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差额补足承诺函性质及效力
原告:某银行;被告:某实业公司、某资产投资公司
原告诉称:2019年6月20日,原告某银行与被告某实业公司签订《人民币贷款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8.6亿元,借款期限2019年6月20日至2020年6月19日,借款期限内利率6.9%,并约定了罚息、复利等。被告某实业公司以其名下土地、房产提供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贷款合同签订后,银行履行了出借义务。
2019年6月25日,某资产投资公司向该银行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承诺若某实业公司逾期还款,其将自愿偿还借款本息。借款期限届满,某实业公司未按约定还本付息,尚欠借款本金5.6亿元及利息,该资产投资公司亦未履行其承诺,故原告某银行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某实业公司、某资产投资公司共同返还原告本金人民币5.6亿元及支付利息(按双方签订的《人民币贷款合同》约定计算利息);2、请求准予原告对被告某实业公司提供的土地、房产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负担。
被告答辩:被告某实业公司称公司目前陷入流动性资金困难,正积极恢复生产经营,筹措资金偿还借款,希望给予一定宽限期并减免逾期利息。被告某实业公司辩称《差额补足承诺函》不是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提供,对其合法来源和真实性有异议。从该函文义来看,有担保之意,应属于一般保证,本公司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人民法院在对某实业公司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时,本公司才承担保证责任。另,被告某实业公司自己提供有物的担保,原告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争议焦点之一:被告某资产投资公司出具的《差额补足承诺函》是何种法律性质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锤定音:被告某资产投资公司出具的《差额补足承诺函》显示:“为某实业公司于6月20日在某银行办理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8.6亿万元本金和利息等所有费用承担无条件差额补足义务,若本金还款日及付息支付日前5个工作日某实业公司在某银行账户内还本付息资金低于应还贷款和利息,某资产投资公司应积极筹措资金并于本金还款日及利息支付日前1个工作日将足额资金存入某银行指定账户,用于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函明确了某资产投资公司就某实业公司在某银行账户内还本付息资金低于应还贷款和利息应承担差额补足责任,还款条件和还款时间节点明确,在前述约定条件和时间节点成就时,某资产投资公司即承担还款责任,实质上属于与债务人共同承担还款义务,符合债务加入的情形。某资产投资公司关于其提供的系一般保证的主张不能成立。某资产投资公司虽对其出具的《差额补足承诺函》真实性不予认可,但其申请司法鉴定后未按规定缴纳鉴定费用,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法院判令被告某实业公司、某资产投资公司共同返还原告本金人民币5.6亿元及支付利息(按双方签订的《人民币贷款合同》约定计算利息);2、原告对被告某实业公司提供的土地、房产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负担。
法律启示录:
保证和债务加入,均具有保障债权实现的目的,增加了债权人债权得到受偿的机会和可能性,属于增信措施,但二者亦存在区别:
一、是否具有从属性。保证具有从属性,相对于债务人的主合同义务,保证人承担的系从义务,即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而债务加入具有独立性,债务加入人一旦表示承担债务,与债务人在责任承担方面具有同一性,无先后顺序之分;
二、有无追偿的权利。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而债务加入,不具有向另一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三、是否适用保证期间。法律明确规定了保证适用保证期间,若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若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了权利后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但债务加入并不适用保证期间的规定,而仅适用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即若债权人未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内行使权利,其权利将不受法律保护。
谈案说法,学法、懂法、用法,保护自身权益。
借款合同(范本)
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点击输入编号)
贷款方:(点击输入贷款方)
借款方:(点击输入借款方)
借款方为进行(点击输入)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点击输入)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第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点击输入)。
第二条贷款用途(点击输入)。
第三条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点击输入金额)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点击输入利率)%,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年零个月,自(点击输入起始日期)起,至(点击输入终止日期)止。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
贷款时间
贷款金额
第一期
(点击输入贷款年月)底前
(点击输入金额)元
第二期
(点击输入贷款年月)底前
(点击输入金额)元
第三期
(点击输入贷款年月)底前
(点击输入金额)元
(如需增加行,请点击
表格——插入——行添加)
2.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
还款时间
还款金额
还款时利率
第一期
(点击输入还款年月)底前
(点击输入金额)元
第二期
(点击输入还款年月)底前
(点击输入金额)元
第三期
(点击输入还款年月)底前
(点击输入金额)元
(如需增加行,
点击表格——插入——行)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点击输入)
2.还款方式:(点击输入)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点击输入抵押品)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外,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货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次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点击输入仲裁委员会名称)进行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报送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公章):
代表人(签章):
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公章):
代表人(签章):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号码: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范文2:借款协议
借款协议
甲方:乙方:乙方于20xx年xx月xx日与甲方签订借款合同人民币元。协议双方自愿共同遵守该合同,友好合作,并承担因该合同履行而发生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本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其借款人民币万元,借款期限为年,借款用途为日常生活需要。
借款人承诺:1、借款额度:壹万元整,借款期限为个月,自x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止。2、还款方式: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甲方资金紧张等特殊情况,请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及时与甲方协商解决。3、还款方式及利息:若逾期还款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收取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不超过万元人民币,因逾期产生的利息由乙方自行承担,违约金不足部分甲方可请求甲方返还。4、违约责任:借款人逾期未归还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其他费用等。若有本息计算至还款期限届满之日止(含本数),逾期借款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按日万分之五计算)(每日按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最高不得超过年利率)六倍,超过年利率部分人民法院予以确认。6、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按照上述约定继续履行借贷合同及其他相关债务的义务。同时甲方对乙方应支付的所有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备案登记,若有逾期则按每日万分之五算至实际偿付之日止,若有未偿还金额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以及可能出现的相应责任和后果。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干净。
二、甲乙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借款合同》(附件一)及补充协议如下:
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户籍地),联系电话。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相关的借款材料,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用于xx经营项目。甲方需用人民币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用于在xx市购买商品和周转使用,借款期限自20xx年3月16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为一个月。现乙方急需现金支付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如有)及其他应付款项,乙方承诺在该合同项下的本协议生效后两个工作日内付清。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顺延履行期间或者部分履行后顺延,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需延期,则不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延至还款期满之日止向公司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万元整(大写:贰拾万元整)利息计算至还款之日止(每月5日)计利息,每逾期一天按月利率万分之五计息;利息在合同解除后的次月15日前全部归还甲方。逾期未还部分视为提前归还双方已支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及逾期还款的违约金。还款方式为年利率为6%(含)-月息5%。违约金年至违约之日止根据应付款项之大小每日万分之五计算。以上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不含利息)自20xx年5月1日起以人民币为贷款人向乙方出具的“借条”记载的月息金额一次性扣除本金及应付的全部费用后,剩余借款本息均应于每月还清之日日前全部归还给甲方。
三、如有争议,以债权转让协议为准。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均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或不签字的均为无效。本契约由双方当事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借款后及时偿还乙方借款本息,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还款的,甲方应向乙方按年利率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已抵押给乙方的房产并收回贷款。甲方保证该债权的实现以该房产作抵押。在履行本合同后的第一个月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一天视为还款自动延期一次但延至最后一个还款日止。逾期一日按逾期金额万分之五计算应按实际天数计息(含逾期利息),逾期三天视同还款。逾期三十日内乙方未偿还资金将视为甲方逾期支付。逾期一天视为自动进入违约条款。借款本息还款期限至年月日前为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名盖章后生效,同时也视为对双方当事人的确认,因本合同的内容与法、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