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和房东都要注意:9月起,“新禁令”下,6类房屋不得出租
8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7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房、二手房住宅成交价格环比下跌的城市分别为40个和51个,较上月分别增加2个和3个。另外,今年前7个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为-6.4%。
叠加央行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居民部门存款新增10.33万亿,但是居民房贷只新增了1.56万亿来看,不用赘述,大家也都能看得出来:房地产复苏还需要时间。虽然房地产投资、销售、新增贷款等指标,同比均较大幅度下滑,但7月份全国商品房销售均价,还是上涨了——7月份,商品房住宅销售均价为10374元/平,环比6月份上涨6.37%。
有人总爱发问,今年以来为什么大家买房的积极性大幅降低了。上面的几组数据其实已经给出答案了:房地产不景气,但是房价却表现得依旧坚挺,而且7月份全国均价还“不降反升”,这意味买房人的购房成本“不减反增”。
在预期不足、房价反而上涨的情况下,很多人有钱也不敢轻易买房。叠加现在很多开发商遇到了资金流动性问题,全国有不少楼盘,仍然处于停工状态,这也让很多买房人变得谨慎、理智起来。
购房成本不断垒高,且购买新房现在容易给人“不安全感”,再加上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动“租购并举”、“租购同权”,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
其结果就是,很多年轻人的住房观念在发生转变:从过去的“没钱借钱,纵使背负巨额债务也要买房”,逐渐转向“可以接受租房生活”。更有不少人在尝到租房的负担小、自由无拘束等好处后,更欣然表示,“如果情况允许,自己可以租房生活一辈子。”
事实上,近年来,我国的租赁市场规模正日益壮大。七普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7172万人,同比增长1.3%。随着外出务工人数增加,城市房屋租赁人口数量也逐年增加。2021年中国城市房屋租赁人口数量约2.3亿人,同比增长4.5%。此外,2021年中国住房租赁市场规模约为2.2万亿元,同比增长15.8%。机构预测,2022年,我国房屋租赁人口将增至2.4亿。到2030年,我国住房租赁市场规模将达到10万亿元。
现在的年轻人,对租房生活的接受程度如何?《2021中国城市租住生活蓝皮书》显示,已有75%的租客租房时间超过3年,其中12%的租客已超过10年。调查显示,51%的租客表示可接受租房5年以上,18%的租客愿意租房10年以上。
房价居高不下,且很多城市都对楼市严重依赖,这就导致商品房市场越走越窄。但大城市基本上都有突出的住房问题——人多房少,且房价与绝大多数普通人的工资收入,严重脱钩。于是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培育规范租赁住房市场,就成为破解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的重要突破口。
首先,这两年,我国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迎来了高速发展,这让“年轻人好好享受租房生活”变成了可能。8月1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潘伟表示,2020年-2021年,我国已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56万套间,能够解决700万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不仅如此,未来5年,全国还将有870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将建成,预计可以帮助2600多万青年人改善居住条件。
其次,住房租赁市场的规范,这两年也迎来了新发展——多地出招,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上海2021年12月1日,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明确:从严控制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涨幅,年涨幅最高不得超过5%;今年8月15日,武汉市宣布实施《武汉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有效期2年,主要涵盖监管对象和范围、租金和押金的监管方式以及明确银行和企业责任。
重点需要说明的是,为了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维护全国2亿+租客的切身利益,国家住建部早在2020年9月7日便发布了《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值得高兴的是,《住房租赁条例》新规经历2年多的不断完善后,终于要在北京率先实施了:
北京作为风向标城市,率先实施《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对其他城市意义重大在专业人士看来,接下来各大城市也会争相跟进实施该新规。
用一句话形容《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就是:用“最严”条例规范房屋租赁市场。通俗点说就是,很多规定立足于住房租赁市场中存在的现实问题,精准解决了租赁双方的很多难题。比如新规规定:个人转租住房超过规定数量的,应当申请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登记。再比如,新规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发布房源信息、推荐房源应当真实、准确。新规还明确,住房租金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可以采取“限定租金”涨幅等措施干预。
另外,租客和房东都要注意,9月起,“新禁令”下,6类房屋不得出租:
第一类:打隔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的房子
换句话说,房东出租房屋时要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打个比方,房东购买的合法商品房,是两室一厅,但由于客厅比较大,叠加房东想多挣钱,所以私自把客厅打隔断,又隔出一个房间来,这样原来两室一厅的房子就变成了三室一厅,房东可以多赚一个房间的钱。但这种做法是坚决不允许的;
第二类:不符合国家和本市关于建筑、治安、室内空气质量等安全规定和标准的房子
翻译成大白话就是,房子必须是按照国家相关施工规范建造的,且经过相关部门的检验合格后,并具有合法产权的房屋。其中室内空气质量,指的是装修后不对承租人的人身安全造成损害。
现在国家室内空气检测一般分为两个标准: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50325标准。检测项目:甲醛、苯、氨气、氡气、TVOC(总挥发性有机物)。
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检测项目: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氨气、氡气。
个人承租住房,可能做不到每一样都检测,但最基础的甲醛和苯,还是要确保在安全标准范围内的,否则可能对身体造成伤害。尤其是房东,出租个人住房时,一定要注意,不能把甲醛超标、苯超标的房子出租,因为会对租客的身体造成伤害。
第三类: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这条不需要过多解释,正如字面意思所说的,9月起,厨房、卫生间、阳台等不得出租住人。厨房、卫生间属于功能房,本来就不应该住人,而且大多不具备住人的条件。阳台不准住人,也是出于安全考虑。尤其是老式住房,阳台是外飘式,承压主要靠外挑钢筋,住人会加大承重压力,存在与主体结构脱落倒塌的安全隐患。
第四类:人均使用面积和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房子。在北京出租房,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单个房间不得超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换言之,一个单独房间,租个3个年轻人,这种情况,也是被禁止的。
第五类:不具备供水、供电等基本居住条件的房子。通水、通电、通气,甚至是通网,都是一个房子合格的基本条件。事实上,不具备供水、供电等基本条件的房子,也可能是不符合国家相关建设规范的房子。比如自建房、小产权房等。
第六类:禁止将违法建设和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房屋出租。
这类住房,在《物权法》中有明确提到,一般而言指以下几种房子:1、违法、违章建筑,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子;2、被司法机关查封的房子;3、产权共有人不同意出租的房子;4、做抵押贷款未经过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房子。
这些房子禁止出租,也是出于维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考虑。一言概之,这类房子,容易产生经济纠纷,且容易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打个比方,如果租客租到了被司法机关查封的房子,后期就可能涉及该房子被法拍,这意味着会有新的合法产权人。新房主来接收房子,承租人就不得不搬出去。而且这类房子,一般是房东欠了很多债,这意味着,租客当初租房时交纳的租金,可能无法退回。
在房屋租赁市场上,租客和房东虽为民法领域平等的民事主体,但其实际地位却相去甚远。有过租房糟糕经历的人都知道,个人中租房时,其实是非常弱势的一方,有时候遇到蛮不讲理的房东,不仅会无缘无故涨租金,还可能随时“赶人”。新规对涉及租金、房源、租期、转租等都进行了严格规范,突出保障了承租人的合法权益。让承租人不再受气。另外,新规也在提醒房东,出租个人住房时,不要为了利益铤而走险损害租客的合法权益。否则不仅会面临罚款,还可能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泰国拟禁止加密货币运营商提供存贷款服务,加强数字资产监管
泰国拟禁止加密货币运营商提供或支持加密货币的存贷款服务,并加强数字资产交易监管。
当地时间9月15日,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新闻稿,称已经禁止加密货币运营商提供存贷款服务,以保护加密货币用户和公众免受此类交易的风险。
SEC表示,泰国及其他国家的多个加密货币平台运营商因面临流动性风险,迫使其暂停服务,并暂停用户提取数字资产。据外媒报道,由于加密货币市场持续低迷,包括CiNwk和BFi在内的几家加密货币贷款机构以及提供贷款服务的加密货币交易所,均在过去几个月暂停了用户提款。SEC强调,禁令将防止用户误认为持牌的加密货币运营商所提供的存贷款服务处于监管之下,以保护用户和公众免受运营商的商业风险。
具体来看,禁令包括禁止加密货币运营商提供数字资产存贷款或投资业务,并向存款人支付回报。同时,除非符合SEC的相关规定,加密货币运营商不得通过向存款人支付回报来持有数字资产。
同日,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又发布新闻稿,称在近期会议上提出了改进数字资产交易监管方法的原则,以优化对产品风险水平的监管。
根据最近对数字资产市场发展的跟踪,SEC发现,在数字资产市场上,大多数交易并没有相关基础或业务支持,因此通常是投机行为,使其价格波动较大,可能比传统资本市场的产品面临更高风险。
银保监会:已全面叫停新设网络小贷
10月12日消息,据21世纪经济报道,近日,在“领导留言板”回复网友留言时,银保监会明确指出,针对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在网络小额贷款业务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和清理规范,全面叫停新设网络小额贷款从业机构。
IT之家了解到,这是继2017年11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后,监管再次公开提及“全面叫停新设网络小贷机构”。
2017年11月,针对现金贷业务乱象,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要求各级小贷公司监管部门即日起一律不得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禁止小贷公司跨区域经营。同年12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正式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并印发《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决定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
2020年11月2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监管体制、网络小贷业务的准入机制、经营网络小贷业务的基本规则,对机构跨区展业、注册资本、风险控制等提出要求。据悉,今年末明年初,《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或将正式出炉。(IT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