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转贷”隐现:空壳公司套利2% 银行风控临考
本报记者杨井鑫北京报道
随着银行个人房产抵押经营贷款(以下简称“房抵经营贷”)利率的持续下行,通过“转贷”降低负债成本的现象又有卷土重来的迹象。由于存在较大的套利空间,一批小贷公司和中介打着“转贷降息”的幌子从中牟利,而不少贷款个人为了减少贷款利息支出也选择了铤而走险。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在国家出台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后,银行房抵经营贷的门槛有所降低,利率持续下行,与此前个人房产按揭贷款利率的利差有所扩大。部分房产按揭贷款客户希望能够享受到现行房抵经营贷利率的优惠政策,调整负债结构降低利息支出,而一批小贷公司和中介也看到了其中的机会。
然而,所谓的“转贷”业务风险较大,监管曾三令五申表态严查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行业,一旦被查可能面临信用受损和贷款收回。同时,以无实际经营的空壳公司贷款还可能涉及到骗贷,甚至会被银行追究相关的责任。
置换贷款套利
一年前,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张泽(化名)在西城区购买了一套房。当时银行房屋按揭贷款的额度紧张,按照政策二套房贷款利率上浮了10%,年化利率在5.7%左右。
“由于贷款只能做到两成多,找一家股份制银行贷款了200万元,贷款25年,每个月的利息在1.25万元左右。”张泽表示,匆匆置办学区房也是为了孩子上学。而去年的这个时候银行房贷额度非常紧张,银行能够放款已经是很不容易了。
“没想到今年的市场大反转。”张泽说,银行今年贷款投放额度充裕,贷款利率不断降低,这让他有种站在了利率“高岗”的感觉。
张泽对记者表示,按照当时与银行的约定,按揭房屋贷款偿还满一年之后,能够随时提前偿还贷款。“一直在想通过提前偿还贷款然后再贷款来减少每月的房贷支出,但是一时之间也拿不出足够的资金来。”
“最近经常又接到一些电话,说是能够帮助做转贷降息,也不需要自己再出资金,还是很有吸引力的。”张泽告诉记者,在与对方沟通之后,目前也比较犹豫。
据张泽介绍,打来电话的是一些中介,声称能够给个人提供垫资偿还房贷,再通过抵押房产申请房抵经营贷,从银行贷出资金。“虽然涉及到垫资的费用和贷款服务费,但是相较于贷款利息来说也节省了很大一笔支出。”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北京地区这类金融中介有很多,而从事“转贷降息”的也不少。按照中介的说法,他们帮助银行完成了贷款投放,个人贷款客户减少了支出,中介公司也赚到了服务费,三方都能获利,实现了“三赢”。
一家中介机构人士李某告诉记者,银行去年房屋按揭贷款额度紧张,房屋按揭贷款利率相对较高,有的二套房贷款利率甚至接近6%。今年市场行情变化特别大,利率不断下降,尤其是经营贷的利率甚至能够低至年化3.6%,比房屋按揭贷款利率低不少,这其中有超过2%的空间。
以张泽为例,如果能够成功将利率5.7%的房屋按揭贷款置换为利率3.6%的房抵经营贷,那么其每月还款支出为1万元,直接减少2500多元。
部分银行的房抵经营贷甚至能够选择还款方式,而按期付息、到期偿还本金的方式能够暂时降低个人偿债的压力。
“如果客户名下有企业,我们帮助企业做经营贷比较简单,服务费也很少。如果客户名下没有企业,我们可以帮助注册一个公司或者加入一家公司做股东,手续会麻烦不少,但是都可以由我们来解决,这个收费可能就会相对高一些。另外,‘转贷’还会涉及到提前偿还以前的按揭贷款,中介能够帮助垫资,这个也有一笔过桥的费用。”李某表示,“如果愿意做‘转贷’,个人仅需要按照要求提供资料就行,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等等,周期快的话一个多月就能搞定。”
对于中介收费的问题,记者了解到差异较大,尤其是提前偿还房贷的垫资利率各不相同。由于期限比较短,低的年化18%,高的可能超过24%。
“总体算下来还是划算的,就是不清楚会不会有风险,这是比较担心的一点。”张泽表示,看到中介给他提供的成功案例,他有些心动了,也出于风险考虑比较纠结。
像张泽一样想通过“转贷”减少负债成本的现实例子还有很多,而市场上的金融中介也将这种需求当做了一门生意,并通过电话营销的方式在不断推广。
忽略的风险
“单纯提前偿还个人按揭贷款没有问题,用房产作抵押经营贷也是可以的。但是,这种用房产作抵押经营贷置换个人按揭贷款的做法却存在一些灰色地带。”一家股份制银行个贷部人士称。
据他介绍,经营贷是国家金融政策扶持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用于缓解合理资金周转及经营压力的信贷产品,目前执行优惠利率确实是低于住房按揭贷款利率的,而经营贷的单笔规模比较高,最高单笔能做到1000万元。但是,两类贷款的主体和资金用途是有差异的。
不仅如此,两类贷款虽然都是以房产作抵押,但是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属于房地产贷款,而企业房产抵押经营贷款却并不属于房地产贷款,这也让银行在贷款时更倾向于后者。
“今年以来,政策鼓励对中小企业授信,银行也在不断地降低门槛、降低利率,这可能让一些中介钻了空子。”上述股份制银行个贷部人士认为,这就要看银行对于信贷风控的把握了。
目前各家银行个贷部门对于经营贷的门槛条件设置各不相同。大部分银行要求企业营业执照满一年,有实际经营地点,企业流水要能覆盖贷款本息偿还,并对贷款个人征信、收入、从业情况都有一定标准。但是,也有银行的贷款条件较宽松,可能不需要看企业流水,也不会有企业经营地点的硬性规定。
此前监管对于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行业行为的查处一直持续高压态势,而银行在防止企业经营贷款资金购房也设定了不少的条件。
据记者走访了解,一些银行要求贷款人名下要有企业,且有稳定流水,保证贷款的对象是企业经营主体。同时,银行会要求以受托支付的形式对资金用途进行监管,并要求提供相应的合同等材料,这让个人无法直接将贷款资金进行用于购房或者还债。
但是,由于贷款之间套利空间大,中介针对银行的条件设置也会有一系列应对措施。李某表示,贷款个人并不需要持有企业一年,仅仅以新增股东名义贷款就能够满足条件。同时,企业流水、办公地点等等资料都有操作的空间,甚至受托支付也能够用相关企业签订合同承接资金。“倒腾一下,问题都不大。”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银行经营贷不仅利率低,而且期限有多种选择,最高能够长达10年期,不用每年都要进行“过桥倒贷”,这也是不少房屋按揭贷款的个人有意愿的重要原因。同时,房抵经营贷的金额较大,对于房产的价值评估与个人按揭贷款相比却差异不大,甚至能够随时偿还贷款。
“虽然房抵经营贷是以企业为贷款主体,但是贷款是挂在个人名下的。一家企业这个业务只能做一次,企业和个人都会有贷款的记录。”上述股份制银行人士认为,企业经营贷款确实利率要低很多,但是“转贷”不仅操作麻烦,还会有比较大的风险,一旦被查到,可能贷款个人就会处于比较尴尬的境地。
据该股份制银行人士介绍,风险的核心在于申请到款的“包装”上。由于贷款企业需要流水、需要监管资金用途,中介公司就需要操作一些材料,而这些材料明显是虚假的。向银行提供虚假的材料贷款是有很大风险的,严重的可能会涉嫌骗贷。“就算只是要短期归还贷款,可能个人也很难吃得消。”
值得一提的是,在一些小贷公司和中介“钻空子”做“转贷”业务的过程中,银行的风控也成为了关键一环。
“不同银行的风控能力是不一样的,这也导致了‘转贷’业务会瞄准风控较弱的银行。”一家国有大行信贷部人士表示,如果一家银行的制度完善,规定严格执行,那么就会“吓退”这些市场上的中介机构;相反,倘若银行的制度存在漏洞,对中介的行为默许,甚至内部出现“内鬼”,肯定风险也就更高一些。
“如果不是经营企业,那么做经营贷是很难经得住长期抽查的。去年杭州曾经因为风险事件开展过大规模的银行自查,针对的就是全款购房了再抵押的套路和现象。况且,贷款的倒腾也需要很高的成本,省下来的资金实际与风险是不匹配的。换句话说,中介可能游说你把钱赚了,但是后面的风险其实都是个人承担的。”上述国有大行信贷部人士认为,与银行打交道重要的是诚实守信,需要有契约精神,否则很可能信用受损,得不偿失。
浦发大案背后:空壳公司还能获得银行贷款?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近日,浦发银行成都分行违规向1493个空壳企业授信775亿元事件轰动金融圈。银监会发表公告称“这是一起有组织的造假事件,手段隐蔽,性质恶劣!”用词之严厉,可见监管力度一斑。
当然,除却对浦发银行本身的极大关注,作为吃瓜群众不禁对“空壳公司借贷”产生了困惑:
空壳公司的违法新闻从来就没少听过,那么空壳公司本身是违法的吗?
它们是如何顺利获得银行贷款的?
空壳公司是不是就是变相的庞氏骗局?
为什么工商局会允许注册“空壳公司(ShC)”?
问:什么叫空壳公司?答:空壳公司(Sh)也叫现成公司()是指已经开设公司法人,有公司名称,但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公司。
空壳公司通常都具备以下特点:
1.没有委任董事;
2.已经做好公章,股票书等法律所要求的文件;
3.没有具体的业务经营。
空壳公司成立的目的有很多种,大部分是为了完善企业股权结构,做好税务筹划,还有的是为了包揽工程,转让公司等等。
还有一种壳公司更为常见,许多公司在寻求上市的曲折过程中,会选择收购已经上市的公司,借“壳”上市,曲线救国。这里的上市公司资格,本身也是一种有价值的“壳”。
问:注册空壳公司违法吗?答:正规的空壳公司注册是不违法的。
空壳公司的实践,被运用在大部分的国家和区域,比如香港、新加坡、英国、美国和开曼群岛等地,都极为普遍。
据彭博社报道,2012年总统大选期间,媒体曝光了总统候选人米特·罗姆尼(MiR)曾利用了一家空壳公司——总部位于百慕大的桑卡迪高收益资产投资有限公司(SkHihYiAIvL.)来打理自己的个人财富。
后来媒体再次曝光了希拉里·克林顿设立在特拉华州的空壳公司-WJC有限责任公司(WJC,LLC)。自2008年末以来,希拉里·克林顿的配偶——前总统比尔·克林顿(BiCi)一直利用其成立的WJC打理自己的演讲和咨询收入所得。
利用“空壳公司”来打理个人财富,这在美国是一种日益普遍的做法,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保护公司所有者的个人财产免遭一些诉讼,并可能带来一些税收优惠。
问:空壳公司等于皮包公司吗?答:虽然很多人提到空壳公司就想到“皮包公司”,但是需要强调的是空壳公司并不等于皮包公司。
皮包公司就是没有固定资产、没有固定经营地点及定额人员,只提着皮包,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人或集体,多挂有公司的名义,也叫皮包商。后来,皮包公司一词用来意指那些从事非法业务和欺诈活动的集团。
但是空壳公司从本质上来说,属于一个中性词。它可以被用作好的用途,如合理避税、完善公司架构、防范风险,也可以被不法分子用来为诈骗活动做掩护。
需要留意的是,国内的空壳公司每个月都要进行报税,年终要进行财务检查,否则会被加入黑名单,甚至吊销执照。
问:空壳公司为什么能够获得银行贷款?答:既然空壳公司没有任何实际经营业务,那么银行向这样一家公司放贷合法吗?
事实上,大部分银行在放贷给公司的时候,都不知道这家公司是一家空壳公司。那么空壳公司是如何将自己包装成一个具有充分贷款资格的公司的?
首先,借贷人经常使用其员工或者亲属的名义,成立多个空壳公司,并开设银行账户。
这些空壳公司几乎没有正常的业务,其存在的价值就是在虚构经济业务造假过程中扮演客户或者供应商的角色,并制造虚假的客户流水账单。
其次,借贷人利用多家公司的名义,通过虚构采购清单,伪造公司财务流水。
最后,由于空壳公司们的账簿、公章都掌握在同一主体手中,文件造假极为便利,借贷人还可以虚构借款用途,相互担保,重复担保,骗取银行的信任。
问:空壳公司骗贷已经构成犯罪,他们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答:1)以自然人为主体的直接责任人员,构成贷款诈骗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求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数额较大的(1万元以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5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2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对于单位实施的贷款诈骗行为,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也不能以贷款诈骗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但根据《刑法》的规定,可以构成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保险诈骗罪等金融诈骗罪: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内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用低成本经营贷“置换”房贷?中介的推销电话你收到了吗
国内存贷利率普遍下行,部分房主提前还房贷的意愿强烈,甚至打起了用更低成本的贷款“置换”房贷的主意,这让善于包装的贷款中介“有机可乘”。
记者了解到,当下因为经营贷贷款利率普遍低于房贷,不少贷款中介会在推销业务过程中暗示其中“套利”的机会,也有购房者主动寻找相应操作渠道。这一模式在过去炒房客加杠杆炒房时曾“盛行一时”,甚至不少刚需购房者还会通过成本更高的消费贷补足首付款。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都属于监管禁止的“资金违规进入楼市”的范畴,一旦被贷后追踪“识破”,不仅会被收回贷款还面临失信风险。另有法律人士对记者表示,如果其中借用空壳公司申请经营性贷款,还可能涉嫌欺诈贷款,银行人员若审核不审慎也会加大内部风险。
经营贷“置换”房贷有花招
三年前刚在北京买房的王强(化名)最近一直在和贷款中介打交道,希望在“少还房贷利息”的问题上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因为相比利率不断走低的经营贷,他手中的房贷利率即使挂钩最新的5年期以上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也依然更高。
“现在比较划算的就是经营贷(置换)和(房屋)二次抵押贷款,但都需要名下有公司。”面对王强的咨询,一位贷款中介刘奥(化名)这样介绍。
以北京地区为例,上述两种经营贷的利率最低可以做到3.4%~3.6%,均分为10年期先息后本(前期压力较小)、20年期等额本息两种方式,相比当地首套房4.3%的房贷利率的确更低。从金额来看,二者贷款上限在房屋价值的60%~85%之间。
关于“房贷置换”,几家中介经理都表示最近“很多人在做这个”,他们在这方面也有很多操作经验。
根据刘奥介绍,所谓经营贷置换可以通过过桥资金垫资实现还清房贷后,继续还利率更低的经营贷;二次抵押则是直接将正在还按揭的房屋进行二次抵押,以经营用途申请一笔贷款。从正常的借款条件来看,二者均需要借款人名下有房+公司,其中二次抵押要求按揭偿还18个月以上。
结合王强等人的描述和记者咨询,所谓经营贷置换房贷一般需要以下流程:个人携带身份证、房本等资料去银行申请经营贷——中介补充材料——银行根据情况出具批贷函——个人(通过中介)找垫资公司还清按揭——房本解除抵押——银行经营贷放款——个人还清垫资并开始还经营贷。
相比之下,二次抵押的流程更为简单:个人申请二次抵押贷款——银行审核放款——个人拿资金还清按揭并开始偿还经营贷。
通俗理解,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经营贷置换房贷流程更繁琐,而且成本和风险更高,中间涉及高成本的社会过桥资金;二次抵押流程更简单(一般需要借款100万元以上),但因为资金名义上不能用于偿还房贷,所以需要一定的“掩护”。
这也是中介在其中的关键作用——一是帮助个人寻找借款申请需要的“壳公司”,二是寻找“掩盖”资金流水的第三方公司。以申请经营贷为例,王强了解到通过中介买断一家“壳公司”需要1万元左右。在接收经营贷款项方面,有中介人士向一位客户透露,有至少(与其单位合作的)上千家公司“专门用于收款”,以躲避银行的贷后追踪。
各方动机是什么?
事实上,这些中介人士最初找到王强以及其他“客户”的方式是电话营销,主要推销的是个人消费类贷款(利率更高),但因为疫情等原因导致大家消费投资观念趋于保守,这一业务的景气度也发生变化,从而带来一定业务压力。
尤其对于不少背负房贷的人来说,随着理财净值化转型进而收益率波动加大、股债市场下行导致基金收益不理想,加上年内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利率多次下调,市面上已经很难找到收益可以覆盖房贷成本的产品。
疫情的持续和反复也影响了不少人的收入及预期,个人提前偿还房贷、减少房贷成本的意愿有所提升。“现在主要是要攒钱、还钱,把家庭支出降下来”王强粗略算过一笔账,以其当前所剩300万元左右房贷为例,按照当前利率水平,以经营贷置换房贷可以少还约70万元利息。
虽然王强并不知道自己的联系方式是如何泄露的,但他对中介已经从“排斥”进入“试探性咨询”阶段,而最近和他打交道的这些中介人士普遍自称与国内多数银行有合作,其中至少包括四大行。
“咨询和资料筛选,还有我们为您初步制定的贷款方案,是在我们这边,但真正的贷款流程是要到银行柜台办理的,这一点您放心。”另一位中介人士对王强承诺,一般单位类型的贷款中介是没有问题的,主要是接受银行(某支行)委托,但也有个人类型的中介主要与个别银行客户经理合作。
此前就有中介人士对记者介绍,因为银行对于部分资质较差或贷款金额较小的客户审核比较麻烦,为了拓展业务会选择与中介合作,让后者能够先一步帮其筛选小额贷款客户并进行资料归集、统一申请放款,从而在流程上更高效。尤为关键的是,经过帮助获客和包装服务,中介可以获得可观的中介费。王强接触的一家中介公司明确表示,其在客户端收取服务费的标准是贷款总额的1.5%。
事实上,这一模式在几年前曾是炒房客热衷的“杠杆”工具,但后来随着监管趋严,加上地产环境变化,这一套利模式逐渐式微。而疫情以来,政策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大,相应贷款成本不断下行,这让很多中介甚至银行内部客户经理,与有相应需求的客户“一拍即合”。
这些风险不容忽视
虽然从利息成本来看的确很划算,但王强并没有付诸行动,因为这其中有很大的违规风险:一旦被银行追踪到资金用途不实,这笔贷款会被收回,而且还会影响个人征信。
资金违规流入楼市一直是监管重点打击的领域。近期各地银保监局开出的相关罚单密集,房地产贷款业务管理不规范、房地产授信业务管理不审慎、贷款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导致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等是主要原因。
在近期罚单的其他案由中,个人经营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个人消费贷、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等也频繁出现,其中既涉及大行、股份行的地方分支机构,也有城商行、农商行。
根据记者从多个中介人士处咨询了解,一般银行会与中介签订相应协议,包括约定中介需要完成多少获客,银行需要为其设定“绿色通道”等。王强咨询过的一家规模较小中介机构的人士表示,可以为其找到比市面上经营贷利率更低的贷款,但贷款方主要是东北地区某村镇银行。
对于王强担心的银行贷后追踪问题,刘奥则明确表示不用担心,后续的事情交给他们(中介)就好。据记者了解,银行一般会在贷款发出后1个月或3个月内进行资金用途追踪,之后也会定期追踪,因此如果个人是在“买断壳公司”后申请经营贷,一般需要至少持有10年以上。也有中介人士表示,有些银行只追踪第一手,只要在借款1个月之后再用,大概率不会出问题。
尽管中介的介绍看起来“天衣无缝”,但并不代表没有风险。有法律人士对记者表示,这一违规操作过程中,除了个人面临贷款被收回、征信受影响,银行面临行政处罚外,如果是居民和中介联手造假申请经营贷,还涉嫌骗取贷款;如果串通银行内部职员,银行工作人员则涉嫌违规发放贷款罪,银行内部的系统风险也会大大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