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农商银行以高效信用贷款助力疫情防控
“我们公司是疾病防控中心指定抗疫物资协调单位,月初刚还完贷款,没有想到疫情来得这么快,现在急需为防疫中心提供10万套防护服,采购资金还差200多万元。没想到长春农商行这么有效率!在产权交易中心无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下为我公司特殊审批300万元的信用贷款,真是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吉林省薪桥药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激动的说。
实行快审。该行在无法办理抵押登记和公证的情况下打破常规,召开线上会议专门研究企业融资方案。在了解到企业已在该行办理2,000万元的贷款,并于3月初偿还1,350万元本金情况后,该行根据企业存量业务抵押物价值、征信状况、贷款用途和紧急程度等因素,为其追加300万信用贷款,紧急用于防疫物资采购。
实行快贷。该行立即开启绿色信贷通道,简化业务流程,疫情期间针对关键岗位和业务环节,安排专人值班留守,保障特殊时期特殊业务及时处理,实现抗疫贷款随报随审随评,贷款从办理到发放仅用一个小时。
实行快汇。该行注重业务流程无缝对接,多措并举保证办理时效,协调各业务部门值班人员,及时做好账务处理,确保贷款资金第一时间划转到防疫物资生产厂家,大大推进发货速度,确保企业为疾病防控中心紧急采购的10万套防护服快速投入使用。
长春农商银行将继续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上级党委指示精神,以高效授信审批助力抗疫企业疫情防控,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金融服务。(长春农商银行马小光)
2013年,河南老人帮别人贷款未还被银行拉黑,老伴:他都死2年了
2013年,未曾与他人发生债务纠纷的河南豆大妈,突然收到法院寄来的失信人名单。打开一看,里面竟赫然写着老伴李唐成的名字,这让老实本分的豆大妈一下子傻了眼。
要知道,李唐成本人早在两年前就已经因疾病去世了,这两年间李家人既没有以李唐成的名义借过钱,也未曾遭遇过任何催款行为。怎么人去世两年后一笔陈年旧债突然从天而降,一家人还没头没尾地被扣上了“老赖”的帽子,豆大妈和李家亲友都急得慌了神。
(李唐成死亡证明)
根据豆大妈和李家亲友的说法,李唐成确实在2011年3月26日就已经去世了,他们手上还有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就算人会说谎,可医院的证明总不会出错吧。如今一个死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究竟是法院的身份信息录入出了问题,还是李唐成真的生前背着家里人跟银行借了债?
不仅从天而降一笔两万余元的债务压在头上,还莫名其妙成了“老赖”,豆大娘和李家亲友又气又急,定要摸清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为了弄清事情的原委,豆大妈一行人找到涉事银行对债务合同进行查问咨询。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新乡工业园区支行工作人员提供的信息,李唐成曾在2013年5月9日以第二担保人的身份签署了一份贷款担保协议,这份贷款合同的借贷本金为5万元,利息达2万7千余元,生效日期是2014年8月14日。
现如今这笔贷款的本金已经全部还清,但两万余元的利息还没有还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借款人若逾期未还款,李唐成作为担保人需要承担这剩余两万余元的还款责任。也正是因为借款利息长期拖欠未还,李唐成这才登上了银行失信人员的名单。
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个人和家庭所产生的负面影响都是巨大的。
一是舆论压力。法院会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将会被曝光。
二是商业行为受限。法院将会联系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保、行政审批等方面给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三是任职资格限制。失信被执行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将被限制,失业发展将会受到阻碍,其子女在公务员考试、参军入伍的政审中也会被开红灯。
四是消费受限。失信被执行人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等,也不能购买奢饰品、房地产等非必要商品。
银行翻出合同存档后,自然就排除了最初对法院工作失误,弄错了失信人身份的猜测。
但如果失信人李唐成就是这个在2011年就去世的李唐成,那2013年来签字的李唐成又是谁?
然而,在排除了法院工作失误的可能性之后,事情的走向却越发离奇了起来。
刚才说过,李唐成早在2011年就已经病故了,而现在银行的存档资料却显示其在2013年还签署协议替人作保,那么一个死人究竟是怎么能在两年后死而复生来银行亲笔签了字的呢?
看着眼前银行拿出来白纸黑字带着李唐成个人签名的担保合同,豆大妈的弟弟气得话都不知道该从何说起,不停拍打着手中的文件纸:“我姐夫2013年已经死亡两年多,你说可笑不可笑?人死亡二年了,你说蹊跷不蹊跷这事儿?”
除了这个不知从何而来的签名,合同上贷款人的名字也引起了李家人的注意。豆大妈盯着这个名字思来想去,觉得自己从没听老伴提起过这个人,那老伴又怎么可能会替他做贷款担保呢?
带着一脑门子问号,豆大妈和李家亲友找到了合同上签字的借款人李万芹,想要向他询问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人更加困惑的是,李万芹不仅对于自己曾签字借款的事一无所知,甚至连李唐成这个人都不认识。他表示,自己就是个农民,在家种二亩地,又不做生意,借款干什么。
这一番了解调查下来,对于眼前这份白纸黑字签字画押的借款合同,原来不仅两个担保人毫不知情,甚至借款人自己也表示没有申请过银行贷款。
那么,如果真如三人所言,他们的签字又是怎么出现在借款合同上的?在三位当事人均不知情,甚至其中一位担保人已经去世两年的情况下,银行又是怎么批准这份贷款合同的呢?
已故两年的丈夫突然成为担保贷款的冤大头,一家人要为没借过的钱负担责任,甚至不清不楚地被拉进了失信人名单,这事发生在谁头上都难以保持冷静。此时的豆大妈一行人已经怒火攻心,三人直奔涉事银行,叫来银行负责人当面对质,要为自己讨回公道。
来到银行,三位当事人言之凿凿。贷款人表示自己没贷款,担保人表示自己没担保,而另一位担保人的妻子表示,自己丈夫在合同生效之时已经去世两年,一个死人怎么可能以贷款担保人的身份来银行签字?
那么这份合同是从何而来,签字又是谁人伪造,剩余欠款如何解决,失信人名单如何撤销,往返奔波申诉的物质、精神赔偿又该如何清算......
面对三位当事人的质疑与逼问,银行负责人开始含糊其辞,先是摆脱责任说自己2013年还未在此处工作,后又推说负责贷款业务的经理目前不在。而当他们终于找到负责该项任务的经理时,对方又以正在调查为由试图将此事搪塞过去。
无奈之下,豆大妈一行人只能前往农业银行新乡支行讨说法。
在新乡支行,终于有银行管理层愿意出来与三位当事人当面沟通此事,豆大妈一行人坐在银行会议室内,急切地盼望着对方可以给出合理的解释,好让这场闹剧尽快结束。但让三位当事人感到失望的是,即便终于获得当面沟通申诉的机会,银行方面依旧言辞闪烁,打着官腔回避关键问题,多次重复表示“事情已经在走法律程序,是谁的问题就会让谁来承担”,试图将此事敷衍过去。
几番询问未果,豆大妈终于忍无可忍。试想一位老实本分的妇道人家,在丧偶两年后,突然不清不楚地被迫背上一笔大额欠款,还要因为没来由的事担上“老赖”的坏名声。她好话说尽证据确凿却还是求助无门,到底要怎样才能守护自己的家庭,又要怎样才能给已故丈夫讨回个公道?
这位已过中年头发灰白的淳朴女人气得声音颤抖,她拍着桌子站了起来说:“俺的父母哭了几场了,他们年龄很大了,八十了,气得他们打滚儿哭,你们要把我的父母都气死吗!”
豆大妈言明,银行今天必须把罪魁祸首揪出来,还老伴一个公道。
尽管三位当事人据理力争软硬兼施,银行方面还是不为所动地打着马虎眼。
此时前来帮助协调的特派员王万周听不下去了。为了能让事情圆满解决,将双方拉到有效沟通的正轨上,他一边抚慰三位当事人焦灼的心情,另一边希望银行可以端正态度,正视问题。
王万周极力舒缓着剑拔弩张的气氛说:“澄清事实,还原真相。是当事人的错当事人要负责,是银行的错就要设法纠正,搞好服务,不能再让这种现象出现。”
待众人情绪都平静下来后,王万周作为当事人代表替豆大妈一行人跟银行进行了新一轮沟通。几番交涉之后,银行负责人当场向豆大妈及另两位当事人保证,银行已经成立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跟进,一定会尽快查明真相,年前就给三位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
豆大妈家的事儿经媒体曝光后,很快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大部分网友都对银行工作的合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
有网友在评论里表示此事一定是银行内部暗箱操作,应该直接报案,向银行索要赔偿。
有网友提出应该直接向银监会或者法院进行申诉,避免银行内部责任推诿。
还有网友透露自己或家人也曾遭遇被银行莫名贷款后强制执行的类似事件,表达了对银行内部监管的不信任。
值得一提的是,类似豆大妈所经历的银行贷款文件签名“罗生门”事件确实早已不是个例。
2018年,当事人李先生在查询征信时,发现自己因一笔3万元的贷款逾期未还而被拉进“黑名单”,仔细追查才得知,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04年与农行辽中支行签订了贷款合同。然后李某与银行沟通未果后,将该行告上法庭,并经司法鉴定所鉴定合同内的签名笔迹非李某本人签写,依法惩处涉案人员,撤销李先生的失信记录。
2020年,程女士也在微博发布求助,称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前后借贷共计1200万元,并无奈表示:“1200万元,是我这辈子做梦也没敢想的数字”。
后经调查发现,该行贷款合同上的签字手印和财务资料均为他人冒充的。
此类事件频发,究其根本主要是因为信贷管理不到位,银行通过违规办理信贷、编造虚假用途等违法违规手段,掩盖不良贷款提供了可能。而银行员工,尤其临时工,只为完成自己当下的任务指标,而不计后果弄虚作假,损害无辜客户的利益。等到东窗事发,银行早已查无此人而无法追责,就算查到了具体员工身上,也大都只是罚扣几个月工资,但留下的烂摊子却要受害者本人去承受。
要想堵住这些借贷漏洞,既要严格规范银行内部工作流程,也要加强外部机构对银行的监管力度,只有双管齐下,才能给消费者提供一个健康稳定的金融环境,才能让基础的民生问题得到保障。
另外,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如果真的不幸面临天降贷款事件,甚至被强制执行并列入失信名单,在与涉事银行沟通无效的情况下,这里为大家提供两条求助渠道:
一是可以向银保监局寄送材料,申请调查。
二是可以求助法律,等待法庭的调查审判。
在本案中,银行为了保证其商业利益不受损,甚至不惜让已故两年的死人“复活”,成为贷款的担保人。而无辜的豆大妈一行人,不仅因为银行的弄虚作假受到了伤害和损失,甚至求助无门,难以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属实让人心寒。
但令我们欣慰的是,新闻媒体的发展,为深陷困境不知如何求助的普通老百姓们,提供了新的求助渠道。本案中的三位当事人就是在媒体特派员王万周的帮助与坚持下,才终于理清事情真相,并得到银行负责人的正面回复。而同样被莫名借贷的程女士也是通过网络求助,获得网友们群策群力的帮助。在网络时代,新闻媒体依旧发挥着人民的耳目喉舌的作用,体现出媒体人的社会担当。而通过网络相互连接的陌生人们为正义发声,为彼此出谋划策,又何尝不是社会文明、团结友善的体现呢。
此外,虽然银行管理的漏洞还亟待解决,但从李先生和程女士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只要找到正确的途径去进行申诉,无论是银监会还是法院,都会以最公正的立场作出裁决,让违规违法、侵害公民利益的行为难以遁形。
最后,希望银行真的可以如他们所保证的那样,查清真相,公正处理涉案人员,给豆大妈一行人一个交代。倘若银行一直敷衍了事,也希望三位当事人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积极捍卫个人权益。相信国家和法律永远都会站在正义的一方,做公民个人权益的保卫者和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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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贷款额300万!山东创设“齐鲁富民贷”,精准支持农户发展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杨璐
日前,山东省乡村振兴局、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印发《山东省“齐鲁富民贷”产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执行。山东在全省创设“齐鲁富民贷”产品。该产品由省农担公司提供担保支持,银行执行优惠利率,政策性业务还可享受财政贴息,是一款精准支持农户发展的全新信贷产品。
面向一般农户发放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精准支持农户发展生产,山东省乡村振兴局、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农担)创设“齐鲁富民贷”农户小额信贷产品。
“齐鲁富民贷”产品是指乡村振兴部门与农业银行、山东农担联合创设,通过山东农担提供增信机制,农业银行向符合条件的一般农户发放,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用途的贷款。坚持普惠三农、择优准入、严控风险、持续发展的原则。
支持对象为,山东省范围内持续稳定经营的一般农户,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借款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借款人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且申请借款时年龄和借款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65年(含),在农村区域有固定住所或者经营场所,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二)借款人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通过农业银行评级授信、有贷款意愿、有正常的生产经营项目。
(四)由山东农担提供担保的,须通过山东担保大数据预审、担保审核,且贷款用途符合山东农担担保范围。
实施方案明确,贷款用途上,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借款人家庭开展农业生产经营。贷款资金用于合法合规的农业产业和项目,主要包括:粮食生产、畜牧水产养殖、菜果茶等农林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农资、农机、农技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家庭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农村新业态发展。其他农业用途。
实施方案要求,贷款用途不得用于生活消费、购建房、理财等非生产性支出,不得转借他人,不得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最高可贷款300万元10万元以下可信用贷
贷款金额方面,单户贷款额度起点为3000元,从事专业化或规模化生产经营的最高300万元(含)。
贷款期限上,根据客户生产经营周期和收入情况综合确定,最长不超过5年。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家庭成员人身意外伤害及重大疾病等非主观因素导致暂时不能按时偿还贷款的,可办理贷款展期或协议重组。
担保方式方面,单户贷款额度10万元及以上的,由山东农担提供贷款担保。借款人应按照山东农担要求落实反担保措施。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的,可由借款人配偶向山东农担提供反担保。单户贷款额度10万元以下(不含)的,可采取信用方式。鼓励地方会同农业银行、农担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建立风险补偿机制,促进业务健康发展。
贷款费用方面,执行农业银行农户贷款优惠利率,一年期贷款利率不超过同期市场报价利率(LPR)+20BP。山东农担担保费率不超过0.75%。贷款用于粮食种植类的,担保费率不超过0.5%。农担公司担保的政策性业务可享受财政贴息。借款人到期按时还款、未发生逾期的,可通过农担公司申请贷款金额2%的财政贴息,如政策变化按新规定执行。
风险分担方面,采取农担公司担保的,由农业银行与山东农担按照银担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约定的风险分担比例,共同承担贷款风险。
农户向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
业务办理流程有哪些?实施方案明确,“齐鲁富民贷”业务流程:农户自愿申请→村委初步筛选→政府集中推荐→银行和农担调查审批→贷后管理→逾期代偿。
农户自愿申请与村委初步筛选。有生产经营贷款需求的农户,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向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对辖内所有申贷农户进行筛选,如实填报《“齐鲁富民贷”农户推荐表》,并签字盖章。
政府集中推荐。乡镇对照村委会报送的《“齐鲁富民贷”农户推荐表》,从申贷农户经营项目、借款用途是否符合当地经济发展规划、环保要求等方面进行把关,将符合条件的农户汇总报送县(区)乡村振兴局。县(区)乡村振兴局统一将申贷农户名单,及时报农业银行县(区)支行。
银行和农担调查审批环节,农业银行分支机构在村两委协助下,按照农业银行制度规定开展贷款受理、贷前调查、客户评级、授信核定和贷款审批。受理贷款时,借款人及配偶应填写《“齐鲁富民贷”业务申请表》。山东农担提供贷款担保的,在农业银行审批通过后,应及时报送山东农担进行担保审核。山东农担按照内部规定完成准入调查、担保审核、担保费收取、反担保措施、出具保函等工作。
贷后管理上,农业银行、山东农担分支机构分别按照内部制度规定,认真开展贷后管理、监测检查等工作,及时掌握农户贷款资金使用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防止贷款被用于非生产经营领域,防止被企业等第三方挪用。强化到期贷款管理,主动提示客户备款、还款,提前办好续贷、展期手续。
实施方案还对逾期清收代偿做了规定。贷款逾期后,农业银行应向农担公司分支机构报送逾期名单,联合开展贷款清收。符合代偿条件的,山东农担及时启动代偿机制。代偿后,双方要加强协作,积极共同商定追偿方案,共同动员力量实施追偿,收回资金后,按照事先约定比例进行分配。
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审批
实施方案明确,政银担签订合作协议。县(区)乡村振兴局与农业银行、山东农担分支机构签订具体业务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具体运作模式,主要包括合作目标、合作领域、以及各方在客户推荐、贷款管理、信息共享等方面的职责。
加强贷款政银担共管。各级乡村振兴局、农业银行与山东农担各分支机构要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共同研究业务推进措施,明确推进重点、区域、模式,精准锁定市场、找准客群、选好产业,做好统筹协调、信息共享和服务保障。县(区)乡村振兴局要做好前期工作发动,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开展业务宣传,加强协同联动,创新开展农户征信工作,营造农村良好信用环境。农业银行各县(区)支行要强化主体责任,将组织推进“齐鲁富民贷”产品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山东农担要建立“齐鲁富民贷”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批,提高业务运作效率。
实施差异化支持政策。各级乡村振兴局要在评优评先上向适当“齐鲁富民贷”业务开办的农业银行予以倾斜,形成正向激励。农业银行各分支机构积极履行放贷主体责任,配置专项信贷规模,确保符合条件的客户能贷尽贷。山东农担分支机构要探索在保费费率、贴息方式、反担保措施等方面,为“齐鲁富民贷”农户提供优惠支持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担保费进行适当补贴。
加强业务风险防范。各级乡村振兴局配合农业银行、山东农担开展贷前调查,及时沟通贷款农户生产经营变化情况。农业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坚持自主决策,强化风控能力,落实全流程工作要求,避免向不符合条件、没有还款能力的农户发放贷款。山东农担要利用大数据、互联网技术,加强对贷款农户精准识别、评估和预警,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做好业务统计监测分析。单户贷款额度20万元以及以下的,纳入国家“富民贷”产品统计。单户贷款额度超过20万元的,纳入山东特色“齐鲁富民贷”产品统计。农业银行、山东农担要在自身业务系统中准确标识“齐鲁富民贷”,做好数据统计分析,并及时将有关数据报乡村振兴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