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款的公积金部分也可以抵冲还贷啦——住房公积金抵冲还贷业务政策解读
近期,唐山公积金中心推出抵冲还贷业务后,广大缴存职工高度关注并提出了一些宝贵意见建议,本着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的原则,针对抵冲还贷业务的有关内容政策解读如下:
解读1
借款人(及其配偶)申请抵冲还贷的基本条件:
1.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状态正常,即均不是封存、冻结状态;夫妻双方一方账户状态正常,另一方为销户状态,可以申请抵冲还贷业务。
2.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过程中无逾期发生,职工偿还贷款过程中有1期及以上期次逾期的,不予受理;
3.借款人(及其配偶)正常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均需满足大于一个月还款本息额,且扣款后账户余额大于或等于10元。
上述三项为基本条件,缺一不可。请您根据自身公积金账户余额情况,在申请抵冲还贷业务之前,合理规划公积金的使用。
解读2
借款人(及其配偶)在抵冲还贷业务期间,不再受理还贷提取业务,具体包括:
1.签订抵冲还贷协议后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从指定银行卡扣款部分的提取业务;
2.组合贷款中偿还商业贷款的提取业务;
3.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提取业务。
其他提取业务仍按《唐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解读3
办理组合贷款的职工可以申请抵冲还贷业务。每个人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账户余额不尽相同,如果您每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相近,建议您申请办理抵冲还贷业务,组合贷款中的商贷部分不再办理提取业务。如果您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远远大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不建议您申请抵冲还贷业务,建议您每年申请办理偿还组合贷款提取业务。
解读4
申请办理抵冲还贷业务的职工,限于主借款人或主借款人夫妻双方,且应与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一致。
如借款人发生变化的,按以下情形办理:
1.因离婚、死亡等原因借款人减少的,应先办理借款人变更业务,再办理抵冲还贷业务;
2.已经办理抵冲还贷业务,因离婚原因借款人发生变化的,借款人可持离婚手续申请终止抵冲还贷业务;
3.已经办理抵冲还贷业务,因死亡原因借款人发生变化的,借款人或继承人可持死亡手续申请终止抵冲还贷业务。
解读5
单身职工婚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婚后其配偶因参与共同还款增加的共同还款人,可以办理抵冲还贷业务。
解读6
职工因故申请撤销抵冲还贷业务后,符合办理条件的,可再次申请办理抵冲还贷业务。
解读7
职工签订抵冲还贷协议后,申请撤销的:
1.已经发生抵冲业务的,应自最后一次抵冲业务发生之日后365天再次提取;
2.未发生抵冲业务的,应自最后一次提取业务发生之日后365天再次提取。
解读8
夫妻双方一方在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者未在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双方均需到场签订抵冲还贷协议。
注:其它未尽事宜,欢迎您拨打中心客服热线(0315)-12345,我们将详细为您解答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唐山公积金)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还能提取余额吗?公积金怎么提取还房贷?
我们都知道,无论是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还是以其它名义提取公积金都是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的,那么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还能提取余额吗?公积金怎么提取还房贷?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还能提取余额吗?
购房用公积金贷款后可以提取余额。一般来说,公积金贷款后提取余额要满足相应的要求:如需要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或者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不同的地区,因为政策不同,所以相关的条件要求也可能会有所差别。
公积金怎么提取还房贷?
公积金要提取出来用以偿还房贷的话,客户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即可。业务办好之后银行自会从客户的公积金账户里扣取相应金额用于偿还房贷本息。
而客户在办理的时候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种是“月冲”,即每月固定时间从公积金账户里扣款用以偿还房贷当月应还本息;一种是“年冲”,即每年一次性扣除公积金账户里的相应余额用以冲抵应还本金。
需要注意,其实客户可以在申办房贷、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办理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不过办理后等到房贷放款下来,客户首月通常还是得用自有资金来进行还款,而公积金一般是从次月才开始对冲还贷。
而如果公积金账户里余额不足了,银行届时还会从绑定的还款银行卡里扣除相应资金用以偿还房贷。
房贷还清还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吗?
房贷还清了,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的提取所需的材料要参考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和要求提供。不同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有差异性的。只要符合当地公积金提取条件,是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这个与房贷是否还清无直接关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以上就是关于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有这方面需求的朋友提供一点参考。
本文源自房天下北京
二手房过户后能否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长沙公积金管理中心答疑
12月13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2022年11月份网络热点问题月报,对“二手房过户后能否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单位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能否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开户缴存公积金?”等问题进行了解答,一起来看~
热点问题1:二手房过户后能否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
答:可以。组合贷款由管理中心受理申请,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分别进行审批,管理中心根据最终的审批结果通知借款人签订《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借款抵押合同》。借款人购买现房或二手房申请组合贷款的,管理中心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和抵押权登记证明文件或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后,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分别放款。
热点问题2: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需要缴纳手续费吗?
答: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我中心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我中心也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经纪公司代办任何公积金业务。职工本人可以直接向我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业务,无需通过中介机构办理。
热点问题3:单位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能否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开户缴存公积金?
答:不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应满足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2、在我市就业且具有合法经济收入来源;自愿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承诺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4、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如果职工已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则不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公积金的条件。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职工可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向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我们会按程序调查处理,坚决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热点问题4:职工家庭办理月对冲业务,当月对冲金额不足时该如何还款?
答:职工家庭在公积金贷款期间办理了月对冲还贷业务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住房公积金月还贷额。当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不足部分会从还款银行账户中补扣,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记为逾期。
热点问题5:公积金提取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答:可以。职工可以委托配偶、同一户口簿内的直系亲属或单位专管员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除提供规定资料外,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和关系证明原件。职工委托以上人员之外的他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除提供规定资料外,还应该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经公证机关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必须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不适用前款规定。
潇湘晨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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