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行齐发公告:支持实体经济 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央广网北京10月17日消息(记者冯方)10月16日晚间,国有六大行集体发布公告称,将持续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助力稳住经济大盘。
工商银行表示,今年以来,该行为实体经济新发放5万亿元以上投融资,助力稳住经济大盘,金融服务适应性、竞争力和普惠性明显提升。加大资源配置和信贷投放力度,保持信贷总量快速增长,9月末,该行境内人民币贷款余额比上年末净增加2.2万亿元,同比多增4573亿元。优化信贷结构,提高信贷资金精准直达性,基建、制造业、绿色发展、战略新兴产业、普惠金融、乡村振兴等领域贷款余额均有较大幅度增长。有序引导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下降,助力稳市场主体,采取多种措施,满足稳企纾困、创业就业、乡村振兴等金融需求。
农业银行表示,前三季度,该行深入实施“三农”县域、绿色金融、数字经营三大战略,持续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新增贷款创同期历史新高。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全力做好粮食安全、农产品稳产保供、乡村产业、乡村建设等重点领域信贷投放,县域新增贷款超9000亿元。加大对制造业、基础设施建设、科创企业、民营企业、普惠小微企业等金融支持,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的融资需求,助力稳住经济大盘,新增人民币各项贷款2.2万亿元。
中国银行表示,该行服务实体经济成效显现,贷款总量实现较好增长,三季度末,客户贷款达17.41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0.78%。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的融资支持,三季度末,科技金融授信余额超过1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6%以上;绿色信贷增长约36%,普惠贷款增长约35%,民营企业贷款增长约18%,境内制造业贷款增长约18%。
此外,中国银行助力稳住外资外贸基本盘。前三季度,中国银行境内机构办理国际结算业务约2.6万亿美元,市场份额稳居同业首位。积极发挥人民币跨境结算主渠道银行作用,提供全面的产品和服务支持,该行境内机构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超7.6万亿元,同比增长20%以上。
建设银行表示,今年以来,该行信贷规模实现较快增长。截至9月末,该行人民币贷款达到近20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1万亿元,同比多增近5200亿元。资源配置结构进一步优化,普惠金融贷款较上年末增加22%,投向制造业的贷款较上年末增加32%,基础设施行业领域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近5800亿元,绿色贷款较上年末增加32%。
截至9月末,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6.5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100亿元。建设银行表示,该行拟出资人民币300亿元设立住房租赁基金,探索租购并举的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交通银行表示,前三季度,该行融资总量超过8000亿元。其中,境内人民币各项贷款较上年末增加6444亿元,增幅为10.63%,同比多增95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保持较快增长,增幅均超过境内人民币各项贷款总体增幅。全面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前9个月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增量贷款占比超过60%。加快消费贷款产品创新与迭代,截至9月末,个人消费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增长45.18%。
此外,交通银行坚持绿色发展,深化普惠金融、贸易金融、科技金融、财富金融。截至9月末,境内绿色信贷余额超6000亿元,较上年末增幅超25%。9月末“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较上年末增长42.61%、科技金融授信客户较上年末增长35.62%。
邮储银行表示,该行今年以来加快生态金融、产业金融、协同金融、绿色金融和科技金融建设步伐,坚守“服务‘三农’、城乡居民和中小企业”定位,加速数字化转型,着力打造服务乡村振兴数字生态银行,进一步推进“三农”金融业务高质量发展。
截至三季度末,该行客户贷款总额达7.15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977.70亿元,增长10.81%,同比多增426.75亿元,增量创历史同期新高;其中,涉农贷款余额1.77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523.77亿元,个人小额贷款余额1.13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105.05亿元。
目标5万亿元!科技部发文:探索多种金融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
10月25日,科技部发布《“十四五”技术要素市场专项规划》(下称《规划》)指出,“十四五”期间,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不断深化,现代化技术要素市场体系和运行制度基本建立,市场在科技创新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技术交易规模持续扩大。
《规划》提出,到2025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5万亿元;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达到20家,国家技术转移区域中心达到15家,国家技术转移机构达到500家,国际技术转移中心超过60家,技术经理人数量突破3万名。
《规划》指出,发展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建立多元化科技成果市场交易定价办法,探索技术交易与资本市场对接机制。并发挥金融投资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作用。
《规划》明确,促进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建立健全技术交易规则、服务标准规范和从业信用体系。积极探索综合运用后补助、引导基金、风险补偿、科技保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成果转化。
同时,建设高标准技术交易市场,支持中国技术交易所、上海技术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等运营服务。
发挥金融投资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作用
《规划》指出,健全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方面,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完善科技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实施产权激励,进一步调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各方主体的积极性。
同时,扩大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管理自主权,探索建立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区别于现行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推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管理从“行政控制资产”向“市场配置资源”的转变。
强化高质量科技成果供给方面,《规划》明确,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国有企业布局建设原创技术策源地,提升原创技术需求牵引、源头供给、资源配置和转化应用能力。鼓励将符合条件的财政资金资助形成的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
改革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和组织实施方式。探索构建项目、平台、人才、资金等全要素一体化配置的创新服务体系。支持企业更多承担科研任务,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科技创新绩效。开展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后评估试点,以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或行业推广情况作为科技计划项目接续实施、滚动支持的重要参考。
大力发展各类新型研发机构上,《规划》提出,支持科技型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创新新型研发机构市场化运行机制。支持东部地区高校院所、企业与西部地区共建特色产业技术研发和转化平台,联合开展特色产业技术攻关。
同时,开展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发展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建立多元化科技成果市场交易定价办法,探索技术交易与资本市场对接机制。并发挥金融投资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作用,推动金融投资机构建立科技成果金融评价相关标准,形成适合科技成果特点的资产评估方法。
探索科技成果转化各环节金融支持方式
《规划》指出,健全技术交易市场管理制度,提高运用大数据等方式预警识别市场运行风险能力,健全技术交易风险防控处置机制和廉政风险监督机制。建立技术交易市场行业规范,健全协议定价、挂牌交易、拍卖、资产评估等多元化科技成果市场交易定价机制。强化信息集聚、价格发掘、供需对接等专业服务能力,实现市场发现和风险把控的有机平衡。
《规划》提出,促进技术要素与其他要素融合,调整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子基金考核指标体系,引导投资机构投早、投小,加强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的支持。探索“投资+孵化”模式,鼓励创新创业载体设立天使投资基金。探索对科技成果概念验证、中试、产业化等不同阶段采取差异化的金融支持方式。
支持金融机构设立专业化科技金融分支机构,引导金融机构优化科技型企业评价体系,丰富投贷联动等融资服务模式,加大对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人才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试点。鼓励科技金融产品创新,通过采用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预期收益质押、知识产权证券化、科技保险等方式,推动科技成果资本化。
同时,修订《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子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提升创业投资子基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明确子基金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导向。提高转化基金引导带动作用,新设立一批子基金,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推动资金投入的多元化。
《规划》要求,促进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建立健全技术交易规则、服务标准规范和从业信用体系。积极探索综合运用后补助、引导基金、风险补偿、科技保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成果转化。鼓励示范区组织发行高新技术企业集合债券,支持商业银行与示范区共建科技支行等特色专营机构,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行动。
支持建设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
提升技术要素市场专业化服务效能方面,《规划》要求,提升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服务能力,完善国家技术转移区域中心布局,围绕国家区域战略,推动黄河流域、海南自贸港、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技术转移区域中心建设。鼓励各地方重点培育一批市场化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集聚高端专业人才,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规划》还指出,建设高标准技术交易市场,建立全国统一互联互通的技术交易网络,支持中国技术交易所、上海技术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等运营服务。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链接各区域或行业技术交易机构,建设全国统一、互联互通的技术交易市场。并鼓励各类科技成果特别是财政资金资助形成的科技成果进场交易。
1、支持中国技术交易所建立跨区域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信息联合发布机制。探索技术要素产业化、资本化道路,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等多元融资服务。对接北京证券交易所,研究构建技术交易市场和资本市场协同机制。
2、支持上海技术交易所在长三角区域探索技术权益登记机制,拓展技术交易凭证与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等领域通用范围,打造高质量技术与资本对接平台。推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进场交易,围绕科技成果赋权等改革试点,丰富技术要素应用场景,丰富配套服务和产品。
3、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形成技术与资本对接平台,加强知识产权融资服务、科技成果产权(股权)融资服务,针对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衍生出的股权转让需求,提供相关信息展示、推送等配套服务。
加速技术要素跨境流动方面,《规划》明确,营造开放的技术要素市场环境,扩大科技领域对外开放,开展创新要素跨境便利流动试点,发展离岸创新创业。支持北京打造国际创新合作承载平台,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全球跨境技术贸易中心,加速粤港澳大湾区跨境技术交易应用示范,加快推进海南国际离岸创新创业示范区建设。
责编:杨喻程
校对:苏焕文
六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支持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
经济日报北京11月14日讯(记者陈果静)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支持力度,深入落实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助力稳住经济大盘,近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的通知》,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小微企业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与企业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通知》明确,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及时调整信贷管理系统,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完善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相关尽职免责规定。
《通知》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创新延期贷款产品和服务,强化金融科技赋能,提前对接企业延期需求,为企业提供差异化贷款延期方式、线上续贷产品和贷款延期线上办理渠道。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对于缺乏部分材料的贷款延期申请可“容缺办理”,事后补齐。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公示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提高小微企业办理贷款延期的便利度。
为充分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积极性,《通知》提出,人民银行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金融监管部门落实好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等差异化政策;各级财政部门在考核国有控股和参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2022年经营绩效时,应充分考虑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的影响,给予合理调整和评价。同时,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有贷款延期需求的企业延长担保期限,继续提供增信支持。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