签署相关文件和合同。从内容上看这是一份担保和授权的决议,但名头上已经限定了担保决议。

这两个例子就是主题与内容不一致,原因是主题添加了定语及修辞方法。正确的写法是股东会决议或某某公司股东会决议。

综上所述,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议的名称标题写:股东决议、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某某公司股东决议、某某公司股东会决议、某某公司董事会决议。

借款申请书与股东会决议

借款申请书与股东会决议

自然人及企事业单位等等所有向银行融资每笔业务必须由申请人填写借款申请书,借款申请书有书面文字式也有表格式两种。但是,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议下同)不能代替借款申请书,就非公司制企业而言,只有申请书没有股东会决议。但公司制企业就合理性合法性而言,企业申请代表企业的行为,公司制企业必须同时提供借款申请书与股东会决议。

货款通则明确规定,企业融资要经企业申请即借款申请书(参见《货款通则》第二十五条)。借款申请书是书面材料。不论流动资金贷,固定资产贷款,国内外信用证(福费廷)等融资业务都要由融资者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是常规资料。但包卖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除外。

借款申请书与股东会决议关系如下:

借款申请书与股东会决议不同但又相同,相同点都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决策权的反应,但是,借款申请书与股东会决议其内容具有本质的区别:

股东会决议是公司制企业的股东行为,股东会决议是一种决议性的文件形式,企业融资行为公司制必须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提供股东会决议,这也是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明确要求。

借款申请书是企业法人行为,法人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指公司负责人的自然人,股东是公司的资金投入人。借款申请书是股东会决议的意识表示,是一种叙述性的文书形式,陈述企业基本情况,财务情况,贷款担保情况及同意意见,企业申请书是《货款通则》要求。借款申请书与股东会决议不存在提供的时间先后顺序,但两者必须提供在借款合同与担保合同签字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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