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中介,还能活多久?
说起“贷款中介”,相信大多数人第一反应都是咬牙切齿的。“乱收费”、“套路”、“不专业”、“不择手段”……等等这类的词语,都是大多数人对“贷款中介”这个职业的评价。一个人在最需要资金帮助的时候,相信了贷款中介的话,便一发不可收拾,从一个坑跳到另外一个坑,最终负债累累,疲于奔命,甚至倾家荡产!
以上的评价没错,但小陈认为也不完全正确。今天小陈就从几个问题来客观分析一下,“贷款中介”这个行业到底有没有存在的必要和意义。
贷款中介是否合规?俗话说,存在即合理。从角度来看贷款中介这个行业,既然贷款中介公司可以在每个城市遍地开花,那证明我们社会对这个行业还是有一定的需求,而且需求似乎不少,间接证明这个行业存在有一定合理性。
但是“贷款中介“职业是否合规?这个问题就需要深入地探讨了。首先,小陈翻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并没有”贷款中介“或”贷款经纪人“的职业定义。另外的,小陈倒是找到了一个相近的职业名词—”公司金融顾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介绍,“公司金融顾问”是企业高质量发展孕育出的新职业。融资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业务,企业通过“公司金融顾问”对接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可有效避免投融资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还可在实现金融结构调整的同时,培育出新的业务和商机。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可通过“公司金融顾问”拓展多元化业务,平抑经济周期波动带来的风险,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效能。(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随着这个职业名词的颁布,大多数贷款中介从业者顺势吹捧了一波自身职业的合规性。小陈认为,“金融“的范畴太大,包括银行、证券、保险,都属于金融行业。即使是单单指银行业,还能分为存款和贷款业务。因此把”金融顾问“=”贷款中介“,这个说法似乎不完全准确。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中介合同”也有相关的定义,第二十六章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这样说来中介服务在法律层面上也是被承认的。但是跟上面说的一样,“中介“的范畴也很大,”贷款中介“只是其中小小的一个分支。
综上所述,“贷款中介“这个职业,并没有被国家完全明确承认,但也没有到不承认的地步。这个职业似乎在法律层面的灰色地带,至于合规不合规,就需要个例分析了。
贷款中介带来什么?相信大多数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贷款中介到底给客户带来了什么?我直接找银行办理不就行了吗?还不用给中介费!
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大多数贷款中介从业者都会反问以下两个问题:“路边银行网点这么多,您知道哪家银行的利息最低?”、“银行产品这么多,您知道您的条件符合办理哪个产品?能够满足您的需求?”
以上两个问题,反映了贷款中介赚钱的本质——信息差!也就是上面“公司金融顾问”定义提到的“投融资信息不对称”。通俗点来说就是“中间商赚差价”。
那么,这个信息差能否消除?小陈在这个行业沉淀了几年,实事求是地说,可以!毕竟银行网点就在路边,而且银行大门也不阻止任何人进入,你能走到每家银行咨询并清楚了解产品的要求,而且互联网信息越来越发达,这个信息差可以不断地缩小。但是,这个做法,衍生了另外的一个问题——时间成本。
拿小陈所在的城市——东莞来说,东莞有32家不同的银行,另外消费金融类公司也有10多家,还有一部分私人典当行这类的放贷公司。这些所有的机构,加起来的贷款产品种类上百个。如果运气好,可能很快就能找到合适的方案。反之,咨询+学习的时间,没有一年半载,很难!如果你不是着急用这笔贷款资金,可以慢慢摸索尝试。等你找到合适的产品时,估计你也就成了半个贷款中介了。这里所说的还是在银行政策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实现的!
大部分人到了有贷款需求的想法时,已经是比较紧急的事了,恨不得今天就能资金到账。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贷款中介带来的表面上是“信息”,更深层次的其实是“时间效率”。毕竟每个银行产品的放款时间各不相同,有当天放款,有一周放款,还有甚至是一个月放款的。有人在意的是利率,时间都不是问题。有人却在意时间,利率不重要。一个专业的贷款中介,确实能帮助节省很多时间,而且尽可能满足客户最大的需求。
至于为何有人还是觉得寻求贷款中介是浪费钱的行为?小陈认为,很大的原因是客户还不到最急需用钱的时候,又或者是他们本身条件就很好,到银行办理贷款很容易就能满足他们的需求。小陈也跟很多贷款中介从业者讨论过,这类人本身就不是他们的目标客户,他们的客户是那种想贷款但在银行又处处碰壁的人。
中介费值不值?如果客户最终选择了寻求贷款中介的帮助,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是,费用多少?值不值得?
首先,拿东莞来说,这个行业的收费区间一般是放款金额的2%~5%,也就是行业通俗说的2到5个点。每个城市会有差别,一般来说经济越发达的城市,收费相对会越低。小陈分析其中的原因,经济发展水平越好的城市,银行系统越好,银行数量越多,银行业绩竞争也越大。这种情况会导致客户接触贷款信息更简单,大多数人不需要通过中介来解决信息差的问题,贷款中介唯有减少收费来吸引客户。
小陈在2020年有幸到三四线的城市开展业务,那个城市总共银行8家,消费金融4家,产品种类相对少,银行间的竞争压力也小,百姓靠自己很难找到合适的贷款方案,唯有寻求贷款中介的帮助。相应的,更多的人会寻求贷款中介的帮助,收费区间一般是放款金额的6%~12%。
那么,无论是2%~5%,还是6%~12%,这个费用到底值不值得?小陈认为,这个问题见仁见智。一般正规的贷款中介,都会在开始业务前跟客户确认好收费比例再去办理业务,成功后收费,不成功不收费。最终办理或者不办理,选择权在客户手上。如果这个费用在客户衡量了时间成本、机会成本、试错成本之后,能够为自己带来好处,那就是值得。
总结最后我们回到标题的问题,贷款中介这个行业还能活多久?
以上篇章,小陈浅易地分析了贷款中介这个行业的现状,这个职业的存在确实有合理有利的一面,但是大部分只是针对正规的从业者。开篇提到的不好评价,这个行业也确实存在。毕竟这个行业目前总体还是一个趋利的行业,而且从业者进入的门槛不高,从业人员的素质水平参差不齐。其中每个人的做法都不一样,肯定有部分人为了利益,做出不好的行为。
小陈认为,不能单从大部分人的行为来评判一个行业。贷款中介这个行业的功能至少目前阶段能够解决社会的一些问题,那么这个行业就还会存在。但是后面法律层面上对这个行业的约束肯定会越来越多,这个行业会淘汰一部分不合规的人员,行业才能持续发展生存。这种情况有点像十多年前的房产中介,整顿、淘汰、才有标准,才能发展。
因此,从结论来说,贷款中介这个行业,还能活很久,只是形式上会有所不同,期望不断变好!
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提示:谨防不良贷款中介新套路
来源:中国新闻网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零门槛”“高额度、低利息贷款”“免费办理”等不良贷款中介花式营销行为层出不穷,存在虚假宣传、息费不透明、莫名收费或被贷款等问题,扰乱了市场秩序,严重侵犯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近日发布了关于防范不良贷款中介3种新型套路的风险提示。
套路一:伪装银行人员身份,瞄准小微客户群体诱导办理银行线上贷款。不良贷款中介瞄准小微客户群体,通过不法渠道获取小微客户清单,假借当前国家支持小微企业相关政策为幌子,借助银行为服务小微企业提供的线上贷款简化申贷手续的便利,实施有针对性的营销。在营销过程中,谎称可免费为客户申请到低利息且高额度的贷款或者通过P图制造客户已在某银行可获得授信额度等手段,诱导客户到公司现场办理业务。在办理贷款过程中,不良中介以专业自居,代客操作,持客户手机下载银行移动客户端,录入信息、身份核验、贷款信息确认、银行放款智能语音告知等环节,客户按照中介人员指令操作,待业务办理后,中介人员即将所涉及贷款银行的移动客户端、短息全部删除,导致客户对贷款相关信息一无所知。
套路二:采取“AB贷”伎俩,为缺乏资质客户套取信贷资金。在贷款办理过程中,若部分营销客户条件不符合银行贷款资质,不良中介想方设法,不择手段包装客户贷款资料,甚至采取“AB贷”,即客户A自身资质不符合条件,无法通过银行贷款审批,中介伪造银行贷款审批流程的截图告知客户A因其风险系数高,需增加担保人,极力说服客户A寻找资质较好的客户B为其担保,在实际贷款办理中,不良中介并未为客户A申请贷款,而是使用客户B的身份信息申请贷款,借款人实质为B,但贷款资金却由客户A使用,客户B直至被银行催收才知本人是借款人而非担保人,中介公司会将矛头直指是银行端的审批问题,并煽动客户与银行对质,极易引发矛盾纠纷。
套路三:诱导客户签署代扣协议,自动扣取高额“中介费用”。在贷款办理过程中,不良中介往往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诱导其签署《居间服务协议》《代扣协议》,贷款发放后,中介可直接从客户账上扣划10%—30%不等的高额“中介费用”。除通过代扣协议套取客户资金外,部分不良中介会在贷款放款后,以所谓帮助客户“做流水”、制造生产经营状况为由,要求客户将部分贷款资金转到指定账户。后续客户要求退还时,不良中介拿出客户在不知情情况下签署的《居间服务协议》《代扣协议》,声称已转资金将直接抵作服务费用,无法退还。
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从正规金融机构、正规渠道获取信贷服务,规避不必要的风险。
首先,警惕过度负债风险。借贷有成本,应量入为出,小微企业主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适度负债,如果举债不当,到期无法偿还将影响企业信誉。对于小微企业已存在经营困难的情况,应通过协商或债务重组、提升经营效率等形式进行优化,而非通过提高负债导致经营压力进一步提升。
其次,选择正规贷款渠道。有信贷服务需求,应通过正规渠道从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在业务办理前,应多咨询正规金融机构专业人员,警惕不法中介机构的营销揽客行为。如对金融业务存在疑问,可通过官方渠道向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咨询核实。对于陌生来电推销“低息快捷”“贷款额度已批”贷款业务等行为,应保持警惕,防范上当受骗、资金受损。
再次,提升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提高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妥善保管重要身份信息,注意保管好个人重要证件、账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办理业务过程中,杜绝让外部人员“代客操作”,避免被外部人员欺诈。
最后,谨慎对待签字、授权等重要环节。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应慎重对待合同、授权书等法律文书的签署,认真阅读相关合同条款、授权范围,不随意签订协议,授权他人办理金融业务,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若金融消费者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不良贷款中介的不法侵害或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建议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少数贷款中介称仍可‘经营贷’购房 高息‘过桥贷款’年利率12.96%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彭妍
近期,多地对于房地产交易资金的监管持续升温。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广东以及深圳等多地银保监局均已发文,要求严肃查处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行为。与此同时,多家银行已将经营贷贷款门槛和利率调高。
然而,《证券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尽管京城银行对经营贷的审批和监管越来越严,但仍有贷款公司、担保融资公司铤而走险,违规协助提供经营贷,帮助购房者提供“过桥”贷款。
多地房地产金融强监管升温
今年以来,涉房资金迎来新一轮精准调控。北京、上海、广东等地金融监管部门集体出击,严查涉房资金来源,加强个人信贷管理,并明确提出严防消费贷、经营贷等违规流入楼市。
1月29日,上海银保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要强化首付款资金真实性审查要求,防止借款人通过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渠道违规获取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资金,或者通过伪造首付款支付凭证方式套取银行贷款。
北京银保监局1月30日亦表示,将严查个人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积极配合维护北京地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月10日,北京银保监局、人行营业管理部日前下发《关于加强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
广东银保监局日前也下发《关于组织辖内银行机构开展经营性贷款、个人消费贷款风险排查的通知》,要求辖内银行机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围绕授信调查、授信审查审批、授信后管理、第三方机构业务合作等各个环节开展全方位风险排查。
除此之外,有多地银保监局在相关会议上强调了房地产行业贷款集中度的要求。
部分银行上调经营贷利率
《证券日报》记者以贷款人身份咨询了北京多家银行,对于经营贷的最新情况进行了调查。据了解,部分银行已经上调了个人经营贷利率,同时对个人经营贷款的准入也提高了门槛,一些银行针对股东新入股、公司没有经营、没有流水、没有办公场地等情况,加大客户申请“经营贷”限制。
“此前利率可以做到3.85%,但现在上调至4.95%。”广发银行某支行贷款经理表示,不仅利率上调,对于客户的资质审查也更为严格,“要求房产证必须满半年以上,营业执照上的公司法人或者股东,必须满半年以上,当然还要有从业经验,累计至少有一年以上的从业经验才可以。”
农行某支行信贷部个贷经理表示,最近对经营贷监管严格。客户必须确有真实经营,并且正常经营的流水,公司须成立一年以上。他强调,现在对贷款用途查得很严,银行会对贷款监督支付。
记者又咨询了多家银行,得到的回复和上述银行几乎相同,对于经营贷业务都表示了谨慎态度,“信贷资金仅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活动,不得用于房市、股市和证券投资以及其他权益性投资”。
“过桥贷款”年利率高达12.96%
尽管监管保持力度,但仍有贷款机构违规将信贷资金流入楼市。
近日,《证券日报》记者暗访了北京地区不同地段的多家贷款机构,发现了一些违规现象。
北京一家金融贷款公司的业务员张名(化名)对记者表示,“买房缺钱,我们有两种方式可以办理,一种是通过我们公司进行贷款买房,再从银行借钱还我们。目前,按照等额本息利率为0.79%(月息),先息后本利率为1.08%(月息),用满三个月到六个月可以提前还款。另一种是通过银行申请经营贷用于购房,但是收取相关费用,但是购房之后,有可能会被查,目前风声有点紧。”
看似便利的贷款服务背后,是高额的贷款利率。如果按照等额本息0.79%(月息),年利率即为9.48%。先息后本1.08%(月息),年利率达到12.96%,这俨然变相成为了一种“高利贷”。
郭亮(化名)是一家金融担保公司的业务员,他对记者表示,所有的贷款都不允许融入到房地产业,包括无抵押消费贷、抵押经营贷,但是想买房的话,是有办法去操作的。“操作方法很简单,银行可以提现,我们可以把批下来的贷款进行提现,提现完之后再转到您账户上,或者您家人账户上,再用这笔钱去购房,银行也查不到这笔资金的去向,可以规避风险。”
当然,上述所有“服务”流程都是明码标价的。《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此类业务根据贷款额度不等收取服务费(一般贷款越少、客户征信资质越差服务费越高),一般收取贷款总额的2.5%左右的服务费,“买公司”费用为13000元。此外,银行为了防控个人经营贷款被挪为他用,并不会将资金直接打入借款人的账户,而是打入与其经营有关的对方公司的账户。不过,记者发现,一些机构会帮助找第三方收款账户,将资金提现出来,从中收取“服务费”。
据上述业务员表示,如果需要第三方账户收款,还需要增加7000元左右的费用。
当记者询问,“近期监管力度很大,这类贷款用于买房会不会有风险”时,上述业务员表示:“经营贷的收款方通常是第三方对公账户,为了规避监管,买房人可以通过放款后提现切断资金流向痕迹等手段来规避贷款的去向问题,银行监控起来有一定难度。”该人士还强调,“近期我们公司还帮一个客户批了200万元的抵押经营贷。”
另一家融资担保公司贷款经理表示,“监管对于房贷一直很严,关键是看如何操作来规避监管。”
不过,更多的房地产中介贷款专员明确表示,目前不可以做经营贷,监管正在严查经营贷,如果发现资金流向楼市,银行会要求收回贷款,并建议记者,“兜里有多少资金,就买多大房子”。