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西安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可使用个人贷款
西安市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可使用个人贷款
最新消息,2022年11月7日,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明确西安市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
通知明确,西安市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使用个人住房贷款(含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组合贷款)有关事项;确定购买共有产权住房能使用个人贷款。具体详情如下: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可使用个人贷款一、共有产权住房属于政策性商品住房,购房人应符合西安市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条件。
购买西安市共有产权住房的居民家庭可以按照个人住房信贷政策等有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各商业银行和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贷款额度优先支持共有产权住房贷款发放。
共有产权住房首付款比例二、共有产权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按照国家相关部门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共有产权住房首付款比例是指购房人支付的首付款占共有产权住房买卖合同约定成交总价(即购房人享有产权份额的对价)的比例。
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三、共有产权住房由政府和购房人按份共有,政府产权份额由政府授权保障性住房专业经营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代持机构”)代持。
购房人在取得房屋完全产权不动产权证书前,经代持机构同意,可依法将其享有的房屋产权份额用于住房贷款抵押给商业银行或公积金中心。购房人在取得房屋完全产权不动产权证书且结清住房贷款后,方可办理除按揭外的抵押登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部门按照按份共有财产抵押登记相关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或预告抵押登记,提高抵押登记效率,及时受理共有产权住房抵押登记申请。
共有产权住房个人贷款抵押登记责任在个人住房贷款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前,商业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或担保机构为个人住房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共有产权住房个人贷款抵押登记责任购房人已取得房屋完全产权不动产权证书且未按合同约定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应按照个人普通住房相关规定处置。购房人未取得房屋完全产权不动产权证书且未按合同约定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按如下方式处置:
(一)对于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但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不满5年的,商业银行或公积金中心申请,经住房保障部门批复同意后(批准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代持机构应在60个工作日内予以回购,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资金应优先偿付个人住房贷款。
(二)对于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且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满五年的,商业银行、公积金中心可依法行使抵押权,变卖相应产权份额所得价款应优先偿付个人住房贷款。
(三)商业银行、公积金中心依法行使抵押权时,法院不予受理或房产流拍的,代持机构应在60个工作日内进行回购,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资金优先偿付个人住房贷款。
腾退共有产权房(1)在个人住房贷款未结清之前,购房人因采取隐瞒事实,弄虛作假等手段违规取得共有产权房申购资格被勒令腾退共有产权房的,住房保障部门需书面通知商业银行、公积金中心和代持机构。
代持机构按《西安市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处理,所得价款应优先偿付个人住房贷款。
(2)购房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所享有的产权份额由商业银行或公积金中心依法行使抵押权的,购房人应按规定时间搬离共有产权住房,并办理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手续。
符合西安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可通过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过渡性居住需求。
西安有哪些贷款方式-西安房屋房产抵押/个人信贷/企业贷
开头提醒:贷前规划一定要做好,切忌胡乱申请,最后征信花了,掉进死胡同!
西安的小伙伴门,碰到资金短缺的时候,有哪些可选的贷款产品呢
个人贷款可选产品:
工资贷:(社保,打卡工资,单位越好越好贷)
公积金贷:(公积金缴纳半年以上)
信保贷:有商业保险保单缴纳6个月以上
装修贷:名下有房可做信贷
车抵贷:有汽车可抵押
房抵贷:个人名下有房,可抵押
企业贷款可选产品:
企业信贷:需要企业成立1年以上,有开票/纳税,最高1000万
企业房抵抵押经营贷:法人/股东名下有房产,需占股超过30%,可贷房价的7-10成
企业融资:抵押企业股权/土地/厂房/设备等
总结以上可以分为2种贷款方式:房屋抵押和信用贷款
个人信用贷款额度一般可做30-100万,企业信用贷一般可做30-1000万不等
房屋抵押贷一般可做房屋价值的7-10成
当然,在实操过程中,个人条件不同,比如征信,流水,等问题,可以选择的产品也是不同的,做好贷前规划,养好征信,可选产品当然就很多啦
个人最高可贷20万元!我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高校毕业生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为1000万元,财政部门承担300万元以内的贷款贴息……
记者23日从省政府了解到
我省印发进一步支持大学生
创新创业若干措施
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
允许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加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建设力度,推动省级示范校覆盖面达到50%以上。建设培育一批高水平创新创业学院(实验班)、双创实践教育中心,鼓励高校设立创新创业微专业。健全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建设一批“专创融合”“思创融合”的省级特色示范课程。完善弹性学制,允许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强激励举措激发“互联网+”大赛效能
加大办赛经费支持力度,对“互联网+”大赛国家级金奖和银奖项目分别给予一定奖励。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构建“课程引领、项目实践、大赛遴选、成果孵化”的一体化链条。将大赛获奖情况作为本科高校“双万”计划、职业院校“双高”“双优”计划考核评估重要指标,将“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纳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价体系,鼓励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就地或返乡创业。国赛金奖、银奖项目指导教师可依托相关成果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或直接立项为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项目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申报指标单列。
实验实训平台资源面向在校大学生免费开放
完善高校“创新+孵化器+人才培养”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推进高校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客空间等校内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开展专业化孵化服务。整合国家和省部级实验室、专业实验室、校企合作实验室等实验实训平台资源,面向在校大学生免费开放。鼓励高校主动对接陕西经济发展需求,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校内创新创业训练基地、校企联合研发中心。结合学校学科专业特色优势,联合有关行业企业建设一批校外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基地。“十四五”期间评定50个省级特色创新创业训练基地、300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
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门槛
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门槛,为大学生创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登记服务。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在孵化期内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鼓励各类孵化器面向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开放一定比例的免费孵化空间,并将相关指标纳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评价。放宽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入驻条件,加大对双创平台、载体扶持力度,提升初创企业生存率。鼓励各级政府设立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站),协助高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交流,做好大学生创新项目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帮助创业大学生用足用好企业登记、税费减免等支持政策。
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减税降费政策
加大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支持力度,将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情况作为因素纳入高校财政拨款制度改革体系。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按一定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减免增值税、所得税。对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人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资额,按规定抵扣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以及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按规定免征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高校毕业生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
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金融服务。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及小微企业申请贷款,给予优先重点支持,降低贷款利率,简化贷款申报审核流程,提高贷款便利性。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高校毕业生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对10万元以下贷款、获得设区市级以上荣誉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免除反担保要求。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为1000万元,财政部门承担300万元以内的贷款贴息。
文: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马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