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不给办的贷款,托中介就能办?贵阳这名女子被套路了!
贵阳的王女士在花果园的一家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缴纳了一万块钱。双方约定,由公司为她联系贷款,如果贷款成功,一万块钱将作为服务费;如果贷款失败,那么一万块钱将全部退回。可是,两个月时间过去了,贷款没有办下来,王女士预先交付的这一万块钱,也没拿回来。
记者:你们的合同上有没有明确约定,贷款不成功,也要扣除一定的费用。
王女士:没有。
记者:你仔细阅读过吗?
王女士:阅读过,确实没有。
王女士告诉记者,根据合同规定,既然没有成功办理贷款,这一万块钱的服务费就该全部退回,可是当他找到对方希望退钱时,却遭到了所谓的冷处理。
王女士:昨天我来跟他们谈的时候,他们问我要多少,说肯定要全部退还啊,他们说那谈不成,他们那个经理转身就走了,就给了我一个冷处理。
随后,记者来到了花果园金融街13楼,找到了这家贵州众鑫锦程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见到记者,对方首先把记者带到了楼道。
记者:请问你们谁是负责人呢?
公司员工:带出去、带出去。
按照对方的要求,记者从该公司接待处走了出来,来到了楼道,并向对方出示了证件,但是对方依然粗暴阻挠记者采访,无奈之下,记者只好报警求助。
公司员工:关了(摄像机)
记者:我们只是工作
公司员工:什么工作,关了......
听说记者要报警,对方的语气缓和了一些。几分钟之后,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要为王女士解决问题,将王女士和其中一名记者先后叫进了办公室。
在办公室里,刚才推搡记者镜头的公司负责人张总的态度来了一个大转弯,他立即退还了王女士的一万块钱,并且要求记者删除拍摄的镜头,遭到了记者的拒绝。
就在记者和王女士准备离开时,公司工作人员强行把500块钱塞进了记者的口袋之后,才开门让记者离开。
最终记者把钱还给了对方,并且打电话撤消了之前的报警,和王女士离开了公司。
来源:《百姓关注》
想贷款的必看,看完你就明白通过中介贷款被抽点是有多愚蠢了!
贷款中介常见套路
1、贷款中介会跟你说自己在银行有熟人,带你去申请贷款保证成功或者获得贷款概率很大。
2、告诉你贷到款后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比如贷款金额的10%,这部分钱作为给银行经办人还有介绍人的好处费。(部分中介一开始不提收费的事,贷款成功后跟你索取好处费。)
3、骗你说如果银行知道有被抽点,你的贷款就批不下来。
4、为何现在做贷款中介的那么多?中介带你过去贷款,纯属空手套白狼,自己不承担任何成本及风险,碰运气,贷下来他拿钱,贷不下来他也没损失。
我来跟你说真相
1、首先正规银行办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违规收费一旦发现立即开除。
2、能不能贷款主要看你自己的情况,只要你是征信良好、收入稳定的良好公民,都能贷款,这跟谁介绍过去的毫无关系。
3、如果你没贷下来,肯定是你自己条件不行,你的介绍人再熟也没用,没哪个信贷员会为了这点面子冒险给你办贷,也没哪个会拿了你的好处费给你办贷。
为何银行知道你被抽点了反而不贷给你了
1、现在贷款门槛低,符合条件的都能贷,你却还要去找中介贷款说明你肯定自己条件比较差想找关系走后门。
2、办一笔贷款,你让人家拿走10个点的甚至更多的手续费,你是不是傻,谁会贷给傻子。
3、你10个点的手续费都舍得给说明你经济状况非常差,是银行眼中最最忌讳的风险客户。
无抵押“贷款”里的骗局:
手段解析
第一步:通过QQ、微信、随机拨打电话等方式,寻找急需资金的事主,以无条件办理无抵押贷款为由,诱骗事主进行贷款业务。第二步:办理贷款过程中,以收取服务费、“包装”费(即为事主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好处费等为由与事主签订合同,骗取事主几千元至数万元不等的手续费。第三步:以交纳高额保证金为由,诱骗事主借取日利息5%-10%不等的高利贷。第四步:以事主提供不实信息,不符合贷款条件等为由,拒绝发放贷款。当事主要求退款时,采用言语恐吓等方式,威逼胁迫事主放弃诉求。
慧眼识骗名头吹上天:
无抵押贷款诈骗公司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比较“霸气”,会给自己冠上比较大的名头,比如“**贷款集团”、“**诚信集团”……但事实上这种公司是不存在的,工商局也不会允许公司以这样的名称注册。
行踪不固定:
无抵押贷款诈骗公司一般不会留固定的联系方式,只会以手机号或QQ号示人,也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更别说提供真实可靠的营业执照。
声称免面签:
一些无抵押贷款诈骗公司声称“贷款合同无需面签,只需传真过去就好”,但是正规无抵押贷款要求借款人必须面签合同。
门槛离谱低:
为了吸引借款人,无抵押贷款诈骗公司开出的贷款要求都很低,比如只需身份证即可获贷或是只要有户口本就能贷款。虽然申请无抵押贷款不需要借款人提供抵(质)押物,但也并不表示单凭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唯一资料可申请贷款,毕竟贷款机构是需要考查其还款能力的。
巧设套圈钱:
无抵押贷款诈骗公司见借款人上钩后,会以各种理由要求贷前付费,但是正规无抵押贷款在未放款前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借款人交费。
贵阳这些黑心中介,套路真的深
房地产中介机构恶意设置消费陷阱,多收费、乱收费、吃差价,强买强卖……这些被列入房地产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一一浮出水面。
贵阳市住建局自向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及邮箱以来,该局结合房地产中介市场现状,积极摸排线索,对收集到的线索采取“零容忍”,打击了一批侵害群众合法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深入推进房地产中介行业和建设领域的问题排查,突出打击重点,坚决打赢这场歼灭战。
房开公司委托销售中介违规收费
经查,贵阳科摩多盛通房地产资讯有限公司在2018年5月开始代理销售绿地新都会项目,在未与购房人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将购房款中的一部分(约3至4万元不等)作为服务费,并开具盖有贵阳科摩多盛通房地产资讯有限公司印章的收据,未全额计入商品房买卖合同,导致相关投诉不断。
贵阳市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向绿地集团(贵阳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取消科摩多盛通房地产资讯有限公司销售代理权,并将房款全额计入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退服务费。
2018年12月14日,约有30余购房人聚集到高新区投诉,并于2018年12月26日在贵阳市住建局约谈绿地房开、贵阳科摩多盛通房地产资讯有限公司负责人,相关负责人承诺在1个星期内处理矛盾纠纷。
经核实,贵阳科摩多盛通房地产资讯有限公司未在贵阳市住建部门备案,并收取了佣金以外的费用。贵阳市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已要求房开公司禁止贵阳科摩多盛通房地产资讯有限公司的销售行为,并尽快处理矛盾纠纷。由于购房人要求退服务费,而该代理公司主要以退房的方式进行处理,未与购房人达成一致意见,截至目前仍然不断接到投诉,严重影响房地产市场秩序,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张贴虚假广告违规收取团购费
花溪区住建局接群众投诉,称贵州伟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代理销售房屋的过程中,违规收取3至5万元不等的团购费,目前,已核实涉及的户数332户,涉及资金755万元。
据查,贵州麒鑫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与贵州伟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于2018年6月28日签订《独家委托销售代理合同》,约定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开展营销工作,甲方支付乙方销售额8%的佣金。但乙方为达到营销目的,销售期间张贴虚假广告、每套房屋收取3至5万元不等的团购费。
经花溪区住建局查实,贵州伟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委托第三方“贵州昕晟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营销和返租,存在多项违法违规事实: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商品房;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务;与第三方当事人串通损害甲方的合法利益等。违反《贵阳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五款和第六款之规定,且通过主管部门和花溪区政府多次协调拒不改正,造成100多名业主多次群体性上访。目前,该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之中。
解押套路深逼迫卖房人借高利贷
市民杨先生投诉称,其名下一套房产于2018年6月初,委托贵阳市好房多中介公司的一名业务员王某代售。
2018年7月中旬,杨先生接到好房多中介人员王某的电话,称有客户想买房子约他们到贵阳小河好房多分公司商谈,该中介公司负责人陈某提出有意向购买他的房子,称为其亲戚购买。经过双方商谈后以90万元成交。当日合同签订完后,杨先生先后收到陈某10万元订金。此后,杨先生积极按合同约定配合好房多中介公司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018年10月下旬,杨先生接到陈某电话,称他家亲戚因等不了办房屋产权不想买。杨先生因有亲人患重病,急需筹钱就医。陈某又称他亲戚想买房子,称杨先生可以与他的亲戚签合同。2018年11月中下旬,杨先生再次与李某重新签订合同。事后,杨先生才知道李某也是好房多中介公司的一名员工。
2019年3月,买方办完评估和银行预审批后,由于杨先生的房子按揭还贷中,需从银行解押还差资金50万元。陈某给杨先生提出两个选择:一个是看家里还有什么房产没有,拿去高利贷公司做抵押,称用这笔钱把杨先生欠银行的钱还了,房子过户给买家,买家用房产证去银行贷款后把钱给杨先生;另一选择是去借贝壳金融的平台资金(好房多中介公司是贝壳找房旗下的加盟店),前两个月的包干价50万元10%的月息,第三个月后利息另算。由于利息太高杨先生无法承担买方垫资的高利息,最终没有同意。
现好房多中介公司要求杨先生总房价下降5万元,作为买方帮其从银行解押出来资金的经费,如果房产不卖给买方李某,就要杨先生承诺具体卖房的时间,否则在此期间不允许杨先生继续出卖该房产。目前此案正查处中。
买房过户后房主发现有人在家睡觉
市民陈女士通过贵阳好房多房地产中介公司向陈某购买了位于贵阳市经开区大兴星城的一套二手房,在过户完成拿到产权证后,她发现有人居住。对方因为和前房主签订了长达10年的租赁合约不愿意搬离。陈女士买的房子却有其他人居住,由此发生纠纷。
陈女士称,好房多经纪公司在找卖方陈某了解该房的相关信息的过程中,已实地看房,带专业摄影师上门拍照,并带买方陈女士上门核实此房源,卖方陈某一家人自住在房内,并无租赁一说,卖方陈某也没有说该房有租约。
买卖双方于2018年9月经过协商一致同意办理过户上述房屋买卖过户手续,并和好房多经纪公司签订了经纪服务合同。于2018年11月14日,手续办理完成,陈女士取得不动产登记证,好房多经纪公司对该房进行打扫清理时,该房屋都未有人居住。2019年1月18日,陈女士接到大兴星城物业称此房有人居住的电话后,和经纪公司工作人员赶到现场,看见楼梯间、墙壁上到处都写着“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字样,房屋内还另有他人居住。
于是陈女士报警,把住在房内的人员叫到派出所协调处理,屋内所住之人拿出与买方陈某签订的《租房合同》。这时,经纪公司与买方才知道该房在过户之前还存在租赁情况。
针对此纠纷,贵阳市住建局,贵阳市经开区房管部门积极和纠纷中涉及的对象取得联系,但无法联系上卖房人、租房人。
房管部门听取中介和买房人双方陈词,共同调解,询问房产中介在此次事件中有无调查该房屋的租赁备案情况,认定了中介卖房过程中存在调查不足的行为。原房主存在蓄意隐瞒房屋出租及欠债的行为,导致陈女士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此套有10年租约的房产。目前,该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之中。
违规承购房产恶意设置购房消费陷阱
2018年3月6日,贵阳市民梁某与贵州宝昌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了《房产买卖协议》,将位于观山湖区金朱东路中天铭廷其本人名下房产委托该中介公司出售,按照约定,梁某当日收取了购房人陈某(该房地产中介公司原法人)10万元定金。协议约定买方陈某需于2018年5月6日前向梁某支付人民币60万元,同时双方进行相关房产买卖手续交接。
2018年5月6日,卖房人梁某未收到购房人陈某首付款,经多次催促付款无果,梁某于当年5月11日向购房人陈某函送继续履行购房告知书,并表明如果购房人陈某不再履行购房约定,卖房人将自行处置自己名下房产。
函送告知书当日,该公司到云岩区法院起诉,以梁某违反协议为由要求梁某赔偿违约金60万元,法院依法受理此案,并于2018年7月11日查封了该房产,梁某亦对该公司进行反诉,该案于9月17日开庭审理,现正进行二审。
后来梁某网上查询发现,购房人陈某系贵州宝昌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法人,即投诉要求严惩贵州宝昌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及其法人(购房人陈某)涉嫌故意设置购房消费陷阱违规经营行为。
接到该投诉后,贵阳市房地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核查,查实该公司未按规定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中介人员购买自己提供服务的房产的违法违规事实,并勒令该公司立即纠正错误经营行为,并按要求到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同时移交行政综合执法部门。
经查,该中介机构公司受梁某委托提供经纪服务并签订《房产买卖协议》,该公司原法人陈某以购买人身份购买此房和行为,已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第(八)款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的规定。目前,相关部门正对该案进一步处理中。
作者:徐子
来源:贵州都市报
贵阳一女子租房结果发现被贷款!中介:合同很清晰啊,照合约来
小文在去年9月
通过贵阳的一家中介公司
租了一套住房
眼看还有两个月
为期一年的租期就要到了
可是,小文却等不及了
她要立即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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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文告诉记者,当时她是通过租房网站找到的这间房子,房租是一个月1295元,而她住的这间房子,其实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改建的,客厅被隔断隔成了两间,她就住在客厅改建的一间房子里。
最近,小文又收到了一条短信。这条短信通知她,每个月要归还1295元的贷款。
小文在租房的时候
和这家名叫美丽屋的中介公司
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约定
小文先贷款一万六千余元
一次性支付一年的房款
然后再以每月1295元的金额来按期还款
她告诉记者
当时签合同的时候
对方一直催他签字
而且对方还把灯关了
她在没有仔细阅读协议的情况下
就稀里糊涂的签了字
这下,交房租变成了还贷款
小文觉得,自己遭遇了套路
小文说,“从始至终,他们都没有给我说过这是贷款的事”。
那么,当时签合同的情况究竟是怎样?
中介公司有没有把情况介绍清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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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找到了这家中介公司的一名负责人李佳文,他告诉记者,当时他们给小文说清楚的。既然签订了合约,就要按照合约来履行。如果小文现在执意要退房,就要支付两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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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小文提出,由于客厅进行了隔断,变成了两间,因此,自己租住的房子可能是现在正在查处的“群租房”,并表示,要向有关部门举报。在得知这一情况之后,李佳文当即表示,愿意对小文退房一事进行协商。
来源:百姓关注记者:夏洪凯郭真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