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尼尔投资贷款信息提供专业的股票、保险、银行、投资、贷款、理财服务

贷款qq联系方式

本文目录

港南区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1〕17号文件精神,为确保今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平稳有序,进一步方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长高效办理贷款,同时做好疫情的防控工作,港南区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面实施续贷申请“线上办理”和首次贷款申请“预约办理”的方式。

一、助学贷款办理时间和办理部门

申请受理开始日期:2021年8月2日

申请受理结束日期:2021年9月30日

回执录入截止日期:2021年10月10日

现场办理上班时间8:00-12:00、15:00-18:00(周末、节假日不上班。)

办理部门:港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地址:贵港市中山南路66号(农业银行港南支行大院内)

咨询热线:0775-5903126、5906633、5903178

二、贷款基本政策

(一)贷款对象: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预科生、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和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贷款额度:全日制预科生、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000元,最低不少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2000元,最低不少于1000元。

(三)贷款期限:从签订合同当年开始计算,按在校学制加15年确定,贷款期最短不低于6年(含6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四)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2021年的年利率为4.35%;在校期间由国家贴息,从毕业当年的9月1日开始,学生要自付利息(毕业当年8月15日之前申请提前还款,8月20日之前还清,不用自付利息)。

(五)贷款用途: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六)共同借款人:原则上是借款学生的父母之一,也可以是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近亲属,户籍均需在港南区。首次申请贷款需与借款学生同时到场,并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如共同借款人为非父母时,年龄要在25-60岁之间。未结清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贷款所需材料

(一)首次申请贷款(首贷):

借款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时,应与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港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并同时携带如下材料:

首贷申请材料

出示材料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大一新生)或学生证原件(在校大学生,如丢失可使用高校证明、学信网信息代替)。

提交材料

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未做预申请学生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原件。

(二)再次申请贷款(续贷):本年度续贷采取“线上办理模式”,无需前往资助中心现场办理,只需按照学生在线系统网上签订流程操作,通过身份认证,等待资助中心审核受理后,学生即可收到国家开发银行下发的回执码短信,也可在学生在线系统查看、下载电子合同和受理证明。

温馨提示:就读期间,如有休学、入伍、升学(专升本、读研等)等情况,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到港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信息变更。

四、首贷办理流程

(一)预申请

首贷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先要在原就读高中或中职学校做“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被认定为困难学生才具备贷款资格并由学生资助中心录入预申请系统(这一步骤称为“预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主要以脱贫家庭子女身份、曾获普通高中、中职国家助学金等为参考依据,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已经由各高中、中职学校将名单提交至港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录入预申请系统。未录入预申请的学生则须如实填写一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做出承诺,资助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学生填写的内容进行认定,并将认定申请表扫描至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二)首贷办理流程

1.进入学生在线系统(),注册用户。

2.注册成功后,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只填写带红色星号的,其他不用填,也不用上传任何证件)。

3.提交申请信息后,导出《贷款申请表》(如未预申请,则会同时导出《认定申请表》,需如实填写),签字确认。

4.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到港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合同和受理证明。

5.高校(大学)报到后,将贷款受理证明上交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相关负责人员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6.签订合同一周后,登录合同上的支付宝账户(初始登录密码附在受理证明虚线下方,密码不建议修改),实名认证。

7.助学贷款预计发放时间为11月中旬,请大家耐心等待。在此之前,学生在线系统的合同状态会一直是“审批中”,大家不用担心。贷款发放到指定的支付宝后,学校会立即扣走学费和住宿费,如有剩余,会留在支付宝的余额,如被学校全部扣走了,请自行联系学校财务退回。

五、续贷办理流程

续贷通过线上申请,无须到现场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点击“申请贷款”,如果出现短信验证界面,本人验证通过后会进入续贷申请界面。

2.填写贷款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

3.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同意远程受理协议。

4.预览合同无误后,点击确定,进入身份认证授权界面。

5.用自己实名认证的支付宝扫描生成的二维码,完成身份认证(如认证失败,则需按上面的步骤重新操作),最后点击“我已完成身份证认证,点击查询”,合同显示“远程贷款申请已提交”。如认证失败,原因可能是:①学生没按照提示步骤进行,光线不足等。②学生之前在支付宝实名认证时上传的身份证图片过于模糊,与目前相差较大,需更新支付宝的身份证图片,等支付宝审核通过后再重新认证。③如果学生手机过,存在风险也有可能认证不了。这种情况可以尝试更换手机认证。如实在无法认证,则选择“现场办理”,再由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身份证到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6.等待资助中心受理,受理成功后,学生手机会收到系统通过短信下发的回执校验码,也可以在学生在线系统查看、下载电子合同和受理证明。学生回校后要尽快把回执校验码交给学校相关部门。

7.本年度续贷款申请在系统正式开放之前(7月26日)已在提交了续贷申请(合同状态为“待现场受理”),则需登录系统,点“我的贷款”,选择今年的合同,点击“修改”,按照上述流程操作一遍即可。

六、还款指南

(一)还款类型:

1.年度还款(不需要申请)。毕业当年开始,每年11月1日-12月20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应还金额。在未还清本金之前,每年均需还款。年度还款须按时、足额,否则会造成逾期,影响个人征信。

2.到期还款(不需要申请)。每个合同年限的最后一年(如合同年限为6年,则为签订合同当年起,第6年到期),还款时间为9月1日-9月20日。若当年到期的合同已还清,还有其他合同未结清,仍需进行年度还款。到期还款也须按时、足额,否则同样会造成逾期,影响个人征信。

3.提前还款(需要申请)。随时可以登录系统申请,或者联系资助中心申请。最低申请提前偿还本金500元,系统会自动计算出同时应还的利息。当月15日(含)之前申请的提前还款,算到当月20日的利息,并于当月20日之前还款;当月16日(含)之后申请的提前还款,算到次月20日的利息,并于次月20日之前还款(因年度结算,10月16日(含)之后申请的提前还款,算到12月20号的利息,并于12月20日之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款后,如未按时足额还款,不会构成逾期,次月想再次还款,需重新申请。

4.逾期还款(不需要申请)。如果年度还款和到期还款没有按时、足额还款,这时就构成逾期违约了,会影响个人征信,然后罚息(年利率的1.3倍),严重的会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违约信息等。每个月20日之前都可以进行逾期还款。

(二)还款方式:

以下方式任选一种(建议使用第3种):

1.可以到就近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刷银行储蓄卡、微信扫码、支付宝扫码、云闪付还款。

2.用另一个支付宝转账到你的指定的支付宝还款账号(前提是已实名认证),等系统自动扣款(除了11月,每个月21日系统自动扣款),不能通过银行卡充值。

3.打开平时使用的支付宝,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进入生活号或者小程序,点击在线还款,输入你的指定的支付宝还款账号和身份证号,确认信息,可以还款。

温馨提示:

▲生源地助学贷款不是无偿的,不属于捐赠式的无偿资助。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对于推动社会主义的全面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大意义。高校毕业后,贷款学生、共同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履行还款责任,按时、足额偿还助学贷款本息。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对来历不明的含网址链接的短信、彩信、邮件等,不要轻易点击下载,保管好个人身份、银行账户信息,切勿将密码及验证码告诉他人。助学贷款的办理全部免费,也没有其他套路,请你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

港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7月29日

找中介办贷款,谨防“黑套路”

来源:【人民日报中央厨房-麻辣财经工作室】

不久前,成都市民钟女士因装修需要用钱,找到了青羊区的一家商务服务公司。公司工作人员称他们是银行直贷中心,并非中介机构,也不会收取服务费,只有8‰的风险金。钟女士很快便在其指导下办理了20万元贷款。

在放款后,公司以银行查装修流水为由,让钟某把其中6万元转到一家装修公司“走账”,钟女士按要求进行了转账。可当她提出将“走账”的钱要回时,对方却坚称这是“服务费”,坚决不予退还。

家住广州的林先生听说一家贷款中介公司可帮客户向银行申请“低息”贷款,便与之签订了低息费的服务合同。可烦心事随之而来。

“一开始,中介告知贷款审核未通过,并要求我辗转多家银行继续申请。折腾了一个月,中介机构告知都没有审核成功。如急需用钱,可重新签订息费较高的新中介合同,能够立即放款。我在焦躁无奈下就同意了。”林先生说,新合同签订后,钱果然很快到账了。但后来,他发现自己第一次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就已经审批通过,但中介机构隐瞒该情况,并诱导自己支付了高额利息和手续费。

近期,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风险提示,揭露开展贷款服务的“中介机构”典型骗局,并提醒有借款需求的消费者注意选择正规机构办理贷款,警惕不法行为。

小心违法中介机构三“套路”

为满足客户需求,近年来,银行推出了种类繁多的贷款产品。由于各种产品适用客户资质、审批效率、利率、周期、还款方式不尽相同,客户在申贷过程中,有的无法做出最优选择,有的因为对贷款流程不了解而通不过审核。这种情况下,提供咨询代办服务的中介机构应运而生。

然而,有些中介机构号称能够做到“零门槛”“高额度、低利息”“免费办理”,甚至假冒银行名义,打着正规机构、洗白征信等旗号,对消费者设下高额收费、贷款骗局等陷阱。这些不法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有关负责人及业内人士介绍了一些非法中介机构惯用的手段,提醒消费者小心以下“黑套路”,不要上当受骗。

套路一:非法中介冒充“xx银行”“xx银行贷款中心”发布贷款广告信息,或是声称“在银行内部有关系”“可走内部流程办贷款”,以“低价手续费”“百分百获得贷款”等幌子诱骗消费者通过其办理贷款。在借款人从银行获得贷款后,非法中介又以各种名义要求借款人将贷款资金打入指定账户“走账”,伪造“流水”,借款人一旦进行转账操作,这笔资金大多以“服务费用”等名义被截留,借款人很难要回资金。

套路二:在贷款办理过程中,部分客户的申贷条件不符合银行贷款要求,中介便诱导客户进行“AB”贷——中介谎称需增加担保人,要求客户A寻找资质较好的客户B为其担保。非法中介再使用客户B的身份信息申请贷款,借款人实际上是B,但贷款资金却由客户A使用,客户B直至被银行催收才知本人是借款人而非担保人。

套路三:在办理贷款过程中,一些非法中介以专业自居,代客操作,使用客户手机下载银行移动客户端,帮助客户录入信息、核验身份、确认贷款信息等。客户听之任之,待业务办理后,中介人员将所涉及贷款银行的移动客户端、短息全部删除,导致客户对贷款相关信息一无所知。

寻找正规中介机构要“四看”

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消费者,如果有借款需求,应通过正规金融机构、渠道进行咨询办理。

如何辨别贷款中介机构是否正规?最好做到“四看”。

看“门户”——业内人士表示,贷款中介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消费者前往公司后,可注意查询工商登记等信息,了解公司基本情况。消费者应避免仅凭互联网联系中介机构,正规机构也不会只公布自己的微信、QQ等线上联系方式。正规贷款中介只为当地借款用户办理贷款业务,不会跨区域办理贷款业务。

看资质——要注意了解放款机构资质。正规贷款中介合作机构往往是正规银行或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具有放款资质的金融机构。如果中介机构一味向客户推荐情况不明的网贷,消费者应注意防范。

看收费——正规中介在为客户办理贷款业务时,会先和客户签订贷款居间服务费合同。当客户贷款业务办理下来后,再收取贷款服务费。如果在贷款前就以“保证金”“解冻费”为由,要求借款人提前转账,消费者就应当提高警惕,避免上当。

看合同——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消费者,要详细了解中介服务合同内容,不要轻信间接的贷款服务要约,警惕贷款营销宣传中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息费标准等宣传。消费者还要了解贷款产品的重要信息,充分理解贷款条件、综合息费成本、还款要求等。警惕以“刷流水”“走账”为由的打款要求,不随意向无关账户转账。

本文来自【人民日报中央厨房-麻辣财经工作室】,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

南宁市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启动

8月3日,记者从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了解到,2022年南宁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已正式启动,受理时间为8月1日至9月30日,有需要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南宁市户籍大学生可在此期间申请办理。

马山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贷款学生办理贷款。(县资助中心供图)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下,为避免人员聚集,今年南宁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继续实行首贷申请“预约办理”、续贷申请“线上办理”模式。

首次申请贷款的南宁市户籍大学新生,须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上完成注册,并在“南宁教育”微信公众号、相关县(市、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微信公众号或贷款QQ群上预约后,方可和共同借款人在指定时间段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南宁市户籍的续贷高校在校生,按照助学贷款系统网上签订流程并通过身份认证,县级学生资助中心老师受理审核后即完成续贷合同签订,无需前往现场办理。

特别提醒:

1.近期一些自媒体宣传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可去社区领取教育奖励金500—3000元,请学生仔细甄别信息来源,并向毕业高中和户口所在地学生资助部门老师咨询。对来历不明的含网址链接的短信、彩信、邮件等,不要轻易安装下载,保管好个人及银行账户信息,切勿将密码及验证码告诉陌生人。

2.开学前后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可能会有诈骗分子冒允亲友、老师或其他人员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以发放助学金、注销贷款、中奖、刷单、购物退款、推荐理财等名义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擦亮眼睛、提高警惕!

3.借款学生应树立诚信还款意识,毕业后遵照合同约定按时还款,避免因还款不及时而影响个人征信。

南宁市青秀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学生及家长进行贷款申请指导。(李沐宸摄)

南宁市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南

一、贷款政策

(一)贷款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高职学生、预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高职学生、预科生):1000元≤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1000元≤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16000元。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贷款期限:最长贷款期限将按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贷款利息及利率: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自毕业当年起需要支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贷款利率将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二、首次贷款办理流程

(一)网上自助申请

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已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助学贷款的,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在现场办理时提交给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办理。

(二)微信公众号预约(以“南宁教育”公众号为例)

1.在微信上搜索并关注“南宁教育”公众号。

2.进入“南宁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服务大厅”。

3.在“服务大厅”中的“便民服务”板块找到“助学贷款办理预约”功能。

4.逐项完成“健康情况筛查信息表”“学习贷款政策”“贷款政策知识问答”“贷款预约”等项目内容的学习和信息填报(请注意正确选择户口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网点和预约时间),即可完成预约。

5.预约成功的信息、首贷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清单(录取通知书、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的咨询电话,均可在“预约记录”中查询。

6.完成预约后不小心返回到上一级页面,可先在“预约记录”中查询有无预约成功的信息,以免重复进行预约。

预约成功后,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前往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签订贷款合同。最后,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特别提示:前往现场办理助学贷款首贷申请事宜的学生及家长必须持有绿色健康码、佩戴口罩并经体温测量后方可进入办理现场。

三、远程续贷办理流程

续贷学生本人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h://...),确认个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后,提交续贷申请,选择网上签订方式,并进行身份认证。身份认证成功后,远程贷款申请提交至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借款学生无需前往现场办理,只需耐心等待审批受理即可。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审批受理后,借款学生会收到回执验证短信,可自行登录系统打印合同和《受理证明》。学生凭回执验证短信或《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1.南宁市新增3条国家高速公路加快推进“三环十五射”高速公路网建设

2.好消息!这5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在南宁可跨省直接结算

3.请近期有崇左市、百色市靖西市旅居史的来(返)邕人员主动报备

来源丨南宁日报《教育周刊》

编辑丨黄发发

校对丨张微微

二审丨平凡

三审丨田艳陈满运

南宁日报新媒体出品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