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分期购买“升学教育”自考课程后,发现名下多了笔贷款……
近日,王先生(化名)向“成都商报教育发布”反映,他于2020年8月在深圳市升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升学教育”)购买了“自考专科+本科”的课程,购买时在销售人员的引导下办理了贷款业务,销售人员称“这不是贷款,而是教育分期”。2021年3月20日,王先生向“升学教育”提出退费,升学教育却称王先生还需支付2000元才能解除协议并取消贷款。
此时,王先生才发现合同中有一条款规定:“超过7天,不论何种原因,乙方(注:王先生)均不得解除协议并要求退款。”王先生认为这一条款属于霸王条款,要求“升学教育”立即解除协议并退还剩余学费。
“升学教育”品牌部负责人朴女士表示,若学员有退费诉求,可通过升学教育的售后渠道与相关工作人员及时沟通,升学教育会根据学员的具体情况处理退费事宜。
消费者投诉:
购买自考课程被诱导办理贷款
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
王先生刚满18岁,2020年8月,他在快手APP上看到一条升学教育的招生广告,并在链接中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当天下午便接到升学教育销售人员郑某的电话。
郑某向他推荐了“自考专科+本科”课程,称该课程服务期为3年,学员最短花费2年时间便可考上安徽某大学的工商管理专业。王先生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8月26日,郑某向王先生表示:该课程原价为17960元,现在报考享受七折优惠,优惠价为12572元。
同时,郑某还推荐了一种分期支付学费的方案,首付(首期支付注册费)598元,剩余11974元分12个月支付,每个月支付997.8元。郑某还解释:“这不是贷款,而是教育分期,中间没有任何利息和手续费。”
王先生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
王先生表示,他通过郑某发来的二维码下载了办理分期支付的APP。由于自己刚成年,可申请的额度不高,连续在两款APP上申请都未成功。后来,他又按照郑某的指导,在“万达普惠”APP上填报了虚假的收入情况,才申请成功。
王先生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
随后,王先生又按照郑某的指导,在升学教育APP上签署了合同。“我当时没有仔细看合同,直接就拉到最下边签字了。过了半个月,我对课程不满意想退课,翻开合同才看到这条超过七天不能退(的规定)。”
王先生提供的合同截图显示,该合同第11部分“协议解除和终止、违约责任”和第12部分“退费标准和流程”规定:乙方(注:王先生,下同)可在报名时起,24小时内(含)可申请解除协议和全额退费;超过24小时、但未超过7天的……需扣除已开通课时对应的培训费和培训费总额10%的手续费、25%的学习注册费,退还剩余费用;超过7天,不论何种原因,乙方均不得解除协议并要求退款。
王先生提供的合同截图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份合同的截图中,记者没有找到“贷款”的字样,而其中第1.13条对“分期”进行了解释:指支付升学收费的一种方式,由乙方向与甲方合作的特定第三方(简称“甲方合作方”)申请,由甲方合作方一次性代乙方向甲方支付升学收费;乙方在甲方处报名成功后,需按乙方与甲方合作方的协议约定,按时分期或一次性向甲方合作方还款。分期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信用卡分期。
王先生提供的合同截图
王先生表示,升学教育提供的课程是直播课,但上课老师不喜欢和学员互动,“有几次学员在公屏上提问,过了很久老师也没回复”。在上了半个月的课后,他对课程质量不满,萌生退课想法。这时他翻开合同,看到了“超过7天,不论何种原因,均不得解除协议并要求退款”的条款。
王先生告诉记者,在看到这条规定后,他认为已无退费可能,便没有找升学教育的相关人员协商,也没有继续上课,每个月偿还将近1000元的贷款,至今已经累计支付6598元。
“这个贷款说是没利息,但滞纳金很高,升学教育的工作人员以前跟我说,(贷款)一旦逾期,就要补上所有的利息,大概2000元。”王先生说。
王先生表示,直到2021年3月,随着还款压力越来越大,他便在网上搜索升学教育,发现有不少网友投诉其“诱导消费”和“霸王条款”,自己也跟着发起了投诉。
“3月20日,我找(升学教育的)班主任要求退费,班主任说帮我找售后。过了两天,售后打电话过来时说,还要让我再交2000元才能解除协议、取消贷款。”王先生说。
记者调查:
老师主动推荐分期付款学费
记者收到不同版本合同
3月22日,红星新闻记者以咨询自学考试为由在升学教育官网留下联系方式,随后便接到了销售人员李某的电话。
李某向记者推荐了分期支付学费的方案,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无利息、手续费。记者多次询问这是不是贷款,李某表示,这不是贷款,而是教育分期,合作的都是正规的金融平台,如“深圳宝生银行”“有钱花”等。
随后,李某向记者发来合同模板。记者发现,在这份合同模板中,“分期”一词已被替换为“贷款”,但解释部分仍与前文一致。“超过7天,不论何种原因均不得解除协议并要求退款”这一条款仍然也出现第12.3条中。
李某发给记者的合同模板截图
这样的条款是否有失公平?对于记者的疑问,李某回应称:“合同是死的,人是活的”。如果对课程质量不满意,可以申请退费,但需要扣除已消耗的课时费、培训费10%的手续费和25%的学习注册。
2月23日晚,记者还接到一位自称为升学教育总部审核中心工作人员彭某的电话。彭某向记者解释,李某发的合同模板为旧版本,目前该公司已更换新合同,并让李某发来一份新合同的模板。
根据李某发来的新合同模板,新合同修改了关于解决、退费的规定,删除了“超过24小时、但未超过7天”和“超过7天”的相关条款,增加了“乙方自完成报名时超过24小时可申请解除协议,甲方(注:升学教育,下同)将扣除已开通课时培训费并从剩余课时培训费中扣除10%的违约金,所余费用退还乙方”的条款。
李老师发给记者的新的合同模板截图
升学教育品牌部负责人:
公司规定销售人员须明确告知贷款事宜
“超过7天不退费”条款已修改
3月23日,记者多次拨打升学教育官网的客服电话以及天眼查上的联系电话,皆未接通。随后,记者辗转联系到升学教育品牌部的朴女士。
朴女士告诉记者,升学教育并未提供贷款业务,只是针对一些有报名意愿同时又经济紧张的学员,提供办理无息贷款的帮助。朴女士称,该公司有规定,要求销售人员明确告知学员办理的是贷款,若销售人员声称“(办理的)不是贷款,而是教育分期”情况属实的话,公司会按规定对该销售人员进行严格处罚。
关于合同中“超过7天,不论何种原因都不能退费”的规定,朴女士表示,此前,该公司在与学员签署的合同中确实有这一条规定。但在实际的操作中,若有学员提出退费,公司并未严格按照该一规定处理,而是根据学员的具体情况来具体协商处理。如今,这一规定已被修改为超过24小时的都可申请退费,但在退费时需要扣除一定的费用。
朴女士表示,若学员有退费诉求,可通过升学教育的售后渠道与相关工作人员沟通,升学教育会根据学员的具体情况处理退费事宜。如果学员因延迟缴纳贷款而产生了滞纳金,在公司已明确告知学员贷款事宜和包括滞纳金在内的其他注意事项的情况下,该公司不应承担滞纳金费用。
升学教育AB面
曾获近亿元融资
投诉不断,负面缠身
据悉,升学教育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3210万元,公司大股东赵伟军,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8月,升学教育曾获得A轮融资近亿元人民币,投资方为“深创投”。
天眼查截图
升学教育官网显示,截止2019年12月,升学教育与全国47所高校签署招生协议,开设近50所分校,覆盖全国30多个城市,学习平台累计服务学员20万余人,集团团队人数达2000余人。
天眼查显示,2017年12月,升学教育因“广告违法行为”被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岗局处以“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截止目前,升学教育涉及的司法案件共有11起,包括4起合同纠纷、3起广告合同纠纷、2起服务合同纠纷、1起劳动合同纠纷、1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其中,升学教育仅在1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1起广告合同纠纷分别作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述人,其余案件皆为一审被告。
天眼查截图
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发现,截止目前,升学教育共有4201条投诉信息,已回复4188条,已完成4019条。其中,大部分投诉内容为诱导消费、霸王条款、退费难等。此外,升学教育还于2020年因“办假证”和“涉嫌虚假宣传”等问题被多家媒体曝光。
律师:
消费者有认真阅读合同的义务
可以“格式条款+显示公平”为由尝试维权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韩放律师表示,该教育机构提供的合同属于培训机构的格式合同,确实存在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情形,尤其是关于合同变更与解除的约定以及违约责任的约定,消费者可以考虑以“格式条款+显示公平”为理由尝试维权。对于升学教育的工作人员所称(贷款)一旦逾期就要补上所有的利息的说法,若书面合同中未见约定或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已告知消费者并与消费者协商一致,则不能仅以事后告知的形式对消费者产生约束力。
韩律师还建议,面对合同相对方提供的格式合同,作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消费者本身就负有认真阅读合同内容的义务,在签署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对于一些存疑的条款应及时指出。对于格式合同的提供方而言,需要尽到充分的提示说明义务,尤其是对消费者进行权益削弱或义务增加的条款,同时,在格式合同中还应避免因约定的内容超出合理合法范围而导致条款无效。此外,提示消费者注意对维权相关的文字、语音、聊天截图等相关证据进行保留,以便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英占表示,该培训机构有诱导的嫌疑,但该诱导并不足以让学员陷入错误认识。从学员付费的过程可以看出,学员其实是知晓向第三方借款支付的,还主动提供了虚假材料,而且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同也明确约定分期付款的支付方式。学员在签订协议时有义务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也有义务审查培训机构此前做出的承诺。
对于七天后不得解除协议的约定,显然是培训机构单方提供的格式条款,该条款只是限制了学员的法定解除权,如果出现了法定解除权的情形,学员依然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若有充分证据显示,该教育机构存在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学员仍可依法解除协议。但在没有法定解除权的情况下,学员是不能任意解除合同的,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建议学员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要擦亮眼睛,一定要注意培训机构的口头承诺或解释是否写进了合同,同时还要审查合同的各个条款是否与其口头解释一致,以对自己的权利义务充分了解后,再决定是否签订相应的合同。
红星新闻记者张瑾高彦雄
编辑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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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首次申请贷款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三)学生本人高校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乌当区;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学生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时年龄须在25-60岁(含)之间。未结清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四)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从2017年起,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的全日制学生和高校预科生纳入国家助学贷款对象范围。高校在校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自考班的学生不得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五)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办理: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农村特困户或城镇低保户;
2.孤残学生或残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入学费用;
4.家庭直系亲属成员患有重大疾病(需出具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证明);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8.烈士子女、复员退伍军人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
三、现场申贷材料:
(一)首贷所需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皆为乌当区户籍);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此两份原件可办理点现场打印)。
注: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本人都需到场。
(二)续贷所需材料(现场办理)
1.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到场即可);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注:若需更换共同借款人,需要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到现场办理。
四、申请流程:
五、贷款金额: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6000元,最低不低于1000元;
六、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剩余在校时间加上15年,最长不超22年;
七、贷款办理时间:7月15日至10月中旬。
八、学生在线申请地址:
高标签]九、贷款办理地点:乌当区智汇云锦B3栋六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十、联系方式:
电话:0851-86844046
QQ群655894196
国家助学贷款中心电话95593
文章来源乌当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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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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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签发贺波
报自考学历 先背上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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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讯(记者董振杰)本来想通过教育培训公司报考一个自考学历,在确定不报之后,却在第二天被公司告知贷款被办理下来,如果退学,必须先还上银行的1万余元贷款。目前,在北京打工的周先生遭遇了一件烦恼事,他认为自己被这家教育培训公司坑了。
讲述想报学历办上贷款
周先生说,他在朝阳区一家公司上班,由于只是中专学历,想进一步提升自己的文化水平,于是就在网络上寻找合适的教育培训机构。
今年3月份的时候,通过网络联系上国贸一家负责教育培训的公司,“他们说只要将钱交上,保证我能够拿到文凭。”
周先生3月5日来到这家公司,想进一步了解详细情况。“来了之后,和一名工作人员谈了一会儿,商量好大专文凭的价格,他就拿出两份表格,其中一份是学员注册合同,另一份是一家金融公司的消费贷款申请书,要求我填写。”周先生说,他自己还没有交一分钱,就先稀里糊涂地填写了个人信息,并将身份证等交给对方复印及拍照,“第二天,我告诉这家公司,不想在这里拿文凭了,对方说,取消可以,但是已经为我办理下来银行贷款,我必须将银行的钱还上。”
周先生认为事情已经结束,并未将此事放在心上,“在4月初,我接到了银行的短信,要求我在规定时间内,将首期的600元钱还上。”
记者看到,周先生的手机上,有多条“北银消费”的金融公司催款短信,而且已经产生了逾期处罚金额。
公司说法退学可以必须还上银行贷款
前日上午,记者和周先生一起来到位于国贸瑞赛大厦的这家名为“新世界教育”的教育培训公司,自称该公司负责人的刘先生接待了周先生。
刘先生说,当时周先生在考察之后,同意通过公司进行学历教育培训,所以让周先生填了几张表格,其中一张是北银消费金融贷款申请,而且还让周先生拿着身份证及贷款申请,在公司照了一张照片。
“我们公司是和这家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合作,算是由银行提供担保。学员入学后,就会在这家银行贷款,然后学员每月还款,银行再将收到的钱转给我们。”刘先生说,周先生退学他们公司并不反对,但必须先将银行的1万余元贷款还上。周先生只要将钱还给银行,银行在收取手续费后结清欠款,这份三方合作就取消了。
记者看到了公司为周先生办理贷款的那张申请表格,在周先生拿着表格拍照时,贷款金额及还款账号等均未填写。公司拿出的表格上,这些信息后来被人补全。周先生称,这些后来的信息,均非自己所写,其中的还款账号为公司打电话向自己索要,他就给了。“我当时认为,只是填写了一半的信息,肯定办不下来什么贷款的,没想到他们自己填上了。”
银行说法教育机构操作有问题但仍要还钱
前日中午,北银消费金融贷款的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周先生确实在公司办理了1万余元的小额贷款,由于数目不大,并没有像房地产等大额贷款一样由专人和客户核实,只是进行部分抽查。新世界教育确实与北银消费金融贷款公司是合作关系,在办理完成后,已经将钱全部打入新世界教育的账户。
记者提出,周先生的贷款申请部分信息是后来由他人填写时,这名工作人员表示,新世界教育的操作肯定存在问题,但是周先生自己也应该对所填表格负责,所以希望协调双方进行解决。“如果周先生不归还这1万余元的贷款,以后在银行系统的征信方面肯定会受到影响。”文/记者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