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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贷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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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买房,组合贷款如何办理?

很多人在长沙买房,考虑用公积金+商贷做组合贷。

那组合贷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

借款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供资料→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前台收件、录入→贷款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由商业银行审批,抵押物是否符合要求由担保公司审批确认)→签订借款及抵押担保合同→办理抵押及担保手续→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放款。

申请组合贷款需要满足的要求

办理住房组合贷款,需要满足所购的房屋没能达到的额度,但是同时又不能到达所购房屋总价的80%。假如满足了条件,那么还可以再申请个人住房的商业性贷款,但是两项的贷款总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80%,这就是所谓的组合贷款。

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具有合法的身份;

2.职工已经按时缴足住房公积金;

3.职工要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且信用良好,具有一定的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购买或大修住房的合同,还有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5.能够付起所购买的或是大修的住房全部价款的20%以上的资金,并且要保证能用于支付住房的首付款;

6.拥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可进行抵押,或是能有能力代还偿款的法人或是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担保人;

7.需要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所规定的其他借款的条件。

贷款期限以及还款

目前在中国人民银行所规定的最长的贷款期限为目前为30年之内,具体的情况由公积金的管理部门以及贷款银行来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分别确定贷款的期限。借款人需在贷款的银行开设一个用于还贷的存款账户,需在每月还贷时间前存足各个月的应交的还款数额,银行分别来扣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跟商业性贷款的本息。如果出现还款逾期的情况的,双方会共同催收。贷款人不履行还款的义务时,银行将依法处置抵押物,双方需按照贷款的比例来承担费用。

住房组合贷款的内容就是以上这些,组合贷款是有一定的条件的,当然在办理组合贷款时最好是公积金的贷款多一些,而商业的贷款则少一些,因为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比较低,这样会比较划算。

为满足职工购房贷款需求 郑州推出“组合贷款+共有抵押权登记”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李林河南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陈浩

7月29日,记者获悉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配合支持下,针对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就同一套住房开展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简称“组合贷款”)业务,推出“组合贷款+共有抵押权登记”业务。

“组合贷款+共有抵押权登记”业务是指在办理组合贷款时,借款人将所购住房同时抵押给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以房屋抵押为组合贷款提供担保。该抵押登记模式下,购房人为抵押人,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共同为抵押权人,房屋抵押所担保的债权按照组合贷款的出资比例向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分配,需要处分抵押物实现债权时,房屋抵押的共同权利人不分先后顺序,同为第一顺序受益人。

据介绍,“组合贷款+共有抵押权登记”模式的推出,将会较好地推动郑州组合贷款业务的开展。该业务模式推出前,银行因不能获得房屋抵押权,组合贷款成了保证担保贷款,不利于银行商业住房贷款的风险防控,故参与组合贷款的银行较少。

推出“组合贷款+共有抵押权登记”模式后,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时,银行一并取得房屋抵押权,组合贷款中的商业住房贷款同其他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一样,不再需要第三方机构提供保证担保,更加符合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风险防控要求。

据悉,该业务的推出将对郑州市职工购房贷款提供助力。

办理流程

对借款人而言,相比之前,办理组合贷款借款手续的流程并无大的改变,但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业务的流程略有变化,具体要求如下:

1.银行组织(之前为担保机构组织)借款人与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共同签订《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合同》、《郑州市预售商品房抵押合同》,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

2.银行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报送房屋抵押登记申请材料。

3.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房屋抵押登记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抵押申请进行登记。

4.银行领取房屋抵押登记证明,或接收登记中心联网推送的房屋抵押登记电子证明。

开始办理的时间

经过近期各有关方面的试行,首笔由建行参与的“组合贷款+共有抵押权登记”业务已成功办结并放款。因此,从即日起开始组合贷款可正式采用新的抵押模式办理。

官方答疑⑤

红网时刻新闻6月15日讯(记者岳瑾)办理组合贷款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大病提取有没有次数限制?……日前,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长沙住房公积金网络热点问题月报(2022年5月),集中对缴存职工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统计显示,2022年5月,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共接听业务咨询电话50641通,处理12345市民热线工单14笔,回复问政湖南、市长信箱咨询信件54封。

办理组合贷款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数据可知,5月,长沙住房公积金网络排名第一的热点问题是:职工配偶是省直中心或异地签约城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能否合计可贷额度?

据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工配偶是省直中心或异地签约城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的,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3个月连续正常缴存的,缴存基数可以推定为月收入。社会保险近3个月正常缴存的,缴存基数可以推定为月收入。

“异地签约城市”指的是《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中的异地城市。签约城市包括省会城市武汉、长沙、合肥、南昌以及观察员城市黄石、岳阳、九江、黄冈、株洲、抚州、咸宁、湘潭、宜春、宜昌、荆州、孝感、鄂州、天门、仙桃、潜江。

那么,办理组合贷款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上述负责人表示,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需要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和商业银行贷款条件。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公积金贷款资格,商业银行审核商贷资格。

职工的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最后一次还贷提取有时间限制吗?

此外,网友关注较多的还有“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多久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在长沙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的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方能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该中心相关负责回答道。

“职工的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最后一次还贷提取有没有时间限制?”“大病提取有没有次数限制?如果职工配偶的父母患重大疾病,职工可以申请大病提取吗?”也进入了5月热点问题前5名。

记者了解到,职工的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最后一次还贷提取有时间限制。住房贷款结清的,职工家庭应在结清之日起24个月内申请提取。

此外,职工家庭或其子女、父母在重大疾病治疗期间可根据治疗情况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没有次数限制。

如果职工夫妻双方的父母患重大疾病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就医,职工可以申请大病提取。首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2个月内实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总额,以后每次提取间隔12个月以上,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次提取日至本次提取日内实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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