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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贷款商业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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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直公积金下调组合贷款中商业银行利率

来源:【华声在线】

华声在线7月15日讯(全媒体记者卜岚实习生刘灿)今日,记者从湖南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下发关于调整组合贷款利率的通知,对组合贷款中商业银行利率进行统一调整,首套房1-5年期以内利率为4.45%,5年期以上,利率为4.6%。

据悉,具体标准为:首套房:1-5年期以内,LPR(3.7)+75BP=4.45%;5年期以上,LPR(4.45)+15BP=4.6%。二套房:1-5年期以内,LPR(3.7)+95BP=4.65%;5年期以上,LPR(4.45)+65BP=5.1%。以上利率执行时间为2022年7月13日。

而在5月,湖南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下调组合贷款商业贷款利率标准。首套房:1-5年期以内:LPR(3.7)+75BP=4.45%;5年期以上:LPR(4.45)+75BP=5.2%。二套房:1-5年期以内:LPR(3.7)+95BP=4.65%;5年期以上:LPR(4.45)+95BP=5.4%。

据悉,以首套房组合贷商贷金额50万、30年期等额本息还款为例,调整之前5.2%的利率,月供额为2745.55元;利率下调为4.6%后,月供额为2563.22元。整体月供额减少了182.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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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四大行组合贷,利率3.25%+4.8%,劲省一半

近日,中山公积金发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提取一站式办理》的政策解读。

有网友随即在后台询问:中山能做组合贷款吗?贷款利率是多少?

图源:中山公积金

这不,房频君立马致电中山四大行,了解最新情况!

而根据四大行的回复,房频君可以肯定地告诉大家:中山公积金组合贷款,可以做!而且,商贷部分利率低至4.8%!

其中,工行表示,首套房组合贷,公积金利率为3.25%,商贷利率为4.8%;二套房组合贷,公积金利率为3.575%,商贷利率为5.2%。

中行方面,组合贷商贷部分,首套利率在4.9-5%之间,最低可以做到4.8%。

农行、建行方面,首套房组合贷,商贷部分利率在5.0%左右。

至于审批时间,四大行均表示,组合贷放款时间会比纯商贷稍微慢一些。

按此推算,假如买一套总价为100万的一手房(首套),最低可以2成首付,即首付20万;剩余80万办理公积金组合贷,分30年还款,其中公积金部分最高额度为50万,利率3.25%,每月还款约2176.03元;商贷部分30万,利率4.8%,每月还款约1574.39元!两者加起来,月供约3750元,比纯商贷(按利率4.8%计算,月供约4197元)省了利息之多!

说起来,今年中山公积金也出台了不少新政,其中不乏人才贷款优惠支持力度以及提高公积金贷款优惠额度等,可以说惠及到一众有切实需求的购房者!

单人最高50万!高层次人才上浮5倍

3月1日,中山公积金发布了加大对人才安居保障支持力度的通知,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至50万元/人,两名或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至90万元!(点此了解)

图源:中山公积金

除了普通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也有相应调整,其中:

第一到第六层次高层次人才可上浮5倍的贷款额度,调整后每人最高贷款额可上浮到300万;

第七到第八层次高层次人才、副高职称人才及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可上浮30%的贷款额度,调整后每人最高贷款额可上浮到65万;

紧缺适用人才可上浮20%的贷款额度,调整后每人最高贷款额可上浮到60万!

冲还贷取消金额限制,不受逾期限制

4月1日,中山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的通知》,“冲还贷”业务取消金额限制(原单次最少2万),同时也不受公积金贷款逾期限制;非销户提取公积金,间隔由90天缩至30天!(详情点击)

图源:中山公积金

购买装配式住宅,公积金额度上浮20%

5月13日,中山公积金中心发布消息,对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建筑商品住房的职工,其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享受20%上浮优惠。

图源:中山公积金

什么是装配式建筑?

装配式建筑是指,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类似“搭乐高”,把梁、板、柱、墙等预制构件运到施工现场后,进行钢筋混凝土的搭接和浇筑。

据房频君了解,目前中山的万科、招商、保利、粤海等,就有部分项目属于装配式建筑商品住房。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20年楼龄以下3成首付

二手房方面,对比此前政策,最新的首付比例和框架结构楼龄也有所放宽!

其中,在框架结构(钢筋混凝土)类别中,此前为5年内楼龄首付3成,如今调整为1-20年楼龄首付3成,最高贷款30年!

湖南调整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银行利率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26日讯(全媒体记者卜岚)今日,记者从湖南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贯彻央行、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该中心向各银行印发了《关于调整省直公积金组合贷款商业贷款利率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首套房1-5年期以内LPR利率为4.45。

具体标准为首套房贷款1-5年期以内利率为4.45,5年期以上利率为5.2;二套房1-5年期以内利率为4.65,5年期以上利率为5.4。同时,《通知》要求,各银行在通知发布之日起,对未发放的组合贷款,按照新的利率标准执行。在中心未发布新的利率标准前,各银行不得对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利率自行调整。

而在此前,在商转公组合贷中,公积金贷款执行国家规定的年利率标准(首套房贷款:5年以下利率为2.75%、5年以上为3.25%;二套房贷款:5年以下利率为3.025%,5年以上3.575%);商业银行贷款利率遵循“就低不就高”原则,执行统一的LPR+BP浮动利率标准。

同时,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在近日对贷款和提取政策也进行了部分调整。

提取政策方面,职工及配偶有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在“月对冲”之后仍有住房公积金剩余的,可以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的商贷月供本息为由提取剩余住房公积金。

贷款政策方面,借款人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12个月(含)以上的,在履行贷款合同期间,可以申请办理变更还款方式业务一次。其中,需变更组合贷款中商业银行贷款还款方式的,须向贷款所在的商业银行申请。

[责编:吴岱霞]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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