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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公积金贷款流程

本文目录

最新!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变化

10月1日起

福州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下调0.15个百分点!

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用户贷款年利率

于2023年1月1日起

同步下调0.15个百分点!

资料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通知要求,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记者获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通知要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后,新购房的福州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客户于10月1日起可以享受这个优惠,对于此前已经发放公积金贷款的福州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客户,明年1月1日起,也可以享受降息优惠。

本次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明确涉及存量贷款。因此,2023年1月1日起,福州的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用户,贷款年利率同步下调0.15个百分点,月供随之减少。

资料图

记者了解到,从6日开始

不少公积金贷款用户已经收到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发送的短信

内容明确: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

于2023年1月1日起变更为3.100%

那么,此次调整后

购房者月供能省下多少钱呢?

以公积金贷款60万元为例,期限25年、贷款利率为3.25%,购房者月供为2923.9元,利息总额为27.72万元。此次贷款利率下调至3.1%,月供将降至2876.57元,利息总额为26.3万元,购房者每月可少还47.33元,总还款额减少1.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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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台新政!事关公积金贷款

来源:新福建

受疫情影响的单位,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可申请不作贷款逾期处理

记者从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

为帮助受疫情影响的

缴存企业和职工纾困解难

该中心就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单位和职工

解决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具体困难有关事项

发出补充通知

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单位和职工解决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具体困难的补充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帮助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企业和职工纾困解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及省、市对纾困解难、恢复发展的具体工作要求,现就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单位和职工解决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具体困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受疫情影响导致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缓缴时,企业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缓缴申请表》(一式两份,从中心官网下载,申请原因需注明:受疫情影响)。缓缴期限结束后,缓缴企业应及时恢复正常缴存,并按申请时提供的补缴计划补缴缓缴期间所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经核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其缓缴期间缴存时间可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及个人账户异地转入。

二、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可申请不作贷款逾期处理

受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携带身份证、《因受疫情影响申请不作贷款逾期处理申请表》(从中心官网下载)到服务窗口申请不作逾期处理,不收取逾期罚息,相关个人征信信息不报送至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数据库;已报送的,由中心按规定程序对逾期信息进行调整,不影响缴存职工办理后续公积金业务。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原《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单位和职工解决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具体困难的通知》(榕公积规〔2022〕1号)同时废止。以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8月1日

住房公积金提取攻略(信息量有点大,可收藏)

本期我们对福州的住房公积金什么样情况下可以提取,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为大家做一一的展示。

【名词解析1】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名词解析2】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分成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常见的提取方式】购房提取、抵扣月供提取、支付房租提取、离职提取、离退休提取等

01购房提取公积金

办理条件

1、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或存折。

3、产权人为配偶的,需另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4、配偶代为申请的,需另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配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他人代办的,需另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原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购买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的,另提交:

(1)购房合同原件

(2)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的,提供的申报材料同“购买二手房”一致。

7、购买二手房的(含拍卖房),另提交:

(1)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土地使用权权属转移涉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购买拆迁安置房(房屋被征收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且有补交差价)的,提交:

(1)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交款发票或交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的申报材料同“购买二手房”一致。

(4)如所拆迁的住房为祖产的,需提供所拆迁房产的所有权分割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职工在省外购买自住住房的,另提供本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

1、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或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以夫妻名下的一套住房来申请提取。

2、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购房款(不含住房贷款部分),且不得超过申请提取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3、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应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商品房(含保障性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从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购买二手房(含拍卖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从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房屋被征收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补偿且有补交差价的,应从交款发票或交款凭证开具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

★★★划重点:

每套房子一年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每个公积金账户,一年只能提取一次。

对于一手房提取额度:

1)一次性付款:不超过增值税发票金额,且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

2)按揭付款:首次提取金额不超过首付款发票金额;提取满一年且还款满一年再提取的,提取金额不超过近一年的月供总和。

对于二手房:

1)一次性付款:不超过增值税发票金额,且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

2)按揭付款

省直,首次提取:未取得借款合同的,第一次提取不超过增值税发票金额的30%;已取得借款合同的,第一次提取不超过首付款(评估值-贷款金额)。

市直,首次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申报价;

0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

办理条件:

1、职工在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满一年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2、除提前结清贷款提取外,其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的职工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1、借款合同原件(在本中心的公积金贷款可不提供);

2、提取前一个月内打印的加盖银行业务章的还款对账单原件或还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或存折;

5、主贷人为配偶的,需另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6、偿还在省外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的,需另提供本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职工提前偿还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另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通知书或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如出具的是提前还款通知书,需将提取的公积金直接转到银行还贷账户);

8、配偶代为申请的,需另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配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他人代办的,需另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原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

1、职工偿还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以夫妻名下的一套住房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申请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期实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总和。

03支付房租提取公积金

办理条件:

1、缴存职工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居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2、职工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或存折。

3、配偶代为申请的,需另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配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他人代办的,需另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原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另提交:

(1)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租金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租住商品住房的,另提交:

(1)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夫妻双方无房证明(有效期限一个月)。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的在面签的承诺书中进行承诺)。

7、职工提取时需面签对承租行为和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

备注:

1、职工首次申请提取时,住房公积金需按月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房屋租赁满6个月以上。首次申请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6个月的租金。

2、除首次外,以后每隔12个月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申请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12个月的租金。

3、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按每位缴存职工不高于每月1000元的标准提取。且每月房屋租金提取金额不能高于职工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04离职时提取公积金

办理条件:

职工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或存折。

4、办理时需面签一份“两年内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的承诺书。

5、他人代办的,需另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

1、如职工已入职新单位的,需将住房公积金转移至新单位继续缴存。

2、个人账户应由单位经办先至承办银行办理“封存”手续后方可申请提取。

05离退休提取公积金

办理条件:

职工因离休或者退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1、离(退)休证或相关部门的离(退)休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可不提供);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或存折;

4、他人代办的,需另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相关细则,如与实际有所出入,请以相关部门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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